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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江苏-南京-六合区 发布日期: 2024年8月5日
建设快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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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8日到6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10方面33个问题,市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市教育局党委巡察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行推进,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局党委先后召开5次会办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及时成立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2024年1月,局党委书记郑荣文同志到任后,及时调整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和2次局务会,专题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4年2月24日,市委教育工委、市纪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教育局党委联合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再次对教育系统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有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纵深开展。

(二)细化整改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局党委将巡察反馈的10大类33个问题逐一细化分解,研究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制定出台《市教育局党委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和建章立制清单,逐一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间,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整改责任压紧压实。同时,针对薄弱环节集中研究解决,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持“即知即改、边整边改”,对存在的问题立即上手、绝不拖延,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的劳务费。

(三)坚持标本兼治,扎紧制度“笼子”。坚持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摆在重要位置,作为解决当前和今后同类问题的根本举措,贯穿整改全过程。目前,围绕议事决策、“三重一大”、劳务费发放、日常管理等方面,举一反三、着眼长远,研究制定或修订完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劳务费发放等规章制度,对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事项的涉及范围、金额标准、程序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规范。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印发《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明确要求重大事项必须通过“清风盐城”履责监督平台实行网上报备。市教育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26项规章制度,整体推动形成决策、执行、落实、监管和问责“一条龙”、闭合式制度体系,使之成为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问题

1. 关于“学习贯彻新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1)制定专题计划。充实2023年度党委理论学习内容,2023年中心组开展集中理论学习和研讨14次,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相关文件。超前谋划并研究制定《2024年市教育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设置相应专题系统学习,2024年中心组学习10次以上,其中集中学习研讨6次以上,每位成员交流发言不少于2次、利用业余时间阅读5本以上理论书籍。

(2)丰富学习形式。不折不扣做好主题教育各项规定动作,组织市直教育系统145个党组织3000多名党员参加第二批主题教育,组织开展专题读书班、主题党课、“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大讨论等系列活动。2023年11月2日组织机关各支部全体党员采用视频教学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11月3日组织机关各支部党员到盐城湿地博物馆开展现场教学。11月4日晚,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观看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影《觅渡》。10月20日,盐城市教育局机关第二、第六党支部走进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产教融合·服务发展”党建主题活动。向市直教育系统印发《关于开展“主题党日?月优亮点”活动的通知》,增强党建活动的生动性、实效性,并择优在“盐城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和盐城教育网站发布。

(3)推动以学促干。坚持理论学习与研究工作“两手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任务分解会,研究制订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4学年任务清单、主要量化指标分解表和考核方案,通过月汇报、季调度等方式,加强研判分析,全面抓好落实。2024年1月完成对县(市、区)三年行动方案推进落实情况半年综合考评。

2. 关于“‘五育并举’工作存在短板,对教师队伍思想教育较少,教职工功利化、物质化现象依然存在。课程思政融入不够,个别师生在互联网发布涉政谣言和不当言论”问题的整改

(1)强化“五育并举”融合育人。开发推广各类特色课后服务课程400多种,开展“多彩校园”建设,组织“歌儿润心田”等“五个一”活动,陶冶学生情操,引领健康全面成长,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健全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润心”行动五项机制》。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实施青少年体育“5621”计划,以中小学体育俱乐部建设工作为契机,着力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培养学生对体育的兴趣、参与运动的习惯,中小学体育俱乐部建成率100%。5所学校获评2023年江苏省艺术特色学校,5所学校获评2023年中小学劳动教育特色学校,2家基地获评劳动教育与综合实践优秀基地。

(2)加强教师思想教育和激励监督。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落实举措。在盐城教育发布公众号开设“优秀育人故事展播”专栏,展播学生征文作品28篇、教师视频演讲作品8件。进一步强化师德考核评价工作,严肃查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等违规行为。2024年1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项整治会议,新一轮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有序推进,12项主题活动任务明确,其中:“弘扬教育家精神大家谈”系列征文已在盐阜大众报、盐城教育发布等平台连续刊载13期共67篇。

(3)推进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盐城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会同市委宣传部印发《盐城市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实施方案》,举办全市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大思政课”建设工作推进会,成立全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组建覆盖 11 个县(市、区)和 30 所市直各学校的全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区域联盟。印发《关于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方案》,不断深化红色文化铸魂育人。《基于校馆合作的“铁军魂、盐城红”革命精神区域一体化教育实践》项目获评全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示范项目。将师德师风教育列入各项培训过程之中,做到“逢培训必讲师德,逢评审必察师德”。2023年全市51所学校被评为市级思政育人特色学校。

(4)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印发《2023年市直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盐教党委〔2023〕69号),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方案》并报市委宣传部审核通过。召开2024年全市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会议及第一季度网络舆情研判例会。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对个别师生发表的不当言论行为进行及时教育指正,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和正向引导,建立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和处置机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三率”(接收率、处置率、结件率)均达100%。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三查三问”专项行动,查纠突出问题14个。

3. 关于“2018年以来,市民通过市长信箱、12345政风热线等平台反映教育方面的问题多达9555件。各类创建检查评估进校园过多,2022年2月—2023年5月,市串场河小学接待各类检查活动进校园29次”问题的整改

(1)专题分析研究群众诉求。2023年12月底前,对人民来信来访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找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加大全面从严治教力度。规范师德行风和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将规范师德行风和办学行为情况纳入考核,每季度通报一次、每学期总结一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每年度开展一次学校办学质量督导评估。

(3)定期分析研判热点问题。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形势分析研判会,对前一季度群众关注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下一季度群众关心的焦点,做好应对准备。

(4)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盐城教育网、盐城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公布师德师风、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义务教育招生等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对接到的举报线索,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在面上进行通报,不断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5)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坚持清单管理,进校园活动项目于每年12月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次年进校园活动申报方案,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教育局按程序统一编制进校园活动清单并公布;每学期期末在学生和老师中就每学期开展的“进校园”活动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进校园”活动是否继续开展的参考。2023年12月,召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规范中小学各类“进校园”活动的意见》,印发《盐城市规范中小学各类“进校园”活动工作方案》,编制发布2024年全市中小学各类“进校园”活动清单,实施“进校园”活动清单管理制度,严把准入机制。市、县教育督导部门建立健全“进校园”活动监督机制,加强对“进校园”活动的监督检查,每学期开展2次督查,并及时通报至相关单位。

(6)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2024年1月召开师德师风教育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会议,出台《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周期1年,按照“每周一学习、每月一活动、季度一通报、学期一督导、学年一总结”的目标任务,常态化推进师德师风建设。通报一期师德师风典型案例,督促各地各学校常态化开展警示专题教育,常态开展各类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4. 关于“教师配置不够合理,专任教师编制总量相对不足,普通高中师生比1:10.3,低于南通的1:7.8。2021、2022年黄海明珠、名校优生引进高层次人才,非师范专业分别达80%、47.8%,职业素养存在短板。部分教师对新高考缺乏深度研究,教学创新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1)按照《市直普通高中教师交流办法》,交流教师65名,有效缓解高中教师学科、结构性短缺矛盾。

(2)印发《关于核查2023年秋学期课堂教学工作量的通知》,组织各地各学校对在编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专项核查,并限期整改。

(3)进一步加强对公办普通中小学编制资源的宏观调控和布局优化,在精准报送基础数据、充分开展自身挖潜、加强教师队伍日常管理等方面主动作为,调研市直各学校编制情况,调配新一年度用编计划394个。

(4)用足用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相关政策,通过校园招聘、名校优生、考察引进优秀师范毕业生以及社会招聘等多种渠道引进人才,着力提升师范类毕业生新入职比例。2023年11月完成校园招聘,共签约99名,师范毕业生占比达到79%,较去年提升近30个百分点;赴上海、北京举办招聘宣讲会2场,12月发布2024年名校优生招聘岗位145个,经过材料赋分、面试考核,共招聘90人。2024年6-7月面向社会招聘158人。

(5)会同市人才办修订完善“黄海明珠”人才政策,增设名校长、学科竞赛教练员等教育人才补贴;引进获得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4名。

(6)“五级梯队教师培养工程”全面落实,优化《集中研修培养方案》《岗位研修课程安排》和《盐城市五级梯队培养对象考核方案(试行)》。指导市、县、校三级制定三年培养规划,形成梯次骨干教师培养体系,明确培养目标、对象、方式,扩大名优教师培养面,科学制订考核标准。目前,全市确定“教育家型教师”培养对象30名,“卓越教师”培养对象70名,“领航教师”培养对象938名、“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167名、“新秀教师”培养对象3951名。

(7)发挥32个市县两级学科中心(基地)辐射引领功能,不断提升教师教科研水平。组织初中、高中教师开展业务能力水平测试,成绩优秀者当年参加职称考试笔试免考。暑期组织“特级教师大讲堂”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全员培训活动(各县区选派部分代表参加),进行师德师风、心理健康教育及学科教学理念、技能培训,参训教师达6000多人。与南大南师大等高校联合组织开展高中五大学科竞赛教练员培训与考核,对考核合格的98名教师发给市级教练员证书。

(8)2023年,5人获评“苏教名家”培养对象、17人获评省教学名师,评审通过率均居全省前列;2024年,4人获评“苏教名家”培养对象、18人获评省教学名师,评审通过率均居全省前列。2024年推荐省第七期“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4人、第三层次培养对象14人参加省级评审。2024年1月已完成新一轮市“三名”工程评比,共评选市名教师53名、学科带头人673名、教学能手1376名、教坛新秀301名。

5. 关于“苏教名家、省特级教师和教学名师中,校级干部占56.6%、中层干部占29.4%,合计达89%。奖励额度大、范围小,未辐射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骨干教师,激励作用不明显,质疑较多。部分学校教师技术岗位晋升“停摆”达10多年,影响教师工作积极性”问题的整改

(1)组织对市直高层次人才进行年度考核,优化考核标准,体现教学实绩评分占比。

(2)优化市级“三名”工程考核标准,加大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力度,向教书育人成果突出者倾斜,将校级领导推荐人数控制在总名额的30%以内。

(3)会同市人社局印发《盐城市中小学校高级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按照区域内学校高级岗位总数10%比例增设高级特设岗位,用于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选聘优秀教师。2023年10月份已完成市直三所初中教师岗位核定和晋升,解决近几年因市直初中三所学校体制优化调整岗位晋升难以兑现问题,建立每年定期核岗及岗位晋升机制。已会同市人社局发文部署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指导各地申报增设高级特设岗需求。

6. 关于“多数学校场地不足,学生体育等功能性活动受限”问题的整改

(1)2023年12月,开展全市中小学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填报工作,进一步摸排全市学校体育场地信息。对照摸排信息,将不符合条件的部分学校体育场地改造建设列入民生实事项目中。2024年,我市重点工程项目中,共有改善提升中小学34所,其中25所为运动场地改造提升项目,占比73.53%,预计暑期竣工,有效改善运动场地不足的问题。

(2)鼓励学校操场、体育场馆等体育设施在课后、节假日期间向本校学生有序开放,满足学生每日体育锻炼需要,从2023年8月1日起,凡符合开放要求的学校逐步恢复向社会开放,做到“能开尽开”。根据“江苏省学校体育场地调查系统”数据,目前全市中小学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学校467所。

(3)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体教融合深化实施青少年体育“5621”计划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各地各学校切实将“健康第一”教育理念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学生运动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确保正常天气学生每天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等校内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1.5小时。

(4)以中小学体育俱乐部建设工作为契机,完成所有中小学体育俱乐部建成率100%工作目标,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面向学生开启集体育教学、训练、竞赛、体育活动“四位一体”的体育“第二课堂”,着力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2024年春学期累计参与学生人次超过100万人。

7. 关于“音体美等非学科类教师短缺,课后服务专业性指导跟不上”问题的整改

(1)开展全市音体美等非学科类教师配备情况摸排工作,制订非学科类教师配备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通过“名校优生”等渠道招聘音体美教师38人,2024年上半年全市新招聘音体美等非学科类教师290人。

(2)开展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工作量核查工作,鼓励有音体美特长的学科类教师兼任,充分挖掘教师潜能,基本满足日常教育教学需求。

(3)开展2023学年度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摸底调研和盐城市中小学校园体育工作情况摸排,通过对学校艺体师资现状等情况的调查和分析,不断促进我市学校体育艺术等学科工作改进和开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4)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体教融合深化实施青少年体育“5621”计划的通知》《关于认真落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推动推动优质体育资源进校园开展课后服务或体育训练,确保课后服务最大程度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8. 关于“对师德师风建设采取的硬措施不够多,严督查不够到位,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收受家长礼品红包现象时有发生。教师违规从事有偿家教有向“一对一”、网络化、跨区域等隐形变异趋势”问题的整改

(1)各地各学校逐级签订从严治教责任状,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

(2)2024年1月出台《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周期1年,按照“每周一学习、每月一活动、季度一通报、学期一督导、学年一总结”的目标任务,常态化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3)2024年1月召开师德师风教育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会议,通报一期师德师风典型案例,督促各地各学校常态化开展警示专题教育,常态开展各类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4)通过“我的盐城”APP收集各学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周报,掌握学校及教师一周动态。

(5)2023年11月,市区成立7个专项督查组,实行网格化巡查,各县(市、区)也成立相应网格巡查组,定期巡查,有效遏制教师有偿家教隐形变异趋势。

9. 关于“部分学校建筑、消防、食堂等存在安全隐患;2022年6月,聚亨路小学大屏在使用时突然冒烟起火,消防第一时间处置,但未造成人员受伤”问题

(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8〕30号),坚持学校每日自查、县级教育部门定期检查、市级教育部门“四不两直”视导督查,坚持常态查、专业查,设置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查责任落实、查制度执行、查规程操作、查细节到位,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逐项排查、逐一认定,制发整改交办单,推进问题隐患整改,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联合开展市平安校园创建验收工作,共命名76所学校为2023年市级平安校园,同时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隐患问题182条,并印发整改通知书,截止2024年1月24日已全部整改到位。

(2)办好市第九实验学校。印发《盐城市第九实验学校新生入学评估办法》,围绕办学目标、制度建设及管理模式,构建“合格+特长”课程体系,着眼法治与思想品德、文化知识、心理健康与行为矫治、生命教育、劳动实践等方面,针对性开发4门职业技术课、4门基础文化课。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着力提高未成年人遵纪守法自觉性,聚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3)深入开展“润心”行动。2023年12月底前,全市各地各学校全部完成秋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普测,分级分类建立心理档案,依托市心理健康教育学科中心开展区域联动主题研讨活动4次,开展市级“抗逆力”骨干教师培训1期,各县(市、区)教研机构开展县级“抗逆力”骨干教师培训1期。市家长学校总校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方式,每月推出1期家长课堂,已累计推出家长课堂7期,已录制推出各类家庭教育指导视频60多节,线上参加学习家长达600多万人次,获点赞1000多万次。

(4)建立约谈通报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强制报告、信息共享、督导通报、约谈提醒、定期点调、应急处置、考核考评、追责问责等制度,围绕“人”和“物”两个维度,着眼10个方面重点,每月组织1轮专项督查、召开1次点调会议,编印督查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形成工作闭环。

(5)层层压实责任。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落实“学校主责”和“校长首责”2个责任,全面推行分管校长挂钩年级、中层干部结合班级、教职员工联系学生、安全委员朋辈结对、安管专业人员包保复杂岗位等5项机制。

10. 关于“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到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要点未以正式文件下发,重要节假日廉政提醒谈话缺失”问题的整改

(1)定期会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每年一季度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2024年2月,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委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门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初,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督促各学校各单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要点并提请党委会研究后印发。

(3)做好党风廉政教育提醒。重要节假日前,局党委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制定下发重要节假日作风建设工作提醒清单,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及时与班子成员、市直学校“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提醒警示,各分管条线、直属单位层层开展提醒谈话,确保全覆盖。

11. 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施工项目变更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局党委会,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局党委会研究”问题的整改

(1)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直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基建工程及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前期审批以及报请局长办公会或局党委会研究研究的限额、程序及要求。预算金额5万元以下项目,由学校自行立项实施;预算金额5—10万元(不含)的项目,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采购计划申请,经局财务处同意备案后实施;预算金额10—60万元(不含)的项目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采购计划申请,经局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后实施;预算金额6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采购计划申请,经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实施。预算金额200万元及以上项目,需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2)强化过程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工作量清单组织施工,原则上不予变更。如确需对项目规模、内容、标准等进行调整,必须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并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手续,单个项目的各项变更所需资金总数原则上不突破该项目合同价的10%,且项目总投资不得突破财政部门批复的概算金额。确因非常特殊情况,超过合同价10%的增量须由学校另具报告,由市教育局根据变更内容的技术性、连续性等方面综合考量,决定是否重新组织招标或批准特殊变更。

(3)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对基建维修项目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包括问题单位、需整改事项及原因、涉及资金额度及责任人员等,实行销号整改,原则上3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结果报局党委会审议。

(4)压实主体责任。通过设定会前充分酝酿、会中集体决策、会后规范执行的基本程序和要求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同时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回避制度、公开与查询制度、报告制度和执行决策的督查制度、考核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保障机制。

12. 关于“审计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023年12月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市直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范财务收支和政府采购程序,强化项目前期审批的权限、程序以及实施过程管理,明确项目变更的具体要求,对项目审计监督等环节实施全程管控。

(2)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根据审计工作“六有”要求,实体化开展局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对市直学校财务收支实行每年一审、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每半年一审,对巡察和审计发现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工程领域方面问题建立台账资料,印发整改交办单,实行限期整改、对账销号,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有效发挥内审工作警示作用,切实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安排项目经费、干部考核、人事任免和奖惩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13. 关于“市招生考试中心违规或无依据列支值班费公务接待规定执行不严,部分接待无公函、审批单无人员名单、菜单无单价,存在超人数、超标准现象”问题的整改

(1)迅速清退违规收入。组织专门人员对2018年以来保密值班费用进行“回头看”,对违规发放的值班进行全面清退。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针对存在问题,对《市招生考试中心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保密值班、车辆管理、物资采购、经费使用、工作餐安排等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并加以完善。保密值班严格按照国家、省考务工作要求,安排4人以上24小时值班值守(由招考中心1人、公安1人、专职保安2人组成),所有物品均由2名在职在岗人员购置,并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可依。

(3)严肃财务管理规范。对所有参与考试值班值守的工作人员按照标准规定,提请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按实发放劳务费。

(4)严格工作餐审批流程。工作餐由主考科室提出用餐人员名单、综合科按照要求造表预算,经组考科室科长、分管主任、分管财务主任、主任审批,报分管局领导、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后执行,决算按照同样流程执行;加快工作餐结算时间,工作餐结算原则上当月结算,如果当月无法结算,说明原因。

14. 关于“预算意识淡薄,举办活动在前,预算编制、办公会研究在后现象比较普遍”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发放标准。严格按照《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试、评审、讲课等劳务费发放的通知》(盐财预〔2019〕20号)和今年新修订的《盐城市教育局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考试、评审和讲课等活动劳务费用发放管理规定》(盐教财〔2023〕29号)要求,厉行节约,依规依标发放培训讲课费。本市财政供养人员工作日期间一律不发放劳务费。

(2)全面清退违规费用。逐一清退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被巡察认定的违规发放的劳务费。

(3)严肃规范财经纪律。各类评审、招聘、评比等活动一律先预算审批后实施,无预算不得实施,不得超预算。报销须由财务处、结算中心审核把关,对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票据、附件等,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15. 关于“挤占挪用省专项资金,省专项资金审计发现,2018—2020年挤占挪用省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职称评审等一般公用经费支出;本轮巡察发现,2022年继续挤占专项资金用于公用经费支出”问题的整改

(1)完善管理办法。2023年10月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盐城市市本级师资培训和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盐城市教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盐城市市本级教育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盐城市市本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

(2)加大保障力度。积极与市财政沟通协调,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确保各项重点经费均能按时保障到位。

16. 关于“未办理使用公务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未执行市纪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规定,廉政风险大;部分支出未按规定通过银行对公转账结算,由经办人员代垫,且凭证后无经办人原始支付凭据。结算审核把关不严,机关及直属单位存在费用报支附件不全,缺少核心佐证材料;结算中心对结算单据审核失职,把关不力,见票即报”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相关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公务卡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盐教财〔2023〕23号),截止2023年11月份,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每人均已办理公务卡,已全部严格按要求使用公务卡。

(2)严格审核把关费用报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财务报帐工作的通知》(盐教财〔2023〕24号),且将主要事项摘录成《报账须知》,印发给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手一册。经进一步明确要求和严格审核把关,已做到所有报帐结算手续和附件齐全。

17. 关于“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未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印刷费控制不严,文印费有时仅凭印刷单位清单或耗材批量报销。2021年12月,评估中心报支监测报告印刷费与印刷清单预算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1)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2023年1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财务报账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文印费报支手续、附件清单;同时印发《盐城市市直教育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

(2)完善机关文印管理办法。2023年12月底前,制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打印管理办法,严禁文印费中杂支耗材等违规现象,印刷费用按实际支出列支。

(3)严格履行大额审批制度。1万元以上的印刷项目,预算与决算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并通过询价招标程序确定印刷单位和金额,签订合同。

(4)整改与实际不符的报支费用。2023年11月,已组织监审、财务、装备、评估等部门重新按实核算有关印刷费用,并联系供应商退还多收款项。

18. 关于“租车无审批,机关和直属单位租赁社会车辆大部分无审批手续。出差制度执行不严,在管理制度中未明确出差审批流程,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自己填单自己审批,无领导审批;出差培训、会议期间,多报市内交通费。审批程序不规范,项目实施不履行审批手续报支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完善租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盐城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社会化租赁模块启用通知》要求,2023年12月出台租车管理办法,明确租车条件、审批程序、审批责任人。

(2)规范租车报销手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财务报账工作的通知》,规范租车报账所需材料及程序。

(3)严格出差审批管理。2023年12月,完善出差管理办法,明确出差审批流程;即日起,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差”制度。

(4)加强报销审核把关。实行办公室、结算中心双重把关,严格按审批情况和规定标准报销出差费用,杜绝重复报销。多报销的交通费、出差补助费已全部清退。

19. 关于“近三年,教师发展学院直接实施的开支1万元以上的培训,经费报销均无局领导审签手续。培训服务外包项目报销仅见发票和协议,无其他佐证材料;社会人员深度参与公务活动”问题的整改

(1)建立健全全流程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盐城市教育局《盐城市教育局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考试、评审和讲课等活动劳务费用发放管理规定》(盐教财〔2023〕29号)、盐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财务报账工作的通知》(盐教财〔2023〕24号)要求,所有培训项目年初均经局党委会研究后列入年度培训项目清单。培训实施前,提前一个月编制活动实施方案和预算,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培训实施时,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支出预算组织实施。培训实施后,及时整理相关资料,编制支出决算并履行审批手续。2023年已实施的25个培训项目已经严格按照新要求新机制规范执行。

(2)严格执行“一提两查”培训要求。严格执行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规范培训“一提两查”机制的通知》(盐纪发〔2023〕8号),加强对所有培训项目的跟踪监管,进行闭环管理。对委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实施的项目进行“回头看”,2023年与高校合作的4个项目,已经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管理到位。

(3)严格规范报账审核流程。教师发展学院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报账审核,成立审核报账小组,所有培训项目预算、决算均由审核报账小组把关后,提交局财务、结算部门审核,报局长办办会会办研究。

(4)配合做好内审内控工作。市教育局每半年对培训项目经费支出进行一次内审,建立防错纠错机制,对不规范的问题予以立即纠正,确保培训实施违规违纪零发生。

20. 关于“社会人员深度参与公务活动,近五年,招考中心账上列支社会人员值班费、劳务费、物品购置费”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规范要求。迅速组织整改,规范用工行为,明确保密值班规范,按照规定发放相关劳务费。从2023年11月份起,专门与具有涉密资质的搬运公司签订协议,明确相关费用标准,严格规范用工行为。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市招生考试中心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办公用品采购和管理制度》,组织单位工作人员集中学习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单位用工、物资采购、经费管理、劳务费发放等规范要求。

(3)规范物品购置流程。所有物品购置均严格按照工作需要、节约成本等要求,科室提出申请,经分管主任审核,主任同意后,由2名在职在岗人员组成采购小组,通过市场询价等方式,统一购置物品。

(4)规范劳务费发放流程。严格按照《盐城市教育局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考试、评审和讲课等活动劳务费用发放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本着从严控制、节约成本的原则,严格监考人员、考务人员、试卷搬运、考试器材搬运、以及阅卷、出卷等人员劳务支出,严格履行组考科室提出意见、综合科预算造表,由分管主任、分管财务主任、主任签字,分管局长、分管财务局长签字审批流程,如果超过1万元,按照规定上局长办公会会办,决算同样履行该流程。同时,请局相关处室对考试项目经费进行审核把关,对不规范的问题予以立即纠正。

21. 关于“市教育装备中心负责教学装备类项目采购,只有预算金额,无预算清单,无审核程序,缺乏对采购标的进行市场调查和价格测算,以概算价作为预算价,并作为招标最高限价”问题的整改

(1)完善采购制度。针对以往在项目实施时虽然通过网络、咨询等方式作市场调查和价格测算,但未保留相关材料且无审核程序的问题,于2024年1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规范教育系统政府采购行为。

(2)优化采购流程。一是调查摸底教育装备缺口及经费需求,商请财政部门落实经费概算;二是根据概算分项编制预算清单,委托代理机构或引进其他第三方机构对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和价格测算,并完成报批手续,50万以上的信息化项目须报市财政局投资评审。

(3)强化问责追责。对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分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视情节予以通报、约谈、提醒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22. 关于“量身定制招标文件,市教育装备中心在多个项目中,自行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问题的整改

(1)科学编制招标文件。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招标文件组织专人排查复盘,对标对表,反思问题,整改到位。在编制招投文件时,依据学校项目采购需求,遴选委托资质优、业绩好、信誉度高、把握政策能力强的代理机构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编制项目清单和采购文件。装备中心从严把关审核,坚决禁止采购文件中出现设置如“设计费”等前期工作的相关费用。

(2)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一是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设置付款比例,付款做到不提前、不拖欠,并根据财政部门的最新要求不留质保金。二是于2024年1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并加强培训学习和宣传解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三是2023年12月中旬完成市直教育装备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工作,2024年元月底初步建成,有效提升市直学校教育装备管理效能。

(3)加强评标过程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评委遴选、抽取、现场评审工作要求以及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评委的业务培训学习和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入脑入心入行。不断加强评标过程管理,评审前组织评委学习招标文件和强调评审纪律,要求评委独立打分,认真核查评审结果,招投标实施过程的纸质与视频资料严格按要求及时归档,长年备查。

(4)强化监督问责力度。对所有采购项目定期组织“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完善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提醒、约谈、问责等处理,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评审结果合法合规。

23. 关于“将工程类项目掺杂在设备采购中招标,市教育装备中心将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化展示室项目作为设备采购进行招标”问题的整改

(1)认真复盘,查找原因。2023年11月底前,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育装备中心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对问题进行认真复盘、剖析原因。对可能存在涉嫌操纵评委打分和围标串标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收集固定证据资料,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问责。为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预防和打击此类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将巡察整改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教育装备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教育装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2)执行制度,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的通知》等规章制度,规范货物类、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行为。

(3)加强内审,严格把关。相关职能处室加强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和决算审计,强化对工程项目工作量及价格的审查核算。

24. 关于“对基建工程的造价控制意识不强,相关学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意增加建设内容和变更实施内容,且增量超过10%的也未重新招标”问题的整改

(1)加强项目管理。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对年初以来的项目报告进行“回头看”,对资料要素不全等情况进行进一步排查。同时,对市直学校上报的2024年拟实施项目采取“家家到”的方式,进行现场核查。

(2)完善相关制度。2024年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的通知》,2024年3月召开市直学校后勤校长会议,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的通知》修订前后对比情况进行了专题解读,同时将相关政策文件汇编成册印发至市直各学校。

25. 关于“未能做到层层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党建工作向教育教学各领域延伸不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次数少,仅2020年4月专题研究1次机关党建工作”问题的整改

(1)压实工作责任。2024年2月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完善、印发并实施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组织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2023年局党委研究党建工作5次以上,2024年至目前研究党建工作3次。

(2)发挥“头雁”效能。抓实抓牢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每年一季度开展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活动,加大考核力度,督促机关党组织书记尽职尽责、主动作为,增强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

(3)强化引领作用。局机关各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与基层学校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方案并推进实施,帮助学校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困难,组织机关党员与“四特”学生、省外青年教师开展结对帮扶,帮助解决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推进党建工作向教育教学各领域延伸,推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市509所应调整学校中,已有454所领导班子调整到位,到位率超85%。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11个县(市、区)委教育工委(教育部门党组织),以及市直学校党组织扎实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组织为期3天的市直基层党组织书记及下辖支部书记培训班,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业务实操能力。

26.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没有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党委会记录上,仅2020年4月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部分班子成员学习态度不端正,局党委个人学习笔记有的拖延提交,有的学习记录不全。党委会记录上反映,党委中心组学习两个月至少一次交流未达到,一季度一次党课不足。党委会记录、局长办公会记录、支部活动记录不规范,乱写乱画随便涂改、记录要素不全、条目式记录过于简单”问题的整改

(1)压实党建责任。健全局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协调推进、机关党支部书记狠抓落实的党建责任体系,研制局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三级书记”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不断激发机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努力提高机关党的建设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2023年9月19日党委会专题研究主题教育实施方案,12月1日党委会专题研究主题教育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12月13日党委会专题听取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工作进展情况。

(2)加强学习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4次,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每位成员交流发言2次以上。局办公室对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学习笔记记录作专门工作提示,制定学习笔记记录格式模板,要求规范如实记录,包括学习时间、地点、人员、议题或内容、认识、收获或体会等。机关党支部每月开展1次党员活动日活动,每季度上1次党课。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专题读书班、主题党课、“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专题大讨论、机关党员干部轮训培训、调查研究成果交流会等活动。

(3)规范会议记录。制定《盐城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组织处、办公室、机关党支部各负其责,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组织认真学习会议规范化记录各项要求,做到会议记录全面完整、真实准确、专人专本、妥善保管、及时存档。

27. 关于“2020年、2022年分别只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1次,未针对教育系统实际提出风险研判及对策建议。公开性讲座、论坛类活动,未严格执行事前审批、事中管理、事后备案制度,“盐城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出现众多不规范表述”问题的整改

(1)专题分析研究。充分利用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党员统一活动日等集中机会,开展教育系统舆情研判和风险分析,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2023年8月11日,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市委办《关于当前我市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的通知》有关要求,9月15日中心组专题学习市委宣传部等三部门《关于转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责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要求,10月26日党委会专题研究市直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任务清单,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三查三问”专项行动,查纠突出问题14个。

(2)严格报备审批。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论坛等活动阵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实行“一会一报”审批报备制度,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对不履行审批报备程序擅自举办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3)强化信息审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明确“盐城教育发布”“盐城教育网”等平台的信息发布程序。一是拟稿人员负责一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拟稿人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含有敏感信息,是否含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二是各处室负责人负责二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文稿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三是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文稿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根据初审初校、二审二校意见,对稿件的内容、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审核。涉省、市领导的相关信息,涉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信息,须经主要领导审定。遇有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判断时,必须向保密部门或网信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落实审核校对责任,对发布内容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及时,杜绝出现病句、错字等常识性问题,推动盐城教育各类宣传平台网站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28. 关于“对教师补课、施教区调整、中高考成绩等热议敏感话题,舆情预警研判不够,舆情处置机制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

(1)完善舆情监管全流程处置机制。2023年12月,建立完善舆情收集、汇总、分析、研判、预警、引导、处置等全流程工作机制。在常态预警机制方面,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信息监控、搜集和报告机制,在非常态预警机制方面,强化舆情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处置预案。探索使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强化舆情监控,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加强与公安、网信等部门合作沟通,探索建立合作处置工作机制。

(2)明确工作专班,优化队伍建设。2023年12月,明确全市教育系统舆情工作专班,由市教育局办公室、技术中心牵头,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分别明确专人负责舆情监管处置工作;动态调整充实网评员队伍,在需要时组织网评员开展舆情回应工作。

(3)加强工作考核。2023年12月,建立对县(市、区)、市直学校网络舆情监测工作督查和考核通报制度,将网络舆情监管处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29. 关于“党务工作者培训不到位,业务指导不力。支部书记调整不及时,机关6个支部有两个支部书记应调未调、1个支部书记缺位,有4个支部个别年份没有开展一次党员活动。党务工作培训不足,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熟练,专业性不强。机关党委监督检查不到位,平时监督检查少,导致问题一直存在,相互推诿,台账资料补记补录很明显。机关五支部、六支部两位支部书记对调,但是没有改选或者任命。二支部书记缺位”问题的整改

(1)组织轮训培训。2023年11月17-19日,依托市委党校,举办为期三天的市直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含局机关各支部书记)培训班,共124名党组织书记参加培训,邀请市委党校5名专家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新时代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与标准化建设》等内容的培训,全面提升市直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含局机关各支部书记)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推动各地教育部门同步完成所属学校党组织书记轮训培训。此外,局机关各支部还利用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加强机关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基层党建标准化体系建设学习培训,持续提高党务工作者基本业务能力。

(2)完善组织架构。截止2024年3月份,机关各支部全部完成换届选举,配齐配强了党支部班子,没有改选和书记缺位的支部全部完成改选,新当选支部委员21人,新当选支部书记5人。

(3)丰富党员活动。机关各支部利用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开展党员教育活动、为民服务等各项活动,并及时做好台账记录。局机关各支部与市直学校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定期组织党员到结对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印发《关于开展“主题党日?月优亮点”活动的通知》,推动局机关各支部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发党员学习热情,提高教育成效。

(4)强化检查督导。2024年1月底出台了《关于开展市直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督导的通知》,切实强化对市直教育系统和局机关各支部日常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成立4个督导组,每组每月随机抽取1-2个市直学校党组织和局机关党支部进行督导,重点检查党建重点工作、基础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督导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开展情况、党员活动阵地作用发挥情况等。

30. 关于“局机关党员活动室设施破旧,摆放凌乱,上墙的党建制度还停留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阶段,相关规章制度未能及时更新长达10多年”问题的整改

(1)合理选定活动阵地。2024年1月底,根据党员活动阵地建设要求,结合局办公用房实际状况,考虑到局机关党员人数,因地制宜,合理选定党员活动阵地。

(2)强化阵地配套建设。对新选定的党员活动阵地,按照最新党建制度和要求,及时更新学习新思想主题教育要求等标语和最新的“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权利等内容,在确保功能发挥、又秉持节俭办事的前提下,进行方案设计与制作。现已完成相关阵地配套建设。

31.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形同虚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概念不清,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制定并印发《盐城市教育局机关党建工作三级责任清单》,明确机关各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党员统一活动日等活动工作职责,各支部按照要求正常开展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员大会,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讲好党课,5月13日,局党委书记郑荣文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6月27日,局机关党委书记倪国华开设《强化党纪学习教育 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专题党课,支部书记开设了《加强党纪学习 筑牢干事创业纪律保证》《学纪 知纪 明纪 守纪》等专题党课;开展常态化督导,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2024年1月18日已按照要求组织召开局领导班子2023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局机关党组织按要求召开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增强党建活动丰富性。引导基层党组织采用视频教学、现场教学、观影、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党建活动。2023年10月20日,盐城市教育局机关第二、第六党支部走进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产教融合·服务发展”党建主题活动。11月3日组织机关各支部党员到盐城湿地博物馆开展现场教学,11月4日晚,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观看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影《觅渡》。向市直教育系统下发《关于开展“主题党日?月优亮点”活动的通知》,并择优在“盐城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和盐城教育网站发布。

(3)组织市直教育系统及局机关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利用1月和2月份党员统一活动日学习《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标准》,落实局机关各支部收缴党费专人负责,及时将党费上缴市教育局党委专用账户。

(4)制定了《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局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支委成员之间、支委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采取个别谈、集体谈、分组谈等多种方式,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

32. 关于“局党委班子及个别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剖析多年雷同,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按照省专题民主生活会通知(苏组通〔2023〕30号)等要求,严明政治生活纪律,认真组织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认真撰写剖析材料,严禁文风漂浮、照抄照搬、抄袭拼凑;会上严肃认真、畅所欲言,自我批评做到实实在在谈问题,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不足,相互批评做到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会后分析细化整改措施,保障过程规范、措施明确,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安排专人专本记录,做到详细具体、严谨规范。

(2)开好机关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学习活动,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做好“三会一课”记录,规范齐全台账资料,确保党内各项政治生活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上年度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支部书记作总结点评,批评要敢于直面问题,相互批评单刀直入、一针见血,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机关所在支部活动,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关注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生活困难,关心他们成长进步。

33.关于“部分学校存在申请入党当月就确定为积极分子、6名同志确定积极分子不足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当月即成为预备党员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1)部署市直教育系统基层党利用2023年12月、2024年1、2月份党员统一活动日,组织党务工作者集中学习“盐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手册”《发展党员工作标准》。近期发展党员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发展,明确专人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请入党6个月以上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积极分子一年以上方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坚决杜绝申请入党当月就确定为积极分子、确定积极分子不足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问题。

(2)2024年1月底出台了《关于开展市直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督导的通知》,加强对市直学校党员发展过程的审查和监督。

34. 关于“局机关现有处长、副处长16人,其中‘60后’6人,占比37.5%。没有‘90后’正科职干部和‘95后’副科职干部”问题的整改

(1)加强统筹谋划。定期研判年轻干部配备使用情况,做好需求分析,通盘考虑,建立局机关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动态更新主要经历、专业特长、奖惩情况、个性特征等基本情况,健全完善推荐比选、动态调整机制,做到长流水、不断线。2022年新进6人,其中“95后”4人,“90”后2人;2023年新进3人,“95后”2人,另一人为军转干部。局机关“90后”12人,2人正科级,3人副科职,其中2人主持处室工作。

(2)加强晋升激励。落实省委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大担当作为干部使用力度,坚持从干部担当作为表现识别评判干部的政治忠诚,突出实践实干实效,对敢于担当负责、勇于攻坚克难、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担当作为、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每年拿出一定数量职级职数专门用于晋升激励。巡察整改以来,对担当作为、实绩突出的7名优秀年轻干部晋升职级。

(3)加强跟踪培养。把培养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坚持精耕细作,避免大水漫灌,创造条件让年轻干部在关键、艰苦岗位培养锻炼,促进他们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处理复杂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岗位锻炼和轮岗交流,大胆选拔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着力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等观念。

35. 关于“市直学校教师长期病假审批不规范,请假制度落实不到位,市局未履行审核把关责任;病假人员工资制度执行有漏洞,存在违规领取交通补贴和增量绩效、奖励性绩效现象;少数病假人员年度考核把关不严,部分学校科级干部‘二线’时间过长,个别长达9年;转任专业技术岗位尺度标准不一,未实施年龄‘一刀切’”问题的整改

(1)完善人事管理。根据《关于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病假待遇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日常管理的意见(试行)》(盐教人〔2020〕50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12月上旬,印发《开展长期病假教职工清理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人事管理长效机制,并组织对市直学校对长期病假人员进行专项核查,规范长期病假人员年度考核和工资发放。

(2)健全干部管理。2023年年底前,对临近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干部,免去领导职务,结合实际作出合理安排,防止“‘一刀切’‘退二线’等现象”。出台《市直教育系统转任专业技术岗位校级干部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切实规范教职工及二线校级干部日常管理,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教师岗位履职能力。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问题

1. 关于“在资源供给、师资力量、学业水平等方面存在南北、城乡、校际间的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1)推进资源供给均衡。一是2023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19所,预计增加学位1.5万余个。2024年全市教育重点工程项目共67个,年度计划总投资8.24亿元。截止6月底,已开工47个、开工率70.14%,完成投资3.84亿元,投资完成率46.6%,已竣工19个,竣工率28.3%。二是已出台盐城市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市、区)制定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实施方案,通过以优带新、以强带弱,推动各地优质学校新带动一批新建校、薄弱校发展。推进市直优质资源辐射,以市串场河小学、市鹿鸣路初中分别托管举办市六合路小学、初中,2024年9月招生;推进市初级中学托管举办滨海港初中,现已正常招生。三是推进县(市、区)结对帮扶,目前,滨海县、盐南高新区、亭湖区、响水县、盐都区均形成结对共建关系,已督促未建立结对共建关系的县(市、区)抓紧时间推进。

(2)推进师资力量均衡。一是用好中小学编制单列管理政策,组织对中小学学生规模、教师编制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研,按照“锁定总量、动态调整”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合理调配使用闲置空余编制,调配新一年度用编计划297个。二是全市义务学校交流人数达5116人,其中,骨干教师1255人,占比24.5%。出台《市直普通高中教师交流办法》,根据市直高中各学校师资需求情况,协调53名教师参与交流。

(3)推进学业水平均衡。“学思融通”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初稿已形成,并组织高校教授、中小学骨干教师代表进行调研论证。待全市总体评价标准颁布后,进一步讨论研制各学段课改实施方案及学科课堂教学评价细则。全市“三程”建设文件学习解读在中小学学科中心活动中落实;“三程”建设教学及管理展示活动于春学期初启动实施。成立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专家指导委员会,高中9大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在联系组建中。尖优生联合培养工作已于2023年11月正常实施,分配并下发2024届高中质量提升目标任务。2023年11-12月分批次、分层面开展全市普通高中教学视导。

下一步整改措施:

加快推进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确保按期竣工交用。

2. 关于“对职业教育重视程度不足,近几年局党委专题研究职业教育工作较少,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不够”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重视职业教育。局党委会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并于2024年4月26日向市政府汇报《省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文件主要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措施》。

(2)进一步提升专业契合度。一是组织指导各地各校开展区域人才需求调研和2024年拟招生专业设置工作,各校对我市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3条重点产业链重点企业进行走访,目前走访125家企业,其中书记校长亲自带队78次占比62.4%。二是各校完成人才需求调研报告论证会。三是在充分征询发改、工信、人社等部门意见和建议,发布与地方产业发展相契合的专业需求目录清单。四是指导各校结合地方人才需求调研报告和自身办学实际,开展专业优化工作,通过专家认证其专业调整科学性可行性评估,各校已形成专业调整方案。五是完成2024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审核工作。

(3)进一步推进产教融合。2024年3月召开全市职业学校产教融合工作专题推进会和观摩会,交流经验做法,部署下一阶段产教融合工作任务。

(4)进一步提升本地就业率。一是完成全市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去向专题调研,部署相关工作任务,明确学校任务目标。二是各校深入开展“百企万岗”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共计访企拓岗113家,其中书记校长亲自带队81家,占比71.68%,本地企业占比100%,23条重点产业链企业占比89.31%。三是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各类招聘会124场次,累计参与学生31749人次,提供岗位35750个,实现招聘20192人。四是开展就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共计78位就业困难学生获得就业指导服务,其中63人完成就业工作。五是每月对各校就业工作相关工作台账进行调研分析,督促学校切实增强毕业生本地就业工作实效。

下一步整改措施:

(1)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下发《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实施意见》。

(2)持续做好对我市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3条重点产业链重点企业进行走访工作,到8月底完成走访150家(书记校长带队不少于30%)。指导各校形成专业调整方案,并就新增专业招生宣传和新生录取工作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3)2024年8月底前,一是新建产业学院15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5个;二是会同经开区召开新能源市域产教联合体专题研讨会,总结完成情况,分析困难,部署下一阶段任务;三是会同发改委创建省产教融合型企业5家;四是创建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组合项目2个以上,省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2个以上。

(4)开展“百企万岗”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2024年8月底前不少于100家,书记校长不少于30%,本地企业不少于80%,开拓本地岗位2024年8月底前不少于2000个。开展对就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加强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2024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97%,对口就业率不低于80%,本地就业率不低于82%。每月对各校就业工作相关工作台账进行调研分析,指导各校努力提高毕业生本地就业工作实效。

3. 关于“城南地区初中明显不足,公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占比不达标,大校额学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统筹城南地区公办初中学位配置。2023年10月-2024年2月,全面摸排城南公办学校学位空缺情况,利用有较大学位余额的学校来解决初中学位不足的矛盾,重点测量学位空余较大的相关学校情况,形成具体方案。已公布盐城市六合路实验学校施教区划分公告,预计2024年9月招生,可增加学位近1000个。

(2)多措并举扩大幼教公办学位供给。完成城南盐幼专幼儿园建设工程,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预计增加公办园学位540个,城南公办园在校生占比将提高到12.4%。加大普惠性民办园建设和认定力度,确保在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就读幼儿占比达标,累计完成普惠性民办园认定28所,比例提高到86%。

(3)发挥特殊学校作用。依托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确保城南特需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2023年市仁爱幼儿园招录新生13人,其中城南籍新生共2人,有效满足特需儿童入园需求。2023年市特殊教育中专招生98人,较上年增长44%,其中面向城南招生4人。

(4)逐步化解大校额学校。经摸排,盐南高新区区域内大校额学校8所,其中小学5所(均为市直学校)、初中3所(市直2所、区属1所)。用好新建的六合路小学和初中学位,以市直优质资源带动新建校发展,探索构建由大校额学校生源向小校额学校单向流动的通道,争取逐步减少大校额学校数量。

下一步整改措施:

抓紧实施盐南高新区六合路初中和城南盐幼专幼儿园内部装修。

4. 关于“教师能力水平不够高,2021年全省教师基本功竞赛,我市教师获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教研工作不深不精,市教科院、教师发展学院对教学研究指导不足。少数学校教研管理不主动、不扎实,未能常态化开展全年级、全学科学业监测与分析评估”问题的整改

(1)全市中小学32个学科中心按计划正常组织专题培训和研讨活动,解读全市“三程”文件,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新课程方案与学科课程标准理念落地落实。

(2)2023年度市级教学比赛均已按期完成;下半年认真组织省赛选手集训与分科培训,获省一等奖32人,成绩显著。

(3)2024年市级基本功、优质课等教学比赛正按计划组织进行;各学科参加省赛选手已经于春学期遴选成功。7月18-19日组织参加2024年省基本功大赛选手的集训与分学科培训再选拔活动,参训教师120人,力争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提升2024年全市获省基本功大赛奖的格次与水平。

(4)2024年5月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研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和《关于加强全市创新拔尖人才贯通培养的调研报告》,相关工作方案已按程序报审。

(5)2024年6月份完成全市“学思融通”课堂教学优秀案例收集整理工作。

(6)根据对省发布的2024年高考成绩进行初步收集与整理,全市2024年高考质量目标有望圆满达成。全市清北录取人数有望达13人,较前几年增幅明显;尖优生人数实现全层面明显增长,省理科前20000名增长239人;特殊线、本二达线率分别高出省均2.4个、7个百分点。全市小学、初中学业质量监测相关工作已于2024年6月按期组织进行,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全格率达90.93%,圆满达成预定目标。

下一步整改措施:

(1)2024年7月下旬组织参省基本功大赛选手的集训与分学科培训,力争提升2024年获省奖的格次与水平。

(2)2024年7月份组织开展全市“学思融通”课堂教学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秋学期完成优秀案例汇编出版。

(3)2024年8-9月组织召开全市各学段教学质量分析会,通报各板块学业质量数据,分析质量差异及形成原因,明确新学年质量提升重点举措。

5. 关于“‘双减’工作认识、宣传不够到位,存在学校减负、家庭增负现象。学校课程设置单调,学生在校时间机械延长。弹性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教师积极性不高。课后服务渠道短缺,社会资源利用不足”问题的整改

(1)依托市县两级家长学校总校,建立健全市、县、校三级家长学校工作体系,基本实现中小学家长学校全覆盖。建湖县、亭湖区家长学校总校获评全省教育系统示范性县级家长学校总校。创建省优秀家长学校17所、市家庭教育示范学校57所、优秀家长学校219所。2024年1月以来,市家长学校总校围绕“双减”落地,引导家长转变育儿理念,举办3期家长课堂,邀请南京师范大学姚继军、殷飞等专家走进月度课堂,线上线下同步指导家长切实转变育儿方法,推进“双减”落地,举办月度课堂4期,线上参加学习家长近400多万人次。“盐城好爸妈”平台已正式对外运行,累计推出家庭教育指导课程120多节,登陆平台家长达16万人。利用寒假时间,各地各学校积极组织开展“万师进万家”活动,强化家校交流,增进家校协同育人。

(2)组织开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5+X”“7+X”社团建设情况全面调研。召开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分管负责人会议,就推进完善社团建设方案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各地各学校进一步完善社团工作方案。

(3)各地各学校组织开展春节前慰问困难党员、困难职工、老教师、老同志慰问活动。完成核实统计全市班主任任职累计满20年和从教满30年的教师数据。

(4)2024年2月印发《关于认真落实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督促各地各义务教育学校切实规范课后服务行为,落实好“五严”要求。明确要各地各学校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和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

(5)2024年4月,部署全市中小学从教满30年、担任班主任满20年教师的摸排工作。

(6)全面开展中小学社团建设情况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各地各学校切实加强社团建设,丰富中小学生在校生活。

(7)组织开展中小学办学行为“五项规范”巡查,督促各地各学校切实规范学生作业、考试、课程等办学行为,保障学生休息时间。

下一步整改措施:

(1)落实教师减负“十项”规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通知》,细化落实“盐城市中小学教师减负十项规定”,切实减轻中小学非教学任务负担。

(2)建立健全教师激励关爱制度。结合教师节、节假日等组织开展教师关爱活动,高质量举办第40个教师节庆祝活动。

6. 关于“对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不够到位,隐形变异培训机构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全力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印发《盐城市“双减”三周年交账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治理“攻坚提升年”行动,并定期编印盐城市校外培训治理行动简报。6月24日起,会同初教处、中教处对各县(市、区)“双减”三周年交账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为期一周的“四不两直”检查。截至6月25日,已通过审批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共711家,已审批率99.16%。

(2)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起底式消防安全大排查。成立4个市级校外培训安全联合检查组,赴11个县(市、区)随机抽查,共抽查校外培训机构89家,发现安全隐患368处,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立2个市级督查组,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情况及校外培训机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了61家机构,发现50家机构存在问题154处,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3)营造清朗安全环境。汇总公布我市最新537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引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积极主动申请准入审批;发布《关于参加校外培训的安全提醒》,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工作的提醒》,向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印发《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提醒》,切实守牢校外培训安全底线。印发《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一封信》,切实强化校外培训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自觉杜绝违规校外培训,倡议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

(4)强化隐形变异查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强化日常巡查,加大处罚震慑。召开师德师风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2月2日—8日,市级专项巡查组开展巡查15次,查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1起。3月22日—24日,市级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5起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均已交办属地依法查处。

(5)组织行政执法培训。5月25日—26日,举办全市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培训班,邀请市内外相关领域5位专家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提升全市校外培训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6)落实托管监管责任。印发《关于持续做好校外托管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各校摸清校外托管学生底数,按照托管风险分类建立信息台账,并持续加强校外托管学生安全宣传教育。经统计,2024年春学期,全市参加校外托管学生15434人,全部建立信息台账。

下一步整改措施:

(1)开展“双减”三周年交账百日攻坚行动和校外培训治理“攻坚提升年”行动,确保“双减”三年目标任务高质量如期完成,圆满实现“攻坚提升年”行动目标。

(2)开展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行动和交叉互查,全力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流程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培训。

7. 关于“教师违纪现象时有发生。2018年以来,直属学校发生教师醉驾4起、酒驾2起、赌博4起”问题的整改

(1)建立“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制度,常态化摸排整改本地本校师德师风突出问题。

(2)2023年,在盐阜大众报、盐城教育发布联合开设“优秀育人故事展播”专栏,推送“我身边的好老师”系列30期,大力宣扬优秀教师先进事迹,风清气正教育生态逐步形成。2024年1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2项主题活动正陆续开展,其中:“弘扬教育家精神大家谈”系列征文已在盐阜大众报、盐城教育发布等平台连续刊载18期共87篇;“我心中的好老师”“我身边的好老师”优秀作品征集活动共征集征文158篇、视频作品65件。

(3)2024年7月5日,组织开展暑期特级教师大讲堂“师德第一课”活动,开设师德师风教育专题报告,通报剖析10多起近年来发生在本市的师德师风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广大教师恪守师德底线、共树良好师风,市直中小学全体教师和各县(市、区)教师代表共6000多人参加。

(4)切实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着力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抽调28名机关工作人员,成立有7个市级专项巡查组,常态化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等问题网格化巡查,做到凡举必查。对查实的在职教师违规收礼、违规补课、体罚学生等行为严格依规处理,形成动辄得咎的纪律氛围。截至2024年6月底,已处理市12345热线、市长信箱、群众举报等来源信访73件,通报师德师风典型案例1期共10起。

下一步整改措施:

(1)高质量开展2024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组织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表彰新一批优秀教师、开展“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等。

(2)在盐城广播电视台、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和“盐城教育发布”公众号宣扬优秀教师典型事迹。

8. 关于“对北师大盐城附属学校、南师大盐城实验学校、个别县区初中等学校“掐尖”、跨区域招生、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处置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及时纠正违规行为。2023年7月5日上午,针对北师大盐城附属学校、南师大盐城实验学校违规宣传一事,市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约谈开发区、盐都区等地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2023年7月18日下午,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共同约谈北师大盐城附属学校、盐城外国语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开发区社事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时纠正、有效遏止违规招生行为。当年市区初中招生总体规范有序,未发生负面舆情。

(2)完善招生实施办法。针对当年招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已于2023年11月,健全完善市区初中招生具体实施办法,形成2024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安排表,从2024年7月招生工作正式启动起至结束,工作事项安排力求做到内容具体、责任明确、流程合理、监督有力。

(3)发布提醒重申规定。2024年2月21日,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天,在发布开学工作提醒时,重申有关规定,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中学认真执行办学行为规范,特别强调要依法依规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招生政策,对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抢生源、跨区域招生和违规收取择校费用等行为,要严肃查处。2024年6月14日,再次强调并提醒各地各初中认真贯彻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相关要求,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均衡分班。

(4)专题强调招生工作规范。2024年3月22日全市中学教育工作年度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学校自查自纠,防止发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掐尖招生等行为。

(5)重申“十项严禁”要求。2024年4月1日,下发《关于重申全市初中学校招生工作规范的通知》(盐教办函〔2024〕3号),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重申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规定、提前组织排查整改、加强招生过程管理、严肃招生执纪问责,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规范有序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6)召开市区初中规范招生工作提醒会。2024年5月17日,召开市区初中规范招生工作提醒会,传达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通知精神,各区教育部门交流市中学教育工作年度会议以来,规范本地初中招生工作情况、目前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整改措施:

(1)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学校规范做好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

(2)加强相关舆情监控,对发现的初中违规招生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坚决予以纠正。

9. 关于“伍佑中学一楼宇经鉴定为危楼,等待拆除或加固;文峰高中也有D级危房”问题的整改

(1)伍佑中学励志楼加固项目已于2024年3月12日进行公开招标并签订合同,已于6月初已开始施工。

(2)文峰中学行政楼、艺术楼加固项目已于2024年1月9日和1月10日进行公开招标并签订合同,已于7月初开始施工。

(3)市素质教育实践中心大礼堂加固项目已于2024年4月9日进行公开招标并签订合同,并于6月底开始施工。

(3)2023年12月对全市所有学校公共建筑安全隐患进行了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共排查全市1116所学校(幼儿园)各类既有建筑6857栋,发现其中132栋存有安全隐患共计170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21个,均已封闭停用;完成立查立改建筑69栋隐患92条。截止2024年6月25日,全市已累计完成隐患整改闭环销号156条,还有14条隐患预计2024年8月份完成整改。

下一步整改措施:

(1)伍佑中学励志楼、文峰中学行政楼和艺术楼、素质教育实践中心大礼加固项目都正在施工建设中,计划2024年8月份竣工交付。

(2)督促相关地区和学校在8月底前完成校内公共建筑设施14条隐患整改销号。

10. 关于“局党委对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重视不够,推进措施力度不足,落实整改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健全”问题的整改

(1)压实基础党建责任。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组织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实抓牢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定期集中开展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活动,加大考核力度,督促机关党组织书记尽职尽责、主动作为。2024年1月31日,市教育局党委召开市直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2月5日,局机关党委也组织机关各支部书记开展“双述双评”活动。3月份,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并印发《盐城市教育局机关党建工作三级责任清单》《2024年市教育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和党建工作要点。

(2)着力推动事业发展。2024年2月24日,我局组织召开全市教育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研究部署2024年教育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4月份,拟定盐城教育高质量发展智库建设方案,并完成专家组成员邀约;形成全市创新拔尖人才培养、中小学教研体系建设主题调研报告;组织全市创新拔尖人才培养、中小学教研体系建设主题学习考察活动,市教育局分管局长带队,市教科院院长及部分教研员和各县(市、区)分管局长共20人参加,赴无锡、南通学习考察并进行了专题研讨,在此基础上整理有关资料,撰写专题调研报告。6月28日,组织召开全市教育系统暑期工作部署会议,对暑期安全管理、学生假期生活安排、规范招生办学培训行为、教师暑期培训等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固化月度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初召开月度工作例会,听取上个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部署安排下个月重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判工作形势,听取各地工作建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3)强化财务监督管理。一是对巡察、审计发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不力”“工程发包和管理制度执行不力”“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核查,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列出明细清单,包括问题单位、需整改事项及原因、涉及资金额度及责任人员等,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市直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加强工程标书内容审阅、招标过程监督、招标结果及合同公示等方面的监管,杜绝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

(4)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一是对问题整改严格实行问责追责,对未完成整改的印发《整改督办函》,限期整改到位。对敷衍应付、拖延整改,甚至拒不整改、弄虚作假的责任人,严肃问责追责;二是对问题边改边犯、类似问题改后又犯的现象严肃问责追责,形成震慑,严防再犯。

下一步整改措施:

2024年市人才峰会期间组织召开教育高质量发展智库成立会议。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我局党委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抓手,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与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上下联动、统筹兼顾,彻底净化教育系统存在的不正之风,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清朗干净的政治环境。

(一)持续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强化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严格按照管党治教责任清单,督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克服“两张皮”现象,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结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两提升”。创新工作模式,进一步压实教育系统机关单位和基层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局长抓、抓局长,校长抓、抓校长,把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整改落实合力。

(二)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全程跟踪和督促检查,强化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党委会,通报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明确下一步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对整改进展好的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批评、约谈问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一个不落、见底清零,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成效转化,不折不扣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三)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立。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坚持着眼长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把“症结”找准找全、“病源”挖深挖透,建立负面清单、管控清单、责任清单,对症下药、正本清源,不断强化决策、执行、落实、监管和问责“一条龙”、闭合式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四)持续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坚持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与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会议精神,实施党管教育“领航”、人才队伍“强师”、教育质量“提优”、育人变革“培英”、扩优提质“增效”、服务发展“赋能”、综合保障“强基”、安全稳定“守护”等“八大行动”,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30条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努力破解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与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和难题,责无旁贷扛起教育人的责任与担当,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和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让广大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8228693;邮政信箱:盐城市平安路2号;电子邮箱:ycsjsc@163.com。

中共盐城市教育局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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