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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老竹镇徐庄村凉亭下山塘扩建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丽水-莲都区 发布日期: 2024年9月6日
变更公告正文

莲都区老竹镇徐庄村凉亭下山塘扩建工程

施工招标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略)元。

  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均已经公开发布,请各投标人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下载。

  三、招标文件第一节评标办法4.5.5商务评审内容变更为:

序号

评审内容

较好

一般

1

投标报价为(略)元-(略)元(含)的为好;

投标报价为(略)元(不含)-(略)元(含)的为较好;

投标报价为(略)元(不含)-(略)元(含)的为一般;

其他的为差。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变更为:

3.4.1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金额:(略)万元。

2.交纳事项: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以下缴纳方式交纳(拒绝其他方式交纳)。注意事项为: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电汇。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必要的基本信息。

②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转入虚拟子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登记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单位名称、基本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交易主体信息库中资料。

收款单位名称:(略)

开户行:(略)

银行帐号:(略)

(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视作到帐。

(3)保证金的退还:(略)

五、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具体见附件一)。

六、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增加:(略)

七、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目录(技术标):(略)

变更为:(略)

八、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盖章):(略)

委托建设单位(盖章):(略)

代理机构(盖章):(略)

行政监督部门:(略)

                                                        

时间:(略)

附件一:(略)

总 说 明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老竹镇徐庄村凉亭下山塘,坝址距离老竹镇5km,所在河道为宣平溪流域虎迹溪的二级支流梁村溪源头。本工程正常蓄水位时相应容积应为5.(略)万m3,总容积为7.(略)万m3。根据《防洪标准》(GB(略)-(略))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略)-(略))的规定,本工程属V等工程。项目总用地(略).(略) 亩,其中永久占地约(略) 亩,临时用地约9.(略) 亩。大坝坝顶总长(略).(略)米,坝顶高程(略).(略)m,坝顶宽3.0m。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库区淤泥清理、原坝体加高、新增溢洪道、套井回填及帷幕灌浆防渗处理、上坝道路改造、新增放水设施、边坡防护网防护等。

2.工程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略)

3.招标人供应的材料、提供的施工设备: /

4.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4.1 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及《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略)年)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4.2 建筑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按《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略)年)计算规则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最终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和《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略)年)计算规则等规定、按合同约定予以计量的有效工程量。

4.3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以及《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略)年)的规定。

4.4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类分项工程费、施工临时工程费和其它项目费。

4.5 除清单另有规定外,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工程单价计价。

4.6 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补差和税金等,并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4.7 施工临时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金额,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工程的施工方案,按清单中所列项目计量单位计价。施工临时工程费中施工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场外供电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临时工程等费用按项包干计取。

4.8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安全施工费(一至四项建安工程投资合计,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临时工程)费率不得低于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范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由承包人提出方案和预算,经监理审核,发包人批准后按方案实施进度支付。

保险费(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费率4.5‰-5‰。保险费按投标人提交的保险费付款凭证按实支付,但最高不超过投标人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保险费总额,超出部分由投标人承担。其中,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费也可在安全施工费中列支。

4.9 投标报价参考依据:

4.9.1丽水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略)年7月《莲都区老竹镇徐庄村凉亭下山塘扩建工程》施工图;

4.9.2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略)年9月《莲都区老竹镇徐庄村凉亭下山塘扩建工程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4.9.3《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略)年)的通知》(浙水建[(略)]4号);

4.9.4《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略)年);

4.9.5《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略)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机械台班定额》((略)版),《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略)版);

4.9.6《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略)版);

4.9.7材料信息价根据《浙江造价信息》(略)年第7期,《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略)年第7期计入,水泥价格按《质监与造价》((略)年第7期总第(略)期)计入;

4.9.8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造价管理总站的有关定额解释。

4.9.9取费标准:

序号

名称

措施费费率

间接费费率

1

土方工程

4.5%

6.5%

2

石方工程

4.5%

9.5%

3

混凝土工程

4.5%

9.5%

4

混凝土工程-钢筋制安

4.5%

5.7%

5

三类基础处理工程

4.5%

9%

6

三类水土保持防护工程

4.5%

6.5%

7

三类安装工程(安装费)

4.5%

(略)%

8

临时工程

4.5%

6.5%

4.9.(略)税金:(略)

4.9.(略)利润:(略)

4.9.(略)混凝土采用现拌混凝土,砂浆采用自拌,砂、石骨料按外购考虑。

4.(略) 其他说明

4.(略).1工程量根据设计施工图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计算。

4.(略).2土石方开挖、回填工程量按施工图设计断面图计算。

附件二:(略)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招标文件推荐品牌

(或相当于同档次品牌)

备注

1

黑光级摄像头

海康威视、大华、英飞拓

注:(略)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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