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2.洗涤公司应根据医用布草的特点,选择适合的洗涤工艺标准,科学安排洗涤工序,保证洗涤质量与消毒合格。执行标准为:(略)<> 2.1根据消毒技术规范的第2页3.(略)的要求,洗衣房污染区(脏污织物收集区、分拣区、洗涤区、消毒区)与清洁区(洗涤消毒后的暂存区、烘干区、整烫区、整理折叠区、发放区、缝补区、储存区)之间设置全封闭式、实质性隔断,除分别开设通道门,供人员进出和物品由污到洁运送外,两区之间的空气不能对流。<> 2.2根据规范的3.(略)要求,在清洁区的各区之间设置半封闭式隔断,其高度与宽度适应操作需要,空气可以对流。<> 2.3根据规范第4页WS/T (略)―(略) 4.3.1.2 e)条规定污染区应设立医用织物接受与分检间、洗涤消毒间、污车存放处、污染区员工更衣缓冲间。清洁区应设置烘干间、整烫区、整理折叠区、发放区、缝补区、储存区、洁车存放区、员工更衣缓冲间等。g)各区域及功能用房标识明确,通风、采光良好。h)污染区及各更衣间设洗手设施,宜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I)污染区应安装空气消毒设施。<> 2.4规范第2页3.(略)的要求,利用隔离技术将洗衣设备安装在污染区和清洁区之间,使洗涤物由位于污染区一侧的舱门装入,洗涤完毕后从位于清洁区一侧的舱门取出的专用洗涤设备。针对这种要求,洗涤公司必须使用隔离式洗衣机或隧道式洗衣笼。<> 2.5根据医用织物的污染性质、程度和使用对象进行分类洗涤、分类消毒:(略)<> 3.医用布草回收、运输、分类、洗涤等必须制定消毒操作流程和完善的感染管理控制方案以达到洗涤质量要求,防止交叉感染。 4.洗涤公司对各类洗涤布草均要干燥、卫生、平整,无破、无损、无菌、无异味,确保科室满意。对有熨烫要求的物品必须熨烫到位;对破损物品(缺钮扣、少带子、脱线缝、撕裂……)必须缝补完好后方能发出。<> 5. 收发:(略)<> 6.运送车辆:(略)<> 7.洗涤公司确保接受上级(卫计委)各项检查合格,院方有权对洗涤公司所洗布草和洗涤场所进行抽查和检验,并根据实际结果给与奖惩,以确保洗涤质量。<> 8.为防止交叉感染,医院对于烈性传染病人的布草和其他卫生部门要求的特殊布草,按相关规定程序处理,不流入洗涤公司。<> 9. 为避免交叉感染,承担疾病控制的社会责任,洗涤公司必须遵守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的《公共用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第4章中的强制性条款“分别处理医疗用公共用纺织品和非医疗用公共用纺织品(包括设备、环境、人员)”。<>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2.洗涤公司应根据医用布草的特点,选择适合的洗涤工艺标准,科学安排洗涤工序,保证洗涤质量与消毒合格。执行标准为:(略)<> 2.1根据消毒技术规范的第2页3.(略)的要求,洗衣房污染区(脏污织物收集区、分拣区、洗涤区、消毒区)与清洁区(洗涤消毒后的暂存区、烘干区、整烫区、整理折叠区、发放区、缝补区、储存区)之间设置全封闭式、实质性隔断,除分别开设通道门,供人员进出和物品由污到洁运送外,两区之间的空气不能对流。<> 2.2根据规范的3.(略)要求,在清洁区的各区之间设置半封闭式隔断,其高度与宽度适应操作需要,空气可以对流。<> 2.3根据规范第4页WS/T (略)―(略) 4.3.1.2 e)条规定污染区应设立医用织物接受与分检间、洗涤消毒间、污车存放处、污染区员工更衣缓冲间。清洁区应设置烘干间、整烫区、整理折叠区、发放区、缝补区、储存区、洁车存放区、员工更衣缓冲间等。g)各区域及功能用房标识明确,通风、采光良好。h)污染区及各更衣间设洗手设施,宜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I)污染区应安装空气消毒设施。<> 2.4规范第2页3.(略)的要求,利用隔离技术将洗衣设备安装在污染区和清洁区之间,使洗涤物由位于污染区一侧的舱门装入,洗涤完毕后从位于清洁区一侧的舱门取出的专用洗涤设备。针对这种要求,洗涤公司必须使用隔离式洗衣机或隧道式洗衣笼。<> 2.5根据医用织物的污染性质、程度和使用对象进行分类洗涤、分类消毒:(略)<> 3.医用布草回收、运输、分类、洗涤等必须制定消毒操作流程和完善的感染管理控制方案以达到洗涤质量要求,防止交叉感染。 4.洗涤公司对各类洗涤布草均要干燥、卫生、平整,无破、无损、无菌、无异味,确保科室满意。对有熨烫要求的物品必须熨烫到位;对破损物品(缺钮扣、少带子、脱线缝、撕裂……)必须缝补完好后方能发出。<> 5. 收发:(略)<> 6.运送车辆:(略)<> 7.洗涤公司确保接受上级(卫计委)各项检查合格,院方有权对洗涤公司所洗布草和洗涤场所进行抽查和检验,并根据实际结果给与奖惩,以确保洗涤质量。<> 8.为防止交叉感染,医院对于烈性传染病人的布草和其他卫生部门要求的特殊布草,按相关规定程序处理,不流入洗涤公司。<> 9. 为避免交叉感染,承担疾病控制的社会责任,洗涤公司必须遵守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的《公共用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第4章中的强制性条款“分别处理医疗用公共用纺织品和非医疗用公共用纺织品(包括设备、环境、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