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示公告-昆明市卫生健康委
所在地区: | 云南-昆明-呈贡县 | 发布日期: | 2024年8月28日 |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经开区、阳宗海风景区社会事业局,磨憨—磨丁合作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4年度全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网络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申报对象。在昆明市乡镇(社区)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符合《云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16〕108号)(附件6)有关规定,直接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属于申报评审范围。
(二)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参加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合格标准分数线且在有效期内(符合免考政策的人员除外)。在申报专业方面,全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不含卫生管理研究专业。
(三)其他要求。申报人员须自2023年12月31日前在昆明市连续参保,且现参保单位与人事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申报人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申报评审条件及相关业绩成果材料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0日。
二、申报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
申报人员打开浏览器进入“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rss.yn.gov.cn/zjgI),进行账号注册和信息填报,具体操作方法:平台首页-帮助中心-职称在线申报评审相关操作说明。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请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及有关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申报时间、程序及审核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及用人单位审核推荐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18日。
(1)符合申报条件人员,通过平台进行注册,申报人注册时须先绑定用人单位,经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系统进行相关操作,完善个人信息和业绩档案,并经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进入职称工作-职称申报,选择相应评委会填写申报信息。并按“2024年申报昆明市基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个人提交备案材料目录(附件7)”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申报人员对本人填报的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清晰性、完整性负责。
(2)用人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推荐,对推荐行为负责。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申报人基本信息、资格条件业绩材料等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人员,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评价简表》(系统内导出),须由本人签名和单位审核盖章后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公开场所线下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单位还应同时在单位窗口网站或办公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扫描上传。
2.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2024年9月3日至9月25日。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须对用人单位审核后的申报材料、证明材料、推荐程序进行复核把关,形成明确推荐意见,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至昆明市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3.资格复核和评审:2024年10月。
2024年10月组织开展资格复核和评审。拟同意提交评委会评审的申报人员,将在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收到举报反映的,由推荐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公示期结束5个工作日提出是否提交评委会评审意见,逾期不提出处理意见的,不予提交评委会。
(三)其它要求
1.2023年及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通过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2.注重考核医德医风。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坚持把医德医风放在首位,加强对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的评价,将医务人员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内容。
3.实行成果代表制。申报人员可提供履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技术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临床病案、护理案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科普作品、技术专利等材料,作为业绩评价的重要参考材料。
4.上报扫描的申报材料若为复印件的应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5.经用人单位公示无异议拟推荐上报的申报人员,用人单位参考《系统单位审核意见》(附件1),并扫描上传公示的《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评价简表》、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公示情况说明》(附件2)和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基层单位意见》(附件3)。
三、相关政策
(一)关心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8号)、《关于激励关爱广大人才在抗击疫情一线担当作为九条措施》(云组通〔2020〕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7号)文件要求,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一线医务人员的,可享受一次性如下政策优惠: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符合申报条件的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分学时;参加援鄂的专业技术人员援助工作经历可视同为到上级机构进修工作经历;对于在抗疫一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以特殊人才晋升高级职称方式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须完成本专业规定的工作量)。
上述政策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优惠,已享受过政策优惠的人员不得重复享受(各申报人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
(二)加大职称评审违纪违规行为的倒查追责力度
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用人单位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把关不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商请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资格推荐审核情况报告(含推荐方式、推荐申报人员廉洁自律和医德医风考核情况、公示时间、公示方式、公示结果等内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附件4)、和《2024年度昆明市基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全程审核纪实》(附件5)报送至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423室)。
五、其它事项
(一)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只能向一个评委会报送评审材料。申报人员本年度只能选择昆明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昆明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其中一种来申报评审。
2.申报过程中被驳回,网站平台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通知。申报人和各级审核人请务必保证注册手机号码正确,并在申报期留意相关信息,也可在网站平台的“申报记录”中查看审批进度以免因未及时查看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提交。
(二)职称证书办理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要求,2024年评审通过取得的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需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rss.yn.gov.cn/zjgl)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三)联系方式
申报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871-65836836;0871-65353824;0871-65862043;0871-63526467。
政策咨询电话:各用人单位职称人事负责部门。
监督电话: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63966158;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3160874。
附件5.2024年度昆明市基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全程审核纪实(单位使用)
附件6.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云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办法》2016(108)号
附件7.2024年申报昆明市基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个人提交备案材料目录
附件10.昆明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乡镇社区及以下)
附件14.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主送病案分析或专题技术报告宣读审定表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