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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淳安县 发布日期: 2024年1月10日
建设快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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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1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住建局党委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工作责任,同时也是一次改进和促进工作的契机。自收到巡察反馈问题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的责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并于2023年7月27日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梳理研究,提出细化整改举措,形成一问题一方案,并落实相关领导和科室的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间,迅速开展整改工作。为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先后7次召开党委、中层干部、全体干部等会议,研判问题症结,形成整改方案,推进整改进度,落实整改举措,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局党委组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动员部署和督促推进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研究整改措施、把关整改效果。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牵头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责任科室和下属单位深刻剖析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主动进行整改。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制度,实行挂单整改,对账销号。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强化制度建设,扎牢持久防治的制度笼子。

一、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9月14日,完善住建局“第一议题”制度,排定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建立“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住建局各级党组织重要会议学习的“第一议题”, 加强住建局各级党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的学习。二是7月21日局党委班子会议在组织学习“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后,结合我县实际工作对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分析研判,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做好污水排放许可办理工作。

二、关于“推动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通我县“淳安秀水、宜居久安”线上展示平台,汇集项目信息,为购房者提供便捷服务;9月8日与澎湃新闻合作在上海组织一场中国宜居县区高质量发展论坛暨淳安城市产业推介活动,同步在县内组织“秋季房展会”,吸引客户;由协会牵头,企业自愿参与原则,研究制定针对高学历人才、企事业单位团购等优惠措施,增加外部购房需求。二是切实贯彻“保交楼”工作要求,风险楼盘处置情况如下:①桂语江南项目,成功申请纾困资金7000万元,目前整体进度98%,验收工作已提前研究介入,县领导召集专题研究会议,协调项目竣工验收事宜,于10月18日完成五方主体验收,同时做好购房业主的稳控工作;②碧桂园珺悦项目于9月29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10月15日如期交付;③留香园项目,已处于司法处置过程中;④柳岸晓风项目,已于5月31日竣工交付,该项目共销售311户,交付率达87.46%。

三、关于“落实“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已对城区行道树进行修剪,减少树叶对路灯遮挡的问题,完成施城区暗区改造工程,解决亮度不够问题;积极向县政府争取资金,将南山大街大中修等项目列入2023政府投资预备项目计划; 6月8日开展市政设施维护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防汛应急演练,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将三处堵点纳入交通治堵“一点一策”研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根据县财政资金安排,合理排定施工计划,其中镇三小堵点治理已实施,采用“邻里停”模式,缓解镇三小拥堵问题。海外海环岛、新安南路及南山大街大中修工程已申报2024年政府投资计划。三是结合千岛湖城区供排水专项债项目(总投资约9.45亿元)进行整改,其中排水设施建设计划投资5.16亿元,包括千岛湖镇污水零直排区提质增效工程、千岛湖镇排水管网建设工程等,统筹推进千岛湖镇城区供排水设施及管网提升改造工作,涉及城区51个小区。四是加强日常运维的监管力度,按照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国企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考核,实行动态化监督考核模式,健全完善城区排水设施运维管理经费与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运维服务质量等指标相挂钩的动态化考核监管体系。五是结合千岛湖镇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专项债项目,重点对玫瑰园小区、紫荆香江庭院等小区进行纳管改造,完成工程量30%,缓解雨污混流等现象。六是9月13日制定《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七是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的意见建议,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关于“部分工作进度与县重点工作总体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35项,截至8月底,35项工作均全力推进,其中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项,正常推进的20项,完成比较困难的2项。二是根据省市县对住建局考核任务,完成任务分解并明确责任科室。三是对半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对2项完成任务比较困难指标进行研究分析,并推行多项举措:建筑业总产值方面,将该项指标纳入对乡镇、国企的考核,督促乡镇、国企共同发力抓产值,同时出台《淳安县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扶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房地产销售方面,推出“迎亚运、促销售”房产优惠政策,举办房展会,并联动上海举办宜居县域城市高质量发展论坛和城市产业推介展,同时开发“云上看房”应用,让群众可以在线上看房选房。四是完善住建局年度考核办法。

五、关于“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从7月15号开始,以“两个一律除风险”,护航亚运为契机,组织开展亚运场馆及沿线建筑工地监督检查、住宅装饰质量监督检查,配合市建委质安监总站开展城际监督检查和建筑材料专项检查32次,出动人员130人次,共排查项目48个在建项目,签发整改意见书23份,停工3个项目,移交行政处罚二个项目,信用体系扣分一个项目,发现隐患92条,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检查。8月10日印发《关于开展建筑工地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淳建监字2023〕16 号),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全县48个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全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已排查107台起重机械,发现隐患设备49台,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开展防汛防台检查。组织开展“在建工地自查自纠、县质安站全覆盖核查、市建委重点抽查”的三级“防汛防台”自查自纠体系,出具责令整改通知单2份,已完成整改。四是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督查全县14个民工学校每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防电诈等实践宣传教育,8月已累计开展56场次,受益620人。五是开展第三季度文明施工评比。针对全县48个在建的建筑工地周边环境、扬尘、污水、垃圾及生活区环境秩序,发出整改单15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六是开展动态管控,使用物联网视频监控系统、扬尘在线监控系统等数智化监管手段,实现“线上+线下”监管模式,实时掌握全县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情况。七是开展批评教育。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六、关于“对建筑违规行为查处的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8月份联合县招管办、规资局等部门,对建筑工程领域招投标开展专项检查,共抽查单位32家,查阅台账600余份,检查在建项目20个,共梳理问题37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同时,8月份联合县人社局对工程欠薪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共发现涉及8个项目问题线索28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二是8月24日出台《淳安县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实施意见》。6月份以来,重点针对信访以及线索移交的留香园项目等涉嫌违法转包、分包及挂靠的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目前已答复到位。三是8月24日出台《淳安县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细则》,通过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减少违规施工、违规发包现象。8月份以来,共涉及千岛湖银泰城(新城店)和杭州美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厂房两个项目的关键人员岗位信息变更提交班子会研究。四是开展提醒谈话。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七、关于“人民至上理念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燃气企业安全隐患方面。按照规定要求,暂停康盛气化站、桃源供应站等5个燃气场站的使用;另外3个燃气场站由于需要保障供应,暂时无法停用,督促燃气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增加巡查频次,确保安全。二是燃气报警方面。根据《关于做好餐饮经营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开展餐饮经营场所未安装报警器装置摸排工作,并由属地乡镇督促餐饮经营场所安装报警装置,目前已经完成650户餐饮店报警器安装工作。三是“黑气”方面。联合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接安徽歙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调液化气气瓶固定充装工作。9月份以来,协调各乡镇和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局等执法单位,开展“黑气”打击联合行动5次,行政处罚2起,威坪片38家餐饮店已经全部使用本地气。四是公租房闲置方面。我县历年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已“应保尽保”,目前没有轮候家庭,且家庭收入、房产等条件发生变化已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家庭需退出公租房保障,因此余有部分闲置房源。针对该问题,我局已采取线上日常受理、调整放宽社保缴纳准入条件、实行差别化租金优惠政策、调整优化公租房配租制度、调研摸底行业专项需求等措施,对腾退房源逐步消化,2023年已安排3次选房活动新增保障254户,截止2023年9月底,已累计实物保障家庭3660户,有2060户家庭条件改善后退房或者在年审时不符合条件被清退,目前在保家庭有1600户,余171套腾退房源。

八、关于“物业行业管理监督指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住宅物业管理项目考核评价,并在局门户网站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公示。二是8月17日对各物业服务企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物业服务项目投诉处理机制的通知》。三是9月11日,《2023年度淳安县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9月18日确定培训中标单位,计划在9月-11月对全县乡镇及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工作人员分期开展培训。四是九龙湾紫玉苑7幢102室业主擅自拆除小区景观设施问题,已会同相关单位到现场查看认定毁绿事实,并将案件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对接综合行政执法局。

九、关于“资产运行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9月8日完成浪苑口苗圃环境清理工作。二是会同千岛湖高铁新区发展有限公司对浪苑口苗圃进行现场踏勘,并于8月15日召开浪苑口苗圃资产盘活协调会,明确整改责任、工作举措和时间节点,由杭州千岛湖高铁新区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启动苗圃公开招租,9月份,文昌镇已完成项目招引,引进了年产秀珍菇(干制品)200万斤项目,并正式签约。三是冬瓜坞管理房已于2023年5月1日出租给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关于“苗圃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管理工作实际,9月13日完善了苗圃养护和养护考核制度。二是进一步落实了苗圃养护人员和职责分工。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从8月份开始,每月召开一次苗圃工作例会。三是9月13日完善了出入库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苗木出入库登记管理。四是9月15日启动了新一轮苗圃苗木盘点,同时强化考核检查。五是开展批评教育。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一、关于“专户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9月14日制定《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制度》。二是按规定进行财务账务处理,将列支的24227.7元退还农民工工资专户。三是向县政府提交农民工保证金专户历年结余上缴财政请示,2023年起财政安排农民工管理专项经费,做到收支两条线。四是开展提醒谈话。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二、关于“部分项目应招未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8月8日局党委班子会进行问题通报,并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淳安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淳招管委〔2020〕2号),《关于对〈淳安县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淳招管委〔2020〕2号)文件的修改意见》(淳招管办〔2022〕9号)等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文件。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程序,监督规范招投标及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三是开展提醒谈话。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三、关于“中介服务机构的选择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9月4日开展招投标业务培训,严格执行招投标和采购制度。二是9月5日开展工作人员廉政风险点排查及审核。三是通过招标的方式增加中介服务机构达3家。

十四、关于“部分项目资金长期未清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摸底排查50个项目,形成项目明细表和项目对应处理情况。二是9月14日完善《住建局资产管理制度》和《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制度》。三是对已完成财务竣工决算的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要求进行划转。

十五、关于“部分建设项目长期未完工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7月28日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整提供审计资料,并上报项目审计。二是2023年6月15日辉照山1#楼公建及配套工程完成审计,2023年8月28日银泰城老汽车站供电项目完成审计,2022年12月20日新安东路(花园饭店至浪达岭加油站)交通治堵工程(电力管线迁移)项目完成审计。

十六、关于“采购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9月16日对采购物资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巡察中提到的大部分采购物资为人防办物资,目前已移交发改局,部分园林发展中心物资已进行入库管理。二是9月14日完善《住建局资产管理制度》。三是对达到资产形成条件的业务进行资产入账和资产云录入。四是“公房管理信息系统”将按规定纳入单位资产管理。五是“淳安县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属于杭州市房产综合系统中的一个业务模块,综合系统由杭州市房管理局统一建设,我局没有该系统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只有业务模块的使用权,未纳入资产管理范围。六是开展提醒谈话。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七、关于“公款竞争性存放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财务岗位进行风险点排查。二是9月14日签订公款存放承诺书。三是9月14日制定《住建局公款竞争性存放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四是2023年公款存放进行集体研究。五是开展批评教育。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八、关于“园林养护领域存在风险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从规范程序、提高品质的角度出发,取消“1+1”合同管理模式,谋划下一年度广场维护和绿地养护招标模式,论证合理可行的合同期限。二是完善了广场、绿地、苗木养护考核办法,新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对考核内容进行了完善,增加了苗圃管理专项考核内容,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提高了可操作性。督促阳光路、新安北路等路段养护到位,督促珍珠广场、西园广场养护单位修剪到位,加强养护考核检查。同时,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城区公共绿地精细化管养。三是进一步规范苗木采购管理,6月份以来的苗木采购均按苗木采购审批、验收和出入库登记流程规范操作。四是8月14日,组织亚运保障绿化养护技术专题培训,共培训各乡镇、部门绿化管理人员70余人次。

十九、关于“往来款资产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往来应收款进行摸底和排查,对往来发生相关资料进行查找复印,形成往来清理明细表,并分析形成往来款清理处理意见及账务处理。9月20日已基本完成1995年-2022年期间产生的往来应收款排查,查找出相关财务资料及附件。二是根据应收款项财政凭证,逐条整理并进行分析,研判追缴的可行性。对时间长远,财务资料缺失的往来应收款根据财务核算要求进行冲销。对联系到应收主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催缴,部分款项已完成追缴。对需要账内调整的往来款进行账务调整。对未能明确经济事项的往来款项进一步核查,继续挂账以保障会计信息的延续性,并根据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计提坏账准备。三是公租房租金收缴,因职能调整相关业务已划给县建设集团保障房公司,我局已督促保障房公司积极落实整改。下步,考虑平安护航亚运维稳工作相关要求和欠租家庭的实际困难,县建设集团保障房公司申请延迟至亚运会结束后再对欠租承租户进行催缴,以确保亚运会顺利进行。

二十、关于“执行财政预算管理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法律咨询费合同已按规范签订。二是完善住建局内控制度,强化相关预算执行标准。

二十一、关于“费用支付依据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局微信公众号主体变更至县房地产协会,自行维护不再进行技术外包。二是制定完善《网络舆论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二、关于“公务用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8月29日完善制定《淳安县风貌办公车管理制度》。二是加强专班日常车辆管理,取消包车,按照即用即派要求用车,节约公车使用经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

二十三、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9月14日制定《住建局谈心谈话制度》。二是加强“一岗双责”责任落实。8月份开展工作督查,并对重点工作进度、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通报。三是7月27日住建局党委召开县委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十四、关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8月份主题党日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二是9月14日制定《住建局党员干部行为准则》,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规范党员干部8小时外的行为。三是在7月份中层干部调整时,相关责任人已不再担任局中层干部。

二十五、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住建局局党委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联系支部名单。二是并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到基层党支部上党课,8月主题党日由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方朝晖同志给住建局机关支部上党课,其他班子成员按计划到联系支部上党课。

二十六、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9月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支部主题党日到会人数不低于80%。三是已将唐筱敏和方永逸的组织关系划转到居住地党组织。四是开展提醒谈话。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十七、关于“党员发展、管理等环节还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9月13日组织局属党支部的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题培训。二是于8月下旬开展党员档案查漏补缺,涉及档案不完整的按组织部要求开展补档工作。三是9月14日制定《入党申请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十八、关于“回避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及亲属关系摸排。二是2023年7月,通过中层干部竞聘调整,将涉及亲属从业单位存在监管或业务交叉关系的重要岗位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如原建管科负责人,现已调整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原财务中心负责人已不担任中层职位)。三是党委会上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二十九、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约谈相关人员。二是组织人事干部学习相关管理文件。三是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要求做好因私出国证件登记管理,证件使用审批等工作。

三十、关于“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7月,已通过中层干部竞聘调整,对同一岗位任职6年以上未轮岗交流的人员进行调整。二是统筹使用各年龄段干部。2023年7月中层干部调整前,共有中层干部36名,其中70后干部13名,80后干部23名;调整后共有中层干部34名,其中70后干部7名,80后干部27名,80后干部占比从原先的63%,提高到现在的79%。下一步我局将从90后年轻干部中选拔任用团委副书记。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县委巡察组移交的3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3件,办结率为100%;对巡察组移交的37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了结35件,了结率为94.5%。在巡察整改期间,责令检查1人, 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6人;新制定制度19项,修改完善制度1项;清退追缴资金2.61万元。

下一步,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促使全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推动淳安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开展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夯实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始终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从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入手,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增强党员干部防腐拒腐能力。三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按规矩办事,恪守工作纪律,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事项,要严格按要求进行集体研究。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在队伍建设方面,要强化担当精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住建铁军。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巡察整改工作,关键看行动,最终看成效。在积极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形成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住建局各项工作更加规范严谨。同时要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对出台的制度,要加强跟踪督查,全力维护制度权威,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9601397;邮政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723室,邮政编码:311700;电子邮箱:377283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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