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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严陵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所在地区: 四川-成都-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4年9月9日
建设快讯正文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威远县严陵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严陵工业园区北起建业集团和威玻集团、南至建业大道起始路段、西起规划中的工业路,东以规划东风路为界。规划总面积为4.61平方公里。

3、规划时限:本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近期2025年,远期2035年。

4、园区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以新材料、装备制造产业为主。

5、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规划2025年产业人口约7500人,2035年产业人口约12000人。

(2)产值规模:规划到2025年,实现总产值75亿元;到2035年,实现总产值200亿元。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

2023年全年威远县二氧化硫年均值0.00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0.019毫克/立方米,PM10年均值0.060毫克/立方米;PM2.5年均值0.034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年均值0.9毫克/立方米,臭氧年均值0.153毫克/立方米,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因此,该区域属于达标区。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结果,评价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指标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相关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质量

通过威远河2017~2023年国、市控断面例行监测数据来看,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总磷均呈下降趋势,区域水质呈变好趋势。

3、声环境质量

本次评价区域现状声环境总体较好,各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的等效声级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4、地下水环境质量

本次评价区域范围地下水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的要求,区域地下水质量良好。

5、土壤环境质量

评价区域各监测点位的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或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或《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表明区域内的土壤环境质量未受到污染。

三、与区域发展规划协调性

宜威远县严陵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战略定位、产业发展方向上与上位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重大发展规划相符合,与威远县国土空间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性较好。

四、规划环境影响

地表水环境:根据预测,严陵工业园区污水厂排水对国控廖家堰断面影响较小,均能达到Ⅲ类水标准要求,外排废水对威远河影响不大。

大气环境:规划实施后,在基于规划范围内减排的基础上,2025年、2035年各评价点位的SO2、NO2、TSP保证率日均、年均浓度、VOCs小时浓度均能达标。主要污染物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各特征污染物叠加现状监测值后短期浓度均能达标,区域规划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地下水环境:规划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所在区域均出露侏罗系中统上沙溪庙组(J2s2)地层,岩性为粉砂质泥岩、含粉砂质水云母泥岩,含钙质结核黄灰至浅灰色块状长石砂岩、岩屑亚长石砂岩不等厚互层,易形成微具承压性的含水层,水量较小,受泥岩控制,渗透性较差。富水性弱。且该类型地下水具有就近补给就近排泄的特点,若该区域发生了废水排放事故,污染物沿着浅表风化裂隙向深部和下游方向径流,受局部微地貌单元控制,污染范围也相对较小。因此,规划污水处理厂在做好分区防渗,加强重点区域地下水水质监控等措施后,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土壤环境: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根据预测结果,事故工况下,污染物在通过垂直入渗土壤层后,可通过表层土壤的吸附作用大大降低污染物持续下渗风险。因此,在严格做好各项废水、固废的收集处置措施后,规划实施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总体较小。

噪声影响:规划区域环境噪声受工业噪声、交通噪声、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人口密度等因素的影响,随着开发区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噪声将发生相应的变化。工业企业设备噪声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标准限值(昼间65dB);入园的工业企业在确保厂界达标的情况下,规划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废影响: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效益化”为原则,对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统一集中处理。建立、健全对有害废弃物的监督及管理系统,定点排放、自清自运。依法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特别是对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安全处置,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

五、综合评价结论要点

威远县严陵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四川省、内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与《威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相协调,符合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相应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环境保护,在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等方面认真落实国家、省及地方各项污染防治要求,以及本次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优化调整建议,进一步优化空间开发布局、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产业转型升级。

本评价认为,严陵园区在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控制规划规模、强化环境准入、严格执行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缓解措施,有效减缓规划区开发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规划方案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合理。

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报告书简本全文网络链接:(附件1为评价报告书简本公示本)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附件2为公众意见表)

八、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四川威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832-5810976;

邮箱:316508040@qq.com;

九、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28-85532523 ;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号;邮箱:1904830963@qq.com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规划区域居民以及对本规划关心的公众。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

②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③对规划的实施建设是否认可;

④本规划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⑤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⑥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公众的建议。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十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他相关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及邮件的方式联系。 

十三、公示期限: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3日,10个工作日。
县经科局
  • https://www.weiyuan.gov.cn/wyx/gsgg/202409/5e502b67f7814a22888df28c295c4c30/files/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 https://www.weiyuan.gov.cn/wyx/gsgg/202409/5e502b67f7814a22888df28c295c4c30/files/附件1--威远严陵园区规划环评--公示本.pdf
  • 威远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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