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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建瓯市委第六轮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通报(一)

所在地区: 福建-南平-建瓯市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31日
建设快讯正文

中共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机动式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7月14日,市委对市乡村振兴领域开展了“机动式”巡察,并于2024年1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建瓯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问题清单,分工协作,制定了《中共建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市委“机动式”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对反馈的3个方面11项21个问题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梳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先后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推进会、碰头会,巡察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反馈的21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2条,已完成20个问题,基本完成1个问题,未完成0个问题。已对15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一)乡村振兴政策落地不够扎实。市农业农村局在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方面不够扎实。存在推动发展不充分、指导项目不深入、振兴成效不明显、干部队伍力量不足等情况。

1.统筹推动农村发展不够有力。

问题1:农业产业发展瓶颈依然突出。大多数农民还是从事第一产业,产业结构单一化问题较为突出,第二、第三产业优势不明显,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少、特色产业不够强,农业专业合作社规模小、空壳化问题较突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难,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产业结构单一化问题较为突出,第二、第三产业优势不明显的情况。在2020—2022年武夷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中已建设茶叶加工厂18个,茶产业三产融合发展工程4个,公共服务及区域品牌提升工程5个。之后还将建设茶叶厂3个,茶叶展示厅1个。二是针对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少的问题。2023年已培育省级龙头企业4家,市级龙头企业8家,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积极引导推动企业发展。三是针对特色产业不够强的问题。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已建设国家级小松蔬菜水稻产业强镇项目,省级东游玉米产业强镇项目,武夷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一村一品”示范村发展特色产业项目。之后将积极培育省市两级“一村一品”示范村,产业强镇。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2:农村集体增收思路不够开阔。部分试点村受限于交通、环境、区位等方面制约,缺乏的区位和资源优势,核心竞争力不强,过度依赖上级拨付的试点项目资金,存在“等靠要”思想,未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乡村振兴发展规划。

整改情况:各试点村深入贯彻“五个一”特色产业发展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应编尽编原则,编制本村村庄规划,不断做好土特产文章,激发农村产业活力,壮大村集体经济。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仍然突出。受种粮效益低、农村外出劳动力多、耕地条件差、规模化生产经营程度低等因素影响,各乡镇(街道)耕地抛荒撂荒现象仍然存在,还不同程度存在乱占耕地建房、挖塘养殖、种植林竹苗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整治文件。先后出台了《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持续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瓯政办规〔2023〕4号)、《建瓯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23年建瓯市稳定粮食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瓯农〔2023〕103号)。对撂荒地复垦种粮每亩补助500元,退果返粮每亩补助800元,种植水稻额外补助300元。二是整合涉农资金。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对能纳入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行复垦种粮;统筹山垅田改造资金,省级300万元,建瓯市78万元。三是引导土地规模流转复垦。积极引导种粮大户、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土地流转进行规模复垦,有效降低成本。四是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已完成6402宗图斑补充调查工作并全部通过省级审核。针对需要整治的住宅类图斑,积极与相关科局协调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农用地转用、占用林地图斑调整、没收履行法律程序等事宜。制定了补办手续流程图、宅基地有偿使用标准、农村自建房建设管理等指导意见。已启动493宗问题图斑农用地转用报批,完成41宗农用地转用。完成255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调整、拆除附属用房庭院8宗,收取超面积建设有偿使用费505宗。结合宅改试点工作,责成相关部门整治未审批在建或超标准建设农房385宗,打击顶风违法乱建行为86宗,责成相关部门整治未审批在建或超标准建设农房365宗,打击顶风违法乱建行为80宗,全市农村建房超高、超层、超面积、一户多宅、占用耕地建房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破解乡村振兴难题不够有效。

问题1:乡镇(街道)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明显。各乡镇(街道)虽按要求成立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但部分乡镇(街道)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未按要求对项目申报、用地审核等进行严格把关,导致出现项目乱占耕地需拆除整改等问题。如2020年,水源乡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既未组织相关部门对桃源接待中心停车场项目选址进行审核,也未主动向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地类性质核实,导致该项目因侵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16亩而被拆除,造成试点示范资金浪费。

整改情况:3月13日,水源乡党委书记组织召开会议,由桃源村两委、挂村领导等人参会,提高村两委对项目建设重视程度并对桃源村书记郑琳妹和村两委进行谈话提醒。桃源村已上缴两笔试点示范资金共计45.34万元,避免资金浪费。要求桃源村后续开展项目时两委班子商量后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确保项目未涉及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生态林等各类管控范围,项目建设涉及的各项手续和证件办理不存在问题并加盖相关站办所公章。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项目谋划调研不充分。市农业农村局未因地制宜地指导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且部分乡镇试点项目实施前,缺乏深入调研和科学规划,未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资金滞留账户。如,2020年,川石乡慈口村雷竹产业培育示范基地项目前期论证时,未充分考虑地势较低等因素,导致项目建成后于2022年6月18日被洪水冲毁;2022年,东游镇墩上村冷库建设工程,受涉及基本农田等因素影响,至今无法动工建设。

整改情况:2022—2023年,每年年初召开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评审会,邀请市直有关单位和相关试点村所在乡镇参会,共同对拟实施的试点示范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同时要求各试点村所在乡镇在实施项目前要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村建等站办所进行会商,确保项目未涉及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生态林等各类管控范围,项目建设涉及的各项手续和证件办理不存在问题并加盖相关站办所公章。目前,东游镇墩上村冷库建设工程已竣工;川石乡慈口村已于2024年3月25日对该基地进行公开招标用于种植农作物,增加村财收入。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产业类项目效益不显著。产业类投资存在项目雷同、市场适应力较差、利用率低等共性问题,部分项目建成后至今未产生效益。如,2021年玉山镇汲溪村农副产品及笋竹制品加工区建设项目、2022年徐墩镇丰乐村冷库项目分别投入专项资金80万元、90万元,项目建成完工后,至今未产生经济效益。 

整改情况:玉山镇汲溪村制定系统的宣传方案,加大营造对笋竹制品加工区运营和使用重要性的宣传氛围,同时拓展当地市场的冷藏需求,提高群众对笋竹制品加工区运营和冷库使用重要性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多渠道推广。徐墩镇丰乐村已组织一次招标,因农副产品价格低迷、产业效益甚微,无人报名承租而流标;后续又因冷库用电电压不稳,需改扩变电压器增容,为了便于今后更好的对外租赁,保证冷库用电稳定,丰乐村正在解决相关问题。目前丰乐村正在积极同一家企业,两名个人就租用冷库商谈合作事宜,以维持正常生产及经营效益。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力量不足。

问题1:乡镇乡村振兴工作力量薄弱,东峰、东游、房道等10个乡镇实际经办人员仅1人,普遍身兼多职。二是乡村振兴工作人员更换频繁,新的工作人员对业务不够熟悉,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开展。

整改情况:各乡镇均不同程度的加强乡村振兴工作力量,重新调整充实乡村振兴工作队伍,确保工作队伍稳定,扎实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到位。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协调解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及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够深入,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有关工作方面还不够到位。存在项目推进不规范、监管不深入、监测不准确等情况。

1. 项目整体推进不规范。

问题1:项目未批先建。如南雅镇房村村民服务中心项目、徐墩镇叶坊村根艺展示厅(二期)工程项目均已竣工,但至今仍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整改情况:徐墩镇和南雅镇已分别对叶坊村村书记吴勇、房村村村委叶昌平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今后要加强工程管理,举一反三,规范审批,认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基建项目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项目进度滞后。如小松镇湖头村2022年观光小火车(一期)工程项目,因项目选址认证不充分,未考虑汛期排洪需求,导致重新选址,项目完工时间因此推迟了4个多月。

整改情况:小松镇已要求湖头村查找原因,举一反三,避免之后再出现类似问题,并要求国土、村建、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对项目前期进行把关,靠前指导。目前湖头村2022年观光小火车(一期)工程已完工并验收。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项目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如玉山镇汲溪村在实施“汲溪至崙上立面改造、农民公园及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工程”时,出现未按合同约定而提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

整改情况:针对提前支付工程款56.1111万元问题,玉山镇已督促汲溪村民委员会根据合同规定由福建省景安建设有限公司退还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56.1111万元(已退款到位);工程全面完工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一是玉山镇对汲溪村村书记林贵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强相关经办人员对工程项目业务知识的学习,严格按工程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对工程款支付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审核把关工程结算手续,切实防范损失风险和廉政风险。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项目招投标不合规。

问题1:未按要求开展招投标。2020年,水源乡桃源村在实施“兰花基地大棚——内外遮阳项目”时,计划投入资金30万元,经会议研究决定采取邀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而桃源村未按会议要求开展招投标,仍沿用原桃源村兰花基地大棚工程的中标单位施工。

整改情况:一是1月19日,水源乡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培训会议,提升村两委业务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规范项目管理。二是加强站办所的业务沟通,督促经管站加大项目监督,避免出现类似情况。三是3月13日,水源乡党委书记组织召开会议对桃源村村书记郑琳妹和村两委进行谈话提醒,提高项目建设重视程度,明确项目建设流程,避免类似情况出现。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大额施工项目未开展招投标。2022年4月,迪口镇可建村在实施“振兴产业发展撂荒田开垦项目”中,既未召开两委会及村民代表大会研究,也未公开招投标,便将项目中钩机施工部分(实际结算钩机台班费22.74万元)直接指定给个人施工。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现迪口镇纪委、监察组已对可建村两委干部练怀禄、吴姬兰、何世圣谈话提醒,对可建村村民练昌余诫勉处理;于2024年3月26日对可建村两委干部曾接寿、詹声铭、叶世昌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拆分工程规避公开招投标。如2020年,迪口镇可建村在实施李溪村民活动中心项目中,未按《迪口镇镇村招标工作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开招标,而是将整体工程拆分为土建部分与安装部分,分别于2020年8月17日、2020年12月7日开展邀标,中标人均为福建旭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标价分别为土建部分46.96万元、安装部分29.0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建设迪口美丽乡村推进会”加强全镇骨干业务培训,严格遵守招投标规定,不断提高村级工程管理水平;二是持续深化招标投标监管,定期对村级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村级建设项目合法合规持续推进。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项目日常监管不到位。

问题1:违规套取专项资金。2022年,迪口镇可建村在实施“振兴产业发展撂荒田开垦项目”中,虚增4.5万元钩机台班费用于支付违规接待费、购买土特产等。

整改情况:一是可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詹峰旺已将4.5万元专项资金退回原渠道(建瓯市迪口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二是给予詹峰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员按程序给予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项目决算高估冒算。如2019年小桥镇阳泽村在果蔬交易市场(二期)工程验收时,审核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施工方未按图纸施工,导致村委会多支付“建设屋面彩钢板保温隔热层和夹层”工程款9.79万元。直至2022年5月市审计局开展审计时,发现多支付工程款问题,施工方才将多支付的工程款退回农业农村局账户,时间长达2年零1个月。

整改情况:一是小桥镇对阳泽村村书记陈晓英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强对项目业务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审核把关工程结算手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强项目的日常监管,强化项目资金拨付的监管和管理项目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提升对乡村振兴工程项目验收过程监管,要求各村严格把关工程结算审核手续。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项目财务管理混乱。如2022年房道镇连地村在实施“绣坑垅抛荒田改造项目”中,财务报销凭证存在《挖机工作台班签证单》时间倒挂、序号混乱、签字代写等问题,其中15张《挖机工作台班签证单》均由报账员1人代写代办,涉及金额1.77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会,专项学习《建瓯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提升村两委业务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规范项目管理。二是加强与经管站业务沟通,督促经管站加大项目监督。三是责令试点村严格履行财务管理制度,积极整改,对连地村支委王淑眉进行党委提醒谈话,提升履职能力,引以为戒,避免再犯。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项目跟踪监测不准确。

问题1: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上的数据与项目实际进展不一致。如,水源乡桃源村水肥一体化现代农业灌溉项目,项目前期认证不充分,造成村民阻工,需变更设计方案后再施工,而在线监管平台显示该项目“已完工”;玉山镇汲溪村在线监管平台申报试点示范资金支出共计375万元,而实际支出为277.13万元。

整改情况:水源乡和玉山镇已落实专人负责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同时加强与经管站工作对接,确保资金使用到位,及时录入准确信息。一是项目谋划前期要审慎评估项目预算,确定实际所需资金,并确保项目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到位、使用到位;二是强化项目谋划指导和入库审核,加强项目工作对接按照“调、补、减”三字原则对项目库进行中期动态调整,确保资金录入信息库及时准确,建库工作更扎实。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工作对接,及时、准确上报进展情况,确保平台录入进度符合实际进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乡村振兴营商环境亟待提升。市农业农村局在承担农业相关投资项目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相关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方面有待提升。存在政策落地不够透明、服务企业不够主动、项目申报及验收审核不够严谨、专项资金使用不够规范等情况。

1.政策落地不够透明。

问题1:市农业农村局在申报2022年武夷岩茶产业集群项目时,项目拟安排资金500万元,但项目在全市范围内收集、筛选、上报均在同1天内完成,惠企政策落地仓促,申报标准不细致,项目申报审核不够公开,存在优亲厚友的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程序,在建瓯市政府网站公开申报指南。二是遵循上级领导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收集、筛选、上报工作。三是经局党组会“三重一大”对项目进行研究确定后,严格按照公示程序在建瓯市政府网站公示项目拟安排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服务企业不够主动。

问题1:2019—2021年度共有4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验合格后,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未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向设区市申请竣工验收。其中有10个项目拖延半年后才向设区市提交验收申请;15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2023年1月至5月完成初验,至2023年7月份仍未向设区市提交验收申请。此外,2019—2020年度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竣工验收后,至2023年7月份也未进行结算审核,导致项目工程进度款拨付滞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召开市委“机动式”巡察整改会议,安排落实整改,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逐一逐条对照问题清单做好整改。二是克服2019年农发机构改革专业人员不到位和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加快实施进度,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加快编制结算整理内业资料,各参建方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快实施进度。三是2019—2021年度共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9个,其中19个项目建设面积小于2500亩,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农建函〔2021〕735号)不需要向设区市申请竣工验收,其中有10个项目县级验收合格后必须完善内业资料,同时做好竣工结算编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才能向设区市提交验收申请,目前2019—2021年需要向设区市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共10个,已全部通过南平市级验收。2019—2020年度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制完成后已分别于2023年7月25日、2023年9月26日、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6日送审,已审定3个,另外1个结算审核初稿于2023年11月已发乡镇,目前还在核对中,已多次督促乡镇业主加快结算定稿。四是改变服务观念、主动服务企业,主动对接高标准项目参建部门服务,积极沟通协调财政部门资金及时拨转下达农发中心账户,督促财务部门及时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五是今后采取各种措施办法,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工程结算审核进度。所有高标项目施工合同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需要提供什么竣工资料,工程开工前、施工中、进度款申报、项目竣工需要提供的资料进行内业及财务报账一次性告知单,把口头要求形成规范性制度要求给予明确。六是创新验收方式方法,加快验收进度,按程序及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精神,委托有资质的第3方机构及时开展竣工验收。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项目申报、验收审核不够严谨。

问题1:市农业农村局在受理福建福源渔业发展有限公司《封闭式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时,既未发现两份申报文本的用地坐标差异,也未排查项目建设地点是否涉嫌侵占基本农田。同时,在项目验收时未邀请项目所在地相关单位参与,造成项目建设涉嫌侵占基本农田11.603亩,其中约3.13亩属于养殖示范基地申报省级渔业油价补贴资金的范围内,导致项目在涉嫌侵占基本农田的情况下于2020年通过验收,省级渔业油价补贴260万元拨付至福建福源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整改情况:一是占用基本农田的养殖池已清退。福建福源渔业发展有限公司设施渔业项目养殖池部分占用的基本农田已于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清退、复耕。二是补建循环水养殖池,达到项目建设面积要求。我局积极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和玉山镇政府对红线范围立杆放样,在已批的农用设施地范围内补建精养池鳗鱼循环水养殖池5口,于2022年11月底完成建设。经实地测量,养殖池面积达到项目建设面积要求。三是福建福源渔业发展有限公司玉山分公司占用的基本农田已全部调出基本农田保护区。经市自然资源局核实,我市根据2022年4月29日《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号)的文件精神。在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底图上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应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必须是现状耕地,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城镇、村庄不打开统计),玉山镇福源渔业发展有限公司用地,在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地类是非耕地,根据三区三线划定原则,该地块属于本轮三区三线划定中拟调出区域,按规定建立数据库。2022年11月已将其调出基本农田保护区。四是吸取经验教训,改进工作。吸取本次项目中发现问题的经验教训,在2023年和2024年的设施渔业项目中,做好项目申报审查,要求项目单位提供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材料,所在乡镇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和项目测绘图,以及企业环评材料和取水许可证等,按照项目管理要求,把好项目审核关,避免项目发生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专项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问题1:部分乡镇未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百镇千村”试点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委振兴组〔2021〕3号)的要求实行“专帐管理、专户管理”,将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用于支付项目库外的项目。如:玉山镇汲溪村、川石乡慈口村分别将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5.56万元、24.05万元用于库外项目支出。

整改情况:玉山镇汲溪村、川石乡慈口村已落实专账管理,将使用试点示范资金纳入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监管,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资金管理规范。玉山镇和川石乡分别对汲溪村村书记林贵炘和时任慈口村村主任陈长震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做到事中项目主管部门全程监测,镇财政所和乡村振兴办重点监测,对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办、问责,有效防范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风险隐患。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3725006;通信地址:元泰街109号建瓯市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bb1378@sina.com。

           中共建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5月27日

中共水源乡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7月10日至8月10日,市委巡察二组对水源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巡察二组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对待巡察整改工作,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及全乡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管领导带头认领问题,督促分管部门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协同推进整改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

  问题1: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还有落差。党委未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南平四个方面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未根据水源乡特点梳理出谋划发展、推动工作的新举措,仅停留在学习文件的层面。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2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南平四个方面重要指示精神。二是挂点领导和村书记根据各村特色资源,谋划12个乡村振兴项目,逐步有序推进。三是建章立制促长效,把主题教育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于2023年9月25日印发《关于水源乡加强新时代乡贤工作同心共促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水委综〔2023〕6号);于2023年11月8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立足岗位作奉献”活动的实施方案》(水委〔2023〕51号)。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方位夯实粮食根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不到位。党委未能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撂荒地复耕种粮工作缓慢,2023年2月建瓯市政府下达水源乡撂荒地改造种粮500亩年度目标任务,截至7月才完成59.3亩,与目标任务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8月15日组织干部学习领会《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持续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压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农技站组织乡村干部到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宣传粮食安全、撂荒地复耕种粮政策等,提高群众种粮积极性,目前已完成撂荒地改造种粮511亩。三是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技术指导,加强作物田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保障农作物健康生长。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实施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有待强化。

  问题1:把握高质量发展能力存在短板。领导班子锐意进取的精神不足,班子成员拼搏争先氛围不够浓厚,党员干部中存在“等靠要”思想,在“招商引资”“增资扩产”“大比拼”等重点工作排名较为靠后。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2月27日党政班子会上,班子成员逐个分析2023年度“三争”工作考评短板,加强统筹调度,加快推动优势指标持续发力、落后指标奋起直追、缺口指标全力补齐,推动形成创先争优勇于奋进氛围。二是于2024年2月14日,召集乡贤开展项目路演活动,鼓励和引导乡贤回乡创业投资,带动村民致富,助力乡村振兴。三是于2024年3月20日,组织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和村书记开展座谈会,帮助其进行项目备案,以最优服务助力项目企业“加速跑”。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如2019—2023年的违法用地中目前仍有48宗,涉及耕地面积44.46亩未整改到位;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问题图斑共448宗,截至8月4日形成补充调查成果仅196宗,占比43.75%,形成问题和处置意见仅139宗,占比31.03%,在全市推进整治进度中偏慢。

  整改情况:一是2019—2023年的违法用地48宗,目前已整改12宗,涉及耕地22.32亩。下一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法用地行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二是于2023年8月29日组织各村(场)书记、文书召开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专项整治补充调查工作推进会,查摆落后原因,组织培训指导,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三是于2023年9月11日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问题图斑448宗调查任务,并形成问题和处置意见台账图斑提交市宅改办,已通过审核。

  完成情况:未完成。

  问题3:劝返“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遏制增量、削减存量工作成效不明显。如2022年8月起,水源乡滞留境外涉诈人员共15人,至巡察期间仍有10人未劝返,2023年被南平市列为挂牌整治乡镇。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7月17日成立水源乡涉诈重点人员劝返工作专班,进一步压实压紧对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责任。二是对涉诈重点人员使用集镇村口挂照片、上门劝说家属等各种手段,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劝返工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LED、村广播、微信群、发放宣传单等宣传方式,加大对群众反诈宣传,提高自身防范意识。截至目前已劝返6人,新增1人,全乡有5人待劝返。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4: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不够有力。党委宣传科技特派员制度氛围不浓,主动服务企业精准对接产业需求还有差距,部分企业因政策宣传跟进不到位而错过申报时间,未能及时获得技术支持。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科技特派员典型事例和成功经验的宣传报道力度;于2024年3月12日,分管领导带队通过上门宣传的方式,帮助企业解读科技特派员制度最新的政策知识。提升制度的知名度和认可度,营造良好氛围。二是组织本乡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申报省级科技特派员,在科特派平台上注册。三是根据五经普调查出来的企业名单,了解企业的需求,做好有意向申报的企业登记。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立足本地实际,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还有差距。

  问题1:培育壮大乡村优势特色产业有待提升。如水源乡锥栗年产量8000吨,但产业化发展程度不高,年加工总量仅200吨,占总产量2.5%。

  整改情况:一是提供土地支持。我乡已申报60亩工业用地作为食品加工园区,推进企业和项目合作,大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二是落实科技特派员到锥栗企业服务,帮助企业产业化发展,让特色产业成为乡村振兴的助推器。三是深入挖掘锥栗精深加工产品,加强锥栗精深加工技术指导,开发锥栗酒、锥栗粉等,不断做优新产品。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2: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意识有待提高。整治辖区内违规畜禽养殖工作进度缓慢,目前仍有20户违规散养尚未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到农户家中做思想工作,动员农户清栏,引导群众配合,自行拆除违规养殖厂房。二是认真对照20户清单问题集中整治,目前已整改完成。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深化殡葬改革还有待加强。党委推动移风易俗工作不够有力,群众乱建“大墓、活人墓”现象依然突出,截至巡察期间仍有“活人墓”6处未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活动。乡民政办联合林业站、自然资源所到重要路段及重点村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结合水源乡微信公众号,倡导全乡群众树立文明、节俭、低碳、安全的现代殡葬祭奠新风尚,在全乡上下形成浓厚的殡葬改革舆论氛围。二是推进水源乡公益性公墓项目。目前已完成测绘、选址意见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接下来计划申请专项债,解决资金问题。三是对现存的“活人墓”,依法依规分类整治。分管领导组织乡民政办、林业站、自然资源所和相关村工作人员入户做思想工作,王厝村1处“活人墓”已完成整改,2处目前正在整改中,预计4月底可整改完成。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4.持之以恒保障和改善民生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1: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还有短板。如,全乡尚有31.7公里村道未硬化;衢宁铁路建设造成25公里乡道损坏,目前仅修复约10.1公里。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发挥乡贤的带动作用,多部门配合、多方筹资,尽快道路的硬化。二是加快推进公路改建工程。衢宁铁路建设造成25公里乡道损坏,截至目前已完成修复约20公里。推进良横线良贤至厝溪段修复项目,计划修复5公里,已完成项目预算审核,下一步将计划挂网招标。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2:集镇管理能力有待提升。走访发现,集镇无农贸市场,摊贩占道经营、车辆随意停放等现象突出,影响集镇交通秩序。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2024年3月19日,通过入户发放宣传单、公众号等渠道,倡导群众有序经营,强化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加强日常检查。乡共建办、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劝导群众有序经营,争取商户的理解和配合,对不服从管理的流动摊贩,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处置。三是推进集镇农贸市场建设。为解决用地问题,目前已通过村庄规划编制,争取项目立项。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5.落实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不够有力。

  问题1: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认识不足。2020—2022年部分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7日,在乡党政班子会上学习《建瓯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提升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二是于2024年2月27日,由乡党委书记对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材料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问题对班子进行集体谈话;乡党委书记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问题在党委会上开展自我批评。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民族宗教工作落实不到位。未专题研究全乡民族宗教工作,未纳入基层考核评价体系及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月9日制定2024年度党委统战工作计划;1月29日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全乡民族宗教工作专题会议,专题部署我乡民族宗教相关工作。二是于2024年1月3日制定《2023年度村级绩效考评办法》,将各村开展统战工作情况纳入考评。三是于2024年1月10日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学习关于民族宗教内容。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问题1:以形式主义反形式主义。如2019年乡党委对摸排发现的“群众来访没有及时做好登记”问题,表态立即整改,但查阅2019—2023年《水源乡领导干部接访群众来访登记单》的“领导接访意见”栏仍然大部分空白。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月31日乡党政班子会上组织学习《建瓯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若干事项的通知》(瓯信联办〔2024〕4号)文件,明确班子成员接访工作要求,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二是日常做好信访登记转交工作。接访工作人员对于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及时登记、核查了解,并第一时间批转给相关责任领导,做好转送、交办、督办相关事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严。2019年至今,公务派车未按水政〔2018〕80号文件执行,只有一份用车登记表,表上无用车人签字和领导审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本乡实际,于2024年3月14日制定《水源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水综办〔2024〕12号),严格派车流程。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用车领导填写派车申请单后,办公室统一派车,严禁公车私用等行为。三是于2024年3月14日乡党委委托分管领导对派车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实施车辆使用登记,加强用车审批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党建述职工作走过场。如2021年度钱团村、水源村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3月13日乡党委委托党委组织委员对述职报告抄袭的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审核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退回各党支部重写。三是抓实述职评议考核。用好党建述职评议指挥棒,述出责任,述出成效,评出压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践行“廖俊波先进事迹”不够深入。

  问题1:打通农产品供需信息壁垒不够有力。党委帮助指导农民解决农产品供需矛盾方法不多。如忠溪村坪培自然村一千多亩高山蔬菜因缺乏市场流通信息,以致蔬菜低价出售,农民收益受损。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拓宽销售渠道。通过水源乡公众号对我乡的优势资源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帮助农民对接收购商及大型商超企业。二是建立电商流通示范园区。计划在钱团村旧小学扶持企业建立电商直播、冷库、物流于一体的电商园区,于2024年2月动工进行电商流通园区的前期土地平整工作。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2:干部作风不实。如民政办未及时核对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和低保金领取情况,存在已死亡人员仍在领取情形,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及时落实建瓯市民政局下发的《民政补贴人员比对疑似死亡名单》和公安系统迁出名单,对重点人员实时摸排,做到及时注销。二是于2023年6月28日追缴忠溪村死亡人员领取的高龄补贴3250元,并退回至建瓯市民政局。三是乡纪委于2023年6月30日对经办人进行约谈;于2024年3月4日对民政办负责人进行约谈。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

  问题1:党委未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吃空函”现象仍然存在。如,2021年2月财政所接待市共建办人员,公函无内容;2022年12月2日东游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来水源乡工作用餐,但伙食单时间却为2023年2月12日,与实际用餐时间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2月5日乡党政班子会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二是加强财务审核,对公务活动的费用报销进行仔细核实,防止虚假文件或空文函的出现。三是于2024年2月20日通过廉洁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吃空函”现象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四是乡纪委于2024年3月5日对财政所所长进行约谈。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资金、资产和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

  问题1:固定资产出租未进行公开招标。如茶埠仔集体工业用地出租、乡经联委店铺出租、水北街35号房屋出租均未经过招投标,违反水源乡2016年《关于规范乡村招投标委托制度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建瓯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瓯政办规〔2023〕17号)文件,并结合本乡实际,于2024年1月26日,制定《关于规范乡直有关单位招投标委托制度的通知》(水政〔2024〕18号),规范全乡招投标工作。二是于2024年2月6日,组织各站办所负责人进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全乡招投标业务水平,推动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因茶埠仔集体工业用地、乡经联委店铺、水北街35号房屋已签订租赁合同,待合同履约到期,按要求启动招投标程序。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2:固定资产未入账。如2020年乡政府购买密集架及加湿除湿一体机计4.67万元,2022年民政办购买空调、电视机等物资计13.42万元,未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2月21日,组织工作人员对全乡固定资产进行排查,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进行补录。二是于2024年2月5日组织财务人员培训学习《政府会计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财务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三是于2024年3月14日乡党委委托分管领导对财政所所长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管理固定资产。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会计监督流于形式。如桃源村报销“雨污分流水管配件”“零星费用”、钱团村报销“挖机清理费”,均出现实际支付金额多于销售清单金额问题,会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致使集体资金受损。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桃源村报销“雨污分流水管配件”“零星费用”、钱团村报销“挖机清理费”,实际支付金额与发票金额一致,但所附销售清单有遗漏,已要求桃源村、钱团村于2024年3月6日补齐报销凭证。二是于2024年1月29日,结合《建瓯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组织各村(场)主干、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报销流程。三是于2024年2月5日,组织乡财务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提升业务水平,要求对于不合规发票一律退回,严把审核关。四是乡纪委于2024年3月5日对经管站站长进行约谈。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拆分工程项目,规避公开招标。如桃源村为规避市政府关于招投标有关规定,将兰花基地大棚工程拆分为31.35万元的“桃源村兰花基地大棚”工程和23.33万元的“桃源村兰花基地大棚—内外遮阳”工程分别邀标。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结合《建瓯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于2024年1月29日组织各村(场)主干、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关于资产资源、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二是于2024年3月13日乡党委书记对桃源村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5:会计基础规范工作薄弱。党委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不够重视,领导不力。如,会计核算及凭证记录不规范;会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履行规范标准内容;对会计人员缺少监督,也未建立考核激励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会计人才培养。鼓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资格考试等,不断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由相关部门补齐财务凭证,整改不合规报销凭证;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每半年组织一次全乡内部审计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6:工程项目推动不力。党委推动工程项目落实落地缺乏有效措施。如桃源村水肥一体化项目多次受到阻扰施工,项目规划被迫更改。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2月1日,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志愿者发放项目知识传单及《致桃源村民一封信》300余份,并与群众一对一沟通,讲解项目相关知识、政策,提升群众支持度。二是于2024年3月13日,乡党委书记主持召开由桃源村两委、挂村领导和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的协商会议,深刻分析阻工原因,全力推进项目。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乡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待提高。

  问题1: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如个别班子成员在党委会议前,未就其分管的工作与主官充分交换意见,党委会议研究部分“三重一大”事项议而不决。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乡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在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时间节点加强沟通,交换意见,达成共识。二是切实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推动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2019年以来,部分班子会仍存在党委书记未末位发言、班子成员未逐一表态发言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2月5日党政班子会上,党委书记对全体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强调全体班子要纠正和克服个人主义、官僚主义等错误思想和行为,广泛发表意见,把领导决策建立在客观实际的基础上。二是加强会前沟通,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充分讨论,“一把手”严格执行末位表态。三是于2024年2月20日,加强班子会记录工作人员培训,如实详尽记录会议内容。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领导班子统筹谋划行政执法工作不够坚强有力。乡综合执法大队于2020年8月成立,乡党委未将执法队伍建设列入议题,两年多未开展执法工作,存在“不愿执法、不会执法”局面。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月31日,在乡党政班子会研究部署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开展执法人员座谈会。于2024年1月25日,分管领导召集执法人员开展水源乡综合执法大队座谈会,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担当意识;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每周按时开展执法工作,已在执法平台录入行政执法案件75件,其中行政检查案件73件、行政处罚案件2件。三是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学习。2024年1月29日组织执法人员,对上级下发的文件《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流程图及格式文书参考样式》进行学习;积极参与东河片区联合执法,2024年1月30日东河片区副片长带队,针对水源村无证用火案件,对水源乡执法大队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高水源乡整体的执法专业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党建各项工作部署未落到实处。

  问题1:抓村党支部建设不力。对村两委干部管理不严,全乡有7名村两委干部长期不在岗。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作风不严不细。如钱团村党支部2020年7月讨论决定延长党员预备期半年,但直到2021年7月才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对不在岗的7名两委干部下发返岗通知书,目前均已返岗。二是2024年3月5日我乡对全乡两委干部在岗在位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摸排造册,杜绝出现不在岗的现象。三是2024年3月20日开展发展党员业务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和《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手册》,提升我乡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于2024年3月13日乡党委组织委员对钱团村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3月18日钱团村就未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延长党员转正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抓党员教育管理不力。党委管理流动党员存在短板,推动农村党员提高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缺乏有效措施。如,2022年和2023年上坑村七一参会党员均未过半,无法开会讨论党内工作;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王厝部分村党员拉票贿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0月18日,因王厝村部分村党员拉票贿问题,给予王厝村党员陆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2年12月22日对时任王厝村村委会主任、王厝村党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取消王厝村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二是通过入户调查、电话联系、微信联系等方式,进一步掌握流出党员的动态情况,对54名流动党员建立信息台账,登记党员基本情况、流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三是2024年3月20日开展党务知识培训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四是2024年3月13日乡党委组织委员对上坑村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偏差。

  问题1: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认识有待提高。如乡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未充分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内容与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有机衔接。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月26日,乡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严格责任落实,抓实主责主业。二是严格干部监管,抓实权力规范。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三重一大”等制度,按规矩办事,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抓实从严执纪,对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履行“一岗双责”不严不实。班子成员对挂点村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力。如乡党委接到乡村振兴专项资金96.64万元被挪用的反映,挂点领导未落实“一岗双责”职责,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水源乡领导班子述责述廉会,督促党政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二是加强学习教育,于2024年3月20日组织全乡两委干部开展党员廉政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于2024年3月13日乡党委书记对时任桃源村挂点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四是于2023年3月27日将30万元退回建瓯市农业农村局账户,剩余部分计划由桃源村逐步偿还。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4.新时代选人用人工作有短板。

  问题1:未及时进行任前报批。如2023年1月乡党委讨论决定任命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未按照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就予以研究任命。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3日由乡党委委托组织委员对政工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于2024年2月22日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股级干部选配工作的通知》等干部选拔任用文件精神。三是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班子研究、上报审核、任前公示、行文任免等环节选拔任用干部,确保程序规范,材料齐全,避免出现没有按照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就予以研究,行文任命等问题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存在“带病提拔”问题。如部分党员被水源乡纪委给予诫勉谈话,但在处分影响期内提任。

整改情况:一是我乡已于2024年2月5日对任免副股干部的过程进行倒查,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提前公示程序问题,2024年3月13日由乡党委组织委员对政工进行提醒谈话;针对考察人选廉洁自律方面把关不严的问题,乡党委书记和乡党委组织委员于2024年3月5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二是2024年3月11日—3月15日对近五年来选人用人情况建立台账,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股级干部选配工作的通知》要求,严肃考察环节,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等七种“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的情形坚决不任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问题1:乡纪委监督执纪不够有力有效。如,2019—2020年连续两年无自办案件;2019—2022年信访件共28件,其中信访答复不满意7件,满意率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2021年完成自办案件1 件1人,2022年完成自办案件2件2人,2023年完成自办案件4件4人。二是2023年针对28件信访件中的7件不满意情况,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进一步加强纪委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沟通能力提升,提升信访办理质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乡纪委推动监督下沉不够到位。如乡纪委监督下沉质效有待提升,未及时发现民政办、财政所工作作风漂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站办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要求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对民政办、财政所相关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意识。二是依托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以“微信监督群+小程序”架构搭建起水源基层“微权力”监管网,通过“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务”公开不及时、民生项目建设缓慢等问题进行问责。三是充分利用微信群、短信提示等方式强化工作纪律和要求,于2024年2月7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乡纪委核查报告中存在表述不规范、处分主体错误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业务知识学习,提升综合业务素质水平。二是针对存在表述不规范、处分主体错误等问题立行立改,认真反思,杜绝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加强与上级联络室的沟通与学习,特别是业务水平方面学习,提升乡纪检干部的业务水平。四是于2024年3月4日,乡纪委对经办人进行约谈。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水源乡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4年4月23日,已办结2件,正在办理1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劝返“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遏制增量、削减存量工作成效不明显。如2022年8月起,水源乡滞留境外涉诈人员共15人,至巡察期间仍有10人未劝返,2023年被南平市列为挂牌整治乡镇。

情况说明:水源乡目前滞留境外人数5人,其中已联系上暂无回国意愿2人(吴某某、陈某某),疑似被控制1人(王某某),失联2人(戴某某、梁某某)。下一步将定期与相关人员和亲属见面,对失联人员加大社会面摸排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持续推进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劝返工作,全面提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质效。

  2.培育壮大乡村优势特色产业有待提升。如水源乡锥栗年产量8000吨,但产业化发展程度不高,年加工总量仅200吨,占总产量2.5%。

情况说明:申报食品加工园区目前已圈定城镇开发边界,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待省厅批复后,争取推进项目落地。

  完成时限:2026年1月底前。

3.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深化殡葬改革还有待加强。乡党委推动移风易俗工作不够有力,群众乱建“大墓、活人墓”现象依然突出,截至巡察期间仍有“活人墓”6处未整改。

情况说明:目前水源乡公益性公墓项目计划申请专项债,解决资金问题。王厝村已整改1处“活人墓”,2处目前正在整改中。因整改工作家属抵触情绪较大,下一步将联合林业、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进行分类处置。

完成时限:2025年1月底前。

  4.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还有短板。如,全乡尚有31.7公里村道未硬化;衢宁铁路建设造成25公里乡道损坏,目前仅修复约10.1公里。

情况说明:因乡村两级财政困难,部分地处偏远自然村的村道未硬化。衢宁铁路建设造成25公里乡道损坏,目前已修护约20公里,剩余5公里目前推进良横线良贤至厝溪段修复项目,预计12月底可完成。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5.集镇管理能力有待提升。走访发现,集镇无农贸市场,摊贩占道经营、车辆随意停放等现象突出,影响集镇交通秩序。

情况说明:因目前集镇无可用建设用地,为推进集镇农贸市场建设,已通过村庄规划编制,争取项目立项。

  完成时限:2026年1月底前。

  6.打通农产品供需信息壁垒不够有力。党委帮助指导农民解决农产品供需矛盾方法不多。如忠溪村坪培自然村一千多亩高山蔬菜因缺乏市场流通信息,以致蔬菜低价出售,农民收益受损。

情况说明:计划在钱团村建立电商流通示范园区,2024年2月动工进行电商流通园区的前期土地平整工作,预计12月底可投入使用,帮助农户销售农产品。

  完成时限:2025年1月底前。

7.固定资产出租未进行公开招标。如茶埠仔集体工业用地出租、乡经联委店铺出租、水北街35号房屋出租均未经过招投标,违反水源乡2016年《关于规范乡村招投标委托制度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情况说明:因茶埠仔集体工业用地、乡经联委店铺、水北街35号房屋已签订租赁合同,下一步等合同履约到期,按要求启动招投标程序。

完成时限:2025年1月底前。

8.工程项目推动不力。党委推动工程项目落实落地缺乏有效措施。如桃源村水肥一体化项目多次受到阻扰施工,项目规划被迫更改。

情况说明:因桃源村部分群众对项目落地抵触情绪较大,下一步由乡、村干部通过入户面对面宣传、亲朋好友劝导等方式,做通反对人员的思想工作。通过多措并举做好准备工作后,计划根据化解矛盾进展情况启动工程施工,预计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9.履行“一岗双责”不严不实。班子成员对挂点村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力。如乡党委接到乡村振兴专项资金96.64万元被挪用的反映,挂点领导未落实“一岗双责”职责,造成不良影响。

情况说明:已将30万元退回建瓯市农业农村局账户,剩余部分计划由桃源村逐步偿还。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如,2019—2023年的违法用地中目前仍有48宗,涉及耕地面积44.46亩未整改到位;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问题图斑共448宗,截至8月4日形成补充调查成果仅196宗,占比43.75%,形成问题和处置意见仅139宗,占比31.03%,在全市推进整治进度中偏慢。

情况说明:目前正在加快推进违法用地卫片问题整改。下阶段,认真对照任务清单,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两违”行为,切实做好“两违”问题整治工作

完成时限:2026年1月底前。

下一步,水源乡党委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紧盯整改任务,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整改力度不减,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同时,以巡察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为推进全乡的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8220800;通信地址:建瓯市水源乡光明街1号;电子邮箱:syxdwb@126.com。

中共建瓯市水源乡委员会

2024年7月10日

中共建瓯市吉阳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7月10日至8月13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吉阳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吉阳镇党委始终站在讲党性、讲政治的高度,严肃认真整改,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对于市委巡察组三组反馈的意见,吉阳镇党委高度重视,主动认领问题,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由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主要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站办所负责人和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组织落实整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对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吉阳镇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站办所、整改时限,逐项对账销号。2月29日,召开镇党政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进行认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坚决抓好整改。镇党委定期调度、及时研判,先后召开4次镇党委会、2次巡察整改推进会,协调推进整改落实,对短期难以整改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成效。三是突出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实效。镇党委坚持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突出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对完成整改和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收集,持续督促抓好整改,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坚持常抓不懈,制定下发有关整改文件,以堵塞制度漏洞,持续巩固巡察成果,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南平市委和建瓯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

问题1:粮食安全保障不够有力。镇党委对粮食安全认识还不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每年第一季度对粮食安全工作目标进行落实,明确镇直有关部门和各村职责。2024年2月22日召开吉阳镇2024年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出台《吉阳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粮食大豆油料生产目标的通知》,明确各村2024年度种粮播种任务。二是做好宣传引导。针对耕地抛荒问题,持续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截至目前,各村通过撂荒地整治、耕地流出整改恢复等方式,共完成抛荒地复垦1400余亩;2024年3月21日党政班子会议专题研究2024年度耕地恢复前期工作,为本年度耕地恢复工作做好准备。三是制定种粮激励举措。2024年3月4日经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出台水稻监测点种植水稻补助方案。同时持续推进撂荒地集中连片复垦、连片种粮,确保适时种上粮食作物。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2:履行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两职责”有短板。党委对辖区卫片整治不够有力,耕地保护尚未形成有效机制。

整改情况:多次召开全镇违法用地整治工作推进会议,落实耕地保护整治工作责任,由涉及村认领整治任务。截至目前,我镇8宗部卫片违法图斑已整治完成6宗。镇12宗省卫片违法图斑已整治完成10宗,另外2宗已纳入村庄规划编制,做合法化处理。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3: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够严实。落实污染防治攻坚要求不坚决,履行环境保护属地监管职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非法养殖问题:一是加强整治,“零容忍”打击污染环境的非法养殖。通过上门做思想工作以及采取强有力的打击措施,对非法养猪场进行清栏、拆除。目前已完成对2家非法养猪场的拆除整治。二是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整治力度和环保网格巡查。建立村级环保网格巡查“周巡月报”机制,对巡查发现的非法畜禽散养,进行强力整治。2023年以来,我镇共关闭拆除非法生猪养殖场14处,关闭拆除非法牛蛙养殖场6处。针对水质变差问题:一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加强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的宣传工作,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生物农药、物理防治替代化学农药行动;开展“田园清净”活动,减少农业面源对水质的影响。二是做好污水治理工作。吉阳镇污水处理厂已交由新区公司接管运营;南平市环境生态局分别于2023年7月21日、11月17日对镇内两家规模生猪养殖场进行行政处罚。经过持续整改,根据《南平市建瓯生态环境局关于建瓯市2023年度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我镇吉阳溪宅墩断面和溪口断面水质达到II类。

完成情况:已完成。

2.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有短板。

问题1: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动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春节期间乡贤返乡,镇村组织召开乡贤座谈会2场次,收到党员、乡贤等群体在乡村振兴、发展集体经济方面的意见建议8条,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二是扎实做好党建体检后半篇文章,目前吉阳村光伏项目已建成运行。实施“跨村联建”,引导平原村发展特色“四宝”产业,促进村财增收。三是由镇乡村振兴办牵头,全镇12个村各出资参股4%成立乡村振兴公司,通过产业发展、工程承揽、资产盘活等方式促进村财增收。四是发展资产盘活型经济,玉溪村通过“森林生态银行”运营平台,村委会以林地所有权入股,实行林业股份合作经营,村集体占股20%;黄富村通过村集体收购竹林形式,以村集体发展笋竹产业。2023年全镇12个行政村平均收入较2022年度增长22.6%。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推动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对农业产业“特色化”建设谋划不深,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谋划。针对“吉阳四宝”特色产业,拟打造“吉阳四宝”产业示范区,引导农户规模化种植“吉阳四宝”。二是加强“吉阳四宝”种植管理水平、提升农产品质量。建立蔬菜绿色高质高效核心示范基地,在核心示范片内安装防虫板、杀虫灯等,进行绿色防控。三是加强三产融合。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开发“吉阳四宝”系列产品,促进其向质量型、高附加值型方向发展。在“建泽泻”获得中国地理标志商标基础上,争创食用泽泻花、空心菜商标,提升“四宝”品牌效应。同时,积极参加“中国(建瓯)美食文化旅游节”、“建州味道”家宴大赛等市级以上活动,广泛推介吉阳四宝产品,提升吉阳四宝品牌竞争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破解产业发展“瓶颈”乏力。党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思考不深、研究不透,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指导,对镇重点项目实行专班负责制,已成立五大项目专班,推进项目进展;加强对镇上6家规上企业指导力度,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业发展计划,助力企业发展。二是做好规上企业培育。培育福建省建瓯市丰达竹木有限公司上规。通过腾笼换鸟,引进浙江碳素公司,在福建福星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建瓯市庆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改完成后,2024年有望实现规模工业上规目标。三是做好规下企业培育。2023年玉溪村被列为市工业样本村,已培育3家工业规下样本企业。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4:传统古村落保护有欠缺。围绕我市打造“千年建州·理学名城”的发展定位,对传统古村落历史建筑物保护利用力度不大,谋划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由市里统一安排,委托规划团队编制巧溪村保护规划。二是目前已将巧溪村3处建筑列入传统风貌建筑并予以公布,并向上争取资金47万余元进行加固修缮,该工程已于3月20日动工;同时巧溪村还发动民间力量筹集4万余元对村内3处庙宇(古建筑)进行修缮和老旧电线改造。三是印发张贴《历史(传统风貌)建筑防火指南一张图》,加大古建筑防火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安全意识。镇应急消防队联合巧溪村于3月20日开展应急消防演练,检查各项消防设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

3.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欠缺,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有差距。

问题1:统筹推进工作不够有力。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把方向、谋全局的能力不足,2020—2021年“绿色发展与绩效管理”考评、2022—2023年第一季度“三大攻坚行动”考评排名在全市同序列均靠后。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制定《吉阳镇对接“三争”考评工作责任分解清单》,明确责任领导与站办负责人责任,根据市里指标调整及时更新,确保责任到位。二是做好责任传导。镇党委每季度召开考评工作分析会,2023年共召开3场“三争”工作推进会,研究讨论考评相关工作事宜。经过镇党委统筹推进,2023年第二季度我镇“三争行动”考评取得全市14个乡镇第7名,“三大攻坚”行动取得第7名;第三季度“三争行动”考评取得第4名;全年考评取得第6名,排名均位列全市同序列中上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够有力。破解信访顽疾问题有欠缺,群众重复访,越级上访现象较突出,乡村治理水平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工作责任。制定信访稳控方案,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通道。2023年8月以来,共召开村两委干部信访维稳工作会议4场。针对复杂疑难问题信访件,利用镇村信访接待日对信访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反馈情况。二是加大稳控工作力度。强化每日值班,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其余时间节点严格执行班子成员轮流周值班接访和每月5日村级接访,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未发生重点人员上访。三是推行网格化+“四理”工作法,全镇划分综合网格53个,专属网格6个,坚持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同步开展重点人员、矛盾纠纷大排查行动2次,发现潜在隐患3起,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36起。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推动农村宅基地改革不够有力。破解农村用地难、乱占耕地建房等办法不多,措施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集中镇村力量对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厉打击,有序拆除,截至2024年1月15日,上海督察局、省乱占耕地建房系统下达问题整改任务,合计9宗已全部完成,根据上级通报目前无新增问题。二是加强政策学习。镇宅改办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宅改政策学习及宣传工作再推进会。组织各村书记及宅改工作经办人学习最新宅改政策,同时分管领导部署各村制定本村的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方案并上报镇宅改办,同步做好宅改政策宣传,防止改变宅基地用途现象发生。三是进一步规范宅基地使用,对历史遗留“一户多宅”问题做好分类处置,对符合分户条件的依照上级文件要求办理分户手续;对调剂房屋收取有偿使用费,从2024年1月开始,要求各村按照制定的《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方案》中有偿使用费标准,对全镇专项整治范围内的45户收取2024年度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截至2024年2月4日,已全部收缴完成。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落实旧村复垦管护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由分管领导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旧村复垦耕地管护责任。目前,吉阳镇玉溪、张坑、曹墩等7个旧村复垦项目复垦抛荒地块已整改起垄;大夫村谢官自然村旧村复垦部分地块被套种毛竹,现已砍伐清除干净,完成起垄,全部地块均已种植作物并上报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查。同时,为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经2023年12月11日班子会研究,对后期管护及工作经费明确资金补助标准,明确各村后期管护工作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一战线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问题1: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

整改情况:吉阳镇于2月29日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党委书记在会上带头认领错误、自我批评、主动反思,提出下一步要全面落实好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集中更多精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准确领会精神实质,找准问题关键,全力抓好意识形态提升工作。对意识形态年度工作报告,建立审签制度,由办公室主任初核、分管领导会审、镇党委书记审阅签发,对报告认真把关审查,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压力传导还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由镇党政办牵头,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将未提到意识形态工作的班子成员材料退回重写,重新提交的报告已审核无误。同时,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于2月26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统一战线工作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统战工作机制。已于2023年11月27日党委会上对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党委书记任组长,统战委员任副组长。2024年3月20日党委会研究任命1名统战干事。二是强化统战工作部署。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并安排部署统战具体工作。三是加强民间信仰活动监督管理。定期召开村级统战工作会议,要求各村做好宣传引导,与举办“上庙”活动的群众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防止过度操办、铺张浪费,举办数较往年有所下降。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干部担当作为、为民服务有差距。

问题1: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缺乏责任心。

整改情况:一是做出岗位调整。镇党委于2019年5月27日对原会计张某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对时任财务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镇党委于2021年7月进行岗位调整,岗位由另一名同志接任。二是由党委书记对镇全体财务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及时修正错账问题,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财务管理办法,提升财经专业水平,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工作细致,避免因工作粗心造成错账问题。三是重新制定下发《吉阳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岗位职责,提高业务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推进解决群众饮水难问题不够有力。推进解决群众饮水难问题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8月26日根据《建瓯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吉阳镇关于深化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和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工作方案》,并在官田水源点右侧新建一座备用水源点,日供水量2700吨,已建成投入使用五个多月,集镇饮水量不足问题已解决。二是我镇水利部门和各村根据方案开展供水工程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列清单、建台账,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个落实整改。于2023年11月9日进行管网改造,解决饮用水浑浊问题。三是加强水源地保护,我镇于2023年12月委托第三方完成全镇列入保护范围的11处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确保饮水安全;要求各村做好水源地周边植被保护,减少水土流失;四是加强供水管理,经过各村村两委定期排查水源点、供水管道,已经对过滤池进行清理,减少雨季对水质的影响,守好农村安全供水底线。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推动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并及时调整,按照三化五定要求,倒排工作流程,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现已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的初设及概算,进入该项目的评审阶段。二是结合我镇吉阳村街尾至步月桥道路改造项目,重新铺设该路段的自来水管网。三是将继续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专班积极对接,推进项目落地。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

问题1:虚假压减会议费(餐费)、公务接待费。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财务领导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因工作调动,具体报账公务接待费工作人员已调离吉阳。二是2024年3月制定下发《吉阳镇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报销的票据应在票据开具之日起三个月内报销,原则上不允许跨年度报销”要求,规范财务管理。三是组织镇财务人员及各站办各村报账人员认真学习《吉阳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账程序,明确制度要求,自2024年度开始避免出现跨年报销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村干部违规领取误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经管站梳理违规领取的误工补贴情况,要求违规领取的村干部及时清退,目前已全额退还。二是由分管领导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今后要严格审查村级财务支出,杜绝发放不合规的补贴。三是于2024年3月20日组织各村主干、报账员等25人进行财务制度有关知识培训,重申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审核手续,明确津补贴的发放范围、条件和标准,避免此类问题再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3.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

问题1: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1)经核实于2019年5月当月另一次党政班子会上分管招标领导已指明问题,并已纠正,经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采用邀请招标形式。因工作调动,相关分管领导已调离吉阳,由现任分管招投标工作领导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村级问题,已由相关挂村领导对2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做好自查自纠,避免出现类似工作失误。另已集中镇村干部学习工程招标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进一步完善《吉阳镇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吉阳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工作意见》,规范招投标流程,并于2021年7月经党政班子研究,委托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吉阳镇招投标代理业务,代理服务年限为3年。

(2)经核实因工作人员错将质量保证金写为履约保证金,实际已收取质量保证金,已由分管领导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国有资产管理不当。

整改情况:我镇将持续跟进技改工程结算审核进度,派专业财务人员进行对账结算,积极协商下轮合作方案,争取尽早达成共识,解决问题。

完成情况:未完成。

问题3: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4年1月起,定期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月终根据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与会计人员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表进行核对,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账结果。全年银行对账单逐一收集,完整保存,装订成册,与银行存款明细账一起存档保管。二是由分管办公室领导对办公室人员、公务车司机等6人集体提醒谈话,要求规范充值使用公车加油卡和报账程序。三是对现金报销接待费问题,由分管财务领导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由党委书记对财务室会计、出纳人员集体廉政谈话,要求严格落实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四是由分管环卫领导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同时,进一步完善《吉阳镇市场临时管理服务费收取制度》,由吉新环境卫生服务所财务人员向镇财政所领取定额税务发票,向服务对象收取卫生服务费时,打开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收费现场,向服务对象提供定额税务发票。规范使用对公账户收款二维码,避免使用现金收取造成的廉洁风险。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追缴违规社会养老保险金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追缴流程。分别于2023年9月18日、2023年12月12日和2024年2月20日召开各村(居)社保经办人追缴工作会议,继续推进养老金追缴工作任务;梳理追缴工作流程,并对追缴形式进行详细解释,以确保2024年养老金追缴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追缴氛围。强化宣传教育,采取逐一上门的方式,将多领养老金告知书一一发放至群众手中,并为参保群众讲解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告知他们多领、冒领养老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冒领人员家属及时归还多领资金。三是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追缴责任。对历史遗留追缴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深入了解各户具体情况,挨户上门抓落实。经过多方努力,已追缴部分钱款,目前违规领取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尚有14人,接下来将会持续发力,争取完成追缴任务。

完成情况:未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问题1:打造党建品牌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统一谋划、协调部署,于2月29日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制定《进一步提升吉阳镇高品质党建点、示范带创建质量实施方案》,强化吉阳镇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打造力度,扎实推进“党建体检”成果转化,促进党建工作质量提升。二是聚焦“吉阳四宝”特色产业资源优势,积极申报省级、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争取项目资金,加快吉阳四宝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新桥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着力构建三产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桥村于2024年1月被列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三是按照“单点突破、辐射带动、分批推进”的创建思路,充分发挥吉阳镇四宝产业发展跨村联建党支部辐射带动作用,重点抓好巨历口村、吉阳村等联建村品牌创建工作提升。进一步加强旅游要素打造和文化资源挖掘,引领示范,高标准建设示范带,推动乡村振兴。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基层党建基础还不够牢。存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2月4日由镇党委组织委员对2名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和思想教育,敦促相关党支部立行立改,并由吉阳镇党政办收集党课授课讲话稿或课件,确保“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二是已针对原胜利村党支部党员范某某隐瞒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党内警告处理。同时在新一年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严格发展党员资格、流程审查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对确定存在违规发展党员事实的责任人由镇纪委作出严肃处理。三是2024年3月21日组织各党组织支委进行各项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通报典型问题案例,强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制度,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打牢党建基础。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村级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原黄富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未到岗问题,责令其履行辞职程序,现已完善辞职相关材料和报备程序。经镇党委研究,任命黄富村党支部副书记李某某为党支部书记,并于2023年7月5日完成村主任补选。二是建立后备干部台账,目前全镇共有后备干部24人。并积极采取聘用、补选措施,完成吉阳镇村干部配备。三是研究制定《吉阳镇村党组织书记2023年度考核办法》,细化评价标准,制定奖惩举措,并于2023村“两委”年度考核中运用,保障年度考核规范性和公平性,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问题1:股级干部选人用人程序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党委组织委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于2024年2月4日组织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员集体学习股级干部选配文件精神,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严格按照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免程序进行。三是对镇上新动议的股级干部,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文书档案交由市委组织部相关股室进行审核,严格按照程序时间节点进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由党委组织委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避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在1月25日镇党委会上学习股级干部选配文件精神,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重申考察对象不得参与有关会议的纪律要求,规范会议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已于2023年8月2日对涉密人员进行登记备案。二是根据管理要求,及时做好我单位涉密人员登记备案新增更新及撤销工作。三是已由专人统一保管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有效证件,已建立《证件管理工作台账》《因私事出国(境)情况登记表台账》。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识不强。

问题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已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2023年度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4年1月25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学习传达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并研究我镇党风廉政工作,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制定下发《吉阳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廉政谈话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班子成员规范开展廉政谈话。镇党委书记已于2024年2月22日,对班子成员、全镇站所办负责人及各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党内政治生活走过场,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党政班子成员专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由党委书记审阅把关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存在偏离巡察整改主题、问题认领不到位的,及时退回修改。2024年2月29日召开吉阳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自觉结合巡察提出的问题,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和思想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有针对性整改措施,严肃认真完成民主生活会。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监督责任落实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监督首责。全面协助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按《吉阳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廉政谈话工作要求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督促党政班子成员按要求规范开展廉政谈话和事前监督,并及时向党委通报。配合市委第三巡察组完成对吉阳镇及13个村居巡察工作。二是坚持正风肃纪。强化“1+X”监督,在重要节假日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三是做强基层监督。充分运用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对乡村振兴、“三资”管理、生态环保、耕地保护等领域,分时间节点强化基层监督。四是提升履职能力。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巩固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加强镇村纪检干部业务知识培训。

完成情况:已完成。

4.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问题1: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已于2024年3月20日组织各村主干、报账员进行财务制度有关知识培训,重申纪律要求,规范村级财务报支制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报销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原始凭证,明确使用合法规范票据凭证报支费用。三是统一印制付款凭证发放使用,同时要求各村财务人员、村主干、镇经管部门做好监督审查,杜绝“白条入账”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落实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因新一轮合作尚未达成,我镇将积极协商新一轮合作方案,达成合作后,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收取收益款。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吉阳镇期间,共向吉阳镇移交信访件11件、问题线索0件。吉阳镇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4年3月25日,已办结11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粮食安全保障不够有力。镇党委对粮食安全认识还不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扛得不牢。

情况说明:已于2024年3月21日党政班子会议专题研究2024年度耕地恢复前期工作,为2024年度耕地恢复工作打好基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履行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两职责”有短板。党委对辖区卫片整治不够有力,耕地保护尚未形成有效机制。

情况说明:截至目前,我镇8宗部卫片违法图斑已整治完成6宗。镇12宗省卫片违法图斑已整治完成10宗,另外2宗已纳入村庄规划编制,做合法化处理。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3.破解产业发展“瓶颈”乏力。党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思考不深、研究不透,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强。

情况说明:按照市里工作指导,我镇已对产值数据去泡沫化。同时积极培育企业上规,扶持建瓯市庆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2024年度实现规模工业上规目标。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4.推动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缓慢。

情况说明:我镇将结合吉阳村街尾至步月桥道路改造项目,对该路段自来水管网重新铺设,该项目计划于2024年下半年开工建设。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5.落实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彻底。

情况说明:因新一轮合作尚未达成,我镇将积极协商新一轮合作方案,达成合作后,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收取收益款。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国有资产管理不当。

情况说明:我镇将持续跟进技改工程结算审核进度,派专业财务人员进行对账结算,积极协商下轮合作方案,争取尽早达成共识,解决问题。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追缴违规社会养老保险金不到位。

情况说明:目前已追缴部分钱款,违规领取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尚有14人,接下来将持续发力,争取完成追缴任务。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吉阳镇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以更强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二是强化责任落实,高质高效推进整改。坚持立行立改,应改尽改,一抓到底。强化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在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目标要求,坚持跟踪督办,严格对照整改措施节点任务,加快推进整改进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强化整改提升,不断巩固工作成效。坚持将巡察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同步落实、治标与治本一体推进,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完善制度体系,努力用制度堵塞漏洞、解决问题。持续强化制度执行,坚决抓好落实,使制度机制的效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吉阳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努力推进全镇党的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为建瓯市全力打造文化生态融合发展示范区贡献吉阳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8220763;通信地址:建瓯市吉阳镇商业街27号;电子邮箱:jydzb@126.com。

             中共建瓯市吉阳镇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

建瓯市总医院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8月20日至9月27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总医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两个责任”,从严从实抓整改

此次巡察指出我院在落实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整治不正之风及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我们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体检”,把了脉、会了诊,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院本着全盘认领、认真对照、立行整改的态度,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这次整改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良好契机,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坚决落实整改工作,真正把反馈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提升各项工作的动力,凝心聚力推动医院的发展。

1.成立机构,统筹推进。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后,总院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形成一级带动一级的整改格局。同时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深挖根源,率先从自身找问题,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讨措施,统一全力以赴抓整改的思想和行动。

2.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根据《反馈意见》,迅速研究整改工作计划,逐条列出整改清单,形成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做到了责任到人,确保了每一个问题都有落实。对反馈三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细化为三个方面48个问题,下发问题责任清单。整改中,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责任导向,强化政治担当,多次针对问题专题研究推进,深入剖析,确保整改到位。

3.边整边改,狠抓落实。严格实行时间倒逼、销号管理,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最大化的整改效果。同时及时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了一些规章制度(目前建立了9项),以制度抓落实,推动整改工作持续常态化进行,确保整改成效的巩固提升,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南平市委和建瓯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不够到位。

问题1: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不到位。总医院党委统筹做精做强中医特色专科,提升中医药服务效果不佳,中医人才紧缺,中医服务项目不多,全域内开展中医诊疗能力不足的问题。

①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方面评价指标部分运行不理想,均低于南平市级考核指标,在对亚健康人群、病前状态人群、慢性疾病未病状态人群宣传中医药“治未病”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总院党委制定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学深学透学实,重点在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对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领会贯彻论述精神,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站位,统筹运作。一是利用全民健康网格化平台,加强对中医药“治未病”宣传力度。二是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和诊治疾病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中医医院评价指标,继续鼓励“西学中”的医生加强中医药理论和知识的学习,让西医医生也能为患者提供中医诊疗服务。2024年与福建中医药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合作,在我市开设“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持续2年),现已经在招生中。三是建设共享中药房。与华润医药商业战略框架协议,由市总医院牵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具体承办“共享中药房”创建,共享中药房可打通各医疗机构HIS系统间的连接,处方数据可经网络传输到共享中药房中,通过处方审核,中心调剂,饮片代煎,物流配送完成整个中药处理,提高基层医疗中医诊疗和中药治疗人次,推动中药制剂收入占药品比例,患者可院内领取或配送到家,方便患者。四是加大对域内中医业务培训和中医专科建设力度,2023年3月成立1个中医名医工作室(另一个正在申请),积极招聘中医人才,充分利用与省级医院帮扶、高校合作,培养适宜的中医骨干,扩大中医服务项目,提升中医业务水平和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服务能力标准还有差距的问题。

②2022年度紧密型医共体监测指标有九项未达到全省平均数。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总医院主动争取财政资金投入,近三年来约争取600万元,进一步加强薄弱乡镇卫生院建设,增强自我造血功能,提高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二是加大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引进力度。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2023年1月以来已有22名毕业生充实到乡镇卫生院,保证乡镇卫生院医疗诊断水平稳步提升,同时在职称和待遇上,逐步向基层医院倾斜。三是加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力度。总医院通过开展市直二级医院临床科室挂点乡镇卫生院,每月两次定期下乡开展专科门诊、教学查房、组织专题讲座、病例讨论等方式,对口帮扶基层医院提升临床技术水平,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让基层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大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四是推行“流动医院”。制定《建瓯市立医院流动医院工作方案(试行)》,创新构建“变山区群众跑医院为医务人员跑山区”的基层卫生服务模式,组建由3支流动医疗队伍组成的“流动医院”,定点、定时、定人为基层群众开展家门口诊疗、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等服务,同步带动薄弱基层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双提升”。五是加强全民健康网格化服务体系建设。组建“县级医院专科专家+注册执业医生+乡村医生+护士+若干名健康网格员”的“4+N”全民健康服务团队,通过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定期进村入户提供健康体检、慢性病随访、健康咨询等服务,及时了解基层群众健康状况,把轻症患者留在基层,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落实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效果不明显。

问题1:关于存在等待观望心理的问题。

③南平市2023年7月27日部署专项整治活动,要求8月底要完成自查自纠,但直到8月16日总医院党委还以南平方案属秘密文件为由,尚未制定贯彻执行方案,巡察组进驻督促后,8月24日才出台《建瓯市总医院关于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总院领导班子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把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并组织全体医护人员再次学习领会专项整治活动的相关文件和要求,确保每个人都明确了解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打通思想“堵点”,统一认识,增加工作的主动性和及时性。二是制定《建瓯市总医院关于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把集中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集中力量坚决纠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坚决营造医药领域风朗气清的行业环境,让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红利和发展成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关于存在敷衍应付思想的问题。

④总医院党委只将全国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传达至医院科室主任。助理执业医生甚至不知道“专项整治工作”,离“专项整治”要传达至每个医护人员的要求相差甚远。

整改情况:一是总医院班子统一思想,完善责任压力传导机制,通过领导班子会、“三长会”、科室早会等形式及在科室每月的政治学习、支部的基层党建活动日上,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的工作部署,提高医护人员对集中整治工作的认知和理解。二是总院党委领导分别到乡镇分院进行督导、座谈,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并设立专项督导组,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整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医院每位职工签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自查承诺书》,将整治工作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促进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关于存在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

⑤总医院党委未按专项整治工作“五定”要求,对排查医药代表名单、纠正收受药企“讲课费”、制止“收红包”等三项重点任务,不敢动真碰硬。巡察组多次催要以各医院科室为单位填报医药代表、医疗器械(耗材)代表的有关信息,总医院党委迟迟未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总医院领导班子明确“一岗双责”,提升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站位,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确保工作任务及时完成。二是总院党委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5次,并按照“定问题表现、定整治措施、定责任人员、定预期目标、定工作时限”的“五定”要求,列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重点,制定《建瓯市总医院关于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及时上报“医药代表”等专项整治相关信息,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制定了药品、设备供应商进医院的《医药代表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在门诊、住院部、药库等地设立“严禁医药代表在该区域活动”的提示牌和禁止收受“红包”举报箱,营造专项整治的氛围。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推动形成优质医疗资源阶梯配置格局不够有力,高标准、高质量构建卫生健康体系工作有待加强。

问题1:关于总医院党委统筹医保资金拨付,促进建立医共体内部经济利益纽带不顺畅的问题。

⑥总医院采用前三年医保基金的使用平均数作为基数,分配医保基金的方案不够科学,致使激励机制不合理。

整改情况:2024年总医院改变以往医保基金分配方案(以前三年医保基金的使用平均数作为基数,来分配医保基金),听取了各分院意见和建议,采用减少外转率、提高县域就诊率、提升各分院服务能力、提高患者满意度等各方面因素指标,制定出更加合理、适应总医院发展、对各分院管理能起到激励的基金分配方案。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关于总医院党委统筹考虑全市医疗事业发展大局不到位的问题。

⑦未严格按照总医院成立方案要求,将皮肤病性病防治院纳入管理。

整改措施:按《建瓯市总医院组建方案》的要求,上报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理顺总院与皮肤病性病防治院的关系,按《组建方案》要求纳入总院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⑧党委面对全市新生儿断崖式下降的形势,未将产科业务严重萎缩的应对措施提上议事日程。

整改情况:对于近年我市新生儿出现断崖式下降,产科业务严重萎缩的形势,已提上总院重要议程,并积极采取措施: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在职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对富余人员进行转岗;二是加大科普宣传力度,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的孕产知识指导。三是改善服务环境和服务流程,为孕产妇提供优质的孕前、分娩和产后服务。四是积极拓展新业务,如妇科盆底康复、小儿心理康复等业务,进一步满足患者多样化的就诊需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关于总医院党委统筹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均衡发展不够到位的问题。

⑨乡镇卫生院诊疗水平明显下滑,业务量大幅萎缩。

整改情况:对乡镇卫生院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乡镇医务人员到市直医院进修学习;通过总医院资源下沉,总医院市直医院科室挂点帮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形式,增强基层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指导分院能力提升、分级诊疗、学科建设等工作。同时,根据乡镇卫生院的业务范围,推广康复等适宜技术,推进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均衡发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⑩村级卫生诊所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医生年龄偏大等问题。

整改情况:对村级卫生诊所,一是按照《南平市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村卫生服务功能,改善基础设施和人员结构、提高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力争在2025年底95%的村卫生室达到基本标准(其中15%达到推荐标准)。二是加大大学生村医招聘力度。2024年拟招录5名大学生乡村医生,充实乡村医生队伍。健全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将全市注册在岗乡村医生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保障范围,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后顾之忧。三是强化村医继续教育。安排51名乡村医生分批次参加省、市乡村医生执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提高乡医实际操作能力,通过加强现有人员培养,逐步解决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人才不优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4:关于总医院党委统筹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效果不佳的问题。

?总医院组织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不够,许多诊疗科目难以正常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有计划地安排基层人员到市直医院进修及短期培训;二是利用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开展线上学术讲座,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时效;三是依托“千名医师”下基层及总院资源下沉(市直医院临床科室挂点帮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月至少下二次,指导分院能力建设、分级诊疗、学科建设等工作。各挂点科室利用本科室及市直医院学科优势,对所挂点分院具体提出的医疗需求,合理进行医疗互动、互助、互通,提升挂点分院医疗能力)等工作,根据基层需求安排学科骨干至基层开展业务培训、门诊带教、教学查房等工作,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诊疗能力,帮助基层单位开展适宜的新技术、新项目,统筹推进域内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树得不够牢固,在聚焦老难题、对准新挑战,优服务、强保障,提升质量水平方面有差距。

问题1:关于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2020年至今各医院共发生医患纠纷59次,其中因医疗质量问题导致资金赔偿37次。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十八项核心制度的执行,确保医疗安全。二是利用好线上、线下名医工作室。通过请上级医生远程会诊(或专家远程会诊)、病案分析、到上级医院进修等方式,完善三级医生查房制度,落实好继续教育机制,加强医疗技术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和诊断治疗能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三是建立完善的医患沟通机制,提供有效的沟通技巧培训,确保医生能够充分了解患者需求,解答患者疑问。四是着力推进全市心电一张网工作。在乡镇卫生院开展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使心肌梗死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就能得到及时治疗,配置远程心电图机对乡镇卫生院的患者进行远程心电监护,指导现场救治,解决危重患者救治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关于医疗投诉时有发生的问题。

?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共发生医疗投诉371起,其中市立医院占232起,急诊科、医保办、门诊部、药房投诉次数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就医流程。对医院的就诊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对就诊患者按急危、急重、急症、非急症进行分级分区管理,保证急诊患者安全、及时、有序就诊。对医保患者简化身份核对流程,病人办理入院时即可在收费处直接审核后确认。同时,在市立医院内二科、外一科、妇产科第一批试行“床旁入院”“医保身份直转”服务。运行稳当后将在全院铺开,使绝大多数患者可实现在病区内办理入院、出院手续。二是改造药房内部环境,调配药剂人员充实门诊药房,加快配取药品速度。三是增设急诊彩超室、住院彩超室,打破传统的急诊、门诊、住院病人聚集混合检查的模式,对不同患者进行分区检查。四是推行床旁心电图,所有病区添设蓝牙无线心电图机,实现所有住院患者不出病区即可第一时间完成心电图检查。五是设立便民简易门诊。在门诊专设一个窗口,方便慢病患者的开药需求,减少患者就诊时间和费用。六是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以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对出院患者和门诊患者满意度进行测评,每周对追踪回访调查收集到的问题进行核实和整改。定期分类、整理患者反映的问题,通过院内网和投诉分析会上通报,并以督办单形式让相关科室整改,最后由科室提供反馈整改的内容。将患者满意度测评结果纳入每月医院质控考核,与科室绩效挂钩,与个人年度考核、医德评价和晋职晋升等挂钩,做到有错必纠,有过必处。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关于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方面有差距的问题。

?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各医院因违规收费问题被医保部门稽核扣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培训和学习,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主动宣传医保政策及时更新医保动态,解答医保规定,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多收乱收。二是加强日常督查、监管,医保部门及物价科工作人员不定期督查和解决存在的收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不合理收费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以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完善医保事前事中提醒及医保智能审核系统监管等措施,及时提醒避免违规收费现象的发生。四是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关于医保稽核违规行为处罚规则》等,对医保检查违规扣款处罚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分管领导并对违规科室科主任进行约谈。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药占比为38.4%、2022年药占比为37.5%,未达到公立医院药收入占比控制≦30%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医院的药品采购制度及药品招标阳光采购,提高基本药物的配备及使用,提高医保目录内药品的配备比率;二是进一步加强门诊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西药处方)及住院医嘱点评,如:对双十排名前五药品、重点监控药品、麻精药品、抗菌药物、用药异常的药品、引进的新药前三月用药情况及部分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点评,控制好药品的使用。三是加强运行指标监控,如:每月对各医生药占比(结合目标值)、抗菌药物专项管理(前五名抗菌药物及辅助药品用药排名、全院及各科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等 )及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等数据进行统计,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反馈;对临床科室用药异常的品种,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会商后进行限量或停用,再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研究采取进一步管理措施。2023年药占比为29.5%,达到≦30%的要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落实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不够有力。

问题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本要求执行不严。

?总医院党委未成立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

整改情况:根据《建瓯市总医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总医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对违反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规定的行为,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未专题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未对下级党组织开展专题检查,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整改情况:按照《建瓯市总医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党委每年对各总支、支部开展1次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各总支、支部每年向总院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开展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每年至少在党内通报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对统一战线理论知识宣传不够到位。

?在微信公众号管理上,未能将总院日常工作与统战工作紧密结合,缺少对《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的理论宣传。

整改情况:班子明确工作分工,加强对全院统战工作的领导。在宣传阵地建设上,加强对各分院微信公众号管理,将统战工作与总院日常的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加大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的理论宣传,现已发布统战工作宣传内容4篇。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问题1:办理群众信访投诉敷衍了事。

?市立医院处置患者信访投诉推诿扯皮,简单答复“到我院医务科反映”,未按规定转交相关业务科室核实处理。

整改情况:梳理投诉处理环节,明确各自职责,在院内上墙投诉指引。同时加大对办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责任意识,分类办理投诉事项,做好投诉台账,按时反馈办理结果。对投诉事项涉及的相关科室或个人,按《患者满意度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限期作出说明,对反馈不及时的科室和个人,将严肃依规处理。务必使信访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做到有错必纠、有过必处,问责落实到科室、到个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部分预约门诊医生爽约给群众带来不便的问题,至今仍未完善预约方案。

整改情况:完善门诊预约制度,严格落实医生下门诊制度,并制定相关的应急机制;加大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完善患者就医预约机制。并对无故爽约的出诊医生进行问责。同时针对“上班族”“上学族”等就诊时间冲突、就诊不便的问题,医院增设“夜间门诊”服务(晚7:30—10:30),满足不同患者的需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意识有待加强。

?妇幼保健院在给产妇张某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时,以新生儿父亲身份证无法读取为由,拒绝录入新生儿父亲信息,引起孩子父亲上访,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医院立即启动追责机制,由分管副院长对当事人张丽梅进行了约谈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同时,经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小组研究,对《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调整,由妇产科护士长接替签发岗位。二是加强经办人员政策法规学习。组织《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小组成员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培训的学习,进一步领会政策精神,强化服务群众意识。坚决做到在依法依规基础上,杜绝设置任何签发障碍,一切围绕方便群众、解决签发为目标,落实《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三是形成审核监督长效管理机制。重新梳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流程,对实际签发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特殊情况进行逐一梳理,逐项形成书面流程,保障特殊情况下的顺利签发;落实《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审核监督机制,对确实无法签发的具体案例,必须在当日内组织《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小组会商,并将会商结果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向群众告知具体的解决措施,帮助群众依法依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完成情况:已完成。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偏差。

问题1:总医院党委未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各分院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各分院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劳模协会个人会员费、发放未在岗农村卫技人员补贴、同城接待等问题,特别是14个乡镇分院普遍存在互相吃请问题。

?2018—2022年各基层分院违规向46名未在农村医疗卫生岗位工作的人员发放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各分院班子加强对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准确把握,规范执行。二是加强内部审计,及时发现违规问题,纠偏修正。会计核算中心严格把握财经制度,杜绝违规行为。总院纪委加强对各分院的督查,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三是各分院已收回违规发放的补贴。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022年度各乡镇分院互相吃请。

整改情况:一是重申各项工作纪律,要求各分院负责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控“三公经费”;二是加大总院内部审计力度,及时纠偏堵漏;三是加强廉政教育,提升防范风险意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总院纪委加强对各分院的督查,对违规违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3.资产管理、资本运作、项目建设有待加强。

问题1:总医院对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管理不到位。

?市立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妇幼保健院2020年9月以来申请报废、报损一般设备和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24批次2158件,其中22批次未按规范要求分别提供报废、报损、盘亏所需材料,至今未能完成处置报批手续。

整改情况:根据市卫健局《关于建瓯市总医院国有资产处置权限的补充通知》(瓯卫〔2023〕79号)要求,于2024年1月份将国有资产报废方案上报市卫健局复核并提交市政府研究,总院积极跟进报废工作进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管理。

?建瓯市立医院内儿科大楼、建瓯市立医院传染病区负压病房、杏林小区征迁安置工程、建瓯市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等项目均已竣工验收,但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建瓯市立医院内儿科大楼、建瓯市立医院传染病区负压病房、杏林小区征迁安置工程、建瓯市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等项目于2024年3月份全部完成转固定资产的入账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财经制度不严。

?建瓯市妇幼保健院账务存在会计科目明细核算错误、发票未有证明人或审批人签字、加油卡充值不规范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加大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准确掌握好各项财经制度,落实财务核算、票据审批规范流程。二是对漏签票据按程序进行补齐补全,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严格做好公务车加油充值管理,确保账目清楚,对巡察中发现的充值不规范项目,据实附情况说明。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中西医结合医院财务未按规定代扣代缴房屋修缮劳务个人所得税。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及时掌握新的政策法规,减少税款流失。于2023年11月后付零星修缮款都按发票要求代扣代缴对方个人所得税。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4: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力度不足。

?市立医院门急诊大楼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养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市立医院门急诊大楼调整施工进度,已按工程总进度计划目标推进,将于2024年5月28日完成封顶。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养项目将按工程计划完工时间倒排工作进度,5月底进行工程验收。

完成情况:已完成。

?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已投入使用,但至今仍未通过消防验收。

整改情况:院方继续督促承建方根据《责令改正通知单》(瓯消审消改【2022】第14号)要求,持续开展消防整改工作。同时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市卫健局多次同住建部门沟通,已明确消防验收具体要求及流程。现第一轮消防验收反馈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等待第二轮消防验收。

完成情况:已完成。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

问题1:总院下属各分院债务负担较重。

?截至7月末,市立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还欠银行借款。

整改情况:一是市立医院病房大楼建设(2008年投入使用),财政未拨款,所需资金是单位自筹,部分向银行借款。市立医院将持续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努力偿还借款。二是中西医结合医院流动资金银行贷款通过置换及增收节支偿还。

完成情况:未完成。

问题2:总医院内部审计监督未发挥作用。

?市立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审计科各仅有1—2名工作人员,总医院未将有限的力量予以整合,未开展内审工作。

整改情况:在总院内部审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总院内部审计制度,整合市直各分院的审计力量,不断配齐配强专职审计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内审专业技能,按每年年初制定的内审工作计划,依法依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总医院对各分院社会化服务采购监管不到位。

?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净化空调系统维护保养合同到期后,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直接与原单位续签,不符合单位制定的“单次或一次性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投标”规定。

整改情况:制定《建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物品购置流程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在2023年10月13日进行了公开招标。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总医院班子建设不够完善。党委班子和行政班子管理能力有待提升,班子的整体领导作用偏弱。

问题1:党委领导力量配备不到位。

?目前总医院党委委员仅3名,要领导4家市直医院、14家乡镇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中心,领导力量显著不足。

整改情况:按中共建瓯市卫健局党组《关于同意成立中共建瓯市总医院委员会的批复》,建瓯市总医院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2019年11月,建瓯市总医院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建瓯市总医院委员会,委员5名。因工作需要2名党委委员工作发生调动,出现党委委员空缺。经研究,按组织工作程序,已向上级党组织申请,计划于2024年下半年召开总院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委员会,配齐配强党委委员,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党委的功能和作用。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2:党委会决策功能弱化。

?总医院的重要行政、业务工作未按规定应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再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整改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制定总院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和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总医院班子结构不合理,分工不明确。

?班子成员年龄偏大,平均年龄达55岁;

整改情况:总院领导班子有9名成员,2023年10月、2024年1月有2名班子成员到龄退休(60岁),新提任的2名班子成员年龄分别为47岁和46岁,现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为53岁。今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 ,有计划地加大对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为院领导班子进行人才储备。

完成情况:已完成。

?2022年12月总医院班子人员调整后,总医院党委到目前仍未出台新的分工文件。

整改情况:总院党委对班子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明确工作分工及职责,确保工作无缝对接,总院党委职能得以高效运行。2023年11月对党委分工进行了调整。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总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不够有力,领头雁效应未能有效发挥,未实现真正的合力,在制度建设上有待提升。

问题1: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走深走实。党委书记未专门听取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停留在面上,缺少对医务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

?巡察期间中西医结合医院内二科主任因涉嫌收受医药代表贿赂被监察机关留置;

整改情况:一是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医师法》等相关法纪法规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和法规意识。二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医务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

?2021年以来医务人员违纪违法等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廉政教育,落实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深化思想教育,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遵从医疗卫生行业“九项准则”,不断提升医务人员自我约束力。注重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度挖掘孝廉文化,引导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完善健全内控机制,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特别是药品、高值耗材、大型医用设备等的采购提升监督的有效性。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廉政建设标本兼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在遵纪守纪、依法履职、廉洁从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使红脸出汗成常态,真正体现对医护人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按《关于开展全市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深化专项整治活动,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通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主动学习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知识,特别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用好医疗卫生纪检监察工作常用法律法规,依规依纪开展工作,拓宽工作思路和视野,让“外行”查“内行”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各级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检查、督促不力。

?2021年以来,班子成员未与分管科室开展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推动班子成员协助党委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做1—2次集中学习。坚持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每年至少1次的廉政谈话,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廉政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的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2024年上半年已开展谈话82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总医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缺位。

?总医院党委对纪委领导不力,监督触角向下延伸不到位。纪委未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对运用“四种形态”认识不足,主动发现问题能力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政治站位。领导班子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明确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医院党建工作履行领导、指导和监督责任,建立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责任压实、考核抓实,推动党建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明纪律红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医院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运用好“四种形态”,防微杜渐。三是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主动开展纪检业务学习,提升工作素质,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及时、及早发现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党建工作不扎实。总医院党委领导下属各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

问题1:未结合医疗行业特点抓党建,党委以每年度的书记抓党建述职会代替研究党建工作,存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

?未结合医疗行业特点抓党建,党委以每年度的书记抓党建述职会代替研究党建工作,存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结合医疗行业特点抓好党建,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一是以“强化党建引领、提升服务水平、创建满意医院”为主题,通过打造“天使先锋服务岗”“天使先锋服务队”“天使先锋医院(卫生院)”,强化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支部主体作用,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引领力、组织力、号召力,创建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的党建服务品牌,积极发挥品牌示范带动效应,提升医院党建工作水平,克服党建与业务“两张皮”。二是认真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党委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推动责任落细落实。总院党委每年至少听取1次所属总支(支部)工作汇报,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每两月召开一次所辖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组织委员参加的基层党建评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党内生活开展不严肃。

?部分支部基层党建活动日会议记录造假、党费未按月收缴、支委会未按规定召开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各支部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明确工作任务,按规范开展工作。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费按月交纳、每月召开基层党建活动日至少一次。二是认真落实两月一次的党建工作评审,及时督促支部各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对支部存在基层党建活动日会议记录造假、党费未按月收缴、支委会未按规定召开等问题的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党委督促指导下级党组织换届工作不到位。

?市立医院总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总支分别于2021年11月、2022年7月任期届满后未及时换届,分别于2022年4月、2023年4月才完成换届。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支部学习《中共建瓯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的通知》精神,认真掌握基层党组织换届制度。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前,要主动与党委沟通换届情况,提前4个月书面报送换届请示。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延期或提前换届。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党委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党委每年初对所属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并建立台账,对任期将满的基层党组织,提前半年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

?《征求意见表》中部分单位未盖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记录不齐全、《入党志愿书》部分栏目未及时填写;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的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发展党员的相关资料和流程,补缺补漏,完善相关程序和内页资料。二是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责任心,提升党建业务工作能力。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建瓯市立医院总支讨论发展党员会议存在总支书记未表态、参会支委人数不明、发展对象参与会议记录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市立医院党总支部组织支委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认识。二是组织下属各党支部支委、党务工作者开展一次党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党务工作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

4.人才管理机制不健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

问题1:总医院党委未制定人才建设规划,在如何用好现有人才,留住关键人才,培养和引进急需人才方面还有待加强。

?2021年以来,辞职31人,其中中高级职称的3人。

整改情况:一是总院人力资源部拟定总院人才建设规划,做好人才中长期的培养和引进。加快人才梯队建设,注重医疗专业领域青年人才培养,为组建和打造出重点专业学科奠定好人才基础。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对优秀高校毕业人才主要领导都亲自对接洽谈,进一步通过校园现场面试签约、线上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等方式引进人才,同时,提高招聘人员的学历层次,2024年紧缺急需招聘增设7名研究生岗位,公开招聘增加临床医学硕士专业。三是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以优势特色专业吸引人才。市立医院在现有建立的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影像中心、检验中心等区域医疗中心基础上,对照创建三级医院标准,组建三级医院规定学科,更好地发挥区域医疗中心辐射作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在糖尿病、中医肿瘤、中医骨伤、针灸康复、中医肛肠现有的五大特色中医专科基础上,着力打造康复学科建设,发挥中西医结合优势创建区域内康复专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增设中医馆、儿童康复科。防止由于专业局限不利于人才的专业提升,导致人才流失。四是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对积极肯干的研究生优先安排到重要岗位任用,逐步改善现有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做到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待遇留人。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建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平等竞争的良好氛围。增强医务人员的忠诚感、成就感、归属感、自豪感,提高医务人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问题1:市立医院针对“单位往来款清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未完成。

?挂账往来款中个人欠款仍有未清理。

整改情况:认真梳理挂账往来款中个人欠款的原因,区别分类处理。一是自己已清理完成;二是周转备用金;三是需上报主管局审批予以核销的;四是继续挂账;五是完成相关程序等待处理的(离职社保对算待退款)。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市立医院针对“未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问题整改不彻底。

?目前审计科、办公室等2个部门负责人任职5年以上仍未交流。

整改情况:医院与其他单位不大相同,岗位专业性强,需要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因此将加快人才培养和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加快对“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的落实。

完成情况:未完成。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总院党委未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各分院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各分院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劳模协会个人会员费、发放未在岗农村人卫技人员补贴、同城接待等问题,特别是14个乡镇分院普遍存在互相吃请问题。

情况说明:对乡镇分院普遍存在的吃请问题总院将要求各分院负责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出台相关公务接待制度;总院纪委加强对各分院的督查,对违规违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存在吃请问题的乡镇分院有关人员依规进行处理。

2.党委领导力量配备不到位(目前总医院党委委员仅3名,要领导4家市直医院、14家乡镇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中心,领导力量显著不足)。

情况说明:按组织工作程序,已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计划于2024年下半年召开总院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委员会,配齐配强党委委员,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党委的功能和作用。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总院下属各分院债务负担较重。

情况说明:一是市立医院病房大楼建设(2008年投入使用),财政未拨款,所需资金是单位自筹,部分资金是向银行贷款。市立医院将持续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努力偿还借款。二是中西医结合医院流动资金银行贷款将通过置换及增收节支偿还。

2.市立医院针对“未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问题整改不彻底。(目前审计科、办公室等2个部门负责人任职5年以上仍未交流)

情况说明:结合重点岗位,加快人才培养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行政后勤部门人岗匹配更加精准,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9-3823186;通信地址:建瓯市仓长路208号建瓯市总医院党委办;邮政编码:353100;电子邮箱jo382186@163.com。

  

  

          中共建瓯市总医院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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