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乡镇及重点区域环境空气检测站运行维护项目-变更公告
| 所在地区: | 北京-- | 发布日期: | 2021年8月9日 |
详见变更公告内容。
三门峡市乡镇及重点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略)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略)
2、原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技术部分,运维要求及质控方案运维人员要求:
1. 每6个站点至少配备1名专业运维人员,且运维人员需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监测部门颁发的运维考核合格证或上岗证,合格证或上岗证中应注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SO2、NO2、CO、O3、PM(略)、PM2.5 六项指标)考核合格项目;配备运维人员的持证比例达到或超过(略)%的得7分;
现变更为;每6个站点至少配备1名专业运维人员,且运维人员需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监测部门颁发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考核合格证或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配备运维人员的持证比例达到(略)%的得7分;
2. 原评分办法运维要求及质控方案比对设备要求:(略)(略) 和PM2.5 (可自动换膜)因子的便携式监测仪器,提供购买的合同或与采样器生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包括型号、数量、出厂编号等,且需出具采购的便携式监测仪器仅服务于该项目的承诺函。
1、提供满足需求采购合同的,得3分;
现变更为:(略)(略) 和PM2.5 (可自动换膜)因子的便携式监测仪器,提供购买的合同或与采样器生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包括型号、数量、出厂编号等,且需出具采购的便携式监测仪器仅服务于该项目的承诺函。
1、提供满足需求采购合同的,得2分;
3、原技术参数要求(二)考核办法;截止至人员管理3.考核总分低于 (略) 分的,不予支付该站点当期运维费;考核总分(略)(含)分以上的,支付该站点当期全额运维费;考核总分在(略)(含)-(略)分的,该站点当期运维费=(实际考核总分/(略))×单站点当期全额运维。
现变更为:(略)
4、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略)
现变更为 :(略)
5、原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中技术部分运维设备和备品备件:(略)
包括备机型号、数量等(至少每 8 个空气站配备 1 套),提供近 3 年内购机合同和发票的,得 2 分;
满足第(1)条基础上,每7个空气站配备 1 套的加1分。
满足第(1)条基础上,每6个空气站配备 1 套的加2分。
备机品牌超过 3 种的,加 1 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备机采购意向协议的,得1分;
(1 和 2 项不累计得分,3和4项不累计得分。)
现变更为:(略)
包括备机型号、数量等(至少每 8 个空气站配备 1 套),提供近 3 年内购机合同和发票的,得 2 分;
满足第(1)条基础上,每7个空气站配备 1 套的加1分。
满足第(1)条基础上,每6个空气站配备 1 套的加2分。
备机品牌超过 3 种的,加 1 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备机采购意向协议的,得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绩效考核办法)
(二)考核办法
对中标单位绩效每季度考核一次,每次考核站点随机抽取。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考核工作。
运维考核标准
1.考核采取百分制、单站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设备运行率、数据有效率(以下简称两率)、运行维护情况、运维能力 3 部分内容,两率部分(数据上传率、数据有效率)(略) 分、运行维护部分 (略) 分、运维能力 (略) 分。
即考核总分=两率得分+运维得分+运维能力。
2.考核时段内单个站点任一监测项目有效数据量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略)-(略))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否则考核总分为 0 分。
3.“两率”部分(满分 (略) 分)考核方法如下:
(1)数据上传率
数据上传率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每日各项目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均按 (略) 个计,考核时段天数按考核时段内日历天数计。
计算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
数据上传率=实际上传数据个数/应上传数据个数×(略)%。
空气站数据上传率必须高于 (略)%(含),否则对运维单位不予支付运维费用。
(2)数据有效率
数据有效率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质控合格的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
数据有效率=因子有效数据个数/应上传数据个数×(略)%。
空气站数据有效率均应达到 (略)%以上,否则对运维单位不予支付运维费用。
(2)“两率”得分
单站监测数据有效率高于 (略)%(含)的,两率得分=(略);
(略)%(含)-(略)%的,两率得分=数据有效率×(略);
(略)%(含)-(略)%的,两率得分=数据有效率×(略)%×(略)。
4.运行维护部分((略)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运维得分:
(1)空气站巡检((略)分)
按要求至少每周一次空气空气站的巡检,每个空气站一个年度共 (略) 或 (略) 次。超过 9 日未巡检的,扣 2.5 分;现场运维巡检需填写规范,经过三级审核,并按月装订成册。
(2)现场检查((略)分)
运行维护部分由甲方组织检查单位核实,核查内容包括日常运维任务完成情况、异常情况处理情况、站房环境保障效果、采样系统维护效果、仪器日常维护效果、质量控制效果、通讯系统维护效果(数据上传发布情况)、人员与档案记录管理情况、颗粒物手工比对和臭氧传递等,共计(略)分,详见附表1和附表2。
5. 运维能力考核方法((略)分)。
(1)质量保证落实情况
按要求设立办事处,达不到要求扣1分;
按要求建立备品备件库并配备半年所需的备件和半年所需的耗材,达不到要求扣2分,每发现一次因备品备件不足影响运维工作的扣1分;
按要求配备手工采样器和备机,达不到要求扣1分;
按要求配备人员及车辆,每少一个人或一辆车扣1分。
(2)人员管理
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次扣1分。
(3)会议和报告制度
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周将空气站运维情况形成周报及下周工作上报环保部门,每漏报或缺报一次或少参加一次例会扣 0.5 分。
空气自动监测仪器为在线连续监测设备,不得无故停机。如需停机,拆除或更换的,应提前向甲方报告,批准后方可停机。未报告私自停机扣5分。若发现因空气站设备故障或其它原因影响空气站正常运行的,应在6小时内报告甲方,未按时报告每次扣1分。(略)小时内不能到达现场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的,每次扣1.5分;若仪器故障无法排除,乙方无法在(略)小时内提供并更换相应的备机的,每次扣2分。乙方应关注空气站周边环境状况,包括是否有污染源、是否存在人工干扰现象等,发现有影响空气站运行的情况应立即向甲方报告,若甲方先于乙方发现此类现象,发现一次扣3分。因仪器故障导致数据异常,响应不及时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直接判定为当月考核不合格。
(4)考核管理情况
甲方对乙方下达的专项任务,包括核实空气站仪器运行状况、周边状况等,乙方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未完成一次扣2分。甲方进行飞行检查要求乙方整改的,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一次扣2分。
6.运维考核结果应用
(1)甲方依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运维情况现场质控检查评分表》对乙方开展运维工作考核评审,考核结果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运维费的依据。
(2)单站设备数据上传率必须高于 (略)%(含),数据有效率必须高于 (略)%,否则考核总分以0 分计,不予支付运维费。
(3) 考核总分低于 (略) 分的,不予支付该站点当期运维费;考核总分 (略)(含)分以上的,支付该站点当期全额运维费;考核总分在 (略)(含)-(略) 分的,该站点当期运维费=(实际考核总分/(略))×单站点当期全额运维。
(4) 本项目运维工作受到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甲方致函或通报批评的,出现一次,扣(略)元,出现两次以上的,直接解除该点位运维合同。
(5) 空气站主要监测仪器设备故障超过 (略) 小时未解决的且未更换备机的,扣除该站点运维费 (略)元,超过(略)小时未解决的扣除该站点当月运维费。
(6)乙方须保证项目经理和驻场人员的稳定性,如需更换项目经理或驻场人员,应提前一周向甲方书面报备,经同意后更换,未经同意私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驻场人员,一次扣 (略) 元。根据投标文件,如果乙方运维人员发生 (略)%以上人员变更(除人员离职外),乙方人员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备案,运维人员离职应及时补充运维人员。若运维人员发生 (略)%以上人员变更(除人员离职外),或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运维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该项目所有损失。
(7) 运维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将扣除相应站点当月运维费:(略)
(8)运维期间,乙方或其相关责任人员发生下述行为的,终止本合同,并扣除当月本项目所有点位的运维费。这些行为包括:(略)
(9) 乙方或相关责任人员发现人为干扰干预行为后,未经甲方同意,向其他单位或个人透露相关情况,甲方有权采取扣除该站点月度运维费、通报批评等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项目的运维合同。
((略))乙方或相关责任人员发现人为干扰干预行为后,未向甲方报告的,出现2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给予通报,当累计通报达到三次时,甲方有权终止运维合同:(略)
((略)) 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或运维服务未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略))甲方终止合同前,甲方将对空气自动站进行仪器性能测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交接。如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三门峡市环保系统内进行通报,2年内禁止参与甲方的其他所有项目的投标。
((略)) 甲方终止合同后,将在甲方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合同终止相关信息。
附件1:(略)
三门峡市乡镇及重点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站运行维护运维绩效考核表
| 站点名称: |
市 子站 |
考核月份: |
年 月 |
||
| 运维单位: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单项 分值 |
得分 |
说明 |
|
| 两率 部分 |
数据上传率 % |
(略) |
|||
| 数据有效率 % |
|||||
| 运行维护部分 |
空气站巡检 |
(略) |
|||
| 现场核查 |
(略) |
||||
| 运维能力 |
运行能力完成情况 |
(略) |
|||
| 总计 |
(略) |
||||
附 件2:(略)
站点所在地:(略) 市 县(区) 监测子站名称: 检查日期: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点 |
单项 分值 |
得 分 |
评分说明 |
备注注 |
| 1.站房环境保障情况 (5 分) |
a)站房环境是否清洁,是否符合检查要求 |
1 |
站房环境脏,有明显灰尘; 站房周围栅栏内(无栅栏(略)米内)清洁不到位; 有明显异味; 仪器电源线路、气体线路不规整; 站房有跟本监测站无关的设备及杂物,例如废旧钢气瓶等; 备注:(略) |
||
| b)站房温度是否控制在 (略)±5℃,相对湿度控制在 (略)%以下 |
2 |
站房未配有温湿度计或温湿度计故障,扣2分; 站房温度过高、过低(超过 (略)±5℃),或湿度超 (略)%,扣2分; 站房温度过高、过低(超过(略)±(略)℃),扣4分; |
|||
| 防水:(略) 无电源防雷、避雷针接地,扣1分; |
|||||
| 无防雷验收报告或无灭火器,扣除站房环境保障全 |
|||||
| 部5分; |
|||||
| c)防水、防雷供电是否满足《规范》(注 1)要求,是否具备外接电源,其他基础设施是否满足监测要求 |
2 |
供电:(略) 灭火器超出有效期或不在正常压力范围,扣1分; |
|||
| 空调滤芯未及时清理,扣1分; |
|||||
| 站房无Z 字扶梯,无防护栏或防护栏高度不足 1.2m; |
|||||
| 无排气扇或故障; |
| 2.采样系统维护效果 ((略) 分) |
a)采样口周围水平面是否有(略)°以上的捕集空间;如果采样口一边靠近建筑物,采样口周围水平面应有 (略)°以上的自由空间; 采样口是否高出实体围栏(略)cm |
1 |
□此项不作为评分项,只记录不扣分 |
||||
| b)气体采样总管和采样支管材质是否满足《规范》(注 1)要求,即:(略) |
1 |
□ 采样支管材质不满足要求,扣 1 分; |
|||||
| 颗粒物切割头有明显积灰; 气态采样总管不洁净; |
|||||||
| c)采样系统清洁程度:(略) 水或障碍物,采样风机是否正常工作 |
气态采样支管不洁净; |
||||||
| 3 |
采样风机未正常工作; 颗粒物采样头滤网不完好、切割器拧不开; |
||||||
| 备注:(略) |
|||||||
| d)气态污染物采样支管是否插入采样总管的中心,监测仪器与支管接头连接的管线长度是否小于 3m |
1 |
采样支管未插入总管中心; 支管长度大于 3m(因站房建设原因可不扣) ;备注:(略) |
|||||
| 颗粒物采样管未牢固且竖直安装; |
|||||||
| 空调直吹,不可改变的未采取措施避免影响; |
|||||||
| e)气态污染物采样总管是否竖直安装,是否避免被空调直吹,管路连接是否规范 |
2 |
采样管路连接不规范(如采样总管无固定或在连接 处用胶布缠绕) 气态污染物废气排在室内; |
|||||
| 备注:(略) |
|||||||
| f)气态污染物采样总管是否有加热装置,加热温度是否控制在 (略)~(略)℃。若采用不带加热系统的聚四氟乙烯或硼硅酸盐玻璃采样总管的,则其室内部分需加保温套 |
2 |
加热系统故障或总管上连接支管部分加热不均匀,扣 2 分; 加热装置显示温度、实际温度超(略)~(略)℃,扣2分; 采样支管未完全加保温套,扣 1 分。 |
|||
| 3.仪器日常维护效果 ((略)分) |
a)仪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信息 |
1 |
仪器(包含气象五参)工作状态不正常,报警处理不及时,扣 1 分;(无气象五参需报告可不扣分) 颗粒物仪器同工控机时间相差超1分钟或其他各仪器 及工控机同北京时间之间相差超五分钟,扣 1 分。 |
||
| b)仪器过滤膜是否及时更换、妥善存放,散热风扇是否及时清洗 |
2 |
仪器滤膜未及时更换(超过两周); 更换滤膜未妥善存放; 仪器散热风扇工作不正常; 散热风扇过滤网缺失,未清理;备注:(略) |
|||
| c)颗粒物采样管加热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
2 |
颗粒物采样管加热装置未正常工作,扣 2 分; 颗粒物采样管未加保温套,扣 1 分; 采样管路空调直吹,扣 1 分; |
|||
| d)零气发生器相关耗材是否及时更换 |
2 |
□ 氧化剂、活性炭耗材和干燥剂(若含干燥剂则检查)未及时更换,扣 2 分。 |
|||
| e)颗粒物纸带是否及时更换 |
1 |
□ 未及时更换纸带,扣 1 分; |
|||
| f)采样纸带打点是否圆滑、均匀,是否有穿孔、刮痕 |
2 |
□ 纸带采样斑点分布不均匀,或不圆滑,或拖尾,或穿孔或纸带装反等问题,扣 2 分; |
|||
| 4.质控控制效果 ((略) 分) |
动态校准仪质量流量控制器(MFC):(略) 温度:(略) 1.零气 MFC 流量:(略) 2.标气 MFC 流量:(略) 标准流量计测值:(略) |
5 |
零气流量误差超出±2%,扣 5 分; 标气流量误差超出±2%的,扣 (略) 分。(以下 4 项气态污染物分值均扣除); |
| 气态污染物采样流量测试(要求相对误差≤±(略)%): SO2 显示流量:(略) 标准流量计测值:(略) SO2 标气稀释输出浓度:(略) 浓度误差(要求误差≤±5%):(略) t(略) 响应时间(要求≤5min):(略) 4.仪器零点响应浓度:(略) |
□ 采样流量误差超出±(略)%,扣 5 分; |
||||
| □ 仪器零点超出±5ppb,扣 5 分; |
|||||
| □ 标气浓度误差超出±5%的,扣 5 分; |
|||||
| 5 |
运维操作不规范,扣 (略)分; t(略) 响应时间>5min 的,扣 1 分; |
||||
| □ MFC标气瓶浓度设置与实际不符,扣 5 分; |
|||||
| NOX 显示流量:(略) NO 标气稀释输出浓度:(略) 浓度误差(要求误差≤±5%):(略) t(略) 响应时间(要求≤5min):(略) 4.仪器零点响应浓度:(略) 5.钼炉转化效率(每年):(略) |
□ 采样流量误差超出±(略)%,扣 5 分; |
||||
| □ 仪器零点超出±5ppb,扣 5 分; |
|||||
| 4.质控控制效果 ((略) 分) |
5 |
标气浓度误差超出±5%的,扣 5 分; 运维操作不规范,扣 (略) 分; t(略) 响应时间>5min 的,扣 1 分; MFC标气瓶浓度设置与实际不符,扣 5 分; |
|||
| □ 钼炉平均转化效率<(略)%,扣 5 分; |
|||||
| CO 显示流量:(略) 标准流量计测值:(略) CO 标气稀释输出浓度:(略) 浓度误差(要求误差≤±5%):(略) t(略) 响应时间(要求≤4min):(略) 4.仪器零点响应浓度:(略) |
□ 采样流量误差超出±(略)%,扣 5 分; |
||||
| □ 仪器零点超出±0.4ppm,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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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气浓度误差超出±5%的,扣 5 分; |
|||||
| □ 运维操作不规范,扣 (略) 分; |
|||||
| 5 |
□ t(略) 响应时间>4min 的,扣 1 分; |
||||
| □ MFC标气瓶浓度设置与实际不符,扣 5 分; |
| O3 显示流量:(略) 标准流量计测值:(略) O3 标气稀释输出浓度:(略) 浓度误差(要求误差≤±5%):(略) t(略) 响应时间(要求≤5min):(略) 4.仪器零点响应浓度:(略) 5.动态校准仪(无光度计)(略)%量程浓度点:(略) |
□ 采样流量误差超出±(略)%,扣 5 分; |
||||
| □ 仪器零点超出±(略)ppb,扣 5 分; |
|||||
| □ 标气浓度误差超出±5%的,扣 5 分; |
|||||
| 5 |
□ t(略) 响应时间>5min 的,扣 1 分; |
||||
| □ 运维操作不规范,扣 (略)分; |
|||||
| 4.质控控 |
PM(略) 显示流量:(略) PM(略) 的K 值(标准回归斜率):(略) PM(略) 的K0 值(TEOM 法):(略) 4.其他仪器参数与说明书一致:(略) 5.PM(略) 校准膜检查或 K0 值检查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
5 |
PM (略) 流量误差超出±5%的,扣 5 分; □ PM (略) 流量误差超出±(略)%的,扣 (略) 分; 标准膜检查或查 K 值或 K 0 值,K 0 /K 值,或浓度 系数与原始值不符且不能提供相应校准依据,扣 5 分; 其他参数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站点未按计划进行手工比对,扣 5 分; 备注:(略) |
||
| 制效果 |
|||||
| ((略)分) |
|||||
| 1.PM2.5 显示流量:(略) 2..PM2.5 的K 值(标准回归斜率):(略) 3.PM2.5 的 K0 值(TEOM 法):(略) 4.其他仪器参数与说明书一致:(略) 5.PM2.5 校准膜检查或 K0 值检查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
□ PM 2.5 流量误差超出±5%的,扣 5 分; |
||||
| □ PM 2.5 流量误差超出±(略)%的,扣 (略) 分; |
|||||
| □ 标准膜检查或查 K 值或 K 0 值,K 0 /K 值,或浓度 |
|||||
| 系数与原始值不符且不能提供相应校准依据,扣 5 分; |
|||||
| 5 |
其他参数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站点未按计划进行手工比对,扣 5 分; |
||||
| 备注:(略) |
| 用于校准的设备(流量计、温度计、大气压计)是否每年通过国家计量检定,标准气体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 |
5 |
流量计无证书或超出有效期; 温湿度计无证书或超出有效期; 大气压计无证书或超出有效期; 钢瓶气非一级标气或钢瓶气过期; 备注:(略) |
|||
| 5. 通讯系统维护效果(3分) |
能否正常采集数据并上报省站并发布数据 |
3 |
□ 不能正常采集数据并上报省站(属于运维责任),扣3分。 |
||
| 6. 运维人员要求 (1分) |
运维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1 |
运维人员未持有上岗证,扣 1 分。 |
||
| 7.档案记录(5分) |
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填写运维记录,记录是否规范和齐全 |
5 |
档案记录是否规范齐全,标识使用是否正确,每项扣 1分,操作仪器无对应工单记录,扣(略)分。 |
||
| 8.运维工作完成情况 ((略)分) |
是否按照运维要求完成当月运维工作 |
(略) |
对照运维工作规定规范和合同要求检查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任务执行情况。 若发现一项存在问题扣 5分,扣分上限为单项分值。 |
||
| 9.异常情况处理情况(6分) |
是否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的(如故障应急处理等) |
6 |
异常等情况未及时处理,并不能准确说明原因扣 6 分,扣分上限为单项分值。 |
||
| (略).原则性问题 |
明确禁止的事项 |
0 |
例行检查前(略)小时内进行日常巡检(除应急外) 颗粒物分析仪未按照要求设置加热; 仪器或工控机不为实况状态; |
||
| 总分 |
|||||
| 其它问题说明 |
|||||
| 运维人员核对 |
|||||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运维单位: 运维人员:
备注:(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
地址:(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三门峡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商会大厦B座(略)室
联系人:三门峡-曾丹丹
电话:(略)
电子邮件:hntygcgl@(略).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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