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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湖南-娄底-新化县 发布日期: 2023年5月23日
建设快讯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化县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娄底市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厅资金和新化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县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2.2建设地点:新化县枫林等十五个乡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涵盖枫林采石场、枫林民采遗留点、奉家镇许家采石场、石冲口镇羊撞采石场、石冲口镇新冷采石场、石冲口镇仙达坳粘土矿、石冲口镇天龙山采石场、石冲口镇高庄采石场、龙山建材有限公司、石冲口镇联新煤矿、科头乡马田采石场、科头乡温水采石场、槎溪镇乐柏采石场、槎溪镇半山街村民采点、洋溪镇光明村民采点、洋溪镇水口山采石场、游家镇青山煤矿、孟公月塘采石场、孟公镇桃溪村民采点、孟公镇兴旺采石场、坐石乡禁田村民采点、田坪镇联盟村民采点、油溪乡兴白村民采点、曹家镇木山新村民采点1、曹家镇木山新村民采点2、吉庆镇大门坳采石场、游家镇木山煤矿、游家镇新井冲村民采点、炉观镇石溪村民采点、炉观镇石新村民采点的遗留矿山修复。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林草养护期为完工验收之后1年);

2.5招标范围:包括地形地貌景观修复工程、矿山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工程以及其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质量要求:符合《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43/T2299-2022)、《湖南省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验收指导意见》(湘自资办发【2023】5号文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验收规范》(TD/T1069-2022)、湘自资发〔2022〕45号文件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颁发的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施工甲级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6)其他要求:

①技术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或水工环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且无在建工程;

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文件中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

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个人查询明细清单);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的,则可提供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提供的最近6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5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④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个有相应资质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17:00止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

4.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各潜在投标人质疑提问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289141416@qq.com)。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9:0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4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举行,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同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开标会场。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Ⅰ综合评估法Ⅱ

8. 其他内容

8.1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8.2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技术咨询联系方式:CA、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8-6371187;QQ:2713257330)。

8.3温馨提示:参加现场开评标(竞买会)人员请履行“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义务,全程科学佩戴新冠病毒防护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新化县人民政府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8-3239888。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新化县富康路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738467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化县清水塘路(金水园)第一幢30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73896266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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