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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城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龙岩-连城县 发布日期: 2024年9月9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6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4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局党委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1.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重要政治任务,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全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认识到位、整改到位。巡察反馈会后,局党委迅速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县主要领导在听取十四届县委第五轮第二批巡察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专题研究整改任务分解、制定整改措施。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监督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2.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局党委按照巡察反馈提出的整改要求,围绕巡察反馈指出问题和整改建议,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先后8次召开党委会议、党委(扩大)会议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安排。局党委班子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整改,有力增强了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局党委深刻剖析巡察整改指出问题,将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立行立改和标本兼治、“当下改”和“长久立”、解决具体问题和推进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共完善制度19项,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同时,把抓好巡察反馈工作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坚决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激励全局干部提振精气神、敢于担当作为,为管党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二)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在巡察反馈会议后,立即组织召开党委会议,认真研究了县委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对32个问题的整改,态度鲜明,照单全收,要求全局上下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真正把整改落实转化为进一步改进作风、进一步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2.认真制定方案。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能够按要求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在不断充实完善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后,最终形成了《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反馈的具体问题,逐条梳理,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为认真落实整改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督促落实到位。整改方案制定完善后,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坚持每2周主持召开1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深入一线听取整改情况、了解整改进度,对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政治意识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以来,党委会议共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2次,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如2024年5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作出重要指示后,2024年5月7日我局党委立即组织学习,并提出了坚守底线思维、强化预警监测、加强排查处置等3条贯彻意见;2024年5月27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班子成员对“第一议题”制度有关要求再学习、再领会,提高对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认识;常态化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今年以来班子成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做好巡察整改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研讨4次。二是在春节、两会、五一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了3轮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共发现问题137条,已完成整改137条,有效传导安全生产压力;印发了《第二季度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提示函》,对第一季度安全风险进行了分析,对第二季度的安全风险进行了研判,提出具体工作对策;提请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连城县安全生产检查日活动方案》(连政办〔2024〕2号),明确检查的时间、检查重点和工作要求。方案下发以来,县政府领导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1次,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三是2024年5月13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由局党委书记带头,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从认识不全面、理解不深刻、执行不到位等3个方面开展了严肃的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对照岗位职责,也相互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2024年县对乡(镇)、部门的绩效管理和平安单位考评内容;2024年4月17日,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道路交通和消防领域下发提醒函,要求认真分析安全风险指数靠后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24年4月29日,对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等7个行业(领域)第二季度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重点进行提示,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2024年4月19日,县安委会印发了《连城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了10个方面31项重点工作任务和25项重点项目,并于2024年4月24日提请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2024年以来,我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下降75%。二是2024年4月29日,组织业务股(室)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冶金企业新、改、扩工程项目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共排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企业18家。对1家未落实新、改、扩工程项目“三同时”规定的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进行了立案处理。三是我局于2024年2月28日、4月24日、4月28日分别组织非煤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能力水平;加强对重点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2024年1-5月,共检查企业98家,排查问题隐患360条(其中涉及设备、工艺管理以及作业现场、“三违”行为的隐患239条),已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360条。对3家企业存在设备隐患和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四是结合工贸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计划,推进三级企业创建及小微企业简化版清单式创建工作,截至目前,16家工贸企业已有序开展创建活动;2024年4月24日,聘请了省级安全生产专家对81家全县规模以上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培训指导;结合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对开展创建的企业在创建期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进行执法检查,对达标企业减少安全执法检查频次、优先复产验收,提升企业自主创建的意愿。

  2.关于“落实‘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3)针对“协同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未形成”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4月26日修订了《连城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连政防指〔2024〕6号),明确了组织机构、职责任务、会议制度、日常工作规则、行文制度等方面的工作规则,成立了由应急、水利、自然资源、气象等单位牵头的指挥协调、监测预报等6个专项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了暴雨、洪涝、台风、干旱等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防汛抗旱指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聚焦工作责任体系、风险防控机制、先期处置能力、应急保障水平、防灾抗灾韧性五个方面,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以“十个有”为重点(有值班室、有宣传栏、有预案、有台账、有信息员、有预警设备、有队伍、有卫星电话、有仓库、有避灾点),进一步完善了全县17个乡(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工作机制。二是2024年4月29日制定了《连城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连森防指办〔2024〕9号),明确了森林火灾信息报告的情形、报送内容和工作要求,制作了信息报告范本,提高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时效,确保信息报送统一规范。

  (4)针对“推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提请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4年5月14日组织各乡(镇)班子成员和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观看了应急管理部制作的《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提升“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县编委会明确了夏令营(冬令营)、醇基燃料等16个安全监管盲区、新兴行业新业态的安全监管职责,并由县编委于2024年5月22日下发文件进行了明确;结合安全生产检查日、重点时段指导服务、提醒警示等方式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截至目前,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检查日有序开展,在春节、两会、五一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了3轮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共发现问题137条,已完成整改137条,下发提醒提示函3份,有效防控安全风险。2024年以来,我县仅发生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1起,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75%。二是已联合县国资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连安委办〔2024〕20号),并于2024年4月16日会同县国资办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培训,开展督促指导1次。截至目前,已有6家国有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并在福建XX有限公司试点开展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三是今年以来,共聘请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等领域专家15人开展安全检查11次,排查安全隐患277条,均已完成整改;福建XX公司已于2024年5月31日完成99条“开小灶”整治问题的整改工作。从2024年4月15日至4月22日,在福建XX化学公司复产试车期间实行蹲点驻守,指导企业开展复工复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管道试压吹扫、设备调试等开车准备工作,同时聘请专家指导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共排查问题隐患23条,均已完成整改。该企业已于2024年4月21日开始复工复产,目前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开展2024年第一轮“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指导乡(镇)赋权执法检查,对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台账不健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9起,其中实施“一案双罚”1家次。

  (5)针对“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缓慢”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4月9日组织了17个乡(镇)和19个单位召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推进会议,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部门应制定的应急预案40种、乡(镇)9种、村(社区)3种,截至目前19部门、17个乡(镇)和248个村(社区)已全部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二是2023年12月18日,因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缓慢的问题,局党委对应急救援保障中心负责人林某某给予批评教育;2024年6月11日,因推进应急预案体系试点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结合其他问题,局党委对局党委委员王某某给予批评教育。

  3.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不够有力”的问题

  (6)针对“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短板”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5月22日印发了《连城县应急管理局与乡(镇)执法协调配合工作制度》(连应急函〔2024〕11号),完善了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协调、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业务指导等方面的内容;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工作人员违法干预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并以《连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连城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等制度的通知》(连应急〔2024〕14号)进行了印发实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二是2024年6月4日,由各分管领导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由局领导带队,成立了6个指导服务组,对有赋权的16个乡(镇)针对赋权执法事项开展了指导帮扶,截至目前共有13个乡(镇)各办理了1起行政处罚案件,处罚金额1.96万元;将应急抢险和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纳入2024年第一轮“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未发现有应急抢险和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三是今年以来,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连城新闻网公开曝光了隐患管理类、规章制度类、事故责任类等3类9家企业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处的震慑力。

  (7)针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6月4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强化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对2020年5月以来的85份案卷进行自查自纠,于2024年5月31日下发了《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连应急〔2024〕18号),对存在的115项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建立了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评查的工作机制;2024年4月26日修订完善了《连城县应急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连应急〔2024〕13号),对案件审理委员会审议事项、审查程序、议事规程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加强案件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为公平公正办理案件提供了坚实保障;因(连)应急案〔2021〕综合4号与(连)应急案〔2021〕综合3号为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罚”案件,当事人主要是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提出申辩,我局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辩意见举行了听证会,作出了听证结论,维持原处罚意见,听证材料在(连)应急案〔2021〕综合3号卷宗中存档,现已在(连)应急案〔2021〕综合4号卷宗备考表中注明;局党委对福建XX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逾期未整改的3项问题隐患未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执法材料进行了认真核实后,认定局基础股干部吴某某因工作不细致、不认真,将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在执法文书中错写成未完成整改;局党委对福建XX工贸有限公司和连城县XX加油站两家企业相关案件进行认真核实后,认定福建XX工贸有限公司被查处的违法行为为2名新进员工无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材料,予以15000元的行政处罚;连城县XX加油站被查处的违法行为为1名员工代签培训记录,予以8000元的行政处罚,但在连城县XX加油站案件办理中存在培训人数要素体现不全的问题;局党委对2023年2月福建XX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2023年7月连城XX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核实后,认定2023年2月,我局组织人员对福建XX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在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粘贴或者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了行政处罚。根据2023年6月8日印发的《连城县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连应急函〔2023〕12号),2023年7月10日前为企业自查和部门帮扶阶段,7月10日后再进行精准严格执法,2023年7月6日,我局组织人员对连城XX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部门帮扶,发现企业存在未在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粘贴或者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等3条隐患,根据2023年4月25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的全国安全防范会议精神,我局仅对其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该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完成3条问题整改。三是2024年6月4日,由局党委书记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制度建设等3个方面工作要求。四是2024年6月11日,因工作不细致、不认真导致执法文书错误的问题,结合其他问题,局党委对基础股干部吴某某给予责令书面检查;2024年6月11日,因在办理连城县XX加油站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人数要素体现不全的问题,结合其他问题,局党委对危化股负责人童某某给予责令书面检查;2024年6月11日,因在办理一非煤矿山企业未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案件中因执法文书制作不认真导致处罚依据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结合其他问题,局党委对非煤矿山监管股负责人吴某某给予批评教育。

  (8)针对“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开展了“5·12”防灾减灾日活动,2024年5月11日在中山街举行集中宣传活动,在城区4处醒目位置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海报,各乡(镇)、部门、村(社区)同步通过各类广告屏和电子显示屏开展宣传,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2024年5月11日-17日,每日在县融媒体中心发布防汛防台风、森林防灭火、防震减灾等7个方面的自然灾害防范知识,提升广大市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制作了《水库惊魂》和《应急知识主播说》等应急安全短视频,在海博TV客户端及连城融媒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播放,培育具有价值引导的安全文化;2024年4月15日,将安全文化知识加油站委托县城市管理和执法局管理,明确管理主体,并建立了《安全文化知识加油站管理制度》,每月更新一次安全文化书籍、报刊,并在工作日对公众开放。二是2024年6月6日,联合县财政局印发了《连城县灾害事故应急征用补偿暂行办法》,对应急征用补偿的原则、范围、标准、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开展全县应急资源调查,摸清中大型救援装备及特种装备底数549台(套),并建立工作台账。

  4.关于“落实‘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不够到位”的问题

  (9)针对“指导协调督促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5月,县安委办制作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明确了自然资源等39个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指导服务,2024年以来共开展指导服务3次,下发提醒函3份,指导县住建局等部门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1条,已完成整改11条(剩余10条未到整改时限)。

  (10)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4月19日县政府安委会制定了《连城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出了企业负责人带队检查和行业领域专家、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等长效机制。2024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来,825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检查,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培训167次,共培训3099人,企业共自查重大事故隐患11条,已完成整改7条(剩余4条未到整改时限)。二是将企业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带队检查重大事故隐患等内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日常指导服务的重要内容,对未严格落实的加大监管频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来,企业共自查重大事故隐患11条,已完成整改7条(剩余4条未到整改时限),对1家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存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一案双罚”。

  (11)针对“事故隐患整治进度缓慢”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截至2023年12月底,已完成当年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二是2024年5月20日,县安委办制定了《连城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连安委办〔2024〕31号),明确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的主体、内容、程序等。三是县安委办于2024年6月14日印发了《连城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制度(试行)》(连安委办〔2024〕33号),实现隐患问题发现、整改、督办、问责的协同联动、闭环管理。县安委办也将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情况纳入2024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有效督促重大事故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12)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象”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4月29日,我局会同新泉镇人民政府对该公司进行了全面的安全体检,共排查安全隐患5条,均已完成整改。该公司针对市指导服务组发现存在安全管理员借用其他企业有资质人员挂靠的问题,于2022年12月21日安排人员参加第三方组织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二是将人员持证和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建立情况纳入日常指导服务、执法检查和指导乡(镇)赋权执法的重要内容。2024年以来共对涉及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建立情况等违法行为立案5起。

  (13)针对“文风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对2020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重新撰写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党委班子成员王某某已重新撰写2022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已对2020年以来党建工作总结、汇报及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开展自查,未发现有雷同抄袭现象。二是2024年5月13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针对文风不实问题,局党委班子成员王某某认真开展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开展了严肃批评。为杜绝雷同和抄袭现象,民主生活会前,局党委书记对撰写发言材料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加强审核把关,确保了发言材料的质量。三是2024年6月11日,因文风不实的问题,结合其他问题,局党委对局党委委员王某某给予批评教育。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的问题

  (14)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逐条逐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4年4月15日聘请了市委讲师团讲师对全局干部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使全体干部进一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2024年5月29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中共连城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社团兼职取酬整改清退工作的通知》(连委巡改〔2019〕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津贴补贴发放的管理,真正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二是局党委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党委会议,决定对正式编制干部领取的防汛值班补贴合计7.689万元进行清退。截至2024年6月28日,违规发放的防汛值班补贴7.689万元和超标准发放的招聘考试劳务费900元已全部完成清退;经核实,超标准发放的工会节日慰问品应退3500元,因1名干部已故,无法追回,实际应退3400元,2024年6月28日已全部完成清退。三是2024年6月11日,因违规发放防汛值班补贴的问题,局党委对时任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主任陈某和现任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主任黄某某给予提醒谈话。

  (15)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5月29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连城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的通知》(连政办〔2017〕232号)和《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连政办〔2018〕80号)等规定,加强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的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水平。二是局综合股工作人员因在招聘面试工作安排用餐中工作不认真,将招聘面试工作用餐清单错写为接待用餐清单。2024年5月13日,局综合股已对2020年7月招聘考试工作用餐清单进行整改;已对2021年5月31日公务接待的审批表和清单进行了整改,确保接待审批表和接待清单一致;2024年4月组织综合股相关人员对2020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并整改存在错误的内容1项,并以此为戒,不断强化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三是2024年6月11日,因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结合其他问题,局党委对综合股负责人沈某某给予责令书面检查。

  (16)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4月30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连城县县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委办发〔2016〕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连城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连政办〔2018〕136号)和《财政财务应知应会知识》等规定,提升全体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二是2024年4月29日,下发了《连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公务用车和公务租车管理制度的通知》(连应急〔2024〕11号),完善了保留的公务用车管理、租车管理、车辆保障范围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公务租车和油卡管理。三是2024年6月11日,因未严格执行派车规定的问题,结合其他问题,局党委对综合股负责人沈某某给予责令书面检查;因公车运行费管理不严的问题,结合其他问题,局党委对局财务林某给予全局通报。

  3.关于“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17)针对“财务管理弱化”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4月起,我局现金支出均由出纳统一支付,与某某汽车租赁行签订定点洗车协议,杜绝支出不规范、干部经手大额现金等行为。2024年5月,对无签字确认的宣传栏制作费清单和防汛值班用餐登记按实际补全了人员签字;2024年4月30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财政财务应知应会知识》,2024年5月29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督促全体干部将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经核实,2022年12月,市应急局组织相关部门对莲花安全文化主题公园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了竣工验收材料。2024年5月已将竣工验收材料补入账册内。根据合同约定,2023年6月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支付莲花安全文化主题公园项目进度款33.31万元,无需制作进度申请。二是已于2024年5月31日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开支审批程序和权限、报销标准和程序、资产管理、日常办公及预借现金等财经纪律,明确财务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2024年以来,我局各项支出均严格执行有经办、审核、审批人,确保各项支出严格符合有关规章制度。三是重复发放午餐补助应退2638元,已于2024年6月28日全部完成清退。四是2024年6月5日,由局主要领导对股级以上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进行集体约谈,督促进一步提升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五是2024年6月11日,因支出不规范、超额支付伙食补助和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结合其他问题,局党委对局财务林某给予全局通报。

  (18)针对“资产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5月29日,已组织全局干部学习《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龙财购〔2021〕1号)《连城县财政局关于正确使用政府采购方式的指导意见》(连财〔2022〕142号)等文件,制作采购及验收流程图,规范采购程序,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二是由于2011年无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管理不规范,因此县地震办存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使用的救援装备未履行资产调拨手续。2024年4月19日,县地震办组织人员前往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共盘点26项救援装备计24.36万元。因该批物资使用时间长、频率高,经报县财政局同意,予以报废处理;2024年5月31日,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能够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避免资产流失或浪费。三是2024年6月11日,因固定资产常年失管的问题,局党委对县地震办一级科员罗某某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19)针对“防灾救灾储备物资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5月29日,局分管领导组织综合股、财务等人员对《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了学习,确保在执行过程中不跑偏、不走样。二是2024年5月30日,制定了《连城县应急管理局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连应急〔2024〕16号),明确了出入库管理、盘点报废报损、监督考核与处罚等方面的内容;2024年6月3日至6月8日,对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行政执法、自然灾害救助等物资储备进行了一轮清查盘点,共盘点物资11939件(套),物资储备均保存完整,账实相符,出入库调拨手续齐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20)针对“党委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3月12日,局党委印发《连城县应急管理局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试行)》(连应急党委〔2024〕8号)的通知,明确、细化党委书记、党委成员责任,切实把党建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我局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2024年5月28日,组织全局干部《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局党委会议于2024年6月5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对上半年党建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半年党建工作进行了部署;2024年4月29日,局党委制定了《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提出了8个方面30项重点工作任务,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完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

  (21)针对“制度建设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4月26日,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议议事范畴,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程序,实行党委会议议题申报制度,提高会议效率。2024年以来党委会议均严格执行议题申报制度。二是从2024年4月起,局党委会议记录已由局党委指定局党委办专人负责做好记录。2024年4月开始已按要求编发会议纪要,并按规定存档备查。截至2024年7月1日,局党委已编发会议纪要8份。

  (22)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全面、不深入”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4月1日和4月26日分别召开全局干部会议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二是2024年4月,对全局股(室)、局属单位重新开展廉政风险摸排,共摸排廉政风险44条,明确廉政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45条,筑牢廉政风险防线。

  (23)针对“‘清廉机关’建设抓得不细不实”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4月29日局党委制定了《中共连城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深化拓展“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明确了5个方面17条主要工作任务,全面加强我局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二是深化拓展“清廉机关”建设,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2024年4月17日起开展我局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制定《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推动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冠豸山下党旗红 人民安全在心中”党建品牌建设,创建开展“红蓝绿”三色党建工作机制,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2024年以来共对10名干部开展政治家访活动,在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体谈话和一对一谈心谈话,共开展集体谈话2场,一对一谈心谈话51人次。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24)针对“组织生活会敷衍了事”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5月28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推进应急管理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全面提升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2024年5月13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二是2024年5月,已要求9名党员重新结合自身实际,对2021年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清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同时,加强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审核,由分管领导统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不出现应付、敷衍现象。

  3.关于“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严实”的问题

  (25)针对“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进展:持续加大问题线索摸排力度,主动深入开展监督,对县应急管理局44个的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通过列席参加党委会、党支部大会等方式,提高摸排线索能力,充分发挥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头”作用。2024年以来共列席参加会议5场次,2024年5月15日对执法自由裁量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抽查处罚卷宗10件。2024年1月24日、2月19日、3月8日、4月30日、5月11日到应急物资仓库和工贸、非煤矿山、危化等企业,通过与企业负责人“一对一走访、面对面交谈”等方式,详细摸排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干部在执法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开展线索摸排,对发现的问题意见,纪检监察组及时建立工作台账,认真开展核查。

  (26)针对“警示教育协同发力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督促指导局党委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2024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协助局党委开展警示教育8次,列席参加4场次,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纪法意识。2024年4月15日召开全局干部会议,通报沈某某因酒驾违纪违法问题受处分情况,沈某某作深刻检查,引导大家引以为戒,修身律己,严守纪律规矩。二是2024年4月15日,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并对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专题辅导,要求党员干部树牢法纪意识,严守纪律规矩。三是局党委已建立警示教育专项台账,并于2024年4月30日报送至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组对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已督促问题整改3个,确保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

  (27)针对“干部廉政档案更新不及时”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4月对全局干部廉政档案进行更新,对谢某某和其他2名干部职工违纪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同时对张某某等15人被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干部职工及时在廉政档案上更新。二是2024年4月组织开展廉政档案自查自纠,对部分干部未签字承诺、未加盖公正等不规范行为进行了纠正,推动干部不断强化纪法意识、廉洁意识。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履行巡察整改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28)针对“超期限整改”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4月30日,局党委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局党委书记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提升科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水平。二是局党委坚持每2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召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对策、部署推进,9次召开党委会议、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同时在每周局工作例会均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促,确保按时间节点做好整改工作。

  (29)针对“敷衍整改”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5月已按要求对《关于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的意见》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表述不规范和对上级规定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修改。二是2024年4月对《党委会议工作规则》《党委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全面自查自纠,2024年6月修订完善了《内控手册》,纠正不规范表述问题。

  2.关于“上一轮巡察整改举一反三不深入,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30)针对“整改成果运用长效化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2024年以来共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专题通报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17次,持续督促党员干部自警自省,绷紧纪律这根弦;2024年5月已完成10名干部政治家访活动,以“严管”和“厚爱”激发内生动力,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二是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4年5月27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共连城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廉政谈话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强调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清正廉洁,持续涵养正气充盈、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2024年5月28日,修订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廉政谈话实施方案》,从谈话对象及责任分工、谈话内容、组织实施、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31)针对“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5月7日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意识,提高巡察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局党委坚持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与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切实做到抓源治本、标本兼治、久久为功。三是结合巡察整改工作,于2024年6月11日对局党委委员、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主任黄某某和原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主任陈某等2人给予提醒谈话,对局危化股负责人童某某给予责令书面检查,对局财务林某给予全局通报。

  3.关于“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落实整改监督不深入”的问题

  (32)针对“督促局党委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劲头不足,未将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整改工作督促不经常,局党委仍存在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整改成果运用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会议、听取汇报、实地督查等方式,督促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及时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切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二是纪检监察组将巡察问题整改作为监督重点跟进监督,共列席参加整改专题会议监督4次,审核把关材料19份,围绕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责任落实、有效推进整改等提出意见建议15条,开展谈心谈话4人次,以深入监督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细,确保整改不流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至2024年7月1日,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对巡察反馈问题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已对1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2人,股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5人,其他人员1人,其中已给予其他处理15人。

  其他情况:对党委委员、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主任黄某某等5人予以提醒谈话;对党委委员、森林防灭火指挥中心主任王某某等6人予以批评教育;对综合股负责人沈某某等3人予以责令书面检查;对局财务林某予以通报。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无

  五、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对巡察整改指出的4个方面32个问题进行全面剖析、集中整改,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下一步,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深化理论武装。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坚持常抓不懈。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县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健全长效机制。局党委将进一步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继续加大制度机制的完善和落实力度,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全县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7-3121986

  通信地址:福建省连城县东环北路36号

  邮政编码:366200

  电子邮箱:lcajzhg@163.com

  中共连城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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