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环境执法第一次新闻通气会材料
| 所在地区: | 安徽-合肥-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16年6月29日 |
| 索 引 号: | 002985878/201606-00112 | 信息分类: | 270200/10 |
| 内容分类: | 新闻发布会 | 发文日期: | 2016-06-29 |
| 发布机构: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 2016-06-29 |
| 生效日期: | 2016-06-29 | 废止日期: | |
| 名 称: | 2016年安徽省环境执法第一次新闻通气会材料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
发布人 省环保厅总工程师 黄建树
(2016年6月29日)
各位新闻界朋友大家好!
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省环保厅的新闻通气会,感谢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这次新闻通气会,主要是通报近期我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向新闻媒体公开交办部分重点环境违法案件,以及98起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整改进展情况。
一、近期我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16年第二季度,我厅环监局按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继续对各地重点污染源进行抽查。特别是5月份以来,我省安庆、滁州、阜阳、宿州4市被环保部约谈、通报,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报道滁州市部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后,我省各级环保部门立即行动,省环保厅对各市实行厅领导划片包干督查,各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深入推进《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加大了对污染源的排查和惩治力度。
5月1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环保工作约谈会后,我厅立即行动。5月17日,我厅印发了《领导划片包干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由6名厅领导牵头,分管的相关处室、事业单位派人参加,对全省16个省辖市(含省直管县)划片包干督查;要求包干领导对划片包干地区的环境保护督查工作负总责,相关处室、事业单位承担领导包干地区督查工作的主体责任。此次督查重点为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实施情况。为确保督查成效,我厅对各市大气污染防治、新环保法执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环境安全隐患整治等工作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各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明察暗访、现场核实、调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督查。
近期,我厅由厅领导带队的各督查组已完成对全省16个市和2个省直管县的督查工作。对督查发现的大气污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缓慢、企业环境违法、当地执法查处不到位等100余项环境问题,我厅已反馈各相关市人民政府,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决策部署,逐步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威慑力;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确保按期完成清理工作任务;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逐项整改。
2016年5月份,我厅出动执法人员240余人次,检查工业园区2个,企业80余家。根据现场执法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我厅对25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省级挂牌督办,对28家企业下达监察通知。同时,为配合“六五环境日”环保宣传工作,5月中旬,我厅邀请安徽电视台媒体记者参与,对宿州等6市12家企业进行了突击暗访检查,全程拍摄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并于5月30日—6月3日,在安徽省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连续播出,公开曝光了4家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各市也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月份,各市查处案件186件,共对57家企业处以罚款,此外,各市5月份适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查处各类案件120起,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起,查封扣押案件52起,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案件45起,行政拘留案件14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起。相比4月份(全省17件),各市5月份适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查处的案件大幅提升。
通报9起近期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
(一)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环境违法案件
——安徽泉盛化工有限公司。
一是违规设置排污口。根据滁州市环保局验收意见,该企业建设项目正式投运后应确保工艺废水、生活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及事故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违规设置2个废水排放口,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通过其中1个废水排放口(企业称废水总排口)排放,生活废水及原水处理后产生的含泥废水通过另1个废水排放口排放。
二是采用规避、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废水。该企业在雨污管道已分离的情况下,利用雨水管道排放废水,雨水管道内取样监测结果:COD810mg/L、氨氮96.3mg/L。利用渗坑排放废水,部分未处理达标的生产废水排至污水处理站北侧水塘,该水塘未采取防渗漏措施,取样监测结果:COD72mg/L、氨氮129mg/L;向厂内混凝土复配站旁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的土坑排放废水,取样监测结果:COD2.29×103 mg/L、氨氮47.1mg/L。
三是违法排放废水对园区撇洪沟造成污染。该企业废水及雨水排口所排废水均排至园区撇洪沟,该企业排口附近撇洪沟内取样监测结果:COD228mg/L、氨氮2.41mg/L;同时,该企业长期向撇洪沟排放含泥废水,加上厂区西南堆放的大量生石灰等物料随雨水、地面冲洗水冲刷,经废水排放口排入撇洪沟,导致撇洪沟淤积大量沉积物。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已对园区撇洪沟造成严重污染。
四是未落实施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该企业厂区西南、西北分别有一座混凝土搅拌站和一座混凝土复配站,堆放有大量黄沙、石子、生石灰等原料,未设置围挡,未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也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五是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该企业将部分废油桶露天堆放在危废库房外,堆放场内少量含油废水经雨水冲刷进入雨水管网。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该企业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热电厂1#机组在2016年2月15日3时38分至6时15分的启机阶段和2016年2月4日18时至20时30分的停机阶段,人为关闭自动监控设施,无监测数据;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接触氧化池曝气装置未运行,污泥压滤机长期未使用,现场测试曝气装置和污泥压滤机均不能开启。
——定远弘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华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定远县润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家企业事故应急池为非自流式。未开展环境风险等级评估,未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园区内滁州国强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不到位,气味刺鼻,群众反映强烈。
2.园区未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评函〔2012〕859号),要求园区内企业工艺废水处理后全部用于生产环节,但抽查的安徽泉盛化工有限公司工艺废水经处理后排放或直排,并有企业利用园区雨水管道排污。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企业装置冲洗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及事故排水,该污水处理厂于2015年10月建成,处理废水能力为10000m3/d,目前收水量仅20m3/d,污水处理设施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不能正常运行。
3.园区撇洪沟污染严重
园区内撇洪沟为人工沟渠,长约2.5公里,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收纳企业排放的废水、雨水及沿岸农田汇水。在淮溪大道断面上游50米、淮溪大道断面下游50米处、安徽泉盛化工有限公司污水排放口断面取样监测结果依次为COD76mg/L、氨氮2.89mg/L,COD98mg/L、氨氮1.54mg/L,COD228mg/L、氨氮2.41mg/L,沟内水呈棕黄色,沟底沉积白色物质,污染严重。撇洪沟从园区北约400米处汇入自然小河沟,经约5.5公里后汇入高塘湖,在自然小河沟下游100米取样监测结果COD34mg/L、氨氮4.14mg/L,劣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质。
(二)德轮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
1.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该企业吹塑生产线项目擅自于2016年4月开工建设并投产,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年产120万套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擅自于2014年12月底投入生产,至检查时仍在违法生产。
2.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该企业压出车间1号和2号开炼机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装置,密炼车间3号和4号开炼机废气收集效果较差,车间散发恶臭气味。炼胶车间废气处理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脉冲除尘器。20t/h燃煤锅炉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脱硫设施和废气在线监测装置。未按环评要求建设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产生的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均进入厂内水塘。
3.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该企业未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将桶装废润滑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露天堆放在厂区道路上,少量废润滑油流入雨水管道;未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对暂不利用的锅炉煤渣、原料包装袋、木质托盘等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未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
(三)安徽金牛矿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
1.选矿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环评要求该企业9000立方米收集池(企业自称新华水塘)用来收集初期雨水,并承担事故池功能。但该企业初期雨水、后期雨水、地面冲洗水、运输车辆冲洗水、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均排入新华水塘。
2.废水处置问题。未按照环评要求将2#尾矿库淋溶水直接送至酸性废水处理站处理,而是通过水泵送至尾矿库下方的回水库,再从回水库泵回酸性废水处理站处理。酸性废水处理站污泥浓密池擅自停运未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3.固废处置问题。该企业将清理的新华水塘污泥直接露天堆放水塘边,未采取防渗漏防流失措施;酸性废水处理站所用石灰石露天堆放,无防风抑尘和防流失措施;矿井集水井内的污泥露天堆放于废石堆场,未采取防渗漏防流失措施。
4.环境污染隐患问题。该企业新华水塘西南部未采取防渗措施,新华水塘作为选矿厂区的事故池,现已存放大量废水,池塘下方即为农田,新华水塘内废水取样监测结果:锰5.29mg/L;酸性污水处理站旁原建有400立方米事故池(2014年环评变更时,要求建设9000立方米事故池替代400立方米事故池),该企业将污泥浓密池内污泥抽至400立方米事故池,事故池内污水已外溢至雨水沟,事故池内污水取样监测结果:锰16.0mg/L,pH3.83;环评要求该企业尾矿库下方的回水库承担应急池功能,以收集暴雨时不能及时处理的尾矿库淋溶废水,并要求雨季前清空回水库,现回水库中已存有大量深红色废水,距回水库溢洪口已不足0.5米落差,取样监测结果:锰38.2mg/L,pH2.71,存在突出的环境污染隐患。
(四)安徽贝克联合制药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
1.未批先建,擅自投运。该企业有机溶剂回收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成投产。
2.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该企业危废台账记录不全。废活性炭、蒸馏釜残(高沸物)等危险废物未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蒸馏釜残与化工原料混存在企业厂区东北角的简易工棚内,废活性炭与塑料袋、废桶(一般固废)混存。
3.通过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该企业各生产车间均铺设有管道直通雨水管网。现场检查时,年产60吨拉米夫定生产线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擅自停运,总排口无废水外排,但该生产线三工段真空泵循环废水直接外排至雨水管网。现场委托太和县环境监测站对外排至雨水管网的废水取样监测结果:COD1404mg/L,甲苯23.9mg/L,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排放标准,COD、甲苯排放浓度分别超标13倍、238倍。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该企业年产60吨拉米夫定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厂区弥漫刺激性气味。根据年产1600吨原料药(薄荷脑、素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该企业须在2015年底前完成燃煤锅炉淘汰工作。至检查时,该企业燃煤锅炉仍在使用,且间歇性排放黑烟。
5.存在安全隐患。该企业将大量的高沸物、叠氮化钠(易爆品)与化工原料(六甲基二硅烷胺)、化工废液及有机溶剂混存在厂区东北角的5座简易工棚(距离南洛高速约30米),存在安全隐患。
(五)阜南县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案件
1.存在环境安全隐患。该垃圾填埋场长期利用洼地填埋生活垃圾,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也未采取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措施。垃圾渗滤液未集中收集处理,直排垃圾填埋场南面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的水沟。遇洪涝,垃圾渗滤液通过齐郢排涝站直排谷河,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对渗滤液取样监测结果:COD2.16×103mg/L、氨氮666mg/L,分别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定的排放标准20.6倍、25.6倍。
2.未做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阜南县人民政府未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安徽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2014年底前建设完成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也未按照《通知》要求对垃圾填埋场进行综合整治,未控制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排放。阜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按照环保、检察等部门要求停止向该垃圾填埋场倾倒垃圾,至2016年5月26日仍在向该垃圾填埋场倾倒生活垃圾。距离垃圾填埋场500米范围内有鹿城镇苗寺村戴桥、大陈两个村民组,约700居民至今未搬迁。
(六)太和县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案件
1.存在环境安全隐患。该垃圾填埋场利用废弃轮窑厂取土坑长期填埋生活垃圾,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也未采取任何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措施。生活垃圾淋溶水、渗滤液未进行收集处理,而是直排沙颍河和渗漏地下,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现场对直排渗滤液取样监测:COD 9.2×103mg/L、氨氮3.51×103mg/L、总磷77.3mg/L、粪大肠菌群≥24000个/L、总铬0.461mg/L、总砷0.447mg/L,分别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92倍、140.4倍、25.8倍、≥2.4倍、4.61倍、4.47倍。
2.未做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太和县人民政府未能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安徽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建设完成卫生填埋场工程。也未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实现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太和县有关部门多次向县政府书面报告该垃圾填埋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问题,至2016年4月12日现场检查时,太和县政府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生活垃圾仍未做到无害化处置,且距离垃圾填埋场500米范围内的朱沃自然村有30户居民至今未搬迁。
(七)芜湖雅丽丝染整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案件
该企业擅自扩建并投产染色生产线项目,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燃煤锅炉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锅炉废气脱硫循环吸收液呈酸性,部分吸收液进入雨水管网外排。污水总排口取样监测结果:苯胺类2.28mg/L,超标1.28倍。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未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贮存在锅炉房旁的简易棚内,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未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八)铜陵瑞莱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
该企业2万吨/年氧化铁颜料项目厂区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从厂区东南角管道直接外排;污水总排口取样监测结果:锰37.6mg/L,超标17.8倍;污水处理站部分污泥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流失措施。
(九)青阳县新河镇工业园环境违法案件
1.铸造企业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突出。抽查的青阳天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天平机械铸造股份有限公司、光辉模具材料公司、马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池州市智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5家铸造企业均未按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采取开放式喷涂作业,将砂粉露天堆放,未采取围挡或者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马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一台土法熔炉,烟气直排。
2.碳酸钙生产企业环境污染严重。抽查3家碳酸钙生产企业,均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池州瑞祥钙业有限公司将石料露天堆放,未采取围挡或者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厂区扬尘现象严重;将大量石灰废渣露天堆放在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的洼地,造成淋溶水渗漏;将轻钙生产废水排入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的土坑,造成渗漏;未按环评要求循环使用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收集处理生产区域雨水,均直接外排。青阳县鑫源炉料厂将石料、石粉露天堆放,未采取围挡或者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进料口未配套建设除尘设施,厂区扬尘现象严重。安广超细粉体公司将石料、废渣露天堆放,未采取围挡或者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进料口未配套建设除尘设施,厂区扬尘现象严重。
上述9起环境违法案件,我厅已实施省级挂牌督办,要求各相关市环保局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环境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及时进行复查、跟踪检查,同时按照《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规定,将案件材料移送相关部门。并要求各相关市环保局每月底前报送整改落实情况、立案查处情况以及查处结果等,确保限期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事项。同时,每月将案件进展情况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98起省级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截至2016年5月底)
2015年8月13日,省环保厅对全省98起突出环境问题实施省级挂牌督办,涉及16个地市和1个直管县。各地积极落实挂牌督办整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并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处理处罚。截至2016年5月底,已有80起突出环境问题完成整改并解除挂牌,亳州、蚌埠、滁州、马鞍山、宣城、池州、黄山、广德8个地方已完成全部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任务。目前,尚有18起突出环境问题未整改完成,其中合肥1起、淮北2起、宿州5起、阜阳1起、淮南2起、六安1起、芜湖2起、铜陵1起、安庆3起。该18起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展缓慢,其中,宿州市北沱河水质污染问题等7起案件至今未明确预计整改完成时限;淮北市安徽宝迪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等4起案件已超过原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时限要求;合肥市小庙镇工业聚集区等7起案件,原整改方案中未按照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具体情况如下:
(一)至今未明确预计整改完成时限的7起案件
1.北沱河水质污染问题:流域内皖北制药厂、安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已搬迁;上游河段正在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流域内宿州学院、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治污设施尚在论证设计。
2.奎濉河面源污染问题:周边畜禽养殖及徽香源烧鸡加工厂等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尚在整改。
3.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刘庄矿业有限公司: 2016年计划煤炭产量600万吨,到2020年方能降产到环评批复的300万吨煤炭年产量;新编制的环评文件尚未经过环保部受理。
4.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拆迁工作短期内难以完成。
5.芜湖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拆迁工作短期内难以完成。
6.宿州市机动车监控平台信息建设:尚在招投标阶段。
7.六安市机动车监控平台信息建设:该项工作由六安市公安局负责实施,目前尚未建成
(二)已超过原整改方案中时限要求的4起案件
1.淮北市安徽宝迪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居民搬迁问题预计2016年8月底方能完成;
2.淮北市烈山经济开发区:预计2016年12月底方能完成污水支线管网建设;
3.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预计2016年7月底完成末端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具备通水调试条件;
4.安徽淮南工业园:预计2016年7月底完成所有污水管网建设。
(三)原整改方案中未明确整改时限的7起案件
1.小庙镇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预计2016年底方能完成;
2.萧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通水调试,近期将进行摘牌;
3.萧县平山口、埇桥区符离镇非煤矿山开采和石料加工群环境问题:目前,2个新设的采矿权已经挂牌出让,正在办理环评影响评价手续,整合的采石厂即将挂牌出让,近期将进行摘牌。
4.铜陵市入江排口重金属超标问题:预计2016年底方能完成黑沙河及二冶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5.望江县垃圾填埋场环境:预计2016年8月底完成整改;
6.潜山县黄浦镇垃圾填埋场:已开始封场招标,预计2016年底方能完成,目前生活垃圾送往安庆、六安、桐城、宿松等地进行规范化处置;
7.安庆石化有限公司:计划于2016年12月底方能完成整改。
我厅将继续组织对各市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地加快整改,定期向媒体通报情况。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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