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西-萍乡-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19日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能耗调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府节能工作引导监督作用,提高我市节能工作效率,加快推进我市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省、市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经研究建立萍乡市节能领域专家库,现将专家库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征集从事工业、能源、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技术研究和改造、机械设备等行业领域节能研究或管理工作的专家。
二、条件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能够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
(二)熟悉节能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熟悉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情况;熟悉本专业领域产业政策、行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规范,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发展前沿动态及标准化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且从事节能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或从事节能管理工作满5年。如在工艺、设备、节能技术方面有特殊成果贡献的可放宽到中级。
(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有特殊贡献和重大研究成果者,可适当放宽至70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现场踏勘、评审相关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入库申请: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违纪受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刑事立案调查的;
4、被其他专家库取消专家资格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主要权利
1、独立出具专家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影响;
2、按照有关标准及规定获得劳务报酬;
3、对专家库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4、自愿申请退出专家库;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主要义务
1、按时参加委派任务并提供服务,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相应责任;
2、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被审查、监察单位的财务或其他不当收益;
3、严禁向外界泄露在节能审查、监察等工作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
4、工作单位、职称等级、联系方式等主要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接到市节能主管部门发出的相关工作通知后,应当及时回复、确认;
6、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廉政纪律和其他义务。
四、入库流程
(一)申请推荐。采用单位推荐或自我推荐方式。采用单位推荐方式的需征求个人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提交材料。请在2023年10月31日前将下列资料的扫描件:萍乡市节能领域专家申报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荣誉或业绩证明材料;本人近期证件照1张(2M以下)发送到Jxpxjnjc@sina.com邮箱,联系人:易宇,联系电话:6668980、13607991516。推荐单位、个人需对自己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审查公示。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专家进行遴选和资格确认,分行业选择符合条件的专家推荐入库。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拟同意入库的专家名单在市发改委、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四)专家入库。公示结束后正式纳入专家库并在市发改委、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予以公布。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选聘一次,由市发改委负责专家库名单的更新确认。
(五)专家应用。组织节能工作任务时,根据专业需要在专家库内选取专家,并征求节能主管部门意见后确定。
关于征集萍乡市节能领域专家库专家的公告.pdf
萍乡市节能领域专家申报表.docx
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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