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方式:(略)
2、无效投标单位:(略)
3、中标单位业绩:(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略)),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略)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if !supportLists]九、[endif]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if !supportLists]1、[endif]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if !supportLists]3、[endif]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if !supportLists]十、[endif]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单位业绩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