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1.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略)
投标报价:(略)
设计资质:(略)
设计服务期限:(略)
质量标准:(略)
企业业绩:(略)
项目负责人:(略)
项目负责人业绩:(略)
2.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略)
投标报价:(略)
设计资质:(略)
设计服务期限:(略)
质量标准:(略)
企业业绩:(略)
项目负责人:(略)
项目负责人业绩:(略)
四、公示期:
(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
五、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4.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5.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六、凡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联系电话:(略)
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作答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