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中共云霄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市委县级交叉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漳州-云霄县 发布日期: 2024年4月24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5月25日,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七组对云霄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含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县卫健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9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卫健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成立领导小组。县卫健局党组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落实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七组巡察情况反馈动员会,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同时第一时间成立落实市委县级交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和有关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县卫健局党组逐条逐项认真反复研究,按照每个问题至少3条整改措施的要求制定了《落实〈市委县级交叉巡察七组关于对县卫健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目标要求、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其中每条整改措施至少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牵头进行整改,确保整改任务落实。三是不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及时跟踪落实。为了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跟进,县卫健局党组不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就巡察整改过程的问题和困难给予分析解决,保证整改质量和进度,三个月集中整改期间,县卫健局党组共组织召开6次落实市委县级交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1次卫健系统巡察整改推进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力推动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方三川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主动性。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积极部署、主动作为,多次召开整改工作会,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反馈问题,仔细剖析原因,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制定方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作为县卫健局落实市委县级交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头扛起主体责任,主动认领31个问题,制定87条措施,并认真做好调研、协调、推进、督促、指导等工作,传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细化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向基层延伸,形成上下联动的整改局面。三个月集中整改期间,每周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及时掌握整改进度。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结果。县卫健局主要负责人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为了巩固并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通过制定并完善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不断提高全县卫健系统队伍干事创业的能力,规范队伍的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推动中医药传承和创新发展工作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快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卫健局督促指导云霄县中医院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目前,云霄县中医院已建成吴汀寿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制定了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工作计划(项目任务书),名老中医药专家吴汀寿医师带徒9人,按计划积极开展传帮带,有效推进中医技术的传承与创新。

(2)加强县级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机构。依托云霄县医院和云霄县中医院两个县级医共体,结合“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选派中医类医师下沉帮扶基层医疗机构。2023年7月14日云霄县卫生健康局印发《云霄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深化整治边远地区和特殊人群‘看病难’问题,建立巡诊机制服务群众”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卫健〔2023〕57号)。云霄县医院、云霄县中医院、云霄县妇幼保健院等3家县级医院,认真组织开展“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选派12名中级以上高年资医生对口帮扶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对中医馆服务能力薄弱的下河、陈岱两个卫生院针对性选派中医类别医师进行帮扶,通过加大宣传、增加中医诊疗设备、加强人才储备和培训,结合学术讲座、教学查房、门诊咨询诊疗、中医适宜技术指导等帮扶活动,加强中医技术支援,强化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帮扶力度,提升帮扶实效。2023年5月以来,下河、陈岱两家卫生院的业务收入相对有所增加,中医馆服务能力和群众对中医的知晓率得到提升。其中,云霄县中医院帮扶陈岱中心卫生院,中医专业团队人员每周一、三、五轮流开展坐诊,截至2023年11月底,累计帮扶次数18天,诊疗200多人次,教学查房6次,病历讨论7次,开展业务讲座4次,培训基层医务人员45人次,协助转诊患者5人次,送医上门入户4次,指导开展刃针技术、腕踝针技术、关节调整推拿技术等中医新技术3项。2023年1-4月中医馆业务总量15.46万元,门诊量228人次;2023年5-11月中医馆业务总量29.98万元,门诊量849人次。云霄县医院帮扶下河中心卫生院,截至2023年11月底,帮扶次数11天,诊疗人数71人次,教学查房11次,病例讨论11次,开展业务讲座2次,培训基层医务人员37人次,送医上门入户3次,指导开展针灸、电针、拔罐等中医技术3项。2023年1-4月份中医馆业务总量2019.05元,门诊量15人次;2023年5-11月中医馆业务总量5333.68元,门诊量48人次。

(3)充实中医药人才队伍。2023年通过事业单位考试招聘6名中医类别人员;通过公立医疗机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中医类别人员。2024年进一步加大中医人才招聘,拟计划招聘3名编内中医类别人员,7名编外中医类别人员。

2.针对“推动医疗服务重心下沉、资源下沉持续发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4)强化对口帮扶力度,提升帮扶实效。云霄县医院、云霄县中医院、云霄县妇幼保健院等3家县级医院落实对口帮扶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与各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帮扶协议,结合“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选派帮扶医师,通过开展学术讲座、门诊咨询诊疗、教学查房等帮扶活动,强化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帮扶力度,提升帮扶实效。2023年7月14日云霄县卫生健康局印发《云霄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深化整治边远地区和特殊人群‘看病难’问题,建立巡诊机制服务群众”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卫健〔2023〕57号)。2023年11月2日,组织3家县级医疗机构、县疾控中心、东厦卫生院等单位20余位医护人员到东厦镇竹塔村开展健康义诊活动,为群众现场诊治,细心指导群众合理用药,热情解答群众健康咨询,同时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宣传单)1000余份,受益群众约200名。截至2023年11月27日,全县12名下派帮扶医师下乡帮扶每人均达10天共120天(每人每月在基层帮扶1天),诊疗群众827人次(平均6.9人次/天),病例讨论84次,教学查房66次,业务讲座28次,培训基层医务人员447人次,协助转诊35人次,送医上门入户27次,协助或指导中医新技术5项,如小尖刀、刃针、汤熨、手指点穴、推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数占比得到提升,2023年1-8月占比为62.35%,2023年1-9月占比为62.57%,2023年1-10月占比为62.79%。(县域内就诊率每年度数据由市级医保部门统计,目前没有本年度数据)。

(5)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服务水平。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中医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云霄县医院助理全科规培基地招收2023年度学员21名,组织开展了科室轮转学习、线上理论学习等内容的教学培训活动;各基层医疗机构积极选派卫技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参加进修培训,截至11月已选派进修培训人员22名。

(6)加强“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下派医师的管理和督导。卫健局医政股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对“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的诊疗帮扶活动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或抽查,确保县级医师下沉帮扶基层医疗机构工作落实。

(7)完成年度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任务。制定下发《关于云霄县2023年乡村医生规范培训工作的通知》(云卫健明电〔2023〕16号),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委托配合县职校共同开展2023年度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2023年度应参加培训乡医共258人,截至9月26日已完成集中面授、技能考核、临床跟班等学习任务,其中成绩合格245人,不合格10人,因病无法全部完成培训3人,合格率96.07%。

3.针对“执行云霄县医改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8)加快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2023年8月23日,卫健局转发《漳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印发〈漳州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权责清单指导意见〉的通知》(漳医改秘函〔2023〕4号)进行学习贯彻,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厘清医共体权责关系,加快医共体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医共体统筹管理机制。

(9)加快人事薪酬制度改革。2023年11月9日,卫健局发函至县人社局,请人社局牵头,协调财政、医保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深化公立医院薪酬改革实施方案。2023年11月30日,由四部门联合印发《云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霄县财政局 云霄县卫生健康局 云霄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霄县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2023〕47号),完善薪酬总量核定机制,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加快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10)推进实施总会计师制度。2023年11月9日,卫健局发函至相关职能部门,商请总会计师人员选派和管理工作。

4.针对“组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演练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11)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9月12日,云霄县卫生健康局印发《云霄县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培训演练方案的通知》(云卫健明电〔2023〕28号),确定今后我县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培训主要内容、演练内容、培训方法、演练方式,明确县级卫生应急队伍每年必须开展1次以上演练,每年培训时间(含自习)累计不少于15天,将卫生应急队伍培训演练作为提高队伍应对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12)加强培训演练。2023年9月5日,云霄县卫生健康局印发《2023年云霄县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培训演练计划的通知》(云卫健明电〔2023〕27号),明确2023年我县县级卫生应急队伍理论知识及技能培训内容、培训方法、演练内容、演练方式。2023年5月以来,云霄县3支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分别组织参加20场理论知识及技能培训。2023年,我县县级卫生应急队伍除参加市、县演练外,还详细制定演练脚本,组织开展“大型创伤伤员急救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及“核和辐射应急洗消流程”实操演练。

(13)按计划实施培训和演练任务。2023年5月以来,云霄县紧急医学救援队共组织参加县医院8次相关业务培训;急性传染病防控队和核和辐射卫生应急救援队共组织参加疾控中心12次相关业务培训。2023年6月16日,云霄县紧急医学救援队参加云霄县防汛演练;2023年9月8日,云霄县紧急医学救援队组织开展“大型创伤伤员急救应急处置预案”演练;2023年10月23-25日,从云霄县紧急医学救援队、急性传染病防控队、核和辐射卫生应急救援队中抽调15名队员组成云霄县卫生应急队参加健康使命-2023漳州市化学中毒卫生应急处置综合演练;2023年11月10日云霄县核和辐射卫生应急救援队开展核和辐射应急洗消流程实操演练。

(14)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梳理。我县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核定编制487个,截至10月底实有人员464人,空编22个,12月底前将有17个定向招聘人员入编,实际空编6个。2023年通过事业单位考试招聘1名预防医学专业人员,充实公卫医师队伍。2023年12月我县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为0.64人。

(15)实施公卫医师乡级派驻帮扶试点。下发《云霄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云卫健〔2023〕66号),结合我县实际由县疾控中心安排1名公卫医师帮扶马铺卫生院。截至11月中旬,共培训业务人员15人次。

5.针对“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

(16)走访核实村卫生所业务用房情况。针对巡察指出的16间权属为租赁的村卫生所,下河乡金坑村卫生所于2023年6月份已落实卫生所产权公有化,其余15个卫生所因村委会业务用房、资金以及土地紧张等问题,暂时无法无偿提供业务用房,已沟通协调云陵、莆美、列屿、火田、马铺等乡镇党委、政府,以租赁的方式解决村公办卫生所业务用房问题,后续进一步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完善卫生所用房,逐步实现公有化。

(17)加大招聘力度。2023年7月6日云霄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关于2023年云霄县公立医疗机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方案》,截至2023年9月26日,公立医疗机构已招聘6名编外工作人员为乡村医生工作,2024年计划再招聘4名编内乡村医生,实现全县乡医60周岁以上39人,占比下降至17.03%。

(18)认真组织乡医参加省级培训。2023年3-7月共组织26名乡医参加省级培训班,经考核全部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全县乡医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30人,占比13.1%。

6.针对“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加强‘一老一幼’服务供给不积极”问题

整改情况:

(19)加快普惠托育公建民营项目建设,推进公办普惠性托幼一体建设,督促指导2023年公办云陵工业开发区幼儿园(托幼一体)80个托位按标准进行建设,并于10月30日前完成验收。截至2023年10月,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福建省托育机构信息登记平台登记有23家,统计托位数1638个,千人均托位3.98个,已达到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5个”指标要求。

(20)加强托育机构的备案服务指导。对已注册未通过备案的托育机构加强指导服务,对照标准补齐补全,按时通过备案,规范营业。出台了《云霄县托育机构备案流程》《云霄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21)已向上级部门积极建议谋划公立医院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需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22)督促基层卫生院配全配齐护理床位。2023年9月15日,卫健局发出《关于限期配齐护理床位的通知》,要求云陵、列屿、东厦、下河、马铺乡等卫生院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型病床配置要求,完善老年人护理床位设置。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已达38.9%,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床位550张,应配套护理床位165张,已配套214张,其中云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张,莆美镇卫生院27张,陈岱中心卫生院45张,列屿镇卫生院12张,火田镇卫生院25张,东厦镇卫生院12张,下河中心卫生院15张,马铺乡卫生院18张,和平乡卫生院30张。

7.针对“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

(23)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已建立食堂管理制度。食堂3名工作人员已办好健康证,健康证已上墙。

(24)已加强业务学习。2023年9月25日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严格根据法律法规执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25)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138份,并跟进后续整改完成情况,所有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已全部在要求时限内整改完成,且严格依照程序开展工作,落实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卫生监督意见书的内容。

(26)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责令卫健局党组成员、卫生监督所所长郭某合以及卫生监督管理所公共卫生监督股负责人阮某清作出书面检查。

8.针对“公共卫生监督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27)加强培训学习。已于2023年9月25日开展执法人员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培训,促进提高监督业务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28)强化监督力度。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督促卫生监督所全面开展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学校、小区等二次供水单位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2023年初已将二次供水卫生监督工作列入公共卫生定期监督重点事项。2023年7月30日前,已完成对辖区内二次供水单位的第一轮监督检查,将未落实上半年检测的二次供水单位列入作为重点监督跟踪单位。2023年8月初制定了二次供水单位第二轮检查监督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前已完成辖区内二次供水单位的第二轮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祥和佳苑小区、东方明珠小区、云霄竹塔学校、云霄五中的整改完成情况,发现这几家二次供水单位均已完成上下半年的水质检测。2023年针对二次供水单位一年两次的监督检查均已完成,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监督重点及年中制定的监督计划。

(29)常态长效开展监督监测。卫生监督所每半年制定监督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落实执法监测,对监管对象落实全覆盖监督检查。局法监股不定期开展督察,督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注重执法细节,按文件要求开展卫生监督工作。

(30)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责令卫健局党组成员、卫生监督所所长郭某合以及卫生监督管理所公共卫生监督股负责人阮某清作出书面检查。

9.针对“执法程序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

(31)完善制度。卫健局于2023年5月9日修订了《全面推行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云卫健〔2023〕38号),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

(32)加强领导。卫健局于2023年5月9日成立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3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卫生监督所依法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先上报县卫健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法制审核,巡察反馈后,共上报审核11起。

10.针对“行政处罚偏轻”问题

整改情况:

(34)强化业务能力。已于2023年9月25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漳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执法标准。

(35)加强执法力度,巩固执法成效。卫生监督所针对行政处罚偏轻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回访制度,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开展回访,消除罚后再犯风险。一是对2018年-2023年的20起(19家)无证牙科非法行医案件进行回访,有3家已依法办理《诊所备案凭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其余16家场所未发现“牙科诊所”,未见口腔或牙科相关广告及标识,其中部分地址已变更为水果店、车行等其它商户。二是严格执法程序,加强执法力度,对2023年10月查处的1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开展口腔诊疗活动的案件进行严格处理,依法没收牙科治疗椅等相关器械。

(36)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责令卫健局党组成员、卫生监督所所长郭某合以及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何某涛作出书面检查。

11.针对“‘第一议题’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37)立行立改。卫健局党组于2023年5月份开始召开的党组会议均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截至2023年9月30日,党组会共开展理论学习16次,其中有落实第一议题要求共16次。

(38)加强组织。卫健局党组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等列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学习内容。

(39)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卫健局党组充分结合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第一议题”贯穿于学习教育全过程,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及时规范记录学习主题、时间、学习内容等。

12.针对“营造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氛围不浓”问题

整改情况:

(40)立行立改。卫生监督所已于2023年7月26日完成“党的二十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争”等相关主题的宣传;卫健局已于2023年8月10日在一楼宣传栏上墙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加大主题教育氛围布置。

(41)督促卫健系统各单位做好主题宣传工作。火田镇卫生院、列屿镇卫生院已于2023年9月27日完成在公共宣传栏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13.针对“未严格执行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问题

整改情况:

(42)立行立改。卫健局责令马铺乡卫生院按照程序及时更换公章。按照程序,马铺乡卫生院已于2023年9月13日更换并启用“云霄县马铺乡卫生院”印章。

(43)加强学习。卫健局于2023年9月25日组织卫健系统办公室业务人员学习公章管理有关文件资料,进一步提高卫健系统对公章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实物公章、电子印章等各类印章的存放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4.针对“落实关爱基层医务人员政策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44)加强业务学习。2023年9月25日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市关于医疗机构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有关政策、文件精神。2023年9月28日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学习省市关于医疗机构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要求各医疗机构吃透文件精神,将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45)梳理临时性工作补助申报和发放情况,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2023年9月2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梳理疫情防控临时性工作补助申报和发放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重新学习临时性工作补助有关政策,并梳理本单位临时性工作补助申报和发放情况。经局督促,未及时申报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各医疗卫生单位在2023年11月提交了申报材料。2023年11月27日,党组会议研究各医疗卫生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工作补助问题,5家单位补申报发放2021年,10家单位申报补发放2022年,局已研究同意各单位的申报申请。现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工作补助2021年已有13家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审批,2022年已有12家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审批(2022年疾控无符合申报对象)。下阶段由各单位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待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

15.针对“对惠民资金疏于审核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

(46)及时缴回结余资金。严格执行《福建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计生奖励扶助及新农合补助资金的拨付督促,敦促实施单位严格执行。已缴回国库结余资金84.219万元,计生奖励扶助及新农合补助资金拨付至个人账号。

(47)加强督查。组织奖励扶助对象专项核查等相关的工作督查,有效确保了奖扶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真实可靠,基层基础工作逐步夯实,专项资金使用效果明显。于2023年7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数据复核工作并进行通报。

(48)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2019-2022年间计划生育补助金78.80万元补助到位。目前计划生育补助金已补助到位。

16.针对“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49)及时解约已死亡签约人员。组织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筛查比对,发现死亡后仍签约人员1326人,已全部解约。

(50)加强监督,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卫健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通知》(云卫健〔2023〕84号),要求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开展签约人员死亡情况比对。同时将签约人员死亡是否及时解约纳入督导及考核内容。半年考核已将该项工作纳入考核,下发《关于2023年上半年云霄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51)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责令时任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某川以及时任卫健局基卫股股长方某红作出书面检查。

17.针对“公文办理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52)加强培训。卫健局于2023年8月29日举办卫健系统公文写作技巧培训,9月21日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则和办理程序》。

(53)加强审核把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办公室人员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则和办理程序,对拟定的公文加强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程序。同时责令时任卫健局办公室主任曾某文作出书面检查。

18.针对“材料文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

(54)加强培训。卫健局于2023年8月29日举办卫健系统公文写作技巧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公文写作能力。卫生监督所于2023年9月18日在单位组织学习公文写作知识,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则和办理程序》,对公文的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拟制、公文办理等环节进行重点学习,提高办公室人员公文处理能力。

(55)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材料质量关。卫健局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于2023年8月21日转发《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要求卫健系统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管理。同时卫健局党组于2023年11月23日重新修订《中共云霄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工作规则》(云卫健党〔2023〕23号)。卫生监督所已开展自查自纠,支部及各股室要对文字材料进行自查,对发现存在文风不实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建章立制,制定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主官“三审”制度,杜绝公文中错字、漏字等问题出现。

(56)进一步强化公文审核责任落实。卫健局于2023年10月23日组织专题学习《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公文错情的通报》,进一步加强公文审核把关、规范公文报送,严防通报中问题的发生。卫生监督所加强对公文的审核,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

(57)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责令时任卫健局办公室主任曾某文作出书面检查;卫健局党组成员、卫生监督所所长郭某合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对卫健局三级主任科员张某苹以及卫健局审核审批股股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施某孟给予提醒谈话。

19.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

(58)加强财务业务学习。卫健局于2023年9月28日组织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等相关业务知识。并严格执行《云霄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交通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行〔2019〕7号)文件,杜绝再出现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现象。

(59)进一步梳理台账,规范经费支出,已收回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共100元。具体如下:2020年1月,当时出差人为方某红、方某川,共报销市内交通费200元,依据《云霄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交通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行〔2019〕7号)文件规定,共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40元,现已将超标准的金额缴回。2021年1月,张某等2人超额报销车费20元,经核实,当时凭证附发票190元,实报120元,并未超额报销。2022年9月,吴某无票据报支不明项目60元,已缴回。

20.针对“无依据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

(60)加强财务业务学习。卫健局于2023年9月28日组织下属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津补贴发放政策,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发放津补贴的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同时疾控中心于2023年9月28日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61)立行立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县卫健局、疾控中心于2023年9月30日前收回无依据发放的津补贴共计2.33万元。具体如下:收回县卫健局发放的2019-2022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劳务费12人次共0.93万元;自查自纠并收回县卫健局、疾控中心发放献血营养费32人次共1.4万元(其中卫健局0.65万元,疾控中心0.75元)。同时责令卫健局原财务股股长方某红作出书面检查。

21.针对“超额发放节日慰问品”问题

整改情况:

(62)加强学习。卫健局于2023年9月28日,组织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开展节日慰问。

(63)追缴资金,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自查自纠,收回超额发放的节日慰问品的金额共计3854元。同时有预算有计划控制节日慰问品发放工作。

22.针对“无依据发放干部家属住院慰问金”问题

整改情况:

(64)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卫生监督所于2023年9月26日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相关文件。疾控中心于2023年9月28日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云霄县疾控中心干部职工慰问管理办法》。

(65)做好资金追缴工作。做好自查自纠,找出无依据发放的慰问金凭证,追回2019-2021年度无依据发放干部家属住院慰问金共计1.08万元。其中:疾控中心追回干部家属住院慰问金共0.88万元;卫生监督所追回干部家属住院慰问金共0.2万元。

23.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不深”问题

整改情况:

(66)规范开展谈话制度。卫健局党组自查自纠上半年廉政谈话内容,于2023年11月30日前组织党组书记与所有参与班子分工的领导班子开展廉政谈话,同时所有参与班子分工的领导班子均与分管业务股室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谈话。

(67)提升专题研究的深度。卫健局党组于2023年9月10日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并开展专题研讨;9月26日组织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3年11月28日召开卫健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会议结合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要求下属单位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巩固发展卫生健康事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4.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落细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

(68)立行立改。卫健局党组结合卫健系统实际进行细化责任,于2023年10月11日进一步完善2023年卫健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69)加强廉政教育。卫健局党组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过节警示教育大会;10月23日组织学习《云霄县卫生健康局关于给予云霄县医院吴明钦同志通报批评的决定》,加强警示教育。

(70)规范开展谈话制度。卫健局党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自查自纠上半年廉政谈话内容,并要求在今后开展廉政谈话、谈心谈话时,要明确“必谈”情形,结合岗位职责既要谈要求也要谈问题。于2023年11月30日前组织党组书记与所有参与班子分工的领导班子开展廉政谈话,同时所有参与班子分工的领导班子均与分管业务股室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谈话。

25.针对“非党组成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

(71)完善“一岗双责”责任制。卫健局党组于2023年9月26日组织参与班子分工的非党组成员领导干部签订2023年度“一岗双责”承诺书,确保全覆盖。

(72)规范开展谈话制度。卫健局党组于2023年11月30日前组织所有参与班子分工的领导班子均与分管业务股室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在2023年11月的廉政谈话中,卫健局2名参与班子分工的非党组成员领导干部,均已各自分管的规信股、财务股、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办公室、人事股、人口妇幼股、疾控股、爱卫办、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站等业务股室负责人进行谈话。

(73)落实“一岗双责”长效机制。每年签订“一岗双责”承诺书时,将党组成员以及参与班子分工的非党组成员领导干部纳入签订范围,确保全覆盖。同时根据人事变动,对新调入的领导及时签订“一岗双责”承诺书。

26.针对“‘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

(74)制定实施方案。经研究,2023年10月7日云霄县卫生健康局印发《云霄县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方案》(云卫健〔2023〕88号),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推动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工作不断推进。

(75)加强医疗机构培训教育工作管理。全县各医疗机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方案,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纳入岗前教育、业务培训、入职晋升前培训等各类职业培训教育活动中,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

(76)加强日常监督。卫健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贯彻落实《九项准则》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维护医疗行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增强群众获得感,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27.针对“项目资金未专项核算”问题

整改情况:

(77)加强学习。2023年11月30日前举办卫健系统财务业务学习,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卫健局于2023年9月28日,组织下属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印发《福建省医改促进项目世行贷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债〔2019〕2号)。11月30日开展云霄县卫健系统财务业务培训会,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核算。

(78)加强监督管理,联合相关科室对卫生医疗机构财务工作不定期开展检查,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卫健局于2023年11月21日-24日期间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卫生健康工作综合督查,将财务检查纳入卫生健康工作综合督查内容。目前县医院、中医院、云陵社区、陈岱、列屿、火田、下河、马铺卫生院等8家单位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核算,已通过建立辅助账的形式,将项目资金与单位经费区分开,规范资金使用。

28.针对“奖励扶助资金未按规定直接支付到人”问题

整改情况:

(79)加强奖励扶助资金有关文件学习,严格按程序发放奖励扶助资金。卫健局于2023年9月28日,组织学习《关于印发漳州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漳财社〔2022〕18号)。同时加强农村奖扶、特扶、二女扎奖等资金发放管理工作,要求乡镇卫健办对扶助对象加强审核,卫健局人口妇幼股进一步审核把关,再由卫健局财务股负责把资金直接拨付到扶助对象个人账户。

29.针对“从行政经费渠道列支工会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

(80)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规范经费使用范围。卫健局于2023年9月28日,组织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文件。

(81)从工会户退回该项费用。卫健局已将0.14万元从工会户退回行政户。

(82)严格预算执行,加强预算监督管理。按年初预算安排,做好资金监督管理。

30.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

(8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培训,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程序。卫健局于2023年9月28日,组织人员学习云霄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霄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国资中心〔2016〕53号)文件。

(84)落实整改。责令妇幼保健院、莆美镇、陈岱中心、下河乡、东厦镇、列屿镇、火田镇、马铺乡等卫生院及时将漏管的固定资产列入管理。涉及的8家单位已将漏管的资产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85)加强管理。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表,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卫健局已敦促相关单位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表,加强管理。

3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与工程项目领域业务融合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86)加强工程项目领域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卫健局党组已将工程项目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教育纳入党组会议议事议程,强化工程项目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比如,卫健局党组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同意云霄县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工程项目款支付情况;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云霄县公共卫生服务与传染病防治应急项目拟采用全过程待办服务,同意限价内执行。

(87)落实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开展党组议事决策,将工程项目领域廉政风险建设列入专题研究。结合巡察整改相关工作,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卫健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强调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廉政谈话,加强廉洁提醒,加强对卫健系统工程项目领域廉政风险教育。

32.针对“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88)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巡察反馈后,在开展项目建设前进一步强化项目调研,加强请示汇报,开展专家论证,征求专家意见,有效提高决策科学性,避免出现国有资产投资浪费。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云霄县卫生健康系统项目建设及政府采购专题培训会,邀请县发改局业务人员解读项目建设相关政策,县卫健局领导、各股室负责人,县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各公立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参加培训,并将培训PPT材料推送卫健系统工作微信群,方便大家下载学习。

(89)规范项目决策。严格项目论证报批,上会集体研究。2023年6月25日,协调各相关部门理顺项目业主单位变更出现的问题,已办理完成施工许可证,8月15日已完成对之前已施工完成的工程量招选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质量安全鉴定。

(90)按期推进。2023年9月22日已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场,目前正在施工中。

33.针对“招投标环节有异常”问题

整改情况:

(91)加强学习。疾控中心于2023年9月28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霄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培训》,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认识。

(92)落实整改。2023年11月24日疾控中心建立招标代理公司储备库,随机选择招标代理公司,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通过比选的方法,从有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中选择资质较好的招标代理公司,分别建立5家工程类和5家货物服务类招标代理公司储备库,根据单位工程类或货物服务类等不同的采购需要,分别在以上两类储备库中随机选择出招标代理公司,避免出现个别招标代理公司过度集中。今后将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对开标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比选(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公告,并做好归档工作。

(93)建章立制。疾控中心于2023年9月20日修订《云霄县疾控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采购工作制度的通知》《云霄县疾控中心关于采购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云霄县疾控中心招标代理公司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加强项目采购管理。

(94)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责令疾控中心主任吴某勇作出书面检查。

34.针对“工程档案归档管理不完整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

(95)建章立制。2023年11月28日,卫健局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下发到各所属事业单位执行,进一步规范工程档案归档整理工作。

(96)加强督促。2023年10月15日前,卫健局已督促局规信股及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等下属事业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对所有工程项目内业资料的技术内业做到“应管尽管”和“应收尽收”,并形成完整的移交清单。目前均已完成。

(97)加强管理。2023年10月28日,已组织局相关股室及各所属事业单位,对存放在业务部门的所有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移交档案室集中规范管理。

(98)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责令卫健局一级主任科员张某民、卫健局规信股股长张某平作出书面检查;卫健局党组成员、卫生监督所所长郭某合以及卫生监督所林某新作出书面检查;疾控中心主任吴某勇、疾控中心应急股股长郭某全作出书面检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5.针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记录班子成员个人意见”问题

整改情况:

(99)加强学习。卫健局党组于2023年10月19日组织重新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修订后《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同时于2023年11月23日重新修订《中共云霄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工作规则》(云卫健党〔2023〕23号),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的流程。

(100)健全会议记录。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同时对记录工作人员加强教育,明确会议记录的严重性和必要性。比如年度考核推荐人选工作,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党组会研究第三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党组成员积极讨论的过程记录工作人员有如实记录。

36.针对“以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作决策”问题

整改情况:

(101)加强学习。卫健局党组于2023年10月19日组织重新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修订后《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的流程,今后有关股室人事调整需经局党组研究和决定,避免再出现以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作决策的问题。

(102)立行立改。卫健局党组于2023年11月23日重新修订《中共云霄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工作规则》(云卫健党〔2023〕23号),并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需经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作出决策,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7.针对“局党组未专题研究党建团建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

(103)加强学习。卫健局党组于2023年10月19日组织重新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修订后《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的流程,党组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组书记必须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104)立行立改。卫健局党组于2023年11月23日重新修订《中共云霄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工作规则》(云卫健党〔2023〕23号),并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将专题研究党建团建工作纳入党组议事议程。比如2023年9月21日专题研究讨论制定卫健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并部署有关工作。

(105)落实长效工作机制。卫健局党组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就卫健系统和机关党建团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按要求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38.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106)加强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在此次主题教育活动中,结合老党员的身体、居住和家庭等实际情况,采取切合实际、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退休党员积极参加主题教育活动。重阳节期间,为退休党员干部发放慰问金800元。2023年11月13日,组织退休老党员参加党课。会后,与退休党员干部召开座谈会,为他们送上主题教育学习辅导书籍和笔记本。

(107)加强学习。卫健局于2023年9月25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卫生监督所于2023年9月22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会。疾控中心于2023年9月15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

(108)加强廉政教育。卫生监督所于2023年9月22日组织学习“对东厦镇卫生院蔡漳彬疫情防控期间擅自离岗进行通报批评”。疾控中心于2023年9月15日组织学习“对东厦镇卫生院蔡漳彬疫情防控期间擅自离岗进行通报批评”,并把廉政警示教育纳入日常学习计划。

39.针对“民营医院党建基础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

(109)认真开展党员摸排工作。2023年5月13日对全县民营医院党员进行摸排,准确掌握每位党员基本情况,并做好党员登记造册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2023年11月27日,民营医疗机构联合党支部下发《关于转接民营医院党员党组织关系的通知》,要求民营医院将所有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接至民营医疗机构联合党支部,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110)扎实推进“两个覆盖”。2023年5月15日,民营医疗机构联合党支部向卫健局党总支提交将云霄康济医院、云霄颐康老年病医院纳入联合党支部的申请报告。2023年11月15日,卫健局党总支向县委宣传部提交申请并获得同意,将云霄康济医院、云霄颐康老年病医院纳入联合党支部管理,通过建立完善民营医院各项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民营医院党建工作水平,实现党的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

(111)加大民营医院党员发展力度。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严格工作程序,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完善阵地建设,扎实开展好民营医疗机构联合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40.针对“超期限借用人员”问题

整改情况:

(112)立行立改。2023年9月27日局党组会已研究决定对超期限借用人员共4名干部退回原单位,其中,张某明在2023年5月已在原单位(疾控中心)办理退休。

(113)加强学习。2023年9月25日卫健局组织学习《云霄县干部职工调动的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干部借调文件政策。2023年9月28日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学习《云霄县干部职工调动的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干部借调文件政策。

41.针对“未主动落实干部任职回避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

(114)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整改。2023年10月11日卫健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自查自纠,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其中:云霄县医院、妇幼保健院、下河中心卫生院和马铺乡卫生院已落实整改,对有在本单位财务科室或收费岗位的近亲属进行岗位调整;经过自查,火田镇卫生院、东厦镇卫生院不存在领导班子成员均有近亲属在本单位财务科室或收费岗位的情况。东厦镇卫生院副院长与党支部副书记是堂叔侄关系的问题已纳入全县乡镇卫生院班子调整范围。下阶段待上级部门研究同意后再作调整。

(115)加强制度学习。2023年9月26日局组织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等任职回避等相关文件政策规定。2023年9月28日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等任职回避等相关文件政策规定。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42.针对“2018年9月,云霄县委巡察一组指出县卫健局及下属单位存在‘入账凭证不规范’问题,至本次巡察未彻底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116)加强财务业务学习。卫健局于2023年9月28日组织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参加财务业务知识培训会。卫生监督所于2023年9月18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内控制度,报销凭证等相关要求。疾控中心于2023年9月28日组织学习《云霄县疾控中心报销工作细则》。

(117)自查自纠,补缺补漏,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2023年10月31日前,卫健局、卫生监督所和疾控中心已做好自查自纠,列出发票未签字、凭证未经审批、附件凭证不完整等问题的清单,按照清单查缺补漏,并补充完整。同时责令卫健局原财务股股长方某红作出书面检查。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基本完成及未完成整改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1.针对“推动中医药传承和创新发展工作乏力”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目前已逐步充实中医药人才队伍。2023年通过事业单位考试招聘6名中医类别人员;通过公立医疗机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中医类别人员。2024年进一步加大中医人才招聘,拟计划招聘3名编内中医类别人员,7名编外中医类别人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

2.针对“执行云霄县医改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推进实施总会计师制度。2023年11月9日,卫健局发函至相关职能部门,商请总会计师人员选派和管理工作。下一步,加大实施总会计师制度推进力度,推进两家医共体医院总会计师配备到位。(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

3.针对“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有差距”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大招聘力度。截至2023年9月26日,公立医疗机构招聘6名编外工作人员为乡村医生工作。下一步,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公立医疗机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等方式,继续组织编外乡村医生招聘,对有意愿服务基层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乡医队伍,2024年计划再招聘4名编内乡村医生,实现全县乡医60周岁以上39人,占比下降至17.03%。(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

4.针对“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加强‘一老一幼’服务供给不积极”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向上级部门积极建议谋划公立医院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下一步,进一步与上级部门沟通,推进公立医院尽快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底前)

5.针对“落实关爱基层医务人员政策不到位”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目前,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已完成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工作补助方案的申报审批。下阶段,将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待资金到位及时发放审批好的临时性工作补助,不折不扣将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

6.针对“未主动落实干部任职回避要求”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整改。目前,东厦镇卫生院副院长与党支部副书记是堂叔侄关系的问题已纳入全县乡镇卫生院班子调整范围。下阶段,结合卫健系统股级干部调整,针对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近亲属在同一单位领导班子任职的问题进行整改,严格落实干部任职回避要求。(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

(二)已完成整改问题的下一步打算

卫健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的成效,下一步,卫健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县级交叉巡察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制度执行,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持续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卫生健康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好责任落实,巩固整改实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态化推进,抓好跟踪问效;对容易发生情况反复、容易反弹回潮的整改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整改,确保出现过的问题不反弹、不复发。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着力建立健全党组工作规则、行业监管执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审三校”、工程项目管理、医德医风等制度机制,严格制度执行,长期坚持,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四、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截至12月8日,县卫健局党组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14人。涉及科级干部5人、股级干部7人,其中,给予提醒谈话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2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8590508;通信地址:云霄县云陵镇云东路84号;邮政编码:363300;电子邮箱:yxwjj8590508@163.com。

中共云霄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