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南山区 | 发布日期: | 2024年3月25日 |
被催告个人/单位:阳鹰(身份证号码:4310281999********)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于2023年5月1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南公(南头)行罚决字〔2023〕36058号]。因你未履行决定书所载义务,我局于2024年2月3日作出《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催告书》[深南公(南头)催字〔2024〕12号],因为未能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催告书。内容如下:
一、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请你于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清应缴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
二、缴款方式。方式1: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搜索“深圳财政”在“便民服务--非税缴费”,按照操作提示即可完成缴费。方式2:持深南公(南头)行罚决字〔2023〕3605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收款账户: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收款账号:443066209018160039172211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滨海支行
附言:A4403055000002023056103
三、你有权陈述申辩。需要提出陈述申辩的,需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南头派出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不申辩的,视为对催告书无陈述申辩意见。
四、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孙警官;联系电话:18188613579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2024年3月2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