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
(一)行道树修剪的一般要求
1、行道树修剪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最低标准为2.5米。
2、行道树树干与树冠要保持适当比例,一般树冠高占全树的1/2—1/3。
3、树木修剪的程度,应根据主、侧枝间的生长习性、树龄及树种的特性决定。在整形时,为使主枝间的生长势平衡且保持树冠均匀,应采用“强主枝重剪,弱主枝轻剪”的原则;如要调节侧枝的生长势,则采取“强主枝轻剪,弱主枝重剪”的原则。对衰老树木可采取重度修剪,以恢复其树势。
4、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残枝、以及分支点以下萌蘖枝等。切口部必须靠节,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略)度倾斜,剪口应平整。如果簇生枝与轮生枝需全部去除的,应分次进行,以免伤口过多,影响树木生长。
5、需要对于比较粗大的主枝、骨干枝进行截断时,为缩小伤口,应自分枝点上部斜向下锯,保留分枝点下部的凸起部分,这样伤口最小,且易愈合。必须在伤口处涂保护剂或用蜡封闭伤口,促进愈合。 对过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止坼裂。
6、树木与架空线等道路设施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路、路灯、信号灯等设施间保持安全距离(含水平间距和垂直间距)。
7、近建筑物一侧的行道树,为防止枝条扫瓦、堵门、堵窗,影响室内采光和安全,应将长枝条进行短截修剪。
8、修剪的顺序行道树修剪时切忌漫无次序、不加思索地乱剪,应按照“由基到梢、由内及外”的顺序来剪,即先看好树冠的整体应修成何种形式,然后由主枝的基部自内向外逐渐向上修剪。
9、由于街道走向、高层建筑和地下管线等影响,常造成行道树偏冠、倾斜等现象,应通过修剪来调整重心。对生长势较弱一方的枝条,只要不与架空线、建筑物有矛盾,应进行轻剪,以达到缓和树势、平衡生长的目的。
(二)应注意的事项
1、上树修剪应遵守安全操作规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上树操作前应仔细检查安全带是否牢固。同时,注意过往行人车辆和近旁建筑物的安全。
2、人工、车辆、机械设备、药剂、排渣等修剪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此招标价格之内。
3、树下停车清理、占道修剪等需要与其他单位协调的事宜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
4、修剪的树木由甲方指定,修剪效果必须符合甲方要求。
(三)本项目执行的相关标准
《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术规程》(DB/T(略)P(略)-(略))
《行道树栽植与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略)/(略)-(略))
《行道树栽植及养护技术规程》(DB(略)/(略)-(略))
《行道树养护技术规程》(DG/TJ(略)-(略)-(略))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略)-(略))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略)/T(略)—(略))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略)/T(略)—(略))
《造林技术规程》GB/T(略)--(略)
《森林经营技术规程》DB(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