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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龙岩-上杭县 发布日期: 2024年9月20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21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4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重大政治任务,深化认识、端正态度,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务实过硬的措施,坚决落实整改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意见》、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试金石》等,主动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使整改过程成为对标看齐的过程,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于2024年4月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傅炳华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整改方案的制定、工作任务的跟踪和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研究制定《中共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连农党组〔2024〕19号),建立《中共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时限,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每周汇总整改情况,确保按时间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5项,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规范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制度化。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动农业农村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强大动力。

  局时任党组书记傅炳华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政治引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项目、实际行动上。先后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共6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所有整改问题逐条逐项亲自牵头,亲自督办。坚持带好头、做表率,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注重抓统筹、谋全局、重协调,对巡察反馈问题采取台账式管理,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制定出台了《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议。局党组于2024年5月6日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三农”领域最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局党组对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抓好制度落实。制定完善《中共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我局于2024年4月17日组织全体股级干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第一议题”应知应会,明确“第一议题”相关要求,共召开党组会、支部大会以及其他党内重要会议20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加强统筹谋划,增强发展后劲。2024年4月1日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连城县“福九味”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拟实施项目及拟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连农〔2024〕52号),2023年8月29日印发连城白鸭产业发展五年实施意见《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连城白鸭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扶持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连城中草药”,依托“福九味”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推动特色中药材产业发展,同时加快连城白鸭产业发展,进一步开发利用好连城白鸭特色资源,打造连城白鸭特色农业产业链。截至目前,“福九味”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5个子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989万元。2023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3.69亿元,比增3.7%。2024年第一季度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1.32亿元,比增2.7%。

  (2)针对“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不扎实”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落实“三定”方案。根据“三定”方案进一步梳理职责职能,厘清边界,建立股室、机构的整合台账和股级干部管理台账。2024年6月3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保留内设股室3个(综合股、计划财务股、产业发展和市场信息股)和党委办,以及26个下属事业单位,对超设股室进行整合,并在规定职数内配备正股级干部。二是加强工作衔接。及时转发2024年以来省、市下达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有关文件6份,及时跟踪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工作不断档。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全县农产品检测中心工作衔接会议,确保高效运转。三是提升执法大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已开展各中队执法人员岗位交流3人,开展各中队联合办案2次。制定2024年执法工作要点,聚焦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宅基地、渔业、农机等重点领域,建立案件清单制,实现各领域办案零的突破。2024年5月9日制定下发《连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罚没物品管理办法》《连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罚没物品出入库登记制度》,整理出罚没物品储藏室一间,购置货架14个,罚没制度上墙,指定一人专门负责,对各中队已有的罚没物品入库登记,实行统一规范管理。

  2.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农业农村政策要求差距较大”的问题

  (3)针对“推动乡村振兴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工作谋划。2024年1月21日通过召开县委农村工作会议,谋划部署2024年全县农业农村工作。2024年4月28日拟定了《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议,着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和经济的改善,促进乡村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二是增强群众内生动力。2024年3月29日制定出台《连城县乡村振兴提质攻坚行动方案》,2024年2月28日制定出台《连城县落实<龙岩市党建富民强村“十百千”行动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2023年8月29日印发连城白鸭五年实施意见《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连城白鸭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农业产业扶持政策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通过制定“万名新型农民培训工程”五年提升工作计划,提升农民素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坚实人才保障。截至目前,已举办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3期,9个班次,培训513人次。鼓励农民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促进特色产业规模发展,提质增效。截至2024年5月全县现有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产共计4498余家、比增5.6%。2024年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90元,比增7.4%,全市排名第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1%)。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连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农〔2024〕93号),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审批工作。规范惠农强农补贴制度,提高资金补贴工作流程的时效性,明确各环节时序要求,明确由乡村振兴办项目组负责人作为乡村振兴年度任务分解的责任人,及时按照中央、省、市、县的要求抓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落实。四是强化政策落实。进一步落实好《连城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连城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制度》的文件精神,加快受理审核与兑付购机补贴资金,2024年已向县财政局报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函(四批)共217.715万元。五是强化基层宣传。通过电视、宣传栏、政府门户网和进村入户、墟天摆摊设点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等惠民政策,让基层群众全面了解国家补贴政策和申报程序,努力提高惠农政策的知晓率和透明度,今年以来开展宣传7次,发放宣传材料4500余份;举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业务培训班1次,确保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4)针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紧盯“米袋子”“菜篮子”工程。2024年6月3日印发了《连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办法(试行)》,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制度,并发函督促朋口镇、赖源乡结合全县撂荒耕地整治工作部署,因地制宜推进撂荒高标准农田进行整治复耕;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强化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农产品监管职责。要求县农检中心及乡镇检测站按规范程序进行抽样检测,写明抽样时间、地点、抽检对象、抽样品种等信息,确保检测样品来源清晰可溯,杜绝一样多用或虚构样品,如有发现将全县通报。针对异常时段开展快检的情况,经过快检数据上传系统管理公司调查,造成原因在于设备系统纽扣电池无电导致设备系统时间停滞,并有快检系统管理公司情况说明函。每年定期召开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培训议,于2024 年5月20日举办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会议,进行农产品快速检测培训。通过现场观看快检操作视频、解答操作难点,强调样品来源及规范填写,确保农产品快检数据科学性、准确性、真实性。开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培训,强化追溯系统线上巡查及赋码比对力度。通过培训切实提升全县农产品快速检测规范操作、农产品追溯并行系统管理等专业水平,截至2024年5月,全县农产品快检数据正常;已比对412批次中未赋码的9批次进行了补赋码工作,并完成追溯系统线上巡查4200多批次,全面压紧压实监管责任,提升全县农产品监管水平。二是加强监督指导,不断提高培训实效性。2024年5月6日印发《关于开展2021-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实训工作自查的通知》(2024N0033)。要求连城县莲冠职业培训中心等3家机构2021-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实训参训率低于90%的班次且实际未参加实训的情况进行自查,对于实训人数不足的进行补实训,出台《连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进一步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训监督管理。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开展农膜使用与回收相关技术的专题培训,截至2024年5月,已培训120人。三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三农”服务意识。在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大会学习习近平对“三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党员干部的“三农”服务意识;制定下发《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连人社〔2024〕66号),并按通知要求落实好农村实用人才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审认定工作;组织信用社、小额信贷工作人员送贷下乡,到乡镇集中办理小额信贷,全面掌握小额信贷工作的情况,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2024年1-5月全县已办理小额信贷755笔1081.94万元,覆盖面达到15.38%,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其中新泉镇覆盖面15.1%、莲峰镇15.1%、揭乐乡15.5%。四是针对“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2024年5月28日局党组给予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主任黄某某责令检查;针对“培训实效性不强,监督指导缺位,培训资金监管有漏洞”问题,2024年5月28日由局党组给予分管副局长童某某、农科教结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某某责令检查。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底线思维意识不强”的问题

  (5)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制定2024年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强化农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明确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工作要点,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农业安全生产水平;制定并下发《全县农(渔)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农(渔)业生产安全水平和综合管理保障能力;2024年5月29日按年度计划召开了农业农村局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联席会议,梳理各相关股室上半年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明确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和农业领域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2024年1-5月已开展了3次全局干部安全教育培训;2024年5月30日在庙前镇龙岩台迈制药公司按预案开展了消防应急演练,增强了涉农领域企业的消防应急处置能力,检验了预案的有效性。我局计划在11·9消防活动日前开展全局干部职工的应急消防演练,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提升消防应急实操能力。三是强化执法检查。2024年1-6月,农业农村局各职能股室在农业领域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全国两会期间、五一期间3次较为统一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列出问题清单5条、提出整改要求5条,发放整改通知单5个。对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回头看”,发现的5个一般安全隐患经过现场核查均已整改落实到位,形成工作闭环。四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针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24年5月28日由局党组对分管副局长林某某、安办负责人童某某给予责令检查。

  (6)针对“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项制度’落实不全面”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执法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三项制度”,5月21日开展执法专题业务培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制定2024年执法年度培训计划,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目前全体执法人员已完成第一轮轮训。二是规范文书制作。4月15日通过执法骨干课件授课的形式,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最新《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4月15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案件交流、评查等活动的通知》,已完成第一季度的案卷交流、评查活动,并推荐2份优秀卷宗到司法局评审,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规范制作文书的能力和水平。4月18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旧文书清理、使用最新执法文书的通知》,目前各中队已完成旧文书清理,5月份开始已使用最新执法文书。三是开展案卷自查。2024年4月23日制定下发《关于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内审工作的通知》,成立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组织专业人员加强案件内审,目前已审理案件5件,通过举一反三,确保文书完整规范。四是加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体讨论法治人员参与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已聘请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案件的法制审核人员,并参与法治审核。五是厘清责任。针对“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项制度’落实不全面等问题”,2024年 5月24日,局党组书记傅炳华对执法二中队队长林某某、执法二中队干部黄某某进行约谈。

  (7)针对“贷后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部门联动。2024年4月15日将12笔代偿金逾期追偿涉及的贷款人和17名干部职工案件再次提交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通过签订还款协议、冻结账号等方式进行分类追缴。申请执行后,其中1笔已还清全部欠款,3笔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后收回3.5万元,8笔依法对反担保干部采取强制措施。目前已追回资金20.96946万元。二是举一反三,全面理清底数。对12笔代偿金逾期偿还案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类追缴。截至目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已把童某某和陈某某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采取冻结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三是厘清责任。针对“农科教办为农村规模经营贷款提供担保存在审核把关不严、代偿金逾期追偿不力”的问题,2024年5月28日由局党组对分管领导县良种场副场长杨某某、农村规模经营贷款担保基金服务中心副主任兰某某给予责令检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作风整治不够有力”的问题

  (8)针对“担当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政治担当。2024年5月13日,组织全体执法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并撰写交流研讨材料,开展交流研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对标2024年执法工作要点,截至目前执法大队共立案21件,结案14件,全市排名第一。二是强化作风建设。全体执法人员在2024年4月28日参加全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并于5月29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逐字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月等活动,进一步强化队伍的作风。2024年5月21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等制度,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坚决杜绝执法宽松软问题。对要求赋码的生产主体进行梳理,对多次未赋码的2家合作社、1家养殖公司进行立案查处。2023年以来对未赋码的80家养殖业主发放整改通知书52份,目前都已整改到位,今后对未赋码而被督促整改未及时整改的,及时依法立案查处。三是规范执法行为。2024年5月21日开展执法专题业务学习,组织执法干部学习《龙岩市农业行政处罚(不含渔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统一尺度、统一标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行刑衔接,规范案件移送程序,按程序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1件。四是制定完善农村宅基地执法巡查工作制度。农村宅基地违法图斑调查核实工作已完成,目前县、乡已建立台账工作,2024年4月19日已制定完善农村宅基地执法巡查工作制度。五是厘清责任。针对“担当不足,执法工作存在宽松软,‘好人主义’”问题,2024年5月28日局党组对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江某某、原执法二中队中队长罗某某、执法五中队中队长柯某某等3人给予提醒谈话。

  (9)针对“工作推进缓慢、滞后”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制定完善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日常管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2024年4月28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学习身边的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以及节前廉洁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二是强化履职担当。印发《连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立项管理办法(试行)》(连农〔2024〕93号),完善项目储备制度,印发《关于谋划储备及申报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通知》(连委农办〔2024〕8号),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清单已于2024年5月28日已提交党组会议确定;对全县新型农业主体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设施的建设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其中庙前镇水北村等冷库项目已纳入2024年项目储备名录,待省、市下发申报通知,把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申报并实施;2024年5月6日对未清理化解的莲峰镇、朋口镇、新泉镇、莒溪镇、罗坊乡发送《关于村干部向村集体借款长期未还问题清查治理工作的催办函》,通过催收督办、下乡指导、法律诉讼,持续推进清理化解。2024年5月2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资金出借事项的通知》(连委农办〔2024〕22号)文件,规定村集体资金的出借原则、出借规定和出借资金管理,进一步保障村集体资金安全。三是加大工作监督力度。加大干部工作监督力度,落实好“一岗双责”,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2024年5月24日,局党组书记傅炳华对工作推进缓慢、滞后的农田建设管理站站长张某某、农科所负责人吴某某、经指站站长罗某某等进行集体约谈,要求他们弥补工作中的不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2024年7月1日,因对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力,县信访局党组对罗坊乡原经管站负责人、现为县信访局干部李某某给予批评教育;2024年7月1日,因对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力,曲溪乡党委对揭乐乡原经管站负责人、现为曲溪乡干部吴某某给予提醒谈话。

  (10)针对“工作主动性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增强工作主动性。修订完善《连城县农业农村局激励干部当担作为若干措施》,进一步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加强学习教育。2024年5月24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连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认识。三是全面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经党组研究明确由经作站黄一华、谢立红、罗华标为资产管理人员,对原经作局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已完成园艺场土地面积与建筑面积清查、造册登记;经核实,原经作局宿舍楼产权归属于县农业农村局,现有11家住户,巡察整改期间通过多方努力,现已腾退4户,未腾退7户。下一步将积极主动作为,参照相关单位处置办法处理好原经作局宿舍楼问题。针对园艺场的资产管理,对拖欠租金的9位租户,集中整改期间通过发催收通知、张贴催收通告,入户动员等措施,截至2024年6月25日已收回4户应缴租金。对多次催收仍未上缴租金的5户,已于2024年6月24日委托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良种场被某鱼苗养殖有限公司拖欠租金,分别于2023年12月29日、2024年5月9日,全额催收完毕并入账上缴国库。今后我局将加强合同签订管理,在签订合同时需经县农业农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审定后才可签订。四是厘清责任。2024年5月28日,针对“国有资产情况一问三不知,存在失管漏管问题”,局党组给予经作站站长黄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的问题

  (1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2024年5月14日召开清退动员会,屠宰场整理2021-2023年6月发放的误餐通讯费清退名册,目前均已完成清退。同时对近年来发放的津补贴再次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其他问题。二是加强教育培训。2024年5月22日,召集所有财务人员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全局财务人员严格按照津补贴发放政策,按程序申请、审批、发放,保证津补贴发放的规范性。三是厘清责任。针对“无依据发放通讯误餐费”的问题,2024年5月28日局党组给予屠宰场场长邓某某责令检查;针对“发放非工会会员生日蛋糕券”的问题,2024年5月28日,局党组给予党组成员、良种场场长邹某某、原良种场办公室主任吴某某责令检查。

  (12)针对“公务接待、用餐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学习培训。2024年5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提升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执行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餐费报销工作。二是强化管理监督。修订完善《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连城县农业农村局招商引资工作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公务接待工作。三是做好资料完善及费用清退。与被接待方沟通协调,已补充完善地瓜干集团接待报销资料;通过自查核实清楚出差期间发放午餐补助金额,合计84元,并于2024年5月10日完成清退午餐补助款84元。四是厘清责任。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2024年5月28日局党组要求原地瓜干集团负责人江某某限期整改;针对“用餐管理不规范”问题,2024年5月24日由局党组书记傅炳华对黄某某等5人进行约谈。

  (13)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2024年5月25日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学习《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连城县直机关差旅费标准》,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二是严格执行差旅费相关制度。制作《财务报账票据登记表》,做好三审三校登记工作严格财务报销审核。加强差旅费制度执行力度,严把报销审核关,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规范差旅费管理和支出审核。三是完善资料及费用清退。经核实一把手审批单为漏报,已将钉钉审批单补齐;傅某某等2人多报销的市内交通费320元、伙食补助400元,已于2024年4月3日退回。2024年5月15日4个支部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超标准报销租车及餐费3320元转入党委账户。四是厘清责任。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2024年5月24日,局党组书记傅炳华对傅某某、林某某进行约谈。

  3.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

  (14)针对“财经制度监管缺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完善制度建设。2024年5月17日出台《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单位内控制度,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把控支付手续,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强化业务学习。2024年5月22日组织全局财务人员学习《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财经制度监管力度,提高财务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全面摸排整改。2024年5月已通过一体化系统和查阅往年账册的方式重新梳理完毕,清理出往来款5年以上呆账,于2024年5月20日提交党组会上报财政清理。经核实,某鱼苗养殖场增殖放流款发票作废出账是由财务人员误判为作废,2022年8月9日文亨镇政府重新开具发票,未及时放入账中导致;良种场以现金形式发放“五险一金”的5.79万元均已退回,2023年1月起我局已严格按月发放临时人员工资,已完善劳务派遣公司合同的签订,严格按规定落实拨付流程。四是厘清责任。针对“用现金发放五险一金、提前支付工资”问题,2024年 5月27日,局党组给予良种场财务钱某某责令检查;针对“干部经手现金”问题,2024年 5月28日,局党组对屠宰场财务罗某某责令检查;针对“使用已作废发票”的问题,2024年 5月28日,局党组给予计财股股长蒋某某责令检查,给予计财股干部马某某提醒谈话。

  (15)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全面摸排资产。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已完成地瓜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梳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畜禽粪污管理系统等375.9万元,已列入固定资产,涉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智能管理平台357.5737万元,涉及兽药残留检测仪采购18.326万元;园艺场已完成土地面积与建筑面积清查,登记造册;良种场的资产已建立完善资产台账。已核实福达轻型货车去向,其于2004年7月已过户给文亨乡政府。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已理清应缴租金未及时收取情况,明确责任人,指定钱秋珍负责收取良种场应缴租金,巡察以来已催收2022年度应缴租金4笔计12.10645万元,2023年度应缴租金13笔计19.70185万元,累计收回应缴租金21笔合计40.72万元;园艺场经催收,收回应缴租金4户12.642329万元;对多次催收仍未上缴租金的5户,于2024年6月24日委托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针对2023年3月,地瓜干集团报废一批固定资产,未经县国资中心批准的问题,地瓜干集团根据《连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连城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国资委〔2023〕3号)第二十六条资产损失核销或报废有关规定,填写完成资产报废相关表格,报主管部门—福建省连城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审核并已批准报废,已完成原报废账务处理的固定资产进行反向账务处理,还原到报废处理前的账务状态;针对畜禽粪管理系统等375.9万元未列入固定资产的问题,制定下发《连城县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智能管理平台和沼液处理中心项目运行及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相关设施设备资产管理,已完成对畜禽粪污管理系统的资产甄别,完成资产补录,对11台兽药残留检测仪已补录固定资产。三是强化租赁管理。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对未能收缴的租金的进行核实分类,自巡察以来良种场已累计催收应缴租金17笔计31.8083万元;园艺场应收缴租金9户,经催收,收回应缴租金4户12.642329万元;对多次催收仍未上缴租金的林某某等5户采取法律手段催收,2024年6月24日已委托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四是加强日常管理。明确良种场固定资产由钱秋珍负责日常管理,原经作局的固定资产由经作站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管理人员据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及时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五是厘清责任。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失管、漏管,租赁管理缺位”的问题,2024年5月28日,局党组给予原良种场办公室主任吴某某、原经作局财务陈某某进行责令检查。

  (16)针对“干部借款、代扣款长期未清理”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做好清退追缴工作。2024年5月28日对蒋某某发函,要求限期整改,2024年6月4日蒋某某交回借款3000元。沈某某、吴某某代扣工资已清理。二是全面清理排查,建立定期清查制度。2024年5月20日开展局内全面清理排查工作,通过一体化系统和查阅往年账册的方式重新梳理完毕。理清包括沈某某、吴某某在内5年以上未清理呆账140笔(应收74笔,应付66笔),每年根据审计署指定的《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上报审计局进行年度审计。三是严肃财经纪律。2024年5月22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提高财务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四是厘清责任。针对“借款挂账多年未归还”的问题,2024年5月28日,局党组责令农科所干部蒋某某限期整改。

  (17)针对“项目前期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审核把关。印发《连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立项管理办法》(连农〔2024〕93号),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从2025年项目勘察设计开始,将对是否严格落实《福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同时将组织评审专家到实地对项目选点、勘察设计进行审查把关。二是加强项目规划。制定《连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与第三方机构签订规划编制合同,开展到2035年前分年度将我县所有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规划编制工作。三是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强化高标准农田撂荒的整治工作,对全县1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存在撂荒的整治复耕进行再布置。对问题突出的朋口镇、赖源乡,已发函督促乡(镇)落实整治工作,其中赖源乡已完成项目区抛撂荒耕地复耕;朋口镇已制定整改方案,并开展复耕复种;对于建设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相关项目施工单位对问题工程落实限期整改。2024年5月31日,印发《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连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程〉》(连农〔2024〕94号),对项目验收程序、质量控制、问题处置等进行规范。

  (18)针对“办公费用支出异常”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针对反馈问题,认真核实情况。对办公费用支出和办公耗材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实,由于农业农村局承担的工作量大,会议和下乡较多因此消耗矿泉水数量相对多;对于综合股硒鼓更换问题,经核实2021-2023年,全局收发文数量约10405份且内网彩色打印机内置4个颜色的硒鼓,碳粉消耗完,需要直接更换硒鼓。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对其他办公用品和其他消耗品进行核查,未发现耗材异常的问题,完善办公物品领取建立领取台账,做到办公物品有进有出合理使用。三是完善制度。于2024年5月20日印发了《关于印发连城县农业农村局节约能源相关制度的通知》,进一步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厉行节约,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建立打印耗材、矿泉水等耗材出入库登记表,并要求所有耗材的使用领取都需要登记出库,规范耗材的节约使用。

  (19)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规范公车管理。2024年5月10日向连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将闽F889KE、闽F939KE两部公务车纳入公车管理平台规范管理,县政府办电话反馈,全省纳入公车管理平台的公务车是执法执勤车,业务用车还无法纳入管理。二是完善派车制度。重新设计“2024年连城县农业农村局派车单”,细化用车人(联系人),同行人员,目的地,用车事由等内容,派车人员严格要求用车人填写好派车时间、地点、同行人员等详细信息,加强日常监督对于不按规定行驶用车的及时进行纠正。三是加强培训。2024年5月24日组织派车人、用车人和驾驶员培训,学习公车管理制度、《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修订<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连农〔2021〕128号)等文件,树立规范使用公车的规矩意识。四是厘清责任。经核查2022年7月7日,闽F939KE的用车人为乡村振兴办陈某,同行人员陈某某,伍某某,目的地文亨、莒溪、莲峰,用车事由“两治一拆”工作,但ETC记录到上杭古田高速出口的问题,经核实由于市局“两治一拆”检查组成员因工作需要临时改变行程,前往上杭古田,派车人员陈某回来后未及时更新派车信息,针对该问题,2024年5月28日局党组对用车责任人陈某予以通报批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20)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已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组织党组成员再次学习“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提高党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法治性,保障决策的严肃性和实施的有效性。二是完善党组议事制度。已于2024年5月30日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流程和“三重一大”大额资金额度等内容。三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调整和优化党组会议审议事项流程,联合财务室制定财务资金审批流程,要求一定金额的使用都需要附会议记录才给予出账,切实避免存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议未议的问题。

  (2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根据《县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印发<县直单位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二是加强学习。2024年5月20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党内相关制度规定,深刻认识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三是严格落实工作要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已修订完善我局党建品牌培育方案,并增加行之有效的严督细考、追责问效等具体办法。2024年3月18日,开展2023年度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四是打造特色党建品牌。各支部根据岗位职责,认真研究提出具有行业特色党建品牌,修订完善党建品牌创建实施方案,并分别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9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征求意见,为本支部党建品牌创建出谋划策,确定党建品牌和创建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支部党建品牌创建成效。

  (22)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4年5月20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修订完善制度。根据相关党内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厘清党组和机关党委的职责。三是加强监督管理。2024年5月22日修订完善《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2024年6月11日由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局综合股对局相关股室进行检查,今后将不定期对干部落实局机关各项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干部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2.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23)针对“贯彻‘严’的主基调不彻底”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落实从严管党治党。2024年5月20日,开展党员干部培训活动,把经常性学习与集中培训结合起来,把政治理论教育与实际工作技能培训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结合中央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全体党员干部严守纪律红线,全面坚持严的主基调。二是严格落实清退整改。经查明,李某某于2021年5月24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驻局纪检监察组决定书在有更正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原处分决定书进行替换,目前已将原处分决定书进行替换。针对李某某处分期内领取“平安单位”奖和二级绩效管理考评奖的问题,经核实李某某的处分期从2021年5月24日-2022年5月23日,其领取的2020年度县级“平安单位”奖,实为2021年发放2020年度的奖金,其在受处分影响的2021年度未发放奖金。三是举一反三,严肃追究责任。对全局干部从事其他活动情况进行摸排,避免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经各股室上报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针对“党员干部涉嫌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经核实,项目中心主任罗某某注册的“连城县揭乐某某农业园”个体工商户,主要由其妹妹罗某某经营管理,其本人没有直接参与果园的经营活动,没有领取任何报酬,该农业园没有进行贷款,没有获得任何政府补助。绿发中心干部吴某某所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经核实其本人也未参与经营活动。罗某某已于2024年1月4日登记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吴某某已于2024年1月8日登记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针对“罗某某、吴某某注册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问题,2024年5月28日局党组给予项目中心主任罗某某、绿发中心干部吴某某批评教育;针对“江某某2007年4月入股水电站仍为存续状态”的问题,因其已退休,2024年5月28日局党组给予原计财股股长(退休)江某某通报批评。

  (24)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定下发了《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党员干部家访活动方案》,要求各领导对全局干部进行年度遍访和按需家访,对违规违纪干部开展案后教育,进一步掌握我局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生活状态和思想动态,把对干部的严管厚爱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目前正在按年度计划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家访活动。二是完善重点岗位备案制度。2024年5月30日对本单位管理的黄某某等5名重点岗位非县管干部进行备案,同时对全局干部进行摸排,对综合股、计划财务股、党委办的林某某等8名重点人员进行备案,今后将健全重点岗位干部出入境备案管理制度,对岗位人员进行动态备案,强化干部管理。三是加大梳理排查。通过对涉密程度和工作的重要性摸排并提交党组审定,将综合股、计财股、党委办等相关岗位定位重点岗位,相关人员进行出入境备案管理。目前已将重点岗位的林某某等8人备案,今后将根据重点岗位人员的调整进行备案调整。四是强化干部思想教育。2024年5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连城县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培养全体干部遵规守纪的行动自觉,增强干部职工的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能力。针对“邓某某受到行政处罚,一直未予以处理”的问题,经核实情况,因其情节轻微、态度良好,2024年5月28日,经局党组研究给予畜牧站干部邓某某责令书面检查。

  (25)针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第一季度的调阅,督促各支部做好“三会一课”等工作。2024年5月30日,局党办对各支部开展党建检查,对各支部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下发,要求各支部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二是加强学习培训。2024年5月20日,召开党务人员培训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提升党务干部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三是开展检视剖析。机关第一支部在2024年5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2021年以来受处理的6名党员在会上依次开展检视剖析。机关第二支部和第三支部在2024年5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2021年以来受处理的6名党员在会上依次开展检视剖析。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受处理的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检视剖析。

  3.关于“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26)针对“督促干部清退征迁补偿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摸清底数,厘清思路。已摸清补偿款的底数,截至2024年6月已追缴4.1378万元。二是压实责任,推动落实。举一反三,对涉及的相关人员,2024年5月28日,由局党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处分。

  (27)针对“案后整改工作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4月22日组织农业农村局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学习《关于加强案后教育整改推进标本兼治的实施意见》(连纪办〔2020〕4号文)精神,在会上通报了王某等三人的案件情况和案后整改要求。受处分人员所在党支部在支部大会中对受到处分的人员落实“五个面对面、三个重温、两个报告、一个监督”的5321工作机制,落实严管与厚爱、惩前毖后与治病救人相结合。二是深化运用。2024年4月28日组织农业农村局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简廉》,开展警示教育谈话,督促推动农业农村局机关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三是举一反三。2020年以来立案的案件已建立台账登记。梳理台账对未整改的李某某等人的3个问题,于2024年4月22日向农业农村局党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推动整改及时“清账”,2024年6月15日已整改完成。今后将及时跟踪督促案后整改工作,并做好案后整改台账登记,对未整改的及时督促局机关党组织及责任人员落实整改。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够有力,巡察整改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8)针对“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压实巡察整改责任。针对整改不到位,良种场土地出租应缴租金仍有未收的问题,已整理清单并核实各欠款人具体金额,2024年4月19日通过委托律师事务所发送律师函进行催收,下一步,将依法持续进行追缴;屠宰场完成对津补贴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分类、界定清退人员和清退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屠宰场(执法队)《管理制度汇编》中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员工加班管理制度》,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广泛征求意见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清退方案,截至2024年6月10日已按照方案完成了清退工作。二是强化制度执行。针对上一轮巡察整改后已清退的21.01万元,2024年4月22日上缴回国库。三是分类处置。针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对原经信局党组移交县级交叉巡察发现的“屠宰场及屠宰执法队巧立名目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核实屠宰场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所发放的人员为企业临时聘用人员,津补贴主要为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双休日加班费、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等,目前已清退3.62万元,由于陈某某、吴某某已去世无法清退0.27万元。针对“县良种场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个人经营,存在应缴租金仍有未收”问题2024年5月28日由局党组给予党组成员、良种场场长邹某某责令检查。

  (29)针对“改后再犯”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学习培训。于5月24日组织派车人、用车人和驾驶员学习《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修订<进一步规范公务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连农〔2021〕128号)文件,树立规范使用公车意识。二是加强派车管理。重新设计《2024年连城县农业农村局派车单》,细化用车人(联系人),同行人员,目的地,用车事由等内容,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公车管理,对于不按规定用车的及时进行纠正。三是严肃责任追究。针对“闽F619KF在2020年11月产生4次高速公路过路费均无派车单”问题,驾驶员谢某某未按要求行驶,行程有变未及时报备。2024年5月28日局党组给予农业农村局驾驶员谢某某通报批评。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至2024年7月2日,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巡察反馈问题和移交信访件、问题线索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已对5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2人,股级干部12人,一般干部24人,其他人员2人,其他处理50人。

  其他情况

  因福地焦溪水产养殖场征地补偿款未追缴至单位账户等问题,对执法二中队干部罗某某予以诫勉谈话。

  同时,对经作站站长黄某某等5人予以提醒谈话;对执法二中队干部陈某某等23人予以通报批评;对项目中心主任罗某某等2人予以批评教育;对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主任黄某某等17人予以责令检查;对原科级领导江某某等2人予以限期整改。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工作推进缓慢、滞后”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村干部借款的时间跨度大,大部分欠款人现已不再担任村干部,催缴难度大。二是时过境迁,无法明确欠款责任人。三是提供的报账附件资料不符合现行报账规定。

  下一步整改措施: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继续跟踪督办、派员指导,要求乡(镇)加大清理化解力度,采取双方协商、票据抵扣、法律诉讼等方式逐笔清理化解,完成村干部向村集体借款长期未还问题清查治理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针对“工作主动性不足。离‘真抓实干’有差距”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原经作局宿舍楼租住情况已梳理清楚,住户坚持要求兑现当初的房改政策,目前只能持续做剩余住户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动员住户搬出大楼,待后处置。二是参照相关政策规定和相关单位的做法进行处置。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五、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经过前段时间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局党组将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落实成果,确保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讲政治贯穿始终,坚持从政治上找偏差,从思想上找根源,做到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行动上更加自觉起来,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二)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抓好整改。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既要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做到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弘扬清风正气,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不断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加强局机关党的建设,严肃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进一步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7-8922815

  通信地址:福建省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366200

  电子邮箱:lcnyj8922815@163.com

  中共连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8月1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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