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关于林芝市工布江达县饮用水水源地(加兴乡、金达镇、娘蒲乡、江达乡)保护工程设备及工器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工布江达县分局关于林芝市工布江达县饮用水水源地(加兴乡、金达镇、娘蒲乡、江达乡)保护工程设备及工器具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略)](略)号;
2.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4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2.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7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8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略)](略)号;
2.9 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财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2.(略)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2.(略)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2、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供应商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略)
3、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其身份不一致的情形按无效投标处理。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
7、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平台查看下载,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