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略)-1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人民医院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国产 | 台 | 1 | (略) |
|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玖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台,型号规格:(略)(略)元,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玖万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自合同生效并经采购人同意实施之日起(略)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略)货到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钥匙项目)。 <>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略)
4.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略)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质量保证<>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海关证及商检证。<>
质保期:(略)<>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售后服务<>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技术支持<>
1)提供7×(略)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故障响应<>
1)提供7×(略)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略)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仪器故障能在2小时内响应,(略)小时解决故障。<>
3)备件服务:(略)<>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5)免费培训操作,使用过程中如果有问题,中标人随叫随到,及时解决。<>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略)日的,供应商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2次;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损失,采购人并向相关部门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测试验收<>
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权利瑕疵担保<>
6.1.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1.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1.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
6.2.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2.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2.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3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略).2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略).1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略).2不可抗力
(略).2.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略).2.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略).2.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略).3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