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日期:(略)
更正内容:(略)
更正前内容
四、投标承诺函
我公司慎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针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项、第1.4.4项规定情形的承诺
第1.4.2项情形
(1)(为或不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或不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或不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或不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或不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或不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或不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或不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或未被)责令停业;
((略))(被或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略))财产(被或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最近三年内(有或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第1.4.3项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的负责人(为或不为)同一人;
(2)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或不存在)控股关系;
(3)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或不存在)管理关系。
二、针对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2)目规定情形的承诺
在评标过程中(有或没有)弄虚作假、行贿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针对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的承诺
项目实施时,严格执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国家施工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等。
四、针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承诺
(1)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不会更换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如上述承诺不实,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
(一)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身份证号 | 安全生产 考核证号 | 缴纳养老 保险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 | | |
2. | 技术负责人 | | | | | | |
3. | 施工员 | | | | | | |
4. | 质量员 | | | | | | |
5. | 安全员 | | | | | | |
6. | 安全员 | | | | | | |
7. | 材料员 | | | | | | |
8. | 资料员 | | | | | | |
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略)
更正后内容:
三、投标承诺函
我公司慎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针对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情形的承诺
(1)(为或不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或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或不为)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4)(与或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5)(与或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6)(为或不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7)(为或不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8)(为或不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9)(与或不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与或不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略))(被或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略))(被或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有或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或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或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被或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或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略))(有或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针对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第3.1.3项(2)目规定情形的承诺
在评标过程中(有或没有)弄虚作假、行贿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针对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的承诺
项目实施时,严格执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国家施工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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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针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承诺
(1)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
(2)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不会更换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五、针对危大工程承诺
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略)号令)《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略)〕(略)号)《贵州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黔建建通〔(略)〕(略)号)的规定,强化对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暗挖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实施、监测、安全巡视的风险管理。
如上述承诺不实,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