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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所在地区: 四川-绵阳-游仙区 发布日期: 2024年9月2日
建设快讯正文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9月2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部门职责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以及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文秘、督办、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目标管理、后勤、综合治理、文明创建等工作。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核;负责编制机关年度预算;负责县拨行政经费、民政事业经费及上级下达的各项专项经费的核算管理和监督、检查、使用;监督检查民政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培训工作;承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职工的考核、任免、奖惩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技术工人晋升等级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参与全县民政目标考核和表彰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民政综合性政策研究以及组织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有关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民政领域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民政局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3、负责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和督促城乡特困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助以及其他特殊救助对象的救助政策、标准的实施。

4、负责管理全县社团、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全县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和区域外的社会组织在本地开展活动备案工作;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5、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救助工作;负责全县老年教育、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及捐助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福利彩票和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承担困难残疾人救助工作。

6、社会事务与基层政权股(儿童保障股)。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障工作。依法开展儿童收养工作,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7、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承办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发布标准地名;组织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8、承担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和指导乡(镇)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负责违法婚姻案件的查处,推进婚俗改革。

9、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实施惠民殡葬工作;指导全县殡葬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发展和公墓建设。

10、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县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推动村(居)务公开。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加强村(社区)活动阵地建设,制定城乡社区发展规划,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开展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开展村(社区)干部培训,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全县社区建设实施意见,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指导,开展社区服务体系和社区信息化建设,提升社区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机构设置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纳入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 2.北川羌族自治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 3.北川羌族自治县老年活动中心 4.北川羌族自治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5.北川羌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所 6.北川羌族自治县福利院 7.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敬老院 8.北川羌族自治县红枫敬老院 9.北川羌族自治县桂溪敬老院 10.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敬老院 11.北川羌族自治县通口敬老院 12.北川羌族自治县片口敬老院 13.北川羌族自治县坝底敬老院 14.北川羌族自治县小坝敬老院 15.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敬老院(注:以上二级预算单位均未独立编制预决算,由民政局机关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if !supportLists]一、[endif]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125.88万元。与2022年度收支7823.79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2.09万元,增加3.86%。主要变动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调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46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49.48万元,占95.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7.38万元,占4.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791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57万元,占8.65%;项目支出7233.13万元,占91.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125.8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2.09万元,增长3.86%。主要变动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调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7.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4.52万元,增长2.58%。主要变动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调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7.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71.75万元,占98.96%;卫生健康支出20.52万元,占0.28%;住房保障支出55.65万元,占0.7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347.92,完成预算97.2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282.9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支出决算为225.7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4.12万元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决算为18.92万元,完成预算79.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663.96万元,完成预算80.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春节慰问等项目结余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59.25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9.63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决算为10.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支出决算为44.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支出决算为276.08万元,完成预算98.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由于部分享受对象死亡等原因退回资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预算99.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由于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退回资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决算为322.6万元,完成预算95.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结余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支出决算为423.62万元,完成预算9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结余资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决算为509.81万元,完成预算99.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结余资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支出决算为818.61万元,完成预算98.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部分享受对象死亡等原因退回资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支出决算为2188.18万元,完成预算99.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部分享受对象死亡等原因退回资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支出决算为149.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支出决算为345.70万元,完成预算99.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部分享受对象死亡等原因退回资金。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支出决算为691.99万元,完成预算9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部分享受对象死亡等原因退回资金。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决算为24.03万元,完成预算93.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青片河遗嘱补助结余资金。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决算为12.92万元,完成预算98.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乡镇清退回资金。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13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5.19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5.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7.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支出决算为6.41万元,完成预算100%。

2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49.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4.5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26.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58.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4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1.03万元,下降12.1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80.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7万元,占19.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无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1万元,下降14.29%。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会救助、驻村帮扶、养老项目管理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3万元,增下降20%。主要原因是降低接待标准。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或其他区县民政局检查、督导、交流等工作的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四川省康复辅具服务中心开展康复工作300元;市民政局社会救助调研680元;省民政厅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专项工作1000元;省民政厅调研地名工作(2次)1940元;市民政局调研社会组织工作690元;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调研第二届公益创投大赛950元;绵阳市老年大学调研老年大学教学创新1076元;绵阳市老年大学调研教学管理、志愿服务716元;市民政局调研乡村著名行动488元;绵阳社区学院调研教学738元;安州区民政局交叉安全检查450元;游仙区民政局调研基层治理、未成年保护652元;盐亭县民政局养老工作交流620元;省民政厅安全检查1036元,市慈善总会开展明眸工程845元;市慈善总会捐赠护眼灯595元;平武县民政局学习养老机构管理628元;中华慈善总会调研心语视康公益工作760元;市民政局督查城乡社区综合设施项目545元。

(2)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9.78万元。

[if !supportLists]九、[endif]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if !supportLists]十、[endif]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45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8.11万元,增长16.11%。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养护院设备设施和社区综合能力提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6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特种车辆2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是用于民政救助、殡葬管理及敬老院日常管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乡低保、城乡特困项目(项目名称)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孤儿助学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26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if !supportLists]第三部分[endif]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本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民政管理事务中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春节慰问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惠民殡葬补助等。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一次性或定期抚血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8、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4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北川县民政局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与社会组织管理股、养老服务与福利慈善股、社会事务与基层政权股(儿童保障股)4个内设机构。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县乡镇及村(社区)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实施惠民殡葬工作;指导全县殡葬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发展和公墓建设。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承担困难残疾人救助工作。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23年12月实际在编在职3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收入2215.95万元。部门决算收入812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7556.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入569.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收入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0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决算支出791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支出684.57万元(含人员支出626.12万元,公用支出58.45万元);项目支出7233.13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663.3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569.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项目支出0.00万元)。结转和结余208.19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208.1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三)相关支出预算管理情况

2023年度预算执行率97.43%;政府采购预算158.96万元,采购执行158.96万元,采购执行率100.00%;三公经费预算7.86万元,决算支出7.47万元,控制率95.04%;部门年末固定资产6459.30万元,其中在用固定资产6459.30万元,出租固定资产0.00万元。

三、部门主要履职绩效分析

(一)年度主要任务及完成情况

1.保障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儿生活费、临时救助、两残补贴、高龄补贴、敬老院运行、惠民殡葬、老年大学和老年活动中心运行经费、水库移民补助、社会救助经费、精简老职工救济、伤残学生困难、公墓运行、婚姻登记等民生项目的正常实施。 2.保障36名在编制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及机关日常运转,正常开展工作。 3.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4.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提升等工作。

四、部门主要履职绩效分析年度总体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

(一)年度总体目标

2023年年度我单位基本支出预算资金660.92万元,用于36名在编制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及机关日常运转;县级配套项目资金2107.95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儿生活费、临时救助、两残补贴、高龄补贴、敬老院运行等19个项目,构建统筹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全面提升“为老、为小”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面提升民政能力建设。

(二)年度总体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民生项目正常开展;保障在编在职人员经费及机关日常运转;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对符合条件群众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1-1-1.编制完整: 分值:3分,自评得分:3.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将有资金来源安排的支出全部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 1-1-2.目标制定: 分值:5分,自评得分:5.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绩效目标编制合理,要素完整,绩效指标细化且量化。 1-1-3.编制准确: 分值:5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预算编制较为科学合理。 1-2-1.支出规范: 分值:5分,自评得分:5.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规定,不存在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现象;分配专项资金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按相关程序报批;专项资金分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1-2-2.支出控制: 分值:5分,自评得分:5.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非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1-2-3.动态调整: 分值:5分,自评得分:4.26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开展绩效监控、中期评估以及收支预算调整后,将其运用到部门预算调整中,存在年度部门预算收回的情况。(1-1208.34/8125.89)*5=4.26分

(二)综合管理情况

2-2-1.政策执行: 分值:2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按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2-2-2.及时更新: 分值:2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在收费场所对外公示征收的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接受社会监督。 2-2-3.收入解缴: 分值:4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金库或财政专户。不存在坐支、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情况。 2-3-1.预算管理: 分值:4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年初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应编尽编”,不存在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情况。 2-3-2.采购实施: 分值:4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政府采购方式、程序合规,不存在执行进度缓慢情况。 2-4-1.配置使用: 分值:4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国有资产配置使用管理符合相关程序及规定。 2-4-2.收益核算: 分值:2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程序处置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无对外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情况。 2-5-1.制度建设: 分值:2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涵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等主要经济业务领域,根据财经法规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完善内控制度。 2-5-2.制度执行: 分值:2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等内部全力制衡基本举措,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且建立有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离”。 2-6-1.预算编制执行: 分值:4分,自评得分:4.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三公经费编制合理并严格执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部门预算编制较上年实现“零增长”,决算数未突破年初预算数,严格按规定使用“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3-1-1.预算公开: 分值:2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随同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 3-1-2.决算公开: 分值:2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3-2-1.结果整改: 分值:2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根据绩效管理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3-2-2.应用反馈: 分值:2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3-2-3.违规记录: 分值:2分,自评得分:2.00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在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等方面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四)预算绩效情况

4-2-1.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数量指标】【保障机关运行人数】(分值:3.20,自评得分:3.20):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保障机关运行人数=34人;本年度完成34人。 4-2-1.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数量指标】【项目数】(分值:3.20,自评得分:3.20):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项目数=19项;本年度完成19项。 4-2-2.产出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质量指标】【发放对象的准确率】(分值:6.40,自评得分:6.40):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发放对象的准确率=100%;本年度完成100%。 4-2-3.产出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时效指标】【项目资金的发放实施及时率】(分值:6.40,自评得分:6.40):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项目资金的发放实施及时率≥100%;本年度完成100%。 4-3-1.成本指标预算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经济成本指标】【资金金额】(分值:6.40,自评得分:6.40):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资金金额=27688687.79元;本年度完成27688687.79元。 4-4-1.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等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政策知晓率】(分值:3.20,自评得分:3.20):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政策知晓率≥90%;本年度完成95%。 4-5-1.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值:3.20,自评得分:3.20): 目标及完成情况:设定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本年度完成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本部门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部门履职效益分析及整体绩效管理情况综合自评得分为98.26,自评等次为:优秀。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经验和做法

严格遵守绩效管理办法,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绩效的评估与监管工作。事前熟悉部门预算项目,做好年初预算,确保不重不漏,保障部门项目顺利开展;事中跟进各项目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如救助标准调标、人员动态管理等,及时做预算调整;预算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监管资金使用,保证资金使用合规,确保资金支付及时,查验资金拨付标准,保证资金足额发放;事后及时开展绩效评价,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项目年初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精准全面,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二是个别项目因救助标准调标、人员动态管理等情况,导致年中调整预算。

(四)改进建议

完善预算编制,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增强操作性;及时跟进项目情况,做好预算调整工作,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在绩效评价管理方面的综合水平。

附表:2023年度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政局

附表: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填表人:陈昱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是否涉及

分值

自评分数

评定依据及说明

合计:

98.26

部门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

编制完整

3.00

3.00

将有资金来源安排的支出全部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

目标制定

5.00

5.00

绩效目标编制合理,要素完整,绩效指标细化且量化。

编制准确

5.00

4.00

预算编制较为科学合理。

预算执行

支出规范

5.00

5.00

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规定,不存在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现象;分配专项资金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按相关程序报批;专项资金分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支出控制

5.00

5.00

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非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动态调整

5.00

4.26

开展绩效监控、中期评估以及收支预算调整后,将其运用到部门预算调整中,存在年度部门预算收回的情况。(1-1208.34/8125.89)*5=4.26分

综合管理

非税收入管理

政策执行

2.00

2.00

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按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及时更新

2.00

2.00

在收费场所对外公示征收的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接受社会监督。

收入解缴

4.00

4.00

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金库或财政专户。不存在坐支、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情况。

政府采购管理

预算管理

4.00

4.00

年初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应编尽编”,不存在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情况。

采购实施

4.00

4.00

政府采购方式、程序合规,不存在执行进度缓慢情况。

资产管理

配置使用

4.00

4.00

国有资产配置使用管理符合相关程序及规定。

收益核算

2.00

2.00

按程序处置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无对外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情况。

内控制度管理

制度建设

2.00

2.00

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涵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等主要经济业务领域,根据财经法规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完善内控制度。

制度执行

2.00

2.00

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等内部全力制衡基本举措,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且建立有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离”。

三公经费管理

预算编制执行

4.00

4.00

三公经费编制合理并严格执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部门预算编制较上年实现“零增长”,决算数未突破年初预算数,严格按规定使用“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绩效结果应用

信息公开

预算公开

2.00

2.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随同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

决算公开

2.00

2.00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整改反馈

结果整改

2.00

2.00

根据绩效管理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应用反馈

2.00

2.00

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违规记录

2.00

2.00

在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等方面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预算绩效

产出绩效

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6.40

6.40

(1)、设定目标【数量指标】【保障机关运行人数】=34人;实际完成34人。 (2)、设定目标【数量指标】【项目数】=19项;实际完成19项。

产出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6.40

6.40

(1)、设定目标【质量指标】【发放对象的准确率】=100%;实际完成100%。

产出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6.40

6.40

(1)、设定目标【时效指标】【项目资金的发放实施及时率】≥100%;实际完成100%。

成本绩效

成本指标预算完成情况

6.40

6.40

(1)、设定目标【经济成本指标】【资金金额】=27688687.79元;实际完成27688687.79元。

效益绩效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等完成情况

3.20

3.20

(1)、设定目标【社会效益指标】【政策知晓率】≥90%;实际完成95%。

满意度绩效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完成情况

3.20

3.20

(1)、设定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实际完成95%。

根据自评得分情况,剔除本部门不涉及指标,折算前得分:98.26分,折算后实际得分:98.26分。

评价等次

(得分≥90,优;90>得分≥80,良; 80>得分≥60,中;得分<60,差)

优秀

附件2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政局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进一步推动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带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完善,2023年省级专项预算涉及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以及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建设两个项目。民政局负责统筹安排福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根据中国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组织实施项目执行跟踪监督,并按照“谁分配、谁管理、谁评价”的原则,组织开展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绩效自评等。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一是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在校就读的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二是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2〕58号)要求,运营北川羌族自治县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围绕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空间氛围营造、孵化培育、咨询指导、能力提升、打造品牌项目、资源对接、区域共建交流、调查研究、情况报告、宣传展示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023年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57号)下达我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福彩公益金1万元以及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建设项目福彩公益金10万元。截止目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支出0.85万元,预算执行率85%;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建设项目支出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单位及时制定了区域绩效目标,共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成本指标四个一级指标,同时做好绩效监控,按照2023年省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考察、全程跟进预算执行过程,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选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以及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建设项目。

(四)评价方法。面对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自评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宽、资金管理环节多的情况,主要采取单位自评法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结合省级福彩公益金管理实际和各项特性指标、个性指标,严格自评,扎实开展本次省级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会计及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绩效评价监督监管并统筹安排工作,其余人员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完成绩效评价管理具体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总分18分,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管理严格遵守《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财政厅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川财综〔2021〕22号)等系列文件。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及时高效。项目按中省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总分18分,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和地方配套到位。预算执行率98.6%。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总分9分,自评得分8分。

4.项目结果。项目基本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一致。总分9分,自评得分8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区域均衡情况得到改善。资金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符合支持对象范围,资金实际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按标准兑现,资金涉及相关受益群体的满意度较高。总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

[if !supportLists](三)[endif]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我单位在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上级和本级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本单位公益金使用管理制度等。随同公开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进度及项目成效成果等信息,公示规范、完整、及时。总分16分,自评得分16分。

四、评价结论

结合2023年省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省级福彩公益金绩效目标基本实现,自评得分为98分,档次为优。

五、存在主要问题

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还需进一步加快。因超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校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导致未完成年初预算。

六、改进建议

一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确保年初设定绩效目标顺利实现。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让受助对象清楚政策保障范围、补助标准和申报程序。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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