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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小课堂

2018-12-21 河南--
所在地区: 河南--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21日
建设快讯正文

招投标二三事

之  各个时间节点的时限规定 

 

政府采购中各流程

(1)邀请招标时资格预审公告期限:少于7个工作日。

(2)邀请招标时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期限: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

(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4)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5)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20日。

(6)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7)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前1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天。

(8)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报送采购人期限: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9)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期限:委托组织招标的,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组织招标的,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10)中标通知书发出期限: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

(11)合同签订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12)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未中标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

(13)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14)提出质疑期限: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15)质疑答复期限: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

(16)投诉期限: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17)财政部门审查投诉书期限:收到投诉书后5个工作日内。

(18)财政部门受理投诉书期限:符合投诉条件的投诉,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19)财政部门向被投诉人发送投诉书副本期限:受理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

(20)被投诉人就投诉事项向财政部门回复期限:收到投诉书副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1)财政部门投诉处理期限:收到(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22)投诉处理期间暂停采购活动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

(23)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从采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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