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格力电器智能制造基地(南康)道路工程(EPC)[变更公告:(略)
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格力电器智能制造基地(南康)道路工程(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赣州(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格力电器智能制造基地(南康)道路工程(EPC)已由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康发改投资审字〔(略)〕(略)号文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中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地点:(略)
3、工程概况
(1)建设内容和规模:(略)
①格力基地场地土石方平整工程:(略)
②城西大道西延二期工程(含城西大道西延二期起点至X(略)县道花树村村道改线顺接项目):(略)
③城西大道支线工程(规划(略)线位):(略)
④庄稼大道三期工程:(略)
⑤格力大道跨康唐路高架桥工程:(略)
⑥城西大道至朱坊圩镇道路工程:(略)
⑦大自然地块东侧道路工程:(略)
⑧大自然地块西侧道路工程:(略)
⑨黄祖炎大道部分道路工程:(略)
(2)招标范围:(略)
①勘察设计部分:(略)
②施工部分:(略)
③采购部分:(略)
④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EPC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3)本项目投资额:(略)
4、计划总工期:(略)日历天,其中:(略)(略)日历天,施工工期:(略)日历天。
5、标段划分:(略)
6、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略)
(2)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3)采购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要求:(略)
(2)设计资质要求:(略)
(3)施工资质要求:(略)
3、人员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可由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担任):(略)
(2)施工负责人(1人):(略)
(3)勘察负责人(1人):(略)
(4)设计负责人(1人):(略)
(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略)
(6)设计团队人员(设计负责人除外):(略)
(7)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设计团队人员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连续近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即(略)年2月至 (略)年7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或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因新注册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注册时间为准;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上述人员中有退休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即(略)年2月至(略)年7月)的,还应提供相关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年龄不得超过(略)岁。
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根据赣建招〔(略)〕8号文件执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投标无效,按自动弃权处理。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与招标人洽谈,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4)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能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5)联合体成员共同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得超过3家(其中勘察单位最多不得超过1家、设计单位最多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最多不得超过1家)。
6、省外进赣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略)〕(略)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办理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和投标人员登记,投标企业、本项目拟派的勘察负责人、所有设计人员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站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到的外省进赣勘察设计单位及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7、省外来赣施工单位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略)〕(略) 号)及《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略)〕4号)要求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名)、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
“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施工单位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8、拒绝潜在投标人投标情形:
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本工程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企业参加投标;(注:(略)
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曰)前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④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曰)前(略)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⑤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曰)前近3个月内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赣州市及赣州市任何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⑥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赣州市因电子考勤不合格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
⑦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曰)前(略)个月内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工程投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的;
⑧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曰)前6个月内被赣州市及赣州市任何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的;
⑨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⑩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也不的是与上诉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略)个月内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注:(略)
9、其他要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略)年7月(略)日(略)年8月(略)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三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五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八.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九.其他事项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区扫黑办举报电话:(略)nkqshb@(略).com。
4、本项目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中采用“设计”端口,各潜在投标人需从“设计”端口下载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监督单位:(略)
受理投诉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