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略)年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一期)
(略)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招标方式:(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日期:(略)
华安证券(略)年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一期)于(略)年8月8日在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依规进行开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略)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白垩纪软件有限公司的弃权函,随后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致电安徽白垩纪软件有限公司对弃权函进行确认且无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在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权的情况下,决定撤销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顺延原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天祥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按照以下方式提交异议材料:
通过电子邮箱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书面异议材料扫描件,书面异议材料扫描件接收邮箱地址为huiyunzhao@ahbidding.com。异议材料原件递交地址:(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