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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老边区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环卫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老边区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环卫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1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1、大扫帚:(略) 2、腊木杆:(略) 3、方 锹:(略) 4、锹 杠:(略) 5、雪 铲:(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须进入”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 投标人(供应商)栏目http:(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nflyk@(略).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中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略)-(略)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邮件为准,未进行报名确认的供应商响应无效。具体材料:(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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