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中心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更正公告(二)
更正日期:(略)年3月(略)日
一.招标人名称:(略)
二.招标项目名称:(略)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年1月(略)日
四.更正理由:采购需要。
五.更正事项: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略)]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略)]2号)及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单位同意,恢复本项目的采购。
2、疫情期间,进入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人(一家投标人人数不得超过1人),须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绿码,经体温测量正常和信息登记后方可进入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其投标文件等资料由代理机构人员在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门口接收,送至开标室内。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进入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将投标文件等资料送至开标室后,建议马上离场不要在开标室内逗留,全程不得脱下口罩,不得随意走动,不与任何人员有密切接触,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扎堆就餐,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不喧哗闲聊,在接触自己面部、特别是鼻孔与眼睛前先洗手,做好健康防护。因疫情原因,倡导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由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监督,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具备影音录像功能。请各投标人在开标评标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如遇询标等情况将电话通知联系投标人。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
3、评审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代理机构将统一由电子邮箱((略)@qq.com)发出通知,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通过其投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邮箱作出响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发送到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4、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新增“附件十四投标人联系表”,须注明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5、本项目投标时间及投标地点现更改如下: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长至(略)年3月(略)日下午(略):(略);
(2) 投标截止时间:(略)年3月(略)日上午(略):(略)止;
(3) 开标时间:(略)年3月(略)日上午(略):(略)正;
(4)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年3月(略)日上午(略):(略)~(略):(略)止;
(5) 投标地点/开标地点:(略)(略)号二楼会议室。
6、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此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法:
1、招标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A幢
2、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点:(略)(略)号三楼
联系人:(略)/林慧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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