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技术否决项:(略)
3.1.7 提供能够满足在接到现场服务需求后(略)小时内派遣专业工程师到项目现场提供技术服务的承诺。
3.1.8 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两周内提供甲方认可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
3.1.9 投标产品需提供大范围多光谱雷达火灾预警监控系统软件著作权证明文件,并加盖持有人公章。
3.1.(略) 投标产品采用多光谱遥感扫描型成像火灾探测器,属于火灾报警类产品,需提供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消防电子质检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持有人公章。
3.1.(略) 为保证本次项目的完整性,本项目投标使用的多光谱遥感扫描型成像火灾探测器设备需接入《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平台》,并按照该平台要求展示相关信息,最终形成一套完整的系统。投标方必须出具经甲方相关部门确认的技术证明文件并加盖其公章,证明投标人投标设备采用的技术可接入《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平台》。
3.1.(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略)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