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应为自动加注调控,使工艺防腐合格率达到:(略)
3.1.7 控制常减压装置塔顶回流罐酸性水中铁离子浓度≤3mg/L。
3.1.8 pH计采用性能可靠的产品,配置自清洗装置,采用一用一备的方式确保pH控制更加精准和稳定(注有机胺时pH控制在6.5~7)。
3.1.9 通过现场运行参数和离子平衡模型仿真计算数据库对比分析,得到露点腐蚀和铵盐垢下腐蚀控制参数,利用PLC控制系统对现场撬装的注水泵、注中和剂泵和注缓蚀剂泵进行实时的注入量控制和优化。
3.1.(略) 电气柜安装于配电间、PLC控制柜安装于控制室内,PLC预留一路RS-(略)通讯接口,用于与DCS系统通讯,采用Modbus通讯协议。PLC程序应全部对用户开放,不存在“黑匣子”,便于用户今后日常维护运行。
3.1.(略) 须具备工艺防腐管控一体化系统软件及工艺防腐智能控制软件,工艺防腐管控一体化系统软件功能模块必须包括:(略)
3.1.(略) 常顶注水、注中和剂、注缓蚀剂分别成撬,每个撬块包括:(略)
3.1.(略) 以下现场设备须提供防爆证书:(略)
3.1.(略) 投标方须提供至少一套(略)年1月至开标截止日期成功运行超过1年的工艺防腐精准自动加注系统和工艺防腐智能控制软件业绩证明,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复印件、用户签字盖章确认的使用证明。业绩证明要求:(略)
3.1.(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略)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