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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推行“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政策建议

所在地区: 河北-张家口- 发布日期: 2024年8月2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核心提示:2024年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后,山东省、安徽省、广西省、云南省、甘肃省等相继出台了实施方案,我省能源主管部门也组织专家、企业展开了调研和论证,加快制订实施方案细则,以稳妥有序推进我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河南工业技术研究院经过深入农村、设备供应商、投资主体等单位调研采访,从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省供电公司、投资主体、村民集体组织、村委会等5个主要参与方的职责定位和投资收益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并结合我省的省情,形成了该调研报告。供领导参阅。 一、我省风能资源分布情况和风电总装机容量 (一)我省风能资源分布情况。 1、我省风能资源较好的区域。 豫北太行山东部(安阳、鹤壁和新乡)的山地和山前丘陵高地;豫西三门峡、洛阳境内的崤山山脉和黄河南岸的山体;郑州、平顶山、南阳、驻马店一带山区与平原过渡地带的山体和丘陵高地;大别山区和桐柏山的局部山区;豫西伏牛山、熊耳山和外方山的局部山地;太行山南部(济源、焦作)局部山体;豫东平原。其中,河南省中部山区向平原过渡区的低山丘陵(海拔为200~700m),是风能资源开发价值最好的区域。 2、除了以上地区,其他区域风能资源相对较差。 风能资源年变化规律一般是冬、春季节较好,夏、秋季节较差。3-4月为最高值,8-9月为最低值。 (二)我省风电总装机容量。 根据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公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底,我省风电总装容量超过2175万千瓦,全国排名第8位。 二、我省农村户用光伏开发和配变承载力现状 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河南分布式光伏累计并网容量3094万千瓦,其中户用光伏装机约占72%,达到2231.3万千瓦。河南2024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承载力与可开放容量评估结果显示,全省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仅剩6334.46MW。河南分布式光伏承载力分布图显示,河南省内大部分区域承载力评估等级为红色,黄色区域则明显多于绿色区域。根据平台提示来看,优先支持在绿色地区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对于黄色区域的项目应开展专项分析后再行开发建设,红色区域配变已超过热稳定极限,无法接入分布式光伏。 三、我省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存在的问题 (一)新能源并网、消纳问题。
  1. 传统电网运行系统和新能源大规模开发不相适应。
传统电网是以煤电、生物质发电、水电和核电等稳定电源为基础的电力运行系统,新能源的间歇性、波动性对电力系统形成了冲击,优化电网、改造升级,建立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智慧电力系统迫在眉睫。 2、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困境 近年来,我省农村户用分布式光伏发展迅速,从我省户用光伏装机容量和布式光伏承载力分布图来看,我省乡村区域配电网空间基本占满。另一方面目前分散式风电只能接入110KV以下电网,消纳半径在20公里以内,制约了乡村风电开发。再一方面我省是农业大省,大部分农村工业企业发展薄弱,消纳能力小或无法消纳新能源。 (二)组织保障问题。 《通知》提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涉及面广,需要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风电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稳妥有序推进实施。实施层面又涉及县级土地、林业、文物、水利、生态等部门。明确责任、通力协作需要建立长效协作机制。 (三)农村集体土地作价入股实施层面问题。 2023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破除了政策障碍。“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作价入股。但是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主体不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属于农民集体,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农民是什么关系不明晰,造成了收益分配不合理。另一方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平等参与市场竞争,降低了国有土地竞争力,损害了地方有关部门利益,这就造成了少有成功案例。 (四)村企如何合作、村民利益得以保障问题。 《通知》中提出:村企合作、惠民利民。以村为单位,以村企合作为主要形式,充分调动村集体和投资企业双方积极性,既促发展,也惠民生,使风电成为增加村集体收益、助力和美乡村建设的有力支撑。我省大部分农村没有或者少有集体经济,村民集体组织面对突入而来的大量投资,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和投资企业合作、不知如何处理村委会、村民集体组织和村民的关系、不知如何惠及村民。亟待探索建立合理、科学的合作和利益分配机制,让村民真正得到实惠。 (五)农村风电市场化运作存在政策壁垒和缺少应用场景问题。 新的电力体制改革提出探索开放隔墙售电,推动乡村风电市场 化运行。“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低风速分散式风电不同于常规风电,它的接入电网电压等级和应用场景与常规风电大相径庭。农村家庭作坊和农村工业企业较少,风电应用场景单一,约束了农村风电市场化运作。 (六)农村低风速、高效率风电设备选配问题。 常规风电的高噪音、占地面积大、塔筒高等特征不适合农村村庄内、生产道路两侧、田间地头等。新型低风速风电设备也是层出不穷,性能参差不齐,应用场景少,可靠性、稳定性、发电效率、投资收益有待观察。 四、我省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建议 我省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应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制订实施方案细则,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建立省级统筹规划、市级指导监督、县级稳妥推进的机制。 (一)加大农村电网投入改造力度和提高农村风电接入的电压等级。 建议一是电网部门持续加大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力度,建立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智慧电力系统,增强并网能力和方式;二是整村风电汇流,建设升压站接入110KV以上电压等级,把乡村风电调度更远,最大限度减少对低电压等级电网影响。 (二)县级政府建立各主管部门分工明确、长效协作工作机制。 县级政府作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实施层面,要站在政治高度认识“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是农民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建议成立由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建立由发改、农业农村、土地、生态、林业、文物等部门组成的长效协作机制,明确分工,简化审批程序,加强事前服务、事中指导、事后监督。 (三)探索建立合理、科学的合作和利益分配机制,让村民真正得到实惠。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目的是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赋能乡村振兴。建议一是施工阶段,优先选用本村劳动力从事技术含量低的工作,解决村民就业;二是在降低发电成本的前提下,让利于村民,让村民享受低于市场的电价;三是加强对村民的技术培训,让有技能的村民能从事后期的风电运维工作;四是村民年终按收益准时享受农村风电带来的红利;五是增加的集体收入用于村里软硬件公共设施建设,惠及村民大众。 (四)建立村民为入股主体、村民集体组织为代理人、村委会监督的合作收益分配机制。 全国各地涉及村集体建设用地权力和权益之争案件频发,主要因为村民、村民集体组织、村委会三者角色定位不清晰,造成收益分配不公。建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村民、村民集体组织、村委会各自角色,建立村民为入股主体、村民集体组织为代理人、村委会监督的合作收益分配机制。真正让村集体增加收益、让村民收益又让村集合作社发挥专业的优势。 (五)全面推行隔墙售电、推动乡村风电完全市场化运行。 新的电力体制改革提出探索开放隔墙售电,建议我省选择试点,比如兰考县,探索全面开放隔墙售电。推动乡村风电完全市场化运行,实现开发商与用户直签售电合同,让乡村风电服务于更多用电群体,激发投资商积极性,让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风电市场。 (六)农村风电应选择低噪音、高效率、塔杆低、占地少、智能型的低风速发电设备。 金风科技集团、远景集团等风电企业在研发农村风电设备和应用场景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在发电效率、发电成本方面已经超越了常规风电,未来每度电发电成本有望到2毛钱以下。另外我国风电发展迅速,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可以满足乡村风电的规模化、差异化开发。我省农村风力资源差异大,农村更多的地区适合低风速发电设备。我院调研发现,洛阳纳盟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多型号低风速发电设备能更好满足我省风力资源较差的农村和园区,有更多应用场景。 (七)简化审批程序,推动农村风电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 国办函〔2022〕39号文中“推动风电项目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四川省、吉林省以及河北张家口市、湖南长沙市等地做出了积极响应。 建议一是我省对于农村风电由“核准”改“备案”制,简化流程,降低投资主体前期开发成本和时间;二是将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置后,投资主体先进行项目选址工作,初步排除项目颠覆性因素,投资主体会同村集体出具承诺后可备案;三是在取得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支持意见后,县区设置“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前期手续,有条件地区可一个县以一个主体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可以打包项目统一办理前期手续。 (八)制订“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乡村的标准。 我省农村乡情千差万别,筛选试点工作对于县级层面无章可循,直接造成县级主管部门有心无力。 建议一是选择风能资源相对较好的区域;二是项目要素(土地、生态、接入)较为成熟的地区;三是经济相对发达、工业企业和农村作坊相对较多,能就地就近消纳新能源的村庄;四是村党组织健全、村两委团结、村民和谐。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营商环境。五是有健全的村民合作经济组织,运行稳定、村民支持的行政村。县级主管部门会同筛选后逐级报省级相关部门,由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会审,最后确定试点乡村。 (九)创新农村风电投融资模式,加强绿色金融支持。 农村风电单机装机容量小、发电效率低是制约社会资金进入和金融支持的主要障碍。 建议一是加快农村低风速风电机组的技术创新和实践,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单机成本,形成对常规风电的绝对成本优势,激发社会资本进入的积极性。二是金融机构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密切结合农村的碳排放、碳资产管理,积极服务农村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十)我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农村地区“源网荷储”政策相统一。 针对我省电网承载力现状和新能源发展情况,我省能源主管部门适时出台了包括工业企业和农村的三类“源网荷储”的实施意见,有效解决消纳和并网的矛盾。 建议我省我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可作为我省农村地区“源网荷储”实践之一,探索一条我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农村地区“源网荷储”政策有机融合路子。 五、我省低风速发电设备研发情况和应用场景 (一)我省差异化、低风速发电设备研发、并网运行情况。 1、垂直轴磁悬浮低风速发电设备 截至目前,我省仅有洛阳纳盟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牵头研发、生产的多型号磁悬浮垂直轴低风速发电设备并网试运行。该公司孟津区横水镇12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于2019年7月立项, 2022年8月该公司《12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获批准入并网。孟津区横水镇新华村试验风场已于2023年6月15日并网运行,是目前全省首批并网的垂直轴分散式低风速风力发电项目。 2、两向旋转风力发电机 “两向旋转风力发电机”是由鹤壁市科技创新研究院院长苏卫星的发明成果。该发电机定子与转子反向转动,原理上打破了被世界科学界公认的发电机定子不动的科学禁锢。在相同时间内相对转速提高,从而使切割磁力线的次数增多,同等条件下与传统(单向)的发电机相比,输出功率可提高三倍以上。目前应用场景较少。 (二)应用场景。 我院调研发现,洛阳纳盟新能源公司在洛阳孟津区横水镇规划有三期低风速风电场、孟津区零碳园区、小浪底工业园区项目正在实施。能够在产业园区、高速服务区、边防哨岗、公园、湿地、旅游景点、露营地以及地势条件恶劣等无法建设常规风电场的区域进行布置。该公司垂直轴、低风速发电设备能满足我省风能资源差异化的需求。 (河南工业技术研究院能源院 薛荣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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