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MASCG-3-F-F-(略)-(略)(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年5月(略)日
采购日期:(略)年5月(略)日
第一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皖江司法鉴定所
第一成交供应商地址:(略)(略)号(恒基物流园5栋4楼)
成交折扣率:(略)%
第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龙图司法鉴定中心
第二成交供应商地址:(略)(略)号立基大厦B座(略)、(略)层
成交折扣率:(略)%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
磋商文件:(略)
项目公告媒体:(略)、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磋商小组名单:周安南、沈北斌(略);、包兴
采购人名称:当涂县***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振兴北路
联系人:包兴(略);(略);(略);(略);(略);(略);(略);(略);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略) 号二楼
项目负责人:秦聪(略);(略);联系电话:(略)(略);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略)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略)
公告期限:(略)年6月2日至(略)年6月3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
址:当涂县太白东路(略)号二楼,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当涂县财政局预算股(联系电话:(略)-(略))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当涂县***交通管理大队
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略)年6月2日
附件:</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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