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深圳施工企业需缴工资保证金最高500万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14日
建设快讯正文

  建筑领域的工人不用再担心欠薪了,本月起,深圳工程建设领域正式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工资保证金总金额最高为500万元,最低为10万元。

  为保障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预防化解欠薪问题,深圳市人社局昨日公布《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本月起正式实施。

  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建设前,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本办法规定缴存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工人工资支付。施工总承包企业所有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项目承包合同总造价3%的比例缴纳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总金额最高为300万元,最低为5万元。

  工程建设项目出现拖欠工资问题的,自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认定之日起一年内,施工总承包企业所有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均按照项目承包合同总造价5%的比例缴纳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总金额最高为500万元,最低为1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自施工总承包企业首次缴纳工资保证金之日起3年内均未出现拖欠工资问题的,从3年期满之日起,该企业所有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承包合同总造价1%的比例缴纳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总金额最高为100万元,最低为3万元。

  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时,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承诺依照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并将书面承诺书提交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动用工资保证金支付工人工资后,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30日内补足。工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全部被拖欠工人工资的,按比例支付。

  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违法挪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摘自《南方都市报》 2018.12.13 记者 张小玲)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