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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度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和考核认定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所在地区: 河南-郑州-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4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1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56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7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生态环境专业职称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含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以及委托评审的中央驻豫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二、申报流程

  2023年河南省生态环境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审核、评审、考核认定等工作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未创建帐号的单位应联系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创建单位帐号。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

  (二)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帐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三)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忘记密码可向用人单位申请重置密码,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严禁涉密。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内容要求清晰、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文件依据齐全,能够准确反映工作能力与业绩成果。参评材料须按《职称申报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实施电子化。

  (一)资格类材料。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聘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申报资格类材料,需上传证书封皮、资格评审通过页、从首聘至今的聘任记录及聘期内考核情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二)业绩材料。文件类,需上传业务报告、规划、方案、技术文件,及单位出示的参与证明和被采纳使用的有关文件等;专利类,需上传专利请求书、说明书、专利证书(专利名称内容页面)和检索页等;专利转化或科技成果转变为生产力应上传转受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和应用单位相关效益证明;科研和工程项目业绩类,需上传相应上级有关部门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计划文件原件,及组织实施所签订的合同书、立项批文、计划任务书、结题验收报告、结项证书等主要业绩材料;科研奖项成果类,需上传获奖证书、获奖文件、成果鉴定证书等;论文及著作类,需上传封面、目录、正文及字数的证明材料及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等资料。未经检索、验证的著作和论文只作为评审参考条件。

  以上业绩材料,内容须与生态环境专业技术领域相关。申报人员要按照职称平台申报系统所列项目正确上传至对应位置,同一材料请勿重复、多处上传。报告、文件、论文、论著等材料原件需完整扫描上传封面、目录、扉页(个人姓名页)及主要内容,并在个人姓名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核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级审核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确保上传材料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对于不符合条件和电子化规范要求的事项及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告知”,避免多次审核。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申报人员参评业绩在材料上传完成后,不再接受补充。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至2023年12月底。

  五、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审核通过人员需及时登录职称申报系统下载审核通过后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并报送一式3份《评审表》(双面彩色打印,A3版式双面打印)。

  六、申报政策及有关问题

  (一)符合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或者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申报条件按照《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执行。符合我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申报条件(三)不占单位结构比例申报的人员,参加我省相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参加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高级职称。

  (二)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01号)规定,符合相关倾斜政策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填写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经所在单位、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后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职称。

  (三)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条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1号)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依据以上政策文件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职称。

  (四)评审标准对申报人学历只作基本要求,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按学历破格申报。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五)自由职业者可通过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人事档案所存放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职称。

  (六)民营企业无职称人员,可根据学历、年限直接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

  (七)非河南省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河南省高级职称评审,需提交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委托评审或考核认定生态环境专业高级职称的,需由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经职改部门备案后,由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八)河南省内注册的公司在省外开设分公司的,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可参与河南省各级别职称评审,也可以经省人社厅职改办委托参加省外评审。参加我省评审的申报人须上传总公司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九)通过审核备案的年限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年限破格);学历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学历破格);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转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B/C类人才、企业家直通车等非逐级申报高级职称,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一步到位破格);转评职称同时伴有学历破格情况的,在“评审类型”选择“转评(学历破格)”。

  七、其他有关要求

  (一)依据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条件申报、年限破格申报、外省委托评审等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应经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非逐级申报(含越级申报、无职称直接申报等)应经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督并抽查。纸质审核完成后申报人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或者《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再进行网上申报。

  (二)职称评审标准中学历和资历条件“中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或取得并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统一调整为“中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并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73号),考核认定条件第(二):硕士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满2年或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调整为:硕士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满2年或注册满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8年,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0年。

  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核认定业绩条件,考核认定时参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56号)中的业绩成果条件,其中不考虑论文论著。

  (三)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我省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用人单位要成立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四)用人单位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在民主测评和专家评议组评议的基础上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推荐上报。申报推荐工作要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八、网上申报、审核及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4日(不含退回修改时间)。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应在11月10日前再次提交审核。

  相关部门审核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11日,各单位务必于11月11日前完成审核任务,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结果的,将影响申报人参加评审。

  评委会审核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17日。

  现场确认时间:11月23日至11月30日。

  报送材料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 省生态环境厅1819会议室

  联 系 人:张 杰 孟 洋

  联系电话:0371-66309137

  附件: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2.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

   3.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

   4.河南省破格申报评审职称备案表

   2023年10月2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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