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略)
各投标人:
[if !supportLists]一、[endif]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
1、该项目支持联合体,联合体家数是否仅限2家,业绩是否仅由联合体一方提供?
答:本项目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业绩仅由联合体一方提供。
2、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闽建〔(略)〕5号),第四章”综合评估法”第十七条:(略)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二、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及补充”中的第3点内容。
3、专用合同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略)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专用合同条款(略).4.1变更估价原则 承包人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降幅系数”时,其偏差幅度超过(略)%的(不含),或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降幅系数”时,其偏差幅度超过 (略)%的(不含),比较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降幅系数”,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 专用合同条款(略).1.2 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略)
答:专用合同条款(略).4.1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专用合同条款(略).1.2 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改为:(略)
5、专用合同条款(略).1.(略).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略)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专用合同条款(略).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时未能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质量违约赔偿金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抵扣。 5%的赔偿金额远超出承包人的承受范围,建议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时未能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验收部门的要求整改,无条件返修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专用合同条款(略).3.3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方法:(略)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桩基检测费、钢构探伤检测、防雷检测费、消防检测费、材料检测费是否在报价范围内?
答:钢构探伤检测、防雷检测费、消防检测费、材料检测费包含在报价范围内。桩基检测费由发包人承担。
9、请招标人明确供本工程施工使用的临电临水接驳点位置、临电配置总容量、临水接驳管径等信息,以便进行用电用水布置与复核?
答:本工程施工使用的临电临水接驳点位置位于新建项目西南角施工场地入口处,距施工现场约(略)米。临电配置总容量(略)KVA变压器及用电计量接线箱,临水接驳管径DN(略),供水压力0.4MPa。
(略)、现场是否有场地设有临时堆土场(用于临时堆放以后回填用的土方)?
答:施工场地周边有设回填土临时堆土场地。
(略)、招标文件第 (略)页否决投标的条款仅3条,而(略)页又有要求如:(略)
答:招标文件第(略)页四、(6)~(8)不做为评审要求。
(略)、招标文件第 (略)页,“8.1.1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费率计算的其费率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费率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最低金额计算的,其金额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的;”否决其投标。请问:(略)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略)、如果是按照最低金额来控制,是否只要保证整个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金额不低于控制价中的总金额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略)、招标文件第 (略)页:(略)
答:招标文件第(略)页四、(6)~(8)不做为评审要求。
(略)、请提供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报告。
答:已提供,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略)、现场是否已三通一平,各单体目前现有自然地面标高是多少,还是直接以地勘报告上的标高为准?
答:施工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现有自然地面标高按地勘报告上的标高为准。
(略)、根据我司查到的资料《关于发布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台班单价(试行)的通知(闽建筑[(略)]6号)》,其中第二条是否需要按此文件执行,报价时一体化机械台班单价不得低于控制价中相应单价的(略)%?
答:商务文件评审时按照招标文件第3章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的规定进行。
(略)、投标单位是否可接收招标控制价xml文件套价并用于生成标书上传?
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计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推行投标人自主报价计价。
(略)、能否提供设计依据中的《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答:(略)
(略)、能否提供已建厂区能提供用于新建该工程所使用的最大供水量及供电电源。
答:(略)
[if !supportLists](略)、[endif]中储粮福州直属库项目有两项“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位仅(略)家左右,有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位更是凤毛麟角。 在中储粮厦门直属库,中储粮三明直属库,以及同时期招标的福州东郊粮库的招文中均没有设置项目负责人业绩,更为公平公正公开。中储粮福州直属库项目经理业绩加2分的设置明显不合惯例且权重过重,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设置明显存在“排除潜在投标人,为某企业量身定制的倾向”。有明显倾向性,经不起后期审计倒查。请招标代理和业主三思,予以取消为盼!
答:(略)
[if !supportLists]二、[endif]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及补充:
1、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1条及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7条的履约担保金额修改为:(略)根据榕建筑〔(略)〕(略)号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略)%”。
2、招标文件第8章第二节商务文件投标函附录序号2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一栏修改如下,投标函附录其余内容不变。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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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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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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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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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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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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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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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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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榕建筑〔(略)〕(略)号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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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3.5项信用评标分和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2分)”修改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0分)”,其余内容不变。
4、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条款号3.1/5.4分值构成内容修改为:“本招标项目的评标总分为(略)分,其中:(略)。
5、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1/(略).2.1条投标保证金形式修改为: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④或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本“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