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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阶段“两类学校”办学能力提升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 河南-周口-沈丘县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6日
变更公告正文
沈丘县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阶段“两类学校”办学能力提升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略)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略)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二、更正信息:

1、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进行了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原内容:

商务部分

8

/

1

投标人综合实力(5分)

1、投标人需提供原厂家有效期内的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略)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略)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OHSAS(略)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略)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提供的得1分,缺项的不得分(提供证书的扫描件,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不全或不提供者不得分)。

2、投标人需提供原厂家自(略)年以来获得过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同时提供的得1分,缺项的不得分(提供证书的扫描件,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不全或不提供者不得分)。

3、投标人需提供原厂家具备教育信息技术方面的国家级课题研究能力,提供原厂家(略)年以来承担教育部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重点课题的证书,得1分(提供证书的扫描件,不提供者不得分)。

4、投标人需提供原厂家软件开发成熟度(CMMI)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同时提供的得1分,缺项的不得分(提供证书的扫描件,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不全或不提供者不得分)。

5、投标人需提供原厂家基础支撑平台、统一门户系统、统计分析系统、区域大数据可视化系统、互联网数据采集系统、开放平台、数据交换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同时提供的得1分,缺项的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不提供者不得分)

/

2

投标人业绩(3分)

投标人需提供原厂家(略)年以来教育信息化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3分;(有效业绩证明包含:(略)

现变更为:

商务部分

8

/

1

综合实力(5分)

1、提供投标人或原厂家有效期内的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略)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略)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OHSAS(略)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略)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提供的得1分,缺项的不得分(提供证书的扫描件,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不全或不提供者不得分)。

2、提供投标人或原厂家自(略)年以来获得过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的扫描件,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不提供者不得分)。

3、提供投标人或原厂家具备教育信息技术方面的国家级课题研究能力,提供原厂家(略)年以来承担教育部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重点课题的证书,得1分(提供证书的扫描件,不提供者不得分)。

4、提供投标人或原厂家软件开发成熟度(CMMI)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同时提供的得1分,缺项的不得分(提供证书的扫描件,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不全或不提供者不得分)。

5、提供投标人或原厂家基础支撑平台、统一门户系统、统计分析系统、区域大数据可视化系统、互联网数据采集系统、开放平台、数据交换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同时提供的得1分,缺项的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不提供者不得分)

/

2

业绩(3分)

提供投标人或原厂家(略)年以来教育信息化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3分;(有效业绩证明包含:(略)

第二、三、四标段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第6项原内容:

6

综合实力评分标准

投标人提供生产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职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商企业AAA信用登记证书、生产商的品牌服务认证证书、生产商的信息安全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3分。

3分

现变更为:

6

综合实力评分标准

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或生产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职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AAA信用等级证书、品牌服务认证证书、信息安全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3分。

3分

2、开标时间及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略)

3、已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请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如因未下载答疑文件造成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者后果自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它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略)

采购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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