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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漳州-平和县 发布日期: 2024年9月20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27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行政审批局党组(含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2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反馈以来,县行政审批局党组坚持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因机构改革,2024年5月,不再保留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8月,撤销县行政审批局党组,设立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高度负责的整改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狠抓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清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2023年12月6日,成立县行政审批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负责人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2024年8月,撤销县行政审批局党组,设立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管委会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分管领导为巡察整改问题责任领导,各股室负责人为问题整改责任人,各负其责,具体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台账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深刻剖析巡察反馈问题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建立巡察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督促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2024年8月,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继续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有效地加快整改进度,有力促进了整改工作按序时进度整体推进。

(三)坚持标本兼治,形成长效机制。巡察整改以来,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整改标准,把推进制度建设作为巩固整改工作成果的有力抓手,切实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共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4项,清退资金2532元入财政国库。

县行政审批局党组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不避重就轻、不避实就虚,抓住主要症结,举一反三,做到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2024年8月,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书记继续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

(1)针对“‘学深悟透’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1)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平和县行政审批局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通过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精神报告、邀请党校老师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2023年12月6日以来,累计召开党员大会7次,主题党日活动9次,党小组学习10次,交流研讨4次。

2)2024年1月10日,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进一步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精神实质。

3)班子成员逐一带头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截至2024年1月,6名班子成员累计共开展6次宣讲活动。

(2)针对“‘融会贯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4)2024年1月1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

5)根据《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2023年1-11月漳州市及各县(区)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指标监测情况的通报》,目前我县2023年度该项指标已获得满分,县区并列全市第一名。根据《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2024年1-8月漳州市及各县(区)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指标监测情况的通报》,2024年1-8月我县该项指标县区并列全市第一名。

6)截至2024年9月10日,已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整合一个面积56㎡的税务服务专区,设立6个窗口,共有6名税务局派来的窗口人员为企业提供相应服务。

(3)针对“‘见行见效’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7)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设立民营企业服务专窗,开展“三问”活动,发放调查问卷6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问题100余条。二是召开水电气网工作推进会,进行业务整合。通过整合,目前水电气网涉及项目审批的事项均能开展工作,供电公司、燃气公司涉及群众简单业务均可通过掌上办、网上办等形式实现窗口实际可办理;三个单位的复杂事项通过综合窗口内部流转,均可实现窗口实际可办。

8)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组织班子成员对自己撰写的心得体会等个人材料进行自查自纠,目前未发现其他有关材料存在类似虚假应付、网络抄袭现象。

9)涉及存在巡察反馈问题的班子成员已于2024年1月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并于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其本人保证今后将端正学习态度,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2.对标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履行职责使命不够有力。

(4)针对“推进‘放管服’改革仍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10)一是根据《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服务效能考评细则的通知》(漳行政〔2023〕28号)要求,“减时间”指标已不再作为考核内容。二是已重新排查自然资源局窗口“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地役权首次登记”事项办理材料,对多出的办理材料和环节进行整改。

11)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通过组织窗口自查、中心月度抽查核查等形式全面排查全县“五级十五同”事项,目前未发现有办理环节和材料高于标准问题。

(5)针对“审管互动系统监管效益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

12)2024年1月底,完善审管系统互动功能,向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组、效能办开放系统端口、设置账号,已邀请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组长、县效能办加入审管互动交流微信群,进一步督促监管部门及时认领。

13)2024年2月21日,组织监管部门与审批部门重新学习“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监管与审批部门的责任。

14)2024年1月26日,教育局已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审管互动系统接收联络人员,并全面排查审管互动信息接收联络人,目前更新了水利局、工信局、文体旅局的系统接收联络人,同时邀请其加入了审管互动交流群;开展信息接收认领自查自纠,截至2024年3月,未发现未认领信息现象。

(6)针对“推进‘互联网+政务’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

15)一是2023年10月18日在银行、医院、超市、汽车站、酒店等公共场所设置易拉宝加强宣传,提高“e政务”自助服务知晓率。二是2024年2月6日,将办件量较少的坂仔镇、小溪镇、公安出入境分中心三台自助机迁移至西半县的九峰、霞寨、芦溪,目前已全部迁移到位。

16)完善自助服务设备故障处理快速响应机制,并指定专人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制度要求,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同时对现场检查发现的文峰镇便民服务中心自助机关机停用问题,给予提醒,并在年度考核中进行扣分处理。

17)2024年2月2日,民政局已完成《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262本的电子证照全量录入,并实时监督,发现有更新及时督促录入,截至2024年2月29日未发现新增证照。

18)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已对有生成电子证照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排查并进行不定期抽查,目前未发现类似问题。

(7)针对“履行公共资源交易职责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

19)核实情况,房产中介设立、运行的主体责任属县住建局,已于2024年1月25日将该问题书面函告至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已书面反馈,将加强监管规范中介机构设立、运行机制。

20)2024年1月3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开评标现场管理有关规定,要求项目业主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开标邀请书》,并且对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情况。同时对后续项目迟到的评标专家名单汇总上报到市中心,由市中心依据专家管理办法予以处理。目前已将评标存在迟到现象的1名专家名单上报市中心。

3.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不充分。

(8)针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展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21)巡察反馈后,我单位及时梳理未划转事项和未划转原因。经核实,未划转事项为交通局10项、住建局18项、水利局5项、卫健局36项、林业局18项、农业农村局24项、卫生健康局38项、文体旅局22项,未划转原因是人员技术力量不足或因原审批部门要求、人员划转不到位等。根据《平和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县行政审批局不再保留,单位职能更改,13个科局、453个事项已全部划转回原科局单位。

22)我单位已安排1名干部参与卫健局窗口日常审批工作,负责协助办理卫健局日常审批业务,逐步跟班掌握审批要点。

23)根据《平和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县行政审批局不再保留,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严格按照《平和县行政审批职责划回各部门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事项、人员、物资的划转,截至2024年9月10日,涉及13个科局、453个事项已全部划转回原科局单位。

(9)针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24)一是完善审管互动平台。设置审管互动平台信息推送功能及短信提醒,补充完善各监管部门账号,建立微信交流群,进一步确保了联合踏勘意见时效性,目前审管互动平台功能已完善。同时开展联合踏勘并出具勘验意见时效性自查自纠,自巡察反馈以来至2024年3月6日,开展联合踏勘并出具勘验意见共2次,未出现逾期情况。二是出台监管制度。2023年12月26日,出台《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和县深化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五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明电〔2023〕26号),明确相关审批部门责任,确保联合踏勘意见时效性。

25)加大宣传。3名班子成员分别深入漳州市正品木业有限公司、福建侨丰陶瓷有限公司、漳州市闽平木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宣传重点项目模拟审批模式,提高模拟审批模式知晓率。

26)加强沟通,配合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再谋划阶段介绍模拟审批模式。巡察反馈以来,对全县18家重点项目(民企)进行摸排,只有1家符合模拟审批需求企业,目前已对符合模拟审批的企业品凯纺织机械铸件项目进行模拟审批。

27)已于2023年12月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申请审批材料重新梳理,在新更新的相应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材料中将多余审批材料全部剔除,保持与其他县区横向对比相对合理。

28)全面排查,梳理我县62个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审批服务事项的申请审批材料数量,共发现其中7个审批事项存在多收材料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

(10)针对“推进审批专业化建设缺乏韧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

29)组织业务培训,邀请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到我单位开展对口业务培训,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学习,提高审批人员业务水平。

30)对已承接事项逐一进行排查,发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审查”事项因审批局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无法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目前经审管双方协商确定,已将该事项划转回水利局开展审批。

(11)针对“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31)下乡镇开展8次业务指导,并联合县效能办在2023年12月29日通过OA进行问题通报,要求有关单位及个人进行整改;2024年8月8日,召开进驻中心窗口、县直分中心及乡镇便民中心分管领导的政务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

32)2023年12月27日,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各进驻窗口负责人学习《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政务服务工作纪律。

33)2023年12月,制定下基层工作指导计划。截至2024年9月10日,5名班子成员已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现场指导8次。

4.落实意识形态、统战、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34)结合干部例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以及《平和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内容。

35)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宣传思想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备1名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宣传思想工作。

36)进一步完善股级干部任免程序。在考察过程中,明确将考察对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情况纳入谈话等环节内容。集中整改期间,任一名干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已将意识形态落实情况纳入考察内容。

37)一是完善“三审三校”制度,集中整改期以来,累计共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信息发布流程在平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89条信息。二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和管理,实时更新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弘扬雷锋精神、红色基因庆“七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等方面内容并做好日常维护。

38)一是开展党员信教排查,2024年1月组织党员填报《党员信教情况登记表》进行自查自纠,确认局党员均无信教,并形成党员信教情况台账。二是通过组织学习《中共平和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到王阳明廉政文化教育中心开展廉政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强党员干部宗旨教育、党性教育。

(13)针对“统战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39)2023年12月26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的重要论述;2024年1月31日通过干部例会集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的重要论述和上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

40)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统战工作部署会,总结2023年度统战工作情况及部署2024年统战工作计划。

41)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外屏、宣传栏等公共领域开展统战工作宣传,截至目前,共播放了6条统战宣传信息,营造好中心统战氛围。

(14)针对“保密安全意识未树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

42)2024年1月12日,制定《平和县行政审批局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责任分工。

43)2024年1月26日,制定《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平和县行政审批局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内容。开展“筑牢保密防线,维护国家安全”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多方式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宣传教育。

44)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统一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了保密责任和义务。

45)2024年1月,制定保密文件管理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保密文件管理有关条例,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46)针对办公室互联网计算机储存的内部文件的问题已立行立改。对办公室计算机的4份内部文件进行删除,并对全局其他互联网计算机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存储内部文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15)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情况:

47)2023年8月30日,干部职工例会上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4年1月31日,行政审批局党组负责人部署行政审批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4年8月7日,管委会党组书记召开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24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

48)2023年12月28日,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并下发至局各科(股)、下属事业单位和中心各进驻窗口。

49)针对性地制定2024年度计划、目标和落实措施。审批局党组负责人组织召开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分析研判形势,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明确要求以后将定期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分析研究。2024年8月7日,管委会党组书记召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24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总结了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落实情况,并部署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工作。

50)开展自查自纠。经核查,2019年以来我单位现任领导存在未向主要领导汇报个人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51)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半年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会,领导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各自分管领域撰写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个人履职情况。2023年度及2024年上半年,领导班子成员向单位主要领导书面汇报“一岗双责”履行情况。

(16)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52)全面梳理排查审批局各股室廉政风险点,并根据股室职能变化进行更新,目前7个股室已全部完成更新,并建立相应的廉政风险点工作台账。

53)2023年12月29日制定《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管理目录》,制定《关于印发平和县行政审批局股室廉政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的通知》,并印发相关股室学习,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54)核实相关问题,同时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此类情况。

55)规范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廉政谈话要求,逐一对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针对性强、生动有警醒作用的廉政谈话。2023年8月15日,由中心管委会副主任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提醒教育。

56)加强对干部的纪律教育。截至2024年9月10日,累计共开展了11次纪律学习。

(17)针对“述责述廉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

57)核实相关问题,同时开展自查自纠,指定专人对班子成员各年度述责述廉报告进行排查。截至2023年12月,未发现其他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存在空泛、雷同等问题。

58)严肃开展2023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议,局党组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情况进行点评,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并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6.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18)针对“日常监督缺乏‘深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

59)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8次,并形成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现场和监控巡察情况登记表,针对窗口干部作风、政务服务质量等方面主动发现问题2个,及时督促整改。

(19)针对“开展监督缺乏‘准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

60)强化监督精准性,督促县行政审批局在机构改革前,针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提升“一站式”功能,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工作作风,继续推进专业人员划转到位,通过“审管互动交流”平台,督促监管部门对推送的材料及时审核、把关。建立健全跟踪问责机制,督促履行好机构改革主体责任,做好审批事项划回各原单位负责审批业务对接工作,确保各审批事项都能及时、有效发布,禁止出现推诿扯皮、懒政怠政、吃拿卡要等问题。

7.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仍然存在。

(20)针对“存在个别审批事项由非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审查与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

61)核实相关问题,并由社会事务股重新制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审批流程与制度。

62)2024年1月3日,对社会事务股审批档案开展自查自纠。目前未发现类似情况发生。计划每半年抽查10份社会事务股的审批档案。

63)经函告至农业农村局核实该问题属实。我单位对划转以来办理的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重新进行审查,对选址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平和县祺昌养殖场重新组织选址风险评估。根据《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和县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2项制度的通知》,审批过程中涉及现场勘察、论证、评审、听证、技术审查等工作由监管单位负责实施。经农业农村局评估,平和县祺昌养殖场满足动物防疫条件选址距离要求。

(21)针对“采购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

64)核实相关问题,同时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已对2023年新增6名工作人员补做制服上会研究。

65)核实相关问题,同时,加强业务人员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和“三重一大”决策议事程序,规范采购程序。截至目前已开展2次《政府采购法》业务培训。

(22)针对“个别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66)核实相关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对我单位公务接待开展自查自纠。

67)规范公务接待。2024年1月17日,组织办公室、财务等相关人员学习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指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公务接待、用餐手续把关,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23)针对“超标准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

68)核实情况,并责令退回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合计2532元,目前已责令全部退缴完毕。二是核实超标准采购办公家具费用和党日活动餐费问题。三是2024年1月16日,组织支部委员及财务人员学习,进一步加强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规定,严格参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行〔2017〕33号),严格主题党日活动经费标准,加强审核把关。

69)规范财务管理。在2024年1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平和县财政局《平和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杜绝今后类似情况发生。

8.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尚未杜绝。

(24)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70)2024年2月29日召开成员单位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通报近期存在的问题,并组织学习2次《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和县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2项制度的通知》,今后将严格按要求做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71)按照《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服务效能考评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效能督查股常态化开展日常巡察。2022年在各县区“好差评”及模拟排名中排名第一,2023年度“好差评”全年评价数132907条,满意率100%。截至到2024年8月31日,评价数151085条,满意率100%,同时,对“好差评”评价器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已全部开机使用。

(25)针对“便民服务不够优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

72)一是全面排查。经排查,因2021省市关于一件事套餐改革工作中,鼓励各县区积极探索试点,我单位根据业务跨部门关联性梳理发布了16个一件事套餐服务进行试运行,并延续保留至巡察期间。二是重新梳理。已清理不符合实际办理场景的10个办事指南;重新梳理发布省级要求发布的13个一件事重点事项。

73)重新核实情况,同时安排专人在下班前30分钟跟踪督查叫号机取号情况,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74)针对企业设立登记、注销登记等高频事项等材料获取方式进行改善,目前已实现二维码材料获取,已整理展示二维码41个。同时全面梳理商事登记事项,完善64项企业登记材料告知单,让群众提高办事效率。

(26)针对“部分窗口政务服务质量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

75)核实情况。一是对2019年以来77件投诉件的涉及的公安户籍、市管局、婚姻登记等11个责任窗口、15名责任窗口工作人员均进行口头约谈,其中市管局窗口被投诉工作人员进行2次书面承诺。群众对投诉件反馈满意度达100%。二是核查个别工作人员涉嫌经营中介服务机构情况。2023年12月28日,市管局窗口负责人通过全国工商登记系统查询核实,该工作人员本人名下未有中介服务机构。同时,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经过与市管局窗口负责人、该工作人员以及12345诉求件群众核查后,发现该工作人员主要存在工作纪律、服务态度问题并未有涉嫌经营中介服务机构情况。

76)提升效能。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及效能纪律要求,召开进驻中心窗口、县直分中心及乡镇便民中心分管领导的政务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领导班子建设有欠缺。

(27)针对“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77)经核实,因办公室负责人对开展巡察通知文件没有认真学习研读,导致工作疏忽,没有按照巡察通知要求及时提供其它材料。

78)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高政治责任意识。

(28)针对“议事决策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79)因该党组成员挂职在国企单位,为尽量不影响其在挂职单位工作未要求其参与分工。2023年10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重新研究党组成员分工,目前班子成员已全部参与分工,并已将分工文件(平行审组〔2023〕9号)下发到各股室和下属事业中心。

80)一是经核实,疫情期间发放消毒劳务费未上会情况属实。三年共计15870元,分别是2021年度7950元、2022年度4160元、2023年度3760元,为一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支付金额未达到《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上会标准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疫情形式波动,采用季度购买发放,金额较小,故未上会研究。二是规范议事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上会研究,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81)一是组织人员核实相关情况,同时对财务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截至目前,未发现类似情况。二是规范付款程序。分别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2次政府采购业务、《政府会计准则》培训,提高财务业务水平,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落实。

82)经核查,巡察反馈的“2019年“两优一先”推荐未上会研究”问题属实。同时开展自查自纠,经自查,2020年以来未再发现类似问题。

83)深化落实“三重一大”、党组会议议事集体研究制度,规范“两优一先”推荐程序。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今年的“两优一先”已严格按照程序上会研究。

(29)针对“落实‘三定’方案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84)因局下属事业单位“平和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平和县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人员参与局审批股室和相关股室工作,故未进行挂牌运行。即知即改,2023年8月对“平和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平和县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挂牌运行。

85)2024年1月10日召开党组会,按相关程序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重新任命为副主任,并已发文(平行审组〔2024〕5号)。

10.党建对工作的引领作用不突出。

(30)针对“党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86)召开干部职工例会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鼓励干部职工参与党支部开展的活动,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引导优秀干部特别是优秀青年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截至目前,党支部共吸纳入党积极分子3名,入党申请人2名,平均年龄35岁左右,文化水平均大学本科以上。

87)一是经核查,税务局窗口1名党员未转入中心党支部,水利窗口1名党员已调离窗口。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窗口党员。二是规范党员接转关系。对未转入的8名党员发函提醒,做到党员关系应转尽转。目前收到8名党员不能转入的情况说明。

(31)针对“党建工作与业务融合不深”的问题。

整改情况:

88)制定《平和县行政审批局主题教育学习计划》,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学习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2023年共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夜读3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2024年1-8月,我单位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夜读3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专题党课1次。

89)2023年1月10日干部例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行政审批领域的政策文件和业务操作。

90)创建“平政先锋便利平和”的党建品牌,根据行业特色设计专属logo。2024年,我单位党建品牌获评平和县首批“十佳”机关党建品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支部被评为县级先进党组织。开展政务服务星级标兵、先进个人、红旗窗口、文明股室的评选,2023年评选星级标兵120人次,先进个人32人次,红旗窗口16个,文明股室8个。2024年1-8月,已评选星级标兵60人次,先进个人16人次,红旗窗口8个,文明股室4个。

91)2023年,组织党员深入东风社区开展“政务服务进社区”政策宣传活动1场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宪法宣传日”志愿服务活动1场次,服务群众120人次;聚焦群众企业办事难点堵点,2023年12月以来,不动产登记窗口的党员主动为群众提供上门办件服务12人次。2024年,组织党员开展“党建引领新时代、学习雷锋好榜样”、“劳动最光荣 党员在行动”等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共和村、城南社区开展惠民便民政策宣传、助力创城建设、科普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3次,下沉村(社区)党员45人。

(3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

92)核实相关问题并开展自查自纠。2024年1月31日,组织学习《中共平和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支委会开展关于组织设置、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等党务相关知识的培训。

93)进一步加强会议记录管理和规范,指定中心党支部的党务干部做好会议记录,做好会议签到工作,确保会议记录原汁原味体现会议情况。

94)严格按照要求召开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对民主评议登记表等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登记表上党员签名、党支部盖章、党支部书记签名等要素均完整体现。

95)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过程中,要求党员提高重视程度,所提意见要触及灵魂,有教育作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中,支部21名党员共提出221条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意见,相互批评质量较高,能够触及灵魂。

96)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班子成员5名参加,批评环节共提出批评意见20条,相互批评意见质量较高,能够做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97)对发言材料流于形式的1名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指定专人对发言材料进行把关,没有发现2023年度存在材料流于形式等类似问题。

98)重新细化分解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和领导干部问题清单。

11.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33)针对“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99)严格落实考评细则。运用福建省远程视频监督系统开展日常线上监督,发现问题的单位纳入年终考评结果应用,对当事人进行提醒。截至2024年1月31日已对2个窗口单位进行年度考评扣分,对5个工作人员进行提醒。2023年8月15日,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对违反工作纪律人员的市管局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00)联合开展明察暗访。2023年12月,联合县效能办,深入政务服务一线窗口效能督导,并进行问题通报,进一步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精气神。

(34)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101)2023年12月27日,组织领导干部、全局干部职工、各窗口单位负责人深入学习《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2024年1月17日开展《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知识测试。

102)2024年1月10日,在学习例会上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2024年4月-6月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6次。

(35)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

103)核实该问题,我单位当时并未统一管理出国(境)证件,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给予该出境干部书面检查。

104)2024年1月17日,组织干部学习《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2024年1月25日,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的通知》。

105)开展党员干部持出国(境)情况自查自纠。经自查,我单位无其他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截至2024年1月31日,党员干部持有6本出国(境)的证件,已全部上交统一管理。

12.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存在短板。

(36)针对“审批人员存在业务不精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

106)一是经核查,朱熹文化公园--暴动纪念馆及古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是根据县自然资源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628202200034号)的意见予以批复。因县自然资源局上报省国土自然资源厅土地报批时,省自然资源厅反馈建设纪念馆必须由中宣部审批方可建设,项目退回重新调整,我单位根据审批职责,予以调整。其原因是行政审批局改革处于摸索阶段中,与原部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接不全面。对巡察反馈后审批事项进行自查,目前未发现存在类似问题。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业务培训。截至2024年3月5日,已邀请县发改局、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投资项目股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1人次,今后将常态化坚持业务培训。

(37)针对“临聘人员占比偏高、工作人员变动频繁”的问题

整改情况:

107)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窗口负责人学习《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并要求按照条例落实。截至目前已学习3次、发放186本手册、增加8名正编人员,提升窗口在编人员比例。

108)严格落实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调动标准,跟踪新进驻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窗口政务服务质量和队伍稳定。截至目前,已督促2个窗口开展业务培训,调整2名工作人员均符合调动标准。

(38)针对“窗口人员奖惩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

109)落实结果运用。严格落实评选方案结果运用,对窗口在编干部,纳入年度评优评先考核;2024年1月12日将《关于评选2023年度10-12月份星级标兵、先进个人、红旗窗口、文明股室的决定》印发各相关单位。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评优评先公务员2人事业干部4人。

110)形成良好约束。组织窗口人员学习《评选政务服务星级标兵、先进个人、红旗窗口、文明股室实施细则》,强化了纪律意识。并对评选考核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约谈8人。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3.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

(39)针对“十三届县委巡察指出的‘大额现金支付费用’以及‘利息收入未上交国库’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

111)一是核实大额现金支付使用问题。同时,我单位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目前再无发现类似大额现金支付使用问题。二是规范报销程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平和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平财〔2017〕502号)及《政府会计准则》,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现金。

112)一是重新梳理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费账户及保证金专用账户2个账户的余额。二是上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费账户余额、持续清退保证金专用账户余额。针对服务费账户,截至2024年9月10日,已将账户余额全部上缴国库。针对保证金专用账户,通过平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提醒退付投标保证金的公告,并通过全国工商登记系统查询,江西哲皓商贸有限公司、南昌市迈新贸易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已注销,漳州市建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联系人手机空号,无法取得联系,福建远方建设有限公司因公司账户被冻结无法清退。因此,无法清退保证金专用账户余额。

三、巡察反馈问题处理及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截至2024年9月10日,对8名相关责任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做出处理,其中其他处理8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无。

(二)组织处理情况

无。

(三)其他处理情况

对8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5556287;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河滨南路5-26号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phzx006@163.com。

????????????????????????????????????中共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

????????????????????????????????????2024年9月20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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