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苍南县 | 发布日期: | 2019年3月8日 |
用法律的力量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既是司法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为妇女同志在最无助的时刻提供有力依靠。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在立足审判工作的同时,延伸职能触角,探索出一条保障妇女权益的有效司法途径,并形成一系列以龙港法庭为代表的特色司法举措,为妇女幸福生活保驾护航。昨天上午,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涉妇女合法权益案件审理情况及相关特色举措。
据介绍,2016至2018年,苍南法院受理家事案件4945件,其中离婚案件为4261件,龙港法庭受理家事纠纷类案件1406件,离婚纠纷案件为1200件,两类案件占比均超全院案件量的四分之一,且超七成案件由女性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而近年来,民事案件中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覆盖面逐渐扩大,在原有离婚、继承、“三养”等传统型案件基础上,涉村民权益、土地承包等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财产性纠纷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在经济债务纠纷中,过去夫妻双方被要求“共同债务”一起还款引发“假离婚、真逃债”现象,而近年来又出现一方对外借款,另一方并不知情,款项也未用于共同生活,导致妻子“被捆绑”还债的情况。2018年1月,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共债共签”原则,为深陷“被债务”泥潭的妇女们带来一片曙光。2018年1月29日,龙港法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首次运用了该司法解释,切实维护了该案“被债务”的妻子的合法权益。
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纠纷中,农村外嫁女拿不到土地补偿款、不能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等问题往往被认为“理所当然”,而事实上,诸如“夫妻离婚双方户口都在本村的,本村男性村民按户计算,女性村民不算户数”“嫁入女性村民离婚后户口挂入本村的不能享受人口基数”等“村规”,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15年,龙港法庭受理一起“外嫁女”诉请撤销不平等“村规”的案件,法院依法给予支持,判决后,原告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当事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还有一类侵权便是劳动纠纷。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女职工的权益都有特殊规定,但女性在求职过程中常常仍会受到不平等对待。在某学校担任文印室打字员的陈女士,在产后归来时,学校拒为其安排工作岗位。经劳动仲裁和法庭审理,要求学校向陈女士支付赔偿金,并按标准支付产假津贴、补缴相应期间的社会保险费,为陈女士争取到应有的权益保护。
据悉,近年来,苍南法院坚持保护弱者理念,开辟妇女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在受理婚姻、家庭、财产等妇女维权案件时,实行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将依法审理与亲情疏导相结合,平等保护与适当倾斜相协调,进一步加大妇女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力度,扎实推进特色司法,主动回应妇女司法新需求和新期待。同时,组建家事审判专业队伍,设立家事调解室,推行财产申报制度、离婚案件冷静期制度、家事案件回访制度,并严格执行人身保护令,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为妇女幸福生活保“家”护航。还完善了多元化解机制,为妇女维权撑起了“保护伞”。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