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人民医院移动医生工作站、移动护士工作站采购项目
信息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体: (略) 年 9月(略)日
四、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略) 年 9月(略)日
五、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能满足本次采购要求;
4、投标人须为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单位若为设备生产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若为设备经销商,则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提供(略)年年度或(略)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略)年成立的公司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证明);
6、提供(略)年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略)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7、出具(略)年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略)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8、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查询时间应在报名期及询价文件发售时间之内);
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略)、所有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1.时间:(略)年 9月 (略)日 9 时 (略) 分至 (略) 年 9 月 (略) 日 (略) 时(略)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变更为: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能满足本次采购要求;
4、提供(略)年年度或(略)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略)年成立的公司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证明);
5、提供(略)年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略)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6、出具(略)年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略)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7、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查询时间应在报名期及询价文件发售时间之内);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9、所有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1.时间:(略)年 9月 (略)日 9 时 (略) 分至 (略) 年 9 月 (略) 日 (略) 时(略)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监督单位:(略)
地 址:(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年 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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