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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区】莞惠城际沿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城悦花园)勘察设计【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 发布日期: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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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投资项目代码

(略)-(略)-(略)-(略)-(略)

投资项目名称

莞惠城际沿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莞惠城际沿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城悦花园)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莞惠城际沿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城悦花园)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略)年(略)月(略)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略)

(二)评标地点:(略)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略)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抽取专业为设计-建筑工程-结构、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给水排水、设计-建筑工程-居住建筑、设计-市政公用工程-园林。

(四)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共5家,名单如下:(略)

(1)深圳市深筑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3)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5)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略)

(六)详细评审情况:(略)

(七)废标情况:(略)

(八)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略)

二、定标情况:(略)

(一)定标时间:(略)

(二)定标地点:(略)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略)

(四)定标方法:(略)

(五)定标结果:(略)

中标候选人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略).(略)%(下浮率)

质量要求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工期

①勘察工期:(略)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勘察负责人:(略)

设计负责人:(略)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勘察负责人:(略)

证书编号:(略)

设计负责人:(略)

证书编号:(略)

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略)

1.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略)亩地块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二期工程;

3.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二期工程;

4.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二期工程。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具有以下资质:(略)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4.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班子成员已完成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录入。

业绩

一、中标单位业绩:(略)

1.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二期工程;

2.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二期工程;

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二期工程;

4.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清远校区二期工程;

5.万载县“双城联动”一期项目工程勘察一标段;

6.东乡县沿洮河经济带开发建设项目勘察(棚户区改造及市政道路部分);

7.九江学院教育资源整合建设项目。

异议受理部门

惠州市仲恺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二路城发大厦(略)楼(略)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

(略)-(略)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

(略)-(略)

联系地址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7楼

公示开始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

公示结束日期

(略)年(略)月(略)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略)号令,(略)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发布时间:(略)

项目开标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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