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应承诺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技术要求。技术规格书中带“★”为不可偏离项,有 1 项偏离即否决;带“▲”条款为重要条款,重要条款不符合项数超过 5 项否决投标。
3.1.7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有偏离项需逐条说明,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关键技术条件或对其他技术条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最大项数的否决;未列出的偏离或修改内容视为完全响应。
3.1.8 品牌商或代理商提供与本次投标同系列同产地产品近3年内不少于5台功率大于等于(略)kW的变频柜的业绩证明(包括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合同号、产品投用时间等),另附合同。
3.1.9 本项目所采购变频器为变频器品牌原厂柜机,且不允许以小单机容量累加满足整机容量的形式提供产品,关键和主要元器件(至少应包括:(略)
3.1.(略) 投标品牌产品取得国际CE,UL认证证书,须同时提供中文版或中文译本。
3.1.(略)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略) 流通商、联合体投标的否决。不接受贴牌产品。
3.1.(略) 投标人须提供连续最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需包括:(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