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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残疾人联合会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漳州-云霄县 发布日期: 2024年9月19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经县委批准,2024年3月11日至4月3日,县委巡察三组对东山县残联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5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县残联在四个聚焦方面存在15项共39个问题。县残联诚恳接受、全盘认领、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针对反馈的3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0条,已完成38个问题,尚未完成1个问题,建章立制11个。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对3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自觉。沈汉龙理事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部门领导到会指导。同时,带领县残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上率下、以改促进,把整改落实融入日常工作、融入队伍建设、融入全面从严治党。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巡察整改责任。2024年5月15日成立县残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理事长沈汉龙同志为组长,副理事长黄建武、王孙和,兼职副理事长林雄平和挂职副理事长林淑贤为副组长,各科室、服务中心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孙和兼任办公室主任,林雄平为巡察整改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协调工作。及时研究并制定《东山县残疾人联合会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同时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县委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细化整改措施,推进巡察整改任务。县残联领导班子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反省,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清单式管理,提出整改意见,专题研究整改事项,进一步落实整改方案,扎实做好整改工作。通过整改,解决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纪律执行、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使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制度执行严格到位、惩防体系趋于完善、工作机制更加规范。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实

(1)学习浮于表面

存在问题:5年来未学习传达贯彻全国残联工作会议精神,班子结合实际、谋划工作的集体学习会议仅召开7次。如,2023年5月23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向康复国际百年庆典贺信摘要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整改情况:5月28日制定了《2024年东山县残联党支部学习计划》,把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常态化学习;6月19日召集县、镇残联工作人员,对2024年中残联会议(第三十八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精神及时补充学习,并提出学习中残联会议精神贯彻意见,今后将及时学习每年中残联工作会议;坚持学以致用、指导实践工作,把学习与谋划工作相结合、同落实。

(2)推进改革不深入

存在问题:落实《东山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不到位,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助残惠残政策应知未知、应享未享现象仍然存在,扶残能力有限,残疾人收入水平仍然普遍偏低。

整改情况:

1.7月23日-8月6日,加强残疾人联络员考评办力量,结合绩效考评,由县残联分管绩效考评领导带队,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到各镇进村(社区)入户抽查残疾人惠残政策应享尽享情况。今后将结合每季度绩效考评,坚持入户抽查。

2.巡察整改以来,加强与东山县医保局工作对接,每月定期向县医保局报送新增重度残疾人名单,保障重度残疾人及时纳保;积极落实惠残文件,对3名符合文件要求的对象发放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对64名符合文件要求的对象发放居家托养补助。

(3)落实“两个格外”不彻底

存在问题:传递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不到位,2021年省残联部署建设“爱心助残驿站”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至2024年3月,县残联仍未建设,综合助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未打通。

整改情况:根据“爱心助残驿站”文件要求,5月中旬,布置各镇残联对辖区内长者食堂、敬老院运行情况进行摸排上报;县残联副理事长王孙和及工作人员黄颖颖、朱搏涛于5月“全国助残日”期间组织对可能符合的“爱心助残驿站”的场所开展实地走访,指导、动员村(社区)长者食堂等积极申报“爱心助残驿站”。目前,已向市残联报送2家“长者食堂”,拟申报为“爱心助残驿站”。

2.制约高质量发展瓶颈未破解

(1)少儿康复教育训练仍有短板

存在问题:县少儿康复教育中心因场地空间不足、师资力量薄弱、第二次消防验收未通过等因素,申报省3A等级评定被否决,残疾少儿康复训练效果未得到有力提升,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全县接受康复训练的孤独症残疾儿童370人次,其中,在县外民办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93人次,占比25%,增加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

整改情况:

1.已协调并取得县文体旅局同意,利用其单位外围围栏位于交通干道的地理优势,布置少儿康复教育中心宣传海报。目前宣传海报已安装完毕。

2.已协调县融媒体中心在“东山融媒”公众号下方定期、定版、定位刊登“少儿康复教育中心”广告。同时,“东山残联”、“少儿康复教育中心”等公众号也照样刊登。

3.已将宣传和招生工作纳入康复教师绩效考核制度,鼓励教师共同参与招生工作并在绩效考核进行加分,目前已有教师推荐2名学生到中心进行康复。

4.7月11日组织各镇理事长、镇残疾人联络员到县少儿康复教育中心实地参观学习,开展科普讲座及有关政策宣讲,推动摸底排查未到中心康复的残疾儿童,筹备召开未到中心康复儿童家长现场观摩和座谈会,宣传引导到县外民办康复机构的儿童家长选择回到中心康复,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5.加强康复医学专业人才引进工作。6月向县委编委申请核定县少儿康复教育中心人员编制;7月制定了康复教师招聘方案,向县部局办联席会提交申请报告。

(2)主席团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

存在问题:5年来县残联主席团仅在2022年11月召开一次会议,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等职能未能充分发挥,推动落实代表大会决议等领导作用弱化。

整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7月制定了《东山县残联主席团会议制度》,每年将按规定组织召开主席团会议,履行主席团职责。

(3)动员社会扶残助残力量薄弱

存在问题:2019年以来,仅提请召开1次残工委会议,发挥残工委牵头抓总参谋作用不力,动员整合社会扶残助残能力有限,社会资源未能有效链接,政府和残疾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和业务上的龙头骨干作用未彰显。

整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7月制定了《东山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会议制度》,每年将按规定召开残工委会议,加强残工委部门联动,共同推进助残工作。

3.靠前服务残疾人有差距

(1)下沉服务不主动

存在问题:深入一线服务不到位,坐等残疾人上门办理相关业务。如,未实现残疾人办证“一站式”服务,残疾人办证仍需通过向镇政府申请、到评残机构评定等级、再到县残联服务大厅审核领证,流程繁琐,存在“多头跑”,给残疾人造成不便。

整改情况:巡察整改以来,县残联要求镇、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结合入户访视主动为有需求的残疾人送证上门、指导办理相关业务;加大残疾人证网上办理推进力度,6月7日联合县卫健局加强评残医生网上办证系统操作学习和评残标准学习。县残联理事长主动联系卫健局领导,7月17日分管副理事长、审核审批科负责人深入县卫健局协调相关领导,共同推进残疾人证网上办理工作。目前,通过市卫健委、市残联、县卫健局、县残联多方协调,现已畅通残疾人证网上办理,县中医院承诺100%网上评级,县医院和康庄医院因个别医生为新增评残医师,电子印章还在申请中,暂时纸质与网上评级同时进行。

(2)“点对点”工作不到位

存在问题:镇、村联络员对扶残助残惠残政策法规掌握不够全面、解读不够精准。巡察组随机走访4户残疾人户,其中有3户均反映不了解辅具报销流程,残疾人联络员作用未完全发挥。

整改情况:

1.组织各科室制定了《关于定期开展镇、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培训的工作计划》,镇残联也制定了培训村(社区)联络员培训计划,今后将定期举办业务培训。5月份整巡察整改以来,县残联已先后培训了两期业务培训,受训残疾人联络员23人次。其中:6月19日,县残联举办了残联系统业务学习培训班,7个镇残联理事长及18名县、镇参加培训;6月24日组织到诏安、云霄县开展业务交流学习活动,5名县残疾人联络员参加了活动。

2.县、镇、村(社区)每年举行联络员业务知识考试,结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3.印发“一次性”告知单,依托联络员分片包干入户访视广泛宣传。

(3)基层组织建设缺乏活力

存在问题:指导下属协会开展活动较欠缺,5个专门协会发挥联系、团结和服务残疾人作用不明显。如,2022年换届以来除肢残协会开展1次活动外,其他4个协会均无开展相关活动。

整改情况:县残联于7月份印发《关于成立东山县残联专门协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东残联〔2024〕23号),成立专门协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要求、职责分工,指导专门协会开展活动,发挥专门协会作用。

4.惠残政策执行不到位

(1)保障作用未能充分凸显

存在问题:部分辅具长期闲置在仓库内未使用甚至已损坏,有的放在展厅成摆设。经查阅康复科2023年1月29日盘点资料,仓库内的辅具登记总数730件,库存603件,闲置率82.6%。其中,已赠送48件、仅占总数的6.6%,借出79件、占比10.8%。

整改情况:

1.通过各类残疾人节日有序开展赠送辅具发放活动。今年5月份“全国助残日”期间开展免费发放辅具活动,发放辅具124件。

2.无法维修或无维修价值的辅具做报废处理。

3.留存少量辅具用于借给急需辅具的群体。

(2)维护残疾人权益乏力

存在问题:盲道、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被占用现象较普遍,残疾人出行难问题未得到解决。

整改情况:5月份县残联结合无障碍建设体验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联合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无障碍督导和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8月9日县残联联合西埔镇残联组织残联工作人员、残疾人到庙山公园开展公共无障碍环境督导活动。

5.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不扎实

(1)就业创业培训力度不够

存在问题:截至2023年底,我县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2345人,2019年以来县残联只开展4次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参训人数68人,培训率仅2.9%。

整改情况:

1.根据市残联下达的培训要求,选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市就业中心举办的技能培训,目前已选送6名残疾人参加培训。

2.布置乡镇于6月24日前组织32名残疾人参加“抖音基础”等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3.积极对接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制定2024年度东山县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初步方案,计划组织对21名农村困难残疾人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2)助力乡村振兴效果不佳

存在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紧密,部门优势发挥不充分,残疾人脱贫基础不稳固。如,2020年重点帮扶对象22名,至2023年仍有3人未消除返贫风险。

整改情况:

1.加强与乡村振兴办和民政部门沟通,每月月底分别将本月新办证重度残疾人名单转发至乡村振兴办和民政部门,协助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2.积极落实惠残文件,对497名低保户“一户多残”家庭发放家庭生活补助,并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提高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补助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且补贴对象由原来低保户新增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监测户、脱贫户,并适时调整补助覆盖面和补助标准。对3名符合文件要求的对象发放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对64名符合文件要求的对象发放居家托养补助。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规范

存在问题:未按要求落实每半年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2019-2023年,县残联班子及班子成员未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年度任务安排,未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2020-2022年度,班子成员、各科室均未制定廉政风险点清单。

整改情况:

1.8月7日组织再次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6月18日组织召开2024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每半年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严格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2.7月份班子成员、各科室均排查制定了廉政风险点清单。今后每年将严格开展一次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廉政风险点清单;5月24日县残联理事长、党支部书记沈汉龙对党务工作人员林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2.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不足

(1)担当意识不强

存在问题:2023年6月16日,县残联就2019年3月和2021年12月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未能完成的情况,向纪检组说明原因,并要求销号,纪检组不予明确表态,批示“拟同意,妥否,请呈巡办审定”。

整改情况:在此次巡察整改过程中,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督导,并对巡察整改相关工作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推动县残联巡察整改落实。如,对于解除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门卫劳务关系和保安、校医劳务补贴事项,提出了具体可行的举措,推动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对遗留问题巡察整改的指导,推动县残联办公楼产权未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尽快彻底解决。

(2)监督触角延伸不够,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强

存在问题:深入镇、村、户走访了解残疾人状况不够,对审核审批等风险岗位人员提醒不足,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加强指导,要求县残联完善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东山县残联廉政风险点排查登记表》;同时,主动了解我县残疾人基本情况,对个别残疾人评残情况进行审核,加强监督。

3.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1)下沉调研“走过场”

存在问题:2022年,县残联组织入户调研发现,全县有62名重度残疾人需要配送护理床和防褥疮垫,至巡察期间仍未给予落实,经巡察组现场盘点,有22床多功能护理床、21件防压疮坐垫闲置在仓库内,残疾人的康复辅助需求未得到妥善解决。

整改情况:在之前摸底调查基础上重新排查,确定真正需要的对象14名,并新增需求对象3名。对有护理床需求且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如低保、特困等对象7名,残联根据库存情况免费配送;对有需求但经济较宽裕的残疾人10名,残联工作人员协助其申请辅具适配补贴。

(2)对镇、村联络员培训敷衍应付

存在问题:对联络员的业务培训重视不够,联络员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得不到提升。如,樟塘镇残联分别于2023年8月20日、11月8日举办两期镇、村残疾人联络员业务培训会,分别邀请县残联兼职副理事长、康复科负责人、教就科负责人指导授课,3人均以业务忙为由,未到会授课。

整改情况:

1.定期举办业务培训,6月19日,举办全县残联系统业务学习培训和残疾人联络员绩效考评工作总结会,加强业务学习,并对联络员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今后绩效考评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探讨修订新的绩效考评办法,有力推进队伍建设;组织各科室制定了《关于定期开展镇、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培训的工作计划》,7月23日-8月6日期间,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到各镇残联对镇、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业务培训进行现场指导。

2.重新修订《业务文件资料汇编》,发放给各镇残联分管领导、理事长以及县、镇、村(社区)联络员,督促他们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3)文号重复

存在问题:2021年2月9日县残联班子研究发放2019年度编外工作人员综治平安奖金等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与2021年3月16日研究2021-2022年度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文号重复,均为〔2021〕1号。

整改情况:经对2021年度会议纪要进行梳理、核对,发现其中一个为县残联领导班子会会议,另一个为县残联理事会会议纪要,系不同主体当年召开的不同会议,不是会议纪要文号重复问题,已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4.内控制度不完善

(1)资金监管不到位

存在问题:2020、2022、2023年度下拨各镇残疾人联络员培训经费共计11.43万元,县残联未对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跟踪监管。如,2020、2022、2023年度共下拨铜陵镇培训经费1.94万元,巡察走访发现,该经费未使用。

整改情况:

1.要求各镇定期开展培训,并建立反馈机制,指导各镇制定培训计划,将开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训内容、图片等)上报县残联,加强跟踪督查。

2.7月份制定了《关于对各镇残疾人联络员培训资金开展督管的工作计划》,7月23日-8月6日,组织各科室到各镇残联对各镇联络员培训资金专项检查,加强财务管理。

(2)人员管理有漏洞

存在问题: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门卫林某某年龄已72岁,不适应岗位职责要求,存在岗位风险;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与县特教学校共用2名保安人员(均为特教学校派遣人员),2020年9月起,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额外支付其中一名保安300元/月的劳务补贴,同工不同酬,存在不安定因素。

整改情况:

1.县残联先后向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详细咨询解除劳务关系所需手续、相关法规等内容,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2.中心与门卫林某某、保安林某某和校医吕某某做思想工作,已签《解除劳务关系通知书》、《终止劳务合同通知书》,根据《通知书》,门卫林某某已于8月12日完成工作交接后离职,保安林某某于7月27日、校医吕某某于7月1日均已终止劳务补贴。

3.已终止与保安林某某的劳务关系,安排中心工作人员林立群接任。已终止校医吕某某的劳务关系,安排中心工作人员沈斯雨接任。

5.工程建设管理不合规

(1)工程发包混乱

存在问题:2022年8月开标的东山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及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发包时未按工程类别对参投企业资格设置相应资质要求。

整改情况:

1.7月25日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针对该项做出情况说明。

2.8月7日组织业务、财务等相关人员学习政府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2)量身定制招标条件

存在问题:2023年6月实施的东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及服务项目,招标人在商务部分评分表中将“创新服务能力”、“体系认证情况”、“客户满意度情况”等与本项目合同履约无关的内容作为评分项条款,涉嫌设置倾向性条款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

整改情况:

1.8月7日组织采购项目相关人员加强学习政府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杜绝违反程序进行采购或公开招投标。

2.与招标代理公司反馈巡察意见,杜绝重犯,强化对招投标文件,特别是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的审核,合法合规完成招投标业务。

3.重新规范2024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及服务项目招标书。

(3)竣工验收走过场

存在问题:2019年4月东山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实施的多感官综合训练室设备及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未经具备相关资质、合格的第三方验收机构进行验收。

整改情况:加强对采购单位资质的审查及验收环节的把关,做到政府采购项目的程序、手续的规范,坚决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

(1)发展党员不重视

存在问题:支部凝聚力弱化、号召力不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力度不够,县残联干部职工现有可发展对象30人,5年来仅2023年发展2名入党积极分子。

整改情况:8月7日县残联党支部组织对发展党员文件进行学习,加强向单位年轻干部思想教育,鼓励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按程序发展。

(2)党建工作总结材料应付了事

存在问题:2020-2023年每年的党建工作总结中,每年查摆的“存在问题”内容完全一样。

整改情况: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并罗列问题清单;5月24日县残联理事长、党支部书记沈汉龙对党务工作人员林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存在问题:材料抄袭现象仍然存在。如,2019年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与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一致,未按要求查摆党支部存在的问题;2020年度两位领导干部的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清单完全一致。

整改情况:8月7日县残联党支部组织再次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今后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对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执行民主生活会程序,5月24日县残联理事长、党支部书记沈汉龙对民主生活会抄袭人员欧某某、黄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4)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完整

存在问题:个别领导干部2020年度、2021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未详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整改情况:5月24日县残联理事长、党支部书记沈汉龙对2020年度、2021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未详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黄某某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负责党建工作人员今后对领导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2.队伍建设不完善

(1)未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存在问题:县残联3个内设科室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仅综合科负责人为编内人员,教就科、康复科和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均为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岗职权错位。

整改情况:

1.加强新招聘在编人员岗位历练,逐步解决部分科室负责人为劳务派遣人员问题。

2.将单位及下属单位人事基本情况形成报告,向组织人事部门汇报,协调解决用人问题。

(2)任职谈话未压紧压实纪律要求

存在问题:自2021年以来,县残联理事长对拟任职人员的任职谈话只涉及业务工作,未进行廉洁纪律教育。

整改情况:对拟任职人员按要求进行任职谈话时要包括廉洁纪律教育。7月份沈汉龙理事长对新考聘入职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徐某某同志进行入职谈话,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均提出较高要求,比较全面,不断加强队伍廉政建设。

(3)攻坚克难勇气有所欠缺

存在问题:主动担当意识不强,对惠残政策无法解决但有特别需求的特殊困难残疾人群体,关爱帮扶不够。如,双下肢瘫痪的残疾人黄某、文某某为促进血液循环改善身体功能,需要特殊辅具电动站立式轮椅,因省残联报销目录没有相应的补助政策,县残联至今没有协调解决,影响了残疾人康复和生活质量。

整改情况:

1.4月份组织开展困难残疾人需求调查,综合困难残疾人需求的迫切情况和家庭实际经济情况组织实地核实。

2.主动对接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县烟草局、国网东山县供电有限公司等部门,拟联合开展帮扶活动。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纳入党建工作有不足

存在问题:县残联党支部2021年度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书记抓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在今后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中一定要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党务工作者今后要对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严格把关。

(2)宣传阵地发挥不充分

存在问题:“东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自2019年以来共发布文章612篇,原创文章只有179篇,阅读量低于20次的文章有174篇,宣传残疾人政策不足,营造扶残助残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

1.严格管理“东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加强原创文章和残疾人相关政策的发布、宣传和转发。

2.采取相关措施,要求全县县、镇、村(社区)三级残疾人工作人员及协会工作人员,全部都要关注县残联公众号,有效提高阅读量和关注度。已新增关注人员103人,近阶段发布信息阅读量显著提高。

(3)“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严

存在问题:《东山县残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案》未按照公文办理流程发文。

整改情况:8月8日县残联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三审三校”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公文办理流程发文。

4.统战和保密工作有偏差

(1)统战工作重视不够。

存在问题:2019年1月-2022年12月,未能提供有关研究部署统战相关工作佐证材料;2019年以来未明确分管统战工作班子成员。

整改情况:加强统战工作,7月份印发《关于调整充实东山县残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东残联〔2024〕22号),调整充实县残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统战工作班子成员。相关会议把统战工作同研究、同部署。

(2)统战工作与单位职能结合不够紧密

存在问题:在开展排查“向残疾人群体非法传教渗透”专项行动中,单位职能发挥不足,排查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结合残疾人联络员入户访视工作,7月份制定了《东山县残疾人群体非法传教渗透排查汇总表》发放给各镇残联,并要求各镇残疾人联络员将此项工作纳入入户访视内容,深入排查。

(3)保密工作仍有差距

存在问题:密级文件存储未达到保密要求,未配备密码柜。

整改情况:7月份已按要求配备保密文件资料密码柜。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

存在问题:(1)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未邀请纪检监察组监督参会现象仍存在。2022年5月县委“机动式”巡察反馈指出,县残联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未邀请纪检监察组参会,反馈后县残联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共17次,其中仍有5次未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

整改情况: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工作机制,自巡察整改以来,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均邀请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参加,对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因事无法参加的情况,县残联都会以电话形式进一步沟通。

三、集中整改期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下一步打算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

存在问题:(2)国有资产专项巡察整改不到位。2022年6月县委国有资产专项巡察反馈指出,县残联办公楼产权未登记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县残联办公楼产权未登记事项,我单位积极整改,梳理收集了产权登记有关信息资料,并于2022年9月咨询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也给予书面回复。鉴于该不动产属国有资产,项目建成时间较早等原因,根据《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解决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东政办规〔2024〕1号)文件精神,确定该项目列入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对象。经对现有材料初步审核:该项目尚不符合登记条件。申办该项目不动产登记,需提供下列申请材料:1.土地权属来源;2.规划验收核实意见书;3.工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经与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再次沟通、反馈,提出初步解决思路:

1.明确土地权属来源,对该项目的实际用地采用具结方式予以确认,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

2.因该项目尚未办理相应的规划许可审批手续,无法提供规划条件核实必要的申请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竣工图),建议由县自然资源局按现状出具核实意见。

3.工程质量验收手续,由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检测鉴定结论符合工程质量安全要求的,送县住建(人防)部门存档,其备案信息与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信息共享,并作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依据后按一事一议的原则报送县政府审批,待县政府同意后,再依法申办不动产登记手续。

整改措施:我单位按照此解决思路,已完成测绘工作,正在对接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力争尽快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四、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对3人进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2人,残疾人联络员(劳务派遣人员)1人,已给予批评教育1人,批评教育及谈话提醒1人,谈话提醒1人。

1.因2020年度黄某某、欧某某两位领导干部的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清单完全一致的问题,给予县残联副理事长黄某某批评教育;因2020年度、2021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未详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对县残联副理事长黄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2.因2020年度黄某某、欧某某两位领导干部的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清单完全一致的问题,给予原县残联副理事长欧某某批评教育。

3.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规范、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等问题,对党务工作者、残疾人联络员林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5883775;通信地址: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府后路21号;电子邮箱:dscl5883775@163.com。

东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9月1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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