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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章县2024年秋季县城区及周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所在地区: 湖南-郴州-宜章县 发布日期: 2024年8月6日
建设快讯正文

宜政办函〔2024〕28号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章县2024年秋季县城区及

周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宜各单位:

《宜章县2024年秋季县城区及周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

宜章县2024年秋季县城区及周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县城区及周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工作,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郴政办发〔2023〕18号)、《郴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郴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教通〔2024〕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正公平为重点,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制度,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操作,坚持政府主导、以校为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严肃招生纪律,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入学对象

(一)新生入学

1.初中: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学生。

2.小学:2024年8月31日(含)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有富余学位的小学可适当放宽入学年龄(入学年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由家长申请,根据富余学位数按学生年龄由大到小排序录取。

(二)转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符合正常转学条件的,可申请转学。

三、入学范围

(一)新生入学

县城区及周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划片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按自主、双向选择的招生政策执行。公办学校入学范围划定如下。

1.小学阶段

(1)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居民子女

①县一完小:龙泉山庄(不含)沿森林公园山凹上→黄岑水库管理所→森林花苑(含)→城北街→民西三巷以东→民主西路以北→人行天桥往北至县一中(不含)延伸段以西以北的区域。

②县二完小

校本部:人行天桥沿文明南路至玉溪桥以西→玉溪桥沿玉溪河至西门桥以东以北→蒋家湾以东(不含玉龙湾)→民主西路以南→人行天桥以南;西门桥经原物价局沿环城西路至玉龙湾桥以北→玉龙湾桥沿玉溪河至西门桥以南的区域。

江波头校区:原江波头小学招生区域。

③县三完小

校本部:西门桥沿玉溪河至玉溪桥以南→玉溪桥沿玉溪河至玉溪河大桥以南(不含保盛幸福城小区)→南京路、南京东路以北(不含保盛幸福城小区)→南京路至环城西路以东→环城西路至西门桥以南区域。

桥头校区:原城南联校招生区域。

④县湘南红军学校小学部:文明南路往北至南京路以西→南京路至环城西路以南→环城西路至县六中体艺馆以东→宜章大道至华申首府(不含)以南的区域;玉溪镇樟涵村1-14组;宜章天湖城小区。

⑤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宜人广场沿宜章大道至保盛幸福城小区(不含)以东区域;玉溪镇长冲村、江波头村1-5组、清水村8组;五岭镇沿江村1-5组。

⑥县六完小:文明南路与南京东路交汇处往南至宜连高速立交桥交汇处以东,南京东路与文明南路交汇处往东沿南京东路、保盛幸福城小区(含)以南的区域。

⑦县七完小:鑫辉家园小区(含)→尚书广场与环城西路交汇处以南→环城西路至湘粤大厦(含)→璜溪湾村(含)以北的区域。

⑧县八完小(原进修附小)

校本部:宜人广场至县一中(含)以南→县一中沿文明北路往南至玉溪桥以东→玉溪桥沿玉溪河至玉溪河大桥交汇处以北→玉溪河大桥沿宜章大道至宜人广场以西的区域(不含曹排村)。

廖家湾校区:原廖家湾小学招生区域。

⑨县芙蓉学校:玉溪镇罗家山村、樟涵村15-19组、华申首府、香山国际、大汉时代广场区域。

⑩玉溪镇城南小学:龙泉山庄沿森林公园山凹上→黄岑水库管理所→森林花苑(不含)→城北街→民西三巷以西→民主西路向西→折向玉龙湾以西(不含蒋家湾)→经玉溪河→玉龙湾桥以北→环城西路→尚书广场→鑫辉家园小区(不含)以北的区域。

(2)无房无户居民子女(仅限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招收县八完小、县思源实验学校入学范围内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②县湘南红军学校小学部:招收县二完小、县三完小、县七完小、县湘南红军学校入学范围内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③县一完小、县六完小、县芙蓉学校、玉溪镇城南小学:分别招收本校入学范围内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④县二完小江波头校区、县三完小桥头校区、县八完小廖家湾校区:分别招收本校入学范围内,及相对应县二完小、县三完小、县八完小校本部入学范围内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初中阶段

(1)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居民子女

①县六中:环城西路→南京路经保盛幸福城(含)至宜章大道(含县委党校沿玉溪河至玉溪河大桥以南区域)→沿宜章大道至文明南路→文明南路向北至环城西路与南京路交汇处区域;玉溪镇罗家灌村、吴家村、黄土山村的非住宿生。

②县八中:竹源新村北门道路(含国税局)至环城西路交汇处以北→沿环城西路至县卫健局转西门桥经城关派出所至民主西路以北以西→沿民主西路向东至人行天桥以北→人行天桥沿文明北路以西的区域;大汉龙城、大汉时代广场、宜章碧桂园小区、芙蓉义府小区;玉溪镇西门村的蒋家、樟树下、箭岗岭。

③县九中:文明北路经人行天桥折向民主西路经府佑路经府前街经宜兴路至宜兴桥以南以东→宜兴桥沿玉溪河至玉溪桥以北→玉溪桥沿文明南路至南京路交汇处以东→保盛幸福城小区(不含)至宜章大道以北(不含沿玉溪河至玉溪河大桥以西以南区域)→玉溪河大桥至宜人广场延伸段以西的区域;玉溪镇的水浸窝村、江波头村(6-10组)、曹排村的非住宿生。

④县十中:以双溪河交汇处(麦子桥)为起点沿两条支流延伸至G107国道绕城线以内的区域(不含大汉龙城、宜章碧桂园小区、芙蓉义府小区);玉溪镇五都岭村、焦溪村、樟涵村(含南湾)、廖家湾村、曹家村、寿福村、罗家山村、西门村(不含蒋家、樟树下、箭岗岭、璜溪湾)、法堂村、黄岑岭村。

⑤县湘南红军学校初中部:南京东路与宜章大道交汇处沿宜章大道至文明南路以南→文明南路向北至环城西路以西→沿环城西路至县六中体艺馆以南→璜溪湾村(含)以南的区域;新中医院十字路口沿宜章大道至大汉时代广场(不含)两边侧区域;玉溪镇樟涵村1-14组;玉溪镇罗家灌村、吴家村、黄土山村的非住宿生。

⑥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宜人广场沿宜章大道至南京东路交汇处以东区域;玉溪镇长冲村、江波头村(1-5组、11、12组);五岭镇沿江村1-5组。

⑦县十三中:玉溪桥沿文明南路至南京路以西→南京路至环城西路以北→环城西路至湘粤大厦以西→璜溪湾村(含)以北→璜溪湾村至竹源新村(含)以东→竹源新村北门道路(不含国税局)至环城西路交汇处以东以南→沿环城西路至县卫健局转西门桥经城关派出所至民主西路以南以东→沿民主西路向东至府佑街以南→府佑路经府前街经宜兴路至宜兴桥以西→宜兴桥沿玉溪河至玉溪桥以南区域。玉溪镇的水浸窝村、江波头村(6-10组)、曹排村,以及罗家灌村、吴家村、黄土山村的住宿生。

(2)无房无户居民子女(仅限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以玉溪河往西至玉溪桥,沿文明南路往北至人行天桥,再折向S324线往西为界线,界线以北以东区域,但不含县八中、县十中招生区域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②县湘南红军学校初中部:招收以玉溪河往西至玉溪桥,沿文明南路往北至人行天桥,再折向S324线往西为界线,界线以南以西区域,但不含县八中、县十中招生区域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③县十中:招收县十中、县八中招生区域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具有本县户籍、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度智障、听障和视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由县教育局根据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结果和入学建议,确定随班就读、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或送教上门等入学方式,统筹安排入学。逐步降低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比例,全县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占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总人数的比例控制在12%以内。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障、视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宜章县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县招收智力障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二)转学

1.县城区户籍地常住、购房并入住等类型居民子女转学

从县城区外转入的县城区户籍居民子女,县城区购房并入住户子女,驻县城区现役军人子女,工业园区高级管理人才子女,当年调入我县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国家公职人员子女,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接收学校及范围如下:

(1)小学阶段

①县湘南红军学校小学部:接收县湘南红军学校小学部、县三完小招生区域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

②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接收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县八完小校本部招生区域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

③县六完小:接收县六完小、县二完小校本部招生区域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

④县一完小、县七完小、县芙蓉学校、玉溪镇城南小学:分别接收本校招生区域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

⑤县二完小江波头校区、县三完小桥头校区、县八完小廖家湾校区:分别接收校本部招生区域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如城区其他学校受条件限制无法接收转学学生,负责接收以上第①②③④项涉及学校招生区域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

(2)初中阶段

①县湘南红军学校初中部:接收县湘南红军学校初中部、县十三中、县六中招生区域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

②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接收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县九中招生区域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

③县十中:接收县十中、县八中招生区域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

2.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转学条件学生,接收学校及范围如下:

(1)小学阶段

①县二完小江波头校区:接收县二完小校本部、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县一完小、县六完小招生区域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

②县三完小桥头校区:接收县三完小、县湘南红军学校小学部招生区域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

③县八完小廖家湾校区:接收县八完小招生区域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

④县芙蓉学校:接收县七完小、玉溪镇城南小学、县芙蓉学校招生区域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

(2)初中阶段

①白石渡中学:接收县六中、县九中、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区域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

②沙坪中学:接收县八中、县十中、县湘南红军学校初中部、县十三中招生区域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

3.转学程序

需转学学生于2024年8月15-16日,到接收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及入学资料,接收学校核验入学资格,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名单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批备案后,按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城区学校之间转学的,只能在同年级相互协商、对调的情况下实施。具体按双方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申请书及资料一式三份),对调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备案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四、就读条件

符合新生入学或转学条件的对象,按照不同类别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中有时段要求的从2024年8月31日往前计算。

1.有房有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县城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县城区依法购买了商品住宅并入住。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

(2)父母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2.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为非县城区户籍,父母在县城区依法购买了商品住宅并入住。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

(2)父母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3.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县城区,父母在县城区无房产,但租房居住。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

(2)父母无房证明、租房协议及房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4.无房无户。非县城区户籍、在县城区无房产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一方在县城连续务工,或经商半年以上且有实际经营行为。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

(2)满6个月以上的租房协议及房主不动产证或房产证;

(3)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满6个月以上的门面租赁合同;满6个月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凭证或免税证明。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满6个月以上的劳务合同;满6个月以上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佐证资料。

驻县城区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现役军人证或消防救援人员工作证;工业园区高级管理人才子女,需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劳动合同、宜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附有企业员工聘用登记表的证明。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县城区户籍、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户籍在一起的情况,参照有房有户类别安排入学,但在提供户籍人口子女就读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父母无房证明(可通过“湖南不动产”微信公众号查询打印),三代人员户籍在一起,无法体现父母与本人关系的,需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

(二)在县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或自建住宅并已入住,但因特殊原因、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外,还需提供身份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水电开户证件、近半年水电缴费发票,自建住宅户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的(不含民间借贷),可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抵押贷款协议及贷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料。

(四)因领养、计划外生育及父母离异等原因暂时未办理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县法院、民政、卫健等部门的有效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学生基本信息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教育局报名,由县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五)有房有户类别,出现房户划片区域不一致的情况,原则上按照常住房产划片入学。在县城区依法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按常住房产划片入学。登记为非住宅类性质的房产(商铺、车库、杂房等)、非法买卖或非法买卖宅基地建造的房屋不得作为入学依据。多户合购、合租一套住房的,只解决其中一户且在县城区无其他房产的居民子女就读,该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安排一户居民子女就读。

(六)当年调入县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国家公职人员,凭组织、人社部门调动手续、房屋权证或租房协议到所在招生区域内的学校报名。

(七)县城区购房未入住业主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特殊情况处理。一是在县城区已配套学位建设的楼盘购房,但未交房或未入住业主子女入学。除县二完小、县三完小、县八完小招生区域内的入学对象接收学校为县七完小,或县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外,其他学校招生区域内的入学对象接收学校为本学校。入学需提供:父母及其本人的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购房网签合同;契税缴纳凭证;满6个月以上的租房协议,并实际居住(以招生学校走访核实为准)。二是在县城区没有配套学位建设的楼盘购房,且未入住,但父母双方均在县城区租房居住,并在城区经商或务工的子女,按照进城经商、务工类别办理入学。入学范围按进城经商、务工类别招生区域学校划分。入学需提供:父母及其本人的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购房网签合同;契税缴纳凭证;满6个月以上的租房协议,并实际居住(以招生学校走访核实为准)。

(八)其他特殊情况,由居住地招生学校核实后,在有学位的前提下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报名程序

(一)宣传阶段(7月29日-8月5日)。各学校深入社区、村、组张贴、发放入学宣传资料,县教育局及各相关学校设置咨询点,安排专人广泛开展宣传和咨询工作。积极宣传市、县招生政策,并向社会公布咨询方式和监督机构。2024年秋季县城区及周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一律不予现场验证核查。乡镇区域小学、初中新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各入学对象根据就读学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及地点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阶段(8月6日-11日)。符合入学条件的就读对象,由监护人通过关注“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选择“互动交流”-“新生报名”专区,跳转至湖南政务服务网个人用户登录页面,注册登录后进入“新生入学平台”报名;或通过下载“湘易办”APP,注册登录后选择“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入学”主题应用场景进入“新生入学平台”报名。

(三)网上信息审核及预派位(8月12日-16日)。对入学对象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入学条件,对初审通过的入学对象,预派位到相应学校,由招生学校进行验证核查。

(四)验证核查(8月17日-21日)。招生学校对已预派位入学对象入学资料进行验证,需向有关部门核实信息的,由学校统一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核实。需实地走访的对象,由学校组织核查小组进行实地走访核查。需要入学对象监护人现场提供材料的,由预派位学校通知入学对象监护人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审核验证。招生学校记录核查相关情况,符合入学条件的在“新生入学平台”操作预录取,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入学对象注明原因,并从报名系统中反馈,重新调剂。

(五)调剂阶段(8月22日-25日)。调剂入学对象预派位学校,预派位学校再次验证审核。系统允许调剂1次,凡提供虚假信息,变相择校的,将予以锁定,需带齐相关资料到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咨询大厅办理。凡不接受网上报名、实地核查及微机派位的学生,视作放弃辖区入学资格。

(六)审批阶段(8月26日)。各学校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入学对象名册报县教育局审批,《宜章县2024年县城区及周边新生报名审批表》打印成册,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交县教育局基教股,电子稿发邮箱:czjjg24@126.com。

(七)公示阶段(8月27日-29日)。各学校公示审批通过学生名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八)领取入学通知书(8月30日)。学生凭户口本到录取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九)新生报到注册。按招生学校新生入学公告要求报到注册。

七、招生管理

(一)完善招生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县城区及周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要求开放有关管理系统端口实行信息共享或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全力支持入学工作。各招生学校负责具体实施,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报县城区及周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办公室备案。

(二)健全招生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招生公示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联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校须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入学条件、招生程序、咨询方式等招生信息,充分保障学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压实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建立岗位责任制,把招生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实行县教育局领导及股室负责人联系学校制度,督促、跟踪、指导学校做好招生工作,处置紧急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招生学校

学校咨询电话

联系局领导

联系股室

备注

1

县一完小

3756484/15869844487

刘 娟

办公室

2

县二完小

3721487/15243562196

欧喜云

考试院

3

县三完小

3882196/13873544558

范志晖

督导室

4

县湘南红军学校

初中:13574540708

小学:13407405250

3885611

肖 晋

人事股

5

县思源实验学校

初中:15173513148

小学:15869813749

3885646

吴志强

计财股

6

县六完小

13875548769/15115512920

欧喜云

学安股

7

县七完小

3764692/19168096679

刘 娟

基教股

8

县八完小

3727098/13873599238

李辅忠

教服中心

9

县芙蓉学校

3722995/17674130424

范志晖

学生资助股

10

玉溪镇城南小学

3753807/19173567172

彭建华

秘书室

11

县六中

3764008/15869847250

欧喜云

工 会

12

县八中

3768635/13975758227

范志晖

民成职股

13

县九中

3885176/13975791137

刘 娟

党委办

14

县十中

3768637/15173567086

欧喜云

考试院

15

县十三中

3718913/13975760673

刘 娟

基教股

16

县特殊教育学校

3654080/13873574041

刘 娟

办公室

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咨询电话:0735-3758007

(三)严格验证审核程序。入学对象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持相关证件及资料到预派位学校进行现场验证核查。各学校就读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入学对象数量超出学位数时,由县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统筹调剂。实行监护人诚信承诺制,监护人如提供虚假证件资料,一律转交县公安局予以查处,系公职人员的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同时,不论其监护的就读对象是否就读,一经查实,立即清退回户籍地所属的学校就读。

(四)规范学生学籍管理。继续实行入学、招生和注册学籍联动机制,做到一人一号,籍随人走。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按照电子学籍管理的要求,及时录入上报学生基本信息。

八、工作纪律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不得擅自更改招生区域,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拒收本区域内符合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新生就读一律实行常态编班,不得以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捐资助学等名义收取与就读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厉整肃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禁各级部门、单位及公职人员“写条子”“打招呼”,安排“关系生”择校就读。

(二)严格控制班额规模。各学校既要巩固消除大班额取得的成效,又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2024年秋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原则上按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的标准班额招生,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

(三)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全县统一规定的时间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择优招生。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招生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要对所提供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房屋产权等证明。县公安、人社、市场监管、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和社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配合工作,严格把好各类就读依据证明关,严禁提供虚假证明。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因执行政策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招生程序不规范等,导致招生工作中发生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视情况予以警告、全县通报批评、减少次年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等处理。学生法定监护人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房屋产权等证明的,一经发现,由招生学校立即予以清退,根据政策重新统筹安排就读。

监督举报电话:0735-3758451(县教育局作风办)

九、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印发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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