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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城县曲溪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龙岩-新罗区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4日至12月20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曲溪乡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8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曲溪乡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巡察二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曲溪乡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3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非常有针对性。乡党委真诚认领、照单全收,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高度负责的整改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狠抓问题整改,坚决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巡察反馈会后,乡党委相继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全面推进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乡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整改落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一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涉及巡察整改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二是2023年9月14日召开曲溪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握整改要求,坚持质量标准,不盲目追求进度,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坚持把抓好此次巡察整改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强化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

  (二)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收到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后,乡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并下发了《曲溪乡党委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乡党政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其他党政班子成员按分管领域自觉认领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共同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全乡各责任部门、村,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三)落实“两个责任”,坚持立行立改。乡党委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化领导、传导压力。一是乡党政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讨论研究整改方案,召开整改调度会,带头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9次,乡党委主要领导牵头整改问题34个,乡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整改问题18个。二是其他班子成员主动带头认领问题,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内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对具体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三是乡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坚持抓早抓小,严肃查处违纪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推进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成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曲溪乡坚持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12项,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通过整改工作,推进全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18日修订并印发《2023年曲溪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曲委〔2023〕24号),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2023年9月18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乡村振兴专题学习,相关领导进行研讨发言,乡党委主要领导提出了贯彻意见。二是2023年2月20日制定《曲溪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分组研讨发言计划》,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学习研讨。截至目前,已围绕《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摘选)》、习近平法治思想、乡村振兴开展3次集中学习研讨。三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2023年9月27日印发《曲溪乡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14个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方案,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每两周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乡机关党员、干部每周安排两晚开展集中学习或自学,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6次。14个党支部以“循足迹、悟思想、铸忠魂、担使命”为主题,开展了形式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

  (2)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1日结合曲溪乡2023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及近年县委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的文件精神。二是认真制定《中共连城县曲溪乡委员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及个人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会前学习研讨、谈心谈话,从严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会后立即形成整改清单,逐项逐条对照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会后整改工作。三是落实民主生活会材料的归档管理,民主生活会后将方案、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谈心谈话记录表、会议记录等材料纸质版整理成册放至乡档案室保管,会议材料电子版由乡基层党建办公室统一管理。

  (3)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1日结合曲溪乡2023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及近年县委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的文件精神。二是重新梳理班子成员研讨发言材料,乡党委副书记曹某某已于2023年8月20日重新撰写并提交四个历史时期专题研讨发言材料。三是认真审核把关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向各党员领导干部反馈了发言提纲的修改意见,并发放温馨提示函,将民主生活会上的有关工作作出提醒,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四是针对学习研讨不重视问题,2023年9月18日,结合其他问题,由曲溪乡党委对党委副书记曹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集体学习研讨。第一季度开展《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摘选)》专题学习研讨、第二季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第三季度开展乡村振兴专题学习研讨,相关领导均进行研讨发言。二是2023年8月10日印发《曲溪乡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报告制度》。三是2023年10月25日乡党委书记到曲溪中心小学为师生讲授题为《厚植爱党爱国情怀,争做社会主义接班人》的思政课。四是2023年9月13日印发《中共连城县曲溪乡委员会关于印发曲溪乡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曲委〔2023〕29号),做到按制度规范管理。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1)针对“自觉接受政治监督的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8日召开全乡干部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二是2023年8月10日印发《中共连城县曲溪乡委员会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曲溪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曲委〔2023〕21号)文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划分职责职能,明确个人分工,强调协作配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序进行。三是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流程规范,及时完成整改工作并定期汇报整改进度。四是针对配合巡察不到位问题,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10月17日,由乡纪委对道安办负责人童长锡进行诫勉谈话。

  (2)针对“涉粮安全政治敏锐性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8日组织乡村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等6份最新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传导压力,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二是2023年8月21日在党政例会上传达全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会议及省委书记周祖翼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三是将粮食种植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村到户,下发《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曲政〔2023〕7号)文件,并与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责任,全年下达种植粮食6283亩任务,其中水稻5300亩,地瓜、玉米、马铃薯等旱粮883亩,豆类100亩,油料作物299亩。四是不断提高粮食种植积极性,曲溪乡与福建省住建厅对接并签订共建协议,在曲溪村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志愿活动。五是不折不扣完成样方点建设,木陂村样方点种植的38.29亩中稻,已通过县统计局、农业农村局验收。六是加大未耕地治理,结合未耕地图斑,开展全域摸底调查,建立乡、村撂荒耕地台账,详细登记撂荒耕地承包户姓名(或流转经营业主)、位置、面积、撂荒原因、复垦措施及成效等情况。动员和鼓励农户和农业经营实体积极参与撂荒耕地垦复,复垦实体除享受上级补贴外,乡政府对复垦种粮连片1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连片5亩以上至10亩的每亩补助200元。七是做好“非粮化”治理工作,针对部分耕地被流转种植苗木等经济作物的现象,由村委会与苗木等业主联系协商,督促加快业主苗木出圃销售或搬离他处,腾回耕地种植粮食,今年以来已治理“非粮化”74.3亩。

  (3)针对“落实机关保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3年9月5日,全乡干部已完成“保密观APP”2023年度线上培训及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二是2023年9月28日完善保密自查清单,下发至纪委、综治、宣传、统战等涉密重点部门开展自查。三是2023年8月14日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2023年9月28日“中秋”“国庆”节前全乡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四是党政办分管领导黄某某于2023年9月28日对党政办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保密谈话与保密培训。

  (4)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未树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6日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便于上下协调、内部联动。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分别于2023年7月24日、9月22日组织财务人员专题学习《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支出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等文件。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预算单位进行细化预算,要求各部门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考核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设置三级指标,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四是从源头上践行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减少单位公用经费的开支,遏制公用经费的增长,从而有效地压缩行政成本,2023年1-9月一般性支出61.37万,与上年同期对比下降16.21%。

  3.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生态振兴存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5日、9月7日分别组织志愿者到黄胜村、曲溪村发放“致全乡人民的一封信”及“门前三包”倡议书。二是对上半年环境卫生评比倒数三名的村,2023年8月14日,乡环境卫生分管领导罗某某已约谈黄胜村党支部书记华某某、冯地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曲溪村党支部书记华某某。三是2023年9月12日组织全乡干部对国道沿线的环境卫生进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定期开展片区集中整治,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及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全面推进人居环境清洁整治,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四是在县农业局统一部署下全力推进“两治一拆”工作,截至2023年9月20日,全乡9个行政村已有冯地村、大东溪村等7个村通过市级验收,通过率全县排名第二。五是2023年9月28日乡分管领导黄某某组织河长办工作人员、河道专管员、曲溪村负责人召开集体约谈会,就加强考核实施办法运用,提升巡河率,落实村级河长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工作提醒。六是针对环境卫生连续4年排名倒数问题,2023年10月19日,结合其他问题,由乡党委对黄胜村支部书记华某某、华某某同志进行全乡通报批评;针对“河长制”考核结果运用不到位问题,2023年9月28日,由乡党委对河长办负责人黄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产业振兴实效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项目推进,截至目前,2个未完工项目蒲溪村龙潭瀑布附属建设工程已完工,蒲溪村烧烤台竹林亲子乐园建设项目已开工。二是研究制定并于2023年8月30日印发《曲溪乡“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结合各村实际积极推进。三是立足全乡近10万亩竹山做强竹产业,积极向上争取冯地村枫崎竹笋产业合作社“关于实施2023年连城县竹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县一产项目”,目前已完成199亩竹山土地垦复,施肥31.8吨。四是依托梅花山十八寨蒲溪村大本营旅游基础和近年来项目建设资源,积极拓展乡村旅游项目渠道,同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共建协议,2023年9月9日-9月10日在蒲溪村开展“数字引领蒲溪,振兴乡村经济”202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2023年7月20日,曲溪乡与闽台乡建乡创“某某策划团队”签订龙岩市连城县曲溪乡蒲溪村策划咨询“陪护式”服务协议。2023年10月20日,闽台乡建乡创“某某策划团队”组织曲溪乡、村干部一行30余人前往新罗区小池镇培斜村参观学习培斜村的竹产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积极探索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乡村治理新路子。五是针对乡村振兴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2023年10月16日,曲溪乡党委对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黄某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10月11日,蒲溪村挂村领导对蒲溪村党支部书记华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人才振兴储备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引导各村积极挖掘乡土人才,2023年9月10日研究制定《曲溪乡乡土实用型人才培育实施方案》并更新完善《曲溪乡乡土人才台账》,2023年10月8日召开乡土人才座谈会,充分发挥乡土人才资源优势,激发乡土人才创业创新活力,助力乡村振兴。二是2023年9月10日建立《曲溪乡乡贤智库台账》,人才类别涉及机关事业单位领域、企业领域、教育领域、医疗领域,并积极做好人才引培留工作,营造回乡创业的浓厚氛围。三是积极向县委组织部、编办协调争取乡村振兴专业人才,2023年6月新入编1名乡村振兴引进人才。

  (4)针对“组织振兴保障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5月17日支部书记联席会上积极推广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深化“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将组织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蒲溪村党支部计划领办香菇、火参果种植农业经济合作社,已联系专业种植户对蒲溪村种植火参果进行技术指导,同时正在积极与广大村民沟通土地用地、合作种植等事项。二是2023年9月4日下发《龙岩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典型案例选编》,组织学习并指导全乡9个村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村一策”。三是乡基层党建办公室指导各党支部扎实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2023年2月制定《中共连城县曲溪乡军山村委员会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实施方案》,有序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工作,全面建强基层战斗堡垒。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工作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1日印发《连城县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干部用餐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用餐地点、用餐标准、用餐人员及登记制度。二是2022年8月1日调整食堂分管领导为乡人大主席,每月餐费结算由分管领导进行核实把关后出账。三是2021年7月,已调整结算方式,食堂用餐采用指纹打卡的方式登记,并按打卡次数同食堂负责人结算。四是针对多发放的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问题,乡残联已全额追回2280元。五是落实零报告制度,2023年8月1日起要求各村残疾人联络员及时向乡里报告残疾人死亡情况,乡里汇总后录入系统,同时核对县殡仪馆火化名单,确保不发生错发补贴情况。六是针对存在食堂监管缺位,多任乡党政办负责人责任心不强问题,2023年10月16日,曲溪乡党委对时任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吴某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10月9日,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调离曲溪乡时任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刘某、廖某某,发函至县纪委监委和赖源乡党委处理;2023年10月26日,由县纪委监委对时任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刘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10月20日,由赖源乡党委对时任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廖某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针对原始饭票登记表底单保管不当问题,2023年10月23日,曲溪乡党委责令时任乡饭票售卖人员张某某作出书面检查。针对困难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23年10月16日,曲溪乡党委对分管残联领导余某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学风文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对《2021年曲溪乡优化营商环境信用监督方案》《曲溪乡2021年5月典型经验抓两治一拆提升人居环境》《2021年曲溪乡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等文件再次进行复查整改,保障文风从严从实。二是完善工作方式,对今后的工作提高标准,每份材料须经过撰稿自核、分管领导复核确认无误后方能提交上报。三是在乡任职的领导干部傅某某、罗某某、吴某某、余某某、周某某、陈某某等6人对2018-2021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对照检查材料错别字、错误表述等问题已于2023年9月12日整改完成。四是针对材料撰写不严谨、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2023年10月13日,乡党委书记对傅某某、罗某某、李某某、吴某某、黄某、余某某、周某某、陈某某等同志进行集体约谈。

  (3)针对“办文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发文管理,2023年10月19日制定《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办理程序的通知》,严肃办文纪律,提高发文办理水平和效率。二是提升办文能力,2023年9月21日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参加福建省2023年全省公文处理工作视频培训班,9月28日,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开展曲溪乡公文管理与写作培训。三是关于文件造假问题,经乡纪委核实,涉及文件为党政班子分工文件(曲委〔2019〕56号),因工作人员疏忽,提交错误版本所致,并非弄虚作假。四是针对办文不规范问题,2023年9月28日,曲溪乡党委对时任党政办工作人员黄某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会议记录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乡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员,分别于2021年1月、2021年8月各安排一名在编干部到乡党政综合办公室任职,明确工作职责。二是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分管领导于2023年9月26日对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干部进行会议记录撰写业务培训,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及责任意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三是针对会议记录不严谨问题,2023年10月9日,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调离曲溪乡时任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廖某某,发函至赖源乡党委处理。2023年10月20日,由赖源乡党委对时任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廖某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依然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财务部门核实,2018年10月以来,无依据发放奖金、超范围发放补贴、超标准核发津补贴、借用人员乡镇补贴、退休干部工会慰问金等违规发放津补贴应挽回资金93448.5元,目前已挽回70688.5元,未挽回22760元。二是2023年7月24日、9月22日先后组织乡财务人员学习《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有关奖金、津补贴发放规定,从严把关,严格监督,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规范发放津补贴,乡纪委靠前监督,常态检查,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2)针对“食堂管理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1年1月起要求食堂结算开具税务发票。二是经乡纪委核实,曲溪乡2021年1月起执行节假日用餐20元/人(次)标准,由于2018年、2019年未明确节假日用餐标准,用餐费用按实际煮的菜金进行结算,导致出现报销金额超出每餐20元/人(次)的情况,下一步将严格执行用餐标准。三是针对用餐审批单无审签问题,2023年10月23日,曲溪乡党委对时任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分管领导罗某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调离曲溪乡时任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刘某,发函至县纪委监委处理。2023年10月23日,由县纪委监委对时任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刘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公车使用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16日印发《中共连城县曲溪乡委员会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溪乡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的通知》,明确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并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审批。二是2023年9月26日分管领导组织党政综合办公室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水平。三是乡纪委靠前监督,把规范公务用车作为日常监督内容,集中整改期间,组织开展监督检查2次,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问题发生。

  (4)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再次核实,应清退超额报销差旅费460元,2023年10月9日,已完成清退工作。二是2023年7月24日、2023年9月22日组织乡财务人员学习连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连财〔2017〕146号)《关于印发〈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的补充说明》(连财〔2019〕98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出差审批,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

  (5)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8日分管领导组织乡村干部学习《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的通知》(连政办〔2017〕232号)和《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连政办〔2018〕80号)文件精神。二是2023年10月16日印发《中共连城县曲溪乡委员会曲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溪乡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的通知》,明确公务接待范围、陪同人数、接待标准、接待程序等。三是经乡纪委核实,巡察反馈的两单无公函接待均为招商引资工作需要的正常接待,已要求相关企业完善接待手续。

  3.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项目办核实,新和公园项目于2019年2月1日党政会上已进行资金拼盘研究,同意从景观带项目拨付缺口资金,但相关会议记录没有作为佐证资料附进账本。现已督促整改将会议记录复印补充进账本。二是经项目办核实,补充耕地整改工程费用共计1.43万元,未达到“三重一大”党委会议事规则标准5万元以上。前任分管领导调整调离后,新提拔的分管领导吴某某于7月30日参加党政会,对此整改项目实施和出账事宜进行通报。三是于2023年9月22日由乡长对财务、项目管理人员进行集体廉洁提醒谈话。同时,组织开展财务、项目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会,学习财务相关知识及工程项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规范今后资金支付程序,提升财务及工程业务人员管理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2023年10月16日修订完善《曲溪乡党委会议事规则》《曲溪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重大经费支出须经乡党委会研究决定,巡察反馈以来研究经费支出12次。

  (2)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财会人员队伍。2021年10月配备两名在编干部担任乡财政所出纳和政府出纳;2022年12月配备一名事业干部担任乡政府会计。二是完善曲溪乡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现金收支管理,杜绝干部经手大额现金。已于2021年2月起将茶叶费用直接支付给商家,2022年3月起与供电公司签订电费代扣合同。三是根据《连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往来款清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计划分阶段清理往来款,按照项目进度及合同约定共清理往来款项27.6万元。四是经乡党政综合办公室核实,根据《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连政综〔2029〕89号)《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曲溪乡2020年12月购买科技特派员办公室家具2.59万元项目金额小于50万元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无需进行政府采购。五是2023年7月24日组织乡财务人员、2023年9月22日组织乡财务、项目管理人员学习《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连政综〔2016〕10号)《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城县财政局关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支付程序,杜绝再次发生以上类似问题。六是针对征迁补偿资料不全,资金使用不透明问题,2023年10月13日,曲溪乡党委责令时任乡项目负责人吴某某同志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对支付刘某某等5户11.96万元补偿协议书进行复核,完善相关手续。针对往来款疏于管理问题,2023年10月13日,结合其他问题,曲溪乡党委对乡财政所所长张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15日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等相关人员组成,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建立台账、明确资产的具体使用人和管理责任人,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2023年9月14日与龙岩市某某信息科技公司签订固定资产清查服务协议,对全乡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三是2023年9月30日已将遗漏的会议条桌、椅子进行补登记入账。村村通疫情防控宣传喇叭由于发放给各村,由各村进行管理。四是2023年7月24日、2023年9月22日组织乡财务人员学习《连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财政财务应知应会知识》等文件精神,明确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使用、报损、报废和变卖的相关程序,同时要求单位资产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应及时对账,确保资产账实相符,防止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

  (4)针对“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县财政局要求,每年及时上缴上一年度非税收入,曲溪乡已于2022年5月上缴2021年非税收入(租金)24.6万元、2023年6月上缴2022年非税收入(租金)23.55万元。二是2023年7月24日、2023年9月22日组织乡财务人员学习《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高乡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今后将收到的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三是针对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2023年10月13日,结合其他问题,曲溪乡党委对乡财政所所长张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力”的问题

  (1)针对“工程结算审核监管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项目办核实,敬老院围墙项目人为多支付问题是由于该项目验收工作人员验收不规范,将敬老院围墙项目中另外8个工程清单折算成围墙面积进行结算。二是经项目办核实,军山村龙口瀑布公厕零星工程实际多计石面镌刻字2个,合计447元。2023年9月22日,施工单位已退回多计款项447元。三是2023年11月6日制定《曲溪乡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项目验收由乡项目办与各项目相关部门共同监管并实施验收。四是于2023年9月11日由乡项目办分管领导组织项目办学习工程项目验收规范等业务知识,规范今后项目验收流程,并严格按要求落实。五是针对项目验收工作人员问题,2023年10月23日,曲溪乡党委对时任乡项目分管领导罗某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责令时任乡项目负责吴某某作出书面检查;针对军山村龙口瀑布公厕零星工程多计问题,2023年10月10日,乡挂村领导对时任乡军山村委会主任吴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零星工程支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2日由乡财务分管领导组织开展有关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的培训,提升财务及工程业务人员管理水平。二是完善财务内控制度,明确零星工程支付流程及所需佐证资料,规范今后资金支付程序。三是2023年11月6日,印发《曲溪乡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零星工程管理要求,并认真抓好落实。

  (3)针对“项目前期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乡项目办对工程投标资料进行重新核对,该项目投标程序规范,合同签订法人与中标公司一致。与相关人员核实,临时施工班组人员变动频繁,该项目投标结束后,某某公司施工班组员工罗某某辞职,到福建某某公司临时施工班组就业,罗某某安排公司施工班组员工罗某某前来帮忙办理资料。当时业主要求出具委托书证明罗某某是中标公司的员工才予以办理相关事宜,不存在串标行为。二是2023年11月6日制定《曲溪乡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工程招投标程序,项目招投标前,乡项目负责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审阅,由乡各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招标。三是2023年8月28日、9月11日、9月20日、10月31日多次组织乡项目办相关人员培训学习,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加强招投标文件审核把关。四是强化监督,工程招投标统一由乡项目办组织乡挂村领导、部门分管领导,财政所、项目部门负责人、项目办专业人员临场监督。同时,乡纪委督促各村充分利用小微权力平台对村级项目招投标、进度、验收等环节开展直播,提高透明度,今年以来,开展直播11场,其中涉及项目8个。

  (4)针对“政府文件执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2日组织乡经管站、财务、项目办相关人员学习《关于印发连城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连农〔2017〕256号)文件规定,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的下浮率,并认真按文件要求抓好落实。二是2023年10月31日组织乡项目办学习《连城县财政局关于连城县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对外委托审核机构入库的通知》(连财〔2023〕168号)文件精神,并规范今后工程项目结算审核严格采用库内成员。三是2023年11月6日印发《曲溪乡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零星工程验收要求,并认真抓好落实。四是针对乡政府文件执行不力问题,2023年9月20日,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调离曲溪乡原副乡长卓某某,发函至莒溪镇党委处理;2023年9月27日,莒溪镇党委对卓某某进行提醒谈话。针对项目下浮率低于文件规定问题,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10月17日,曲溪乡党委对乡项目具体负责人童长锡进行诫勉谈话。

  (5)针对“项目变更随意、验收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1日组织乡项目管理相关人员学习工程项目管理验收相关知识,规范今后项目验收,施工单位提供完整工程资料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才能申请进度款申请。二是完善《曲溪乡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不在预算内的工程量,乡项目负责人应提出申请进行设计变更,经乡党委会研究通过后,由参建方严格按照设计变更程序实施变更。三是针对项目变更随意、验收不规范问题,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10月17日,曲溪乡党委对乡项目具体负责人童长锡进行诫勉谈话。

  (6)针对“工程签证单管理松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1日、9月20日组织乡项目管理相关人员学习工程项目管理验收相关知识,规范今后项目验收,组织村主干学习工程项目管理知识,提高村级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二是对曲溪乡曲洋片灌区水毁修复、村子洋至白石赖源、大东溪2019年“5·17”水毁修复、罗胜至白石水毁修复、洋尾创亿元2019年“5·17”水毁修复工程等5个项目建设单位未签字或仅一人签字的项目档案开展自查梳理,现已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三是完善《曲溪乡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签证验收管理,明确签证验收需参建各方与相关项目负责人现场核对签证工程量并签署意见,提交项目办审核无误后,才能作为工程佐证资料。四是针对工程签证单管理松散问题,2023年9月20日,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调离曲溪乡原副乡长卓某某,发函至莒溪镇党委处理。2023年9月27日,莒溪镇党委对卓某某进行提醒谈话;结合其他问题,2023年10月17日,曲溪乡党委对项目具体负责人童长锡进行诫勉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关于“党委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党政职责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10月16日修订完善《曲溪乡党委会议事规则》《曲溪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是要求乡党政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会议规则,由乡具体业务部门制定方案交分管领导形成议题后提交党委会进行研究,避免再出现以乡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的现象。三是按季度召开曲溪乡党内重要工作专题研究党委会,规范党内重要事项的研究部署,截至2023年10月27日,2023年已召开党内重要工作专题研究党委会10次。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5日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分管领导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二是2023年10月16日修订完善并印发《曲溪乡党委会议事规则》《曲溪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涉及本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必须通过党委会研究决定。三是2023年9月14日乡党委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上针对“未执行末位表态制”问题进行自我批评,2021年5月31日起乡党委已全面落实末位表态制。

  (3)针对“违反组织原则,提早公布人事任免决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8月21日党政联席会上组织党政领导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利用2023年党员轮训、2023年5月17日第二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等开展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党建工作业务水平。三是针对提早公布人事任免决定问题,2023年9月18日,曲溪乡党委对时任乡分管领导曹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制定并下发《曲溪乡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各支部扎实落实好组织生活会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了2023年上半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检查,并下发检查情况通报。二是2023年8月指派各支部党建指导员,并要求党建指导员发挥挂钩指导工作作用,督促乡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三是在2023年9月11日曲溪乡2023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及近年县委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的文件精神,并发放温馨提示函,将民主生活会上的有关工作作出提醒,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四是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2023年9月18日,曲溪乡党委对机关党支部书记沈某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机关党支部党建基础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机关支部支委1名,并在2023年党员轮训、2023年5月17日第二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开展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党建工作业务水平。二是乡基层党建办公室已对各党支部《党组织生活记录簿》开展上半年的调阅,并将调阅意见下发各党支部进行对照整改。三是2023年8月制定并下发《曲溪乡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乡各支部扎实落实好组织生活会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2023年上半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检查,并下发检查情况通报。

  (2)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派乡党委组织委员作为两新支部的党建指导员,督促两新支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二是利用2023年党员轮训、2023年5月17日第二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等开展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党建工作业务水平。三是督促乡两新支部积极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吸纳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为两新支部注入新鲜血液。

  (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制定曲溪乡党委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提前谋划,并结合乡党支部联席会、党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二是2023年8月健全《发展党员态势表》《发展党员五类台账》《3年及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台账》等各类工作台账,对2年未发展党员的曲溪村党支部、白石村党支部下发工作提醒,加强指导和督促。三是2023年4月中下旬开展了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下发《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支部进行整改。四是结合2023年5月17日第二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培训,下发培训资料,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流程、材料填写格式和要求、注意事项等。

  (4)针对“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起开展流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共摸排出流动党员94名,并建立《曲溪乡流动党员台账》,完成流动党员e家平台报到工作,对长期在外的流动党员实行流出地与流入地“双向共管”。二是要求乡各支部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鼓励乡各支部采取“互联网+党建”学习模式,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理论学习。三是对借用时间超过6个月的党员干部李某某、周某、陈某3位同志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桑某某同志已于2023年3月调离,其组织关系一并转接。四是针对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2023年9月28日,乡党委书记对冯地村等5个村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体约谈。

  (5)针对“党组织换届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8月21日党政联席会上组织党政领导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结合2023年党员轮训、2023年5月17日第二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开展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党建工作业务水平。三是针对党组织换届不规范问题,2023年9月18日,结合其他问题,曲溪乡党委对党委副书记曹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8月21日乡党政联席会上组织学习《连城县曲溪乡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共连城县委组织部关于规范乡镇股级岗位职务名称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促使各部门规范使用机构改革后的名称。二是组织全体科级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学习《连城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文件,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规范做好股级干部任免工作。三是已于2022年11月完成林某某等3名同志的股级干部的任免工作。

  (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和谋划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年轻干部培养工作,推行“老带新、师带徒”的结对帮带模式,力求全面熟悉不同岗位的工作,做好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等重点岗位后备干部培养。二是积极培养并接收非党干部李某为预备党员。三是重新制定并更新《曲溪乡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2023年9月1日与吴某某、吴某某签订退休返聘协议。四是对2022年度受到党纪处分的村干部华某某、刘某某影响期内予以停发绩效处理。

  4.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落细落实”问题

  (1)关于廉政提醒谈话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0日重新组织乡党政班子成员、科级领导干部学习《中共连城县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提醒谈话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连委发〔2016〕20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开展谈话。二是由乡纪委统一制作《廉政提醒谈话记录表》并规范使用,截至目前,开展新入职干部任前谈话2人次,重要时间节点事前谈话13人次。三是乡纪委持续做好监督提醒工作,建立《曲溪乡廉政提醒谈话台账》督促领导干部开展谈话后将《廉政提醒谈话记录表》及时向乡纪委备份,目前已收到36份。

  (2)针对“党员日常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纪律教育纳入2023年度党员轮训课程,由纪委书记讲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一名合格党员》专题党课并通报曲溪乡农村党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教,以案示警。二是加强纪律教育,在“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前对乡村干部进行集中廉洁谈话4场次,通报相关正反面典型案例10期。

  三是强化乡纪委监督执纪职能,深化运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和小微权力监督小程序,规范公开村务、党务、工程项目等六大类事项信息公开,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监督,2023年以来,乡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人,党纪立案1人,其中党内警告1人。

  (3)针对“案后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组织乡纪委干部学习《关于加强案后教育整改推进标本兼治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开展案后教育整改工作。二是规范开展工作,根据“5321”案后教育整改各阶段整改目标制定《曲溪乡“5321”案后教育整改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整改时间节点,确保工作准时、准确开展。三是立行立改,及时督促落实,2023年9月28日乡党委给予黄胜村党员吴某某党内警告处分,2023年10月10日向吴某某本人宣布处分决定,并督促黄胜村党支部于10月13日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处分决定。四是针对一个月内未将处分决定在支部的全体党员宣布的问题,2023年10月11日,结合其他问题,曲溪乡党委对蒲溪村党支部书记华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4)针对“会议记录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述责述廉会议记录,使用专门会议记录本相关会议内容。二是加强检查调阅,由乡分管领导每季度调阅1次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内容详实、规范。三是2023年9月26日,组织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干部进行会议记录撰写业务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

  5.关于“乡纪委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廉政档案更新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重新梳理和完善全乡监察对象廉政档案,完善吴某某、曾某某和曾某某等3人个人档案,调整谢某某股级档案材料,结合人事变动、岗位调整最新情况,新增1名股级干部廉政档案。二是落实专人专管,由乡纪检专干固定每季度进行更新1次,期间有人事变动实时更新,2023年8月以来,更新新入职事业干部、三支一扶入职及期满离职、辞任及补选村干部档案共计6人。

  (2)针对“问题线索处置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8日重新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严控处置时间节点,精准定性处置。二是加强把控问题线索处置过程细节问题,坚持实事求是,认真研判分析,明确核查组、审查调查组成员职责职能,保质保量撰写文书材料,要求全组成员认真审阅和签字确认。三是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结合2023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参与业务交流、以干代训等提升纪检干部线索处置能力,坚持每周二“夜学”制度和每日自学,不断夯实理论功底。

  6.关于“未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问题

  (1)针对“对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10日重新组织乡党政班子成员、科级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集中整改期间,严格按照每两周召开1次专题会议要求,截至目前已召开专题会议8次,集中讨论研究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三是压实乡纪委监督责任,做好监督提醒工作,全面推动巡察整改进度及成效。

  (2)针对“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9日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专题研究讨论未清退津补贴退款事宜,根据《中共连城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社团兼职取酬整改清退工作的通知》(连委巡改〔2019〕2号文件)文件精神,明确清退2015年以后违规津补贴,并将2016年防汛补贴纳入本次清退范围,应清退12080元,已清退12080元。二是经核查,吴某某、蒋某某应清退违规津补贴3140元,已清退3140元。三是针对整改不彻底问题,2023年9月18日,结合其他问题,曲溪乡党委对时任乡党委副书记余某某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联合会计和财务部门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厘清各类违规发放津补贴款项,统一发函提醒退款。二是2023年9月22日,组织乡会计财务人员加强《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社团兼职取酬整改清退工作的通知》(连委巡改〔2019〕2号)文件精神学习,强化提醒教育,严格对发放津补贴发放合规性进行审核,严格参照《津补贴整改发放正面清单》进行发放。

  (4)针对“改后再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纪委日常监督作用,充分运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小程序公开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情况等,加强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全乡利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开公示信息296条,其中通过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直播公开招投标3场,项目验收5场。同时把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建设作为“一乡一重点”监督内容,制定专项监督方案跟进监督。二是制定并下发《曲溪乡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各支部扎实落实好组织生活会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由乡基层党建办公室重新组织14个党支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修订完善《曲溪乡党委会议事规则》《曲溪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曲溪乡期间,共向曲溪乡党委移交信访件1件。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3年6月1日,已办结1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0人,一般干部4人,其他人员14人。其中,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2人、责令检查3人、批评教育8人、提醒谈话14人。

  诫勉情况

  因配合巡察工作不力、项目下浮率低于文件规定、项目变更随意、验收不规范、工程签证单管理松散等问题,对乡道安办负责人童长锡进行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依然突出”问题。

  未完成原因:一是部分干部家庭经济困难,一时无法将违规津补贴及时存回;二是大部分未清退违规津补贴人员为已离职临聘干部,在收到乡党委、政府发的清退信息后,主动清退意识不强。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大督促力度,持续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到位,逐一落实清退工作。二是针对家庭困难干部,制定清退计划,有序完成清退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二)针对“固定资产管理缺位”问题。

  未完成原因:2023年9月已邀请第三方固定资产清查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清点工作需至少3个月以上。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积极配合第三方固定资产清查公司清点乡政府资产;二是督促第三方固定资产清查公司加快进度提供固定资产台账。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0日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巡察整改,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全乡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后,曲溪乡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二组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3号文件精神,并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整改。乡党委将进一步坚定整改决心,狠抓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巩固好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大跟踪落实力度;对于整改中发现的问题,立知立改、立行立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推动全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科学建章立制,狠抓巩固落实。不断优化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制度并狠抓贯彻落实,确保长效、管用。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及时通报正反典型案例,动真碰硬抓执纪问责,对群众举报以及巡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严格追责,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三)严明党的纪律,树立清风正气。进一步增强主责主业意识,坚持抓党建促经济发展,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防腐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精准用好“四种形态”,实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正新风,为加快建设生态休闲旅游度假乡提供良好的纪律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7-8286517

  通信地址:连城县曲溪乡曲溪村新和路1号

  邮政编码:366207

  电子邮箱:lcqxxzf@163.com

  中共连城县曲溪乡委员会

  2023年12月10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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