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决算
所在地区: | 广西-梧州-藤县 | 发布日期: | 2024年9月29日 |
目???录
第一部分: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争取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表
第三部分: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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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中心为藤县民政局二层机构,主要负责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落实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的福利制度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中心单位预算由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中心本级决算、藤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决算、藤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决算构成。其中,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中心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藤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藤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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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中心2023年度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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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如下: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争取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表
以上报表详见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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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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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33028.91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028.91 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50.40 万元,增长5.2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028.91万元,为藤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50.40 万元,增长5.26%,主要原因是2022年12月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在2023年1月份发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藤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藤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5.经营收入0.0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33028.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028.9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50.40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28.91?万元,占支出总决算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低保人员生活保障救济金发放、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救济金发放、临时救助、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金发放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50.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12月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在2023年1月份发放。
2.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项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年末结转和结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0.00%。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28.91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50.40万元,增长5.26%。其中:基本支出251.62 万元,项目支出32777.28 万元。
?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028.91万元,支出决算为 33028.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为33028.91万元,支出决算为33028.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低保人员生活保障救济金发放、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救济金发放、临时救助、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金发放等。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6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0.00万元。
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00万元,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 个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无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00万元。购置了 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 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6.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会议费支出。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培训费支出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培训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为33028.91万元,执行数为33028.91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确保社会稳定。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农村低保”等10个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2391.88万元。其中: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2188.45万元;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203.43万元。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农村低保项目自评得分为98.11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851.46万元,执行数为19851.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按质完成了农村低保金的发放。
3.单位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农村低保”等10个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属比较理想,基本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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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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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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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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