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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福州-长乐市 发布日期: 2023年5月9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6月15日至7月16日,区委巡察二组对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9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if !supportLists]一、[endif]提高站位,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收到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全局上下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决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问题,自觉对号入座、主动认领责任、深入剖析检查,以“拔钉子”的工作态度,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体现政治忠诚,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履行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将各市场监管所、各科室、质检所及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纳入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整改合力,建立了“反馈问题、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全面协作”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对整改任务分块负责、分工协作,抓好具体整改落实。

(三)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分工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整改的工作要求和相关原则,形成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式管理,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从严督导落实。把巡察整改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在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度,按照巡察整改的要求,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整改完成的问题,经常性地开展“回头看”,不断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如期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指示有差距。

(1)“菜篮子”安全监管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机关与基层所联系。及时掌握快检试剂用量,按基层所需求提前联系试剂供应商,确保保质保量做好试剂供应工作。新采购的快检试剂已于2022年7月7日采购到货并下发至各基层所。二是开展农贸市场快检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掌握农贸市场使用的快检设备、试剂情况,辖区有快检设备、试剂的农贸市场16家;倡导消费者送检,引导农贸市场发挥市场快检作用,开展“你送我检”等服务活动;召开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培训暨考核专题会,18个市场监管所、15个农贸市场等30余名快检工作人员参加并进行统一考核;对照整治目标和重点内容开展集中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91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5家次,检查中发现问题2个,已立整立改。三是推进食品流通环节“一品一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召开两场约谈培训会,进一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通过针对性指导和示范带动作用,有效提高经营单位录入率;及时掌握系统录入情况,不定期将“一品一码”录入情况进行通报,7月以来已下发工作通报3期,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对发现问题较严重的,严肃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已立案相关案件5起。我局将加大督促力度,将辖区内的连锁、批发、批零经营单位作为重点考核对象,持续关注这些经营单位的注册率、录入率、应录未录率等数据。同时,每周进行跟踪,分类督促,排查有数据录入的经营单位,对达到录入天数的全力保持,并要求加大录入量;对临近录入天数的经营单位,及时通知基层所督促企业按要求录入;全力挖掘具有录入潜力的经营单位,督促指导规范录入。四是开展批评教育。局党组对巡察反馈中涉及使用过期试剂进行水产品检测的相关基层所负责人陈某某、郑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if !supportLists](2)[endif]对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立整立改。巡察组走访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店、食杂店发现的多个食品安全问题,我局都已责令改正,督促相关经营单位整改到位。二是对相关单位进行摸排,制作完成长乐区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情况表、学校食堂供货商经营情况表和长乐区校园开设食堂情况表。三是加强分级管理。将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列为D级风险管理单位,并开展了全天候现场驻企监管三次。四是深入开展以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重要内容的“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组织食品科普进校园2堂次,科普师生650人次,检查校园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餐饮店672 户次,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2件。五是强化校园及周边的食品监督抽检力度。今年以来,完成了校园食品专项抽检任务138批次和其他任务79批次。

(3)药品监管覆盖面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药品抽检覆盖面。2022年9月至11月我局完成药品抽检30个批次,覆盖9个乡镇街道。2022年共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109批次,已覆盖全区16个乡镇街道,计划每两年完成18个乡镇街道抽检区域全覆盖。二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以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辖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的质量监管,2022年有148家医疗机构通过规范药房验收。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2022年9月份以来共检查医疗机构60家次,立案查处7家。三是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9月以来已检查药品经营企业80家次,立案查处7件,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4)处罚力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办案力度。由消保科牵头每半年对各业务科室组织查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审核评鉴,相关结果年底报人教科汇总,作为干部提拔晋升及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到综合执法大队、法规科跟班学习,以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办案水平。下发《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减轻处罚裁量幅度的参考意见》,严格做好案件处罚力度的集体会审把关,对适用减轻处罚、从重处罚、免予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含首违轻微不罚、违法事实不成立等)、免予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必须经过局务会议研究决定。二是做好案件梳理,落实案件整改。组织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认真学习,同时开展案件梳理,防止再有类似一年内被处罚三次的企业未责令停产整顿情况发生。同时通过结合福州市局、区司法局等部门的案卷评查工作,对案件进行自查自评。三是开展批评教育及提醒谈话。局党组对巡察反馈中所涉及案件的时任办案单位负责人曹某进行批评教育,对主办人员郑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坚持以案释法,强化所有办案人员的法纪教育,日常监管过程中要加强执法处罚文书的应用,不能泛泛提醒教育监管服务对象,以形成监管执法的刚性震慑效应。

2.市场监管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提高。

(5)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学习。2022年9月23日,审批科及档案室工作人员对《福建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企业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学习。严格按照总局发布的各文件精神进行收件登记。为更好进行后续查档工作,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办事指南中收件规范进行操作,律师查档案只需提供介绍信、律师证、企业档案查询服务登记表即可,且可以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在线申请,材料无误的情况下由我局提供免费快递服务,将查档材料邮寄给群众,可实现一趟不用跑。二是落实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核验。严格落实《关于依法做好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公司登记违法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19〕9号)文件精神,2019年5月1日起要求在企业登记环节实施企业身份信息管理工作,实现对企业相关自然人的身份查验。我局进一步推进实名验证,扩大实名验证的范围,由最初的仅设立登记需要查验相关人员的实名验证情况,到现在进行股东变更、组织架构变更等,相关人员均需进行实名验证,以此更好防控通过冒用他人或虚假身份骗取登记注册的行为。三是规范操作流程。规范了处理冒用登记诉求的操作流程。对于群众反映被冒用登记的诉求,告知群众相关受理流程后,及时启动调查程序,根据群众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实地核查、询问公司相关人员、核查及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措施,审慎做出是否撤销决定;对于群众反映的冒用情况,在启动调查程序的同时,将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四是贯彻落实窗口无否决服务机制。强化对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要求工作人员对群众咨询要耐心细致解答,不说不是我办,告知是谁办,不说不能办,要说怎么办,不说不知道办,要想办法办,不推诿,不拖延。为方便群众,我局在窗口摆放了常办事项的办事指南台账,且各个窗口电脑都保存了所有事项的办事指南电子版,群众有需要就能立即打印出来,便于群众查询,努力为我区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

(6)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以及应诉能力。2022年9月以来,已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件,行政诉讼败诉率明显下降;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1件正在审理中),行政复议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加强法律顾问对复议诉讼案件的指导作用,重新签订专业律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并对重大案件开展庭前讨论会议。强化案件审核工作。同时修改下发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异地交叉审核制度以及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范围。加大案卷评查力度,查阅、复制、调取办案单位行政执法案卷,参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南》,扩大案卷评查涉及的案件类型以及覆盖面,及时汇总市局、区司法局以及我局相关案卷评查意见并进行通报。我局还专门组织编写印刷了《市场监管涉嫌犯罪案件有关规定》《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有关规定》《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有关规定》小读本,分发给各办案机构加强学习。二是积极组织参与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以赛促宣、以赛促用,努力培养执法能手。我局干部通过层层选拔,作为福州代表队参赛队员在2022年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稽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获得团体第二名、个人赛第二名。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围绕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点,结合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和医药价格违法专项整治、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涉蟹卡蟹券整治等相关专项工作,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市场促销宣传活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仿冒混淆、不正当有奖销售、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今年以来已完成不正当竞争案件2起。同时试行业务科室依托专项检查及监督抽检任务,充分行使依法组织查处职能,由消保科牵头每半年对各业务科室组织查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审核评鉴,相关结果年底报人教科汇总,作为干部提拔晋升及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到综合执法大队、法规科跟班学习,以提高基层公务员的业务水平。

(7)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明确“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对从事网络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及时督促未标注“网络经营”的餐饮商户到辖区所进行标注登记,经督促仍未标注的坚决予以立案查处。2021年6-9月期间监测发现的28家未标注网络经营的餐饮商家,均在辖区市场监管所的指导督促下整改完毕。二是加强网络餐饮e治理平台运用。今年9月以来,我局通过该平台通报下架违规网店29家次,处理e治理平台投诉2起,兑现奖励2起。三是统筹日常监督检查要求、线上监测发现问题线索、监督抽检后处理、平台抽查和监测发现问题、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等,科学安排日常监督月度检查计划,持续强化对辖区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线下检查。四是加强网络餐饮定向监测工作。积极按照市局每月下达的网络餐饮“点题整治”任务要求调整监测工作计划,持续深化开展网络餐饮“点题整治”工作。制定本局定向监测任务计划,2022年9月起调整为每月50户次,至目前我局已监测网络餐饮单位221家,累计发现问题商家14家,均已在辖区市场监管所指导督促下整改完毕。五是进行通报批评。局党组对巡察反馈对餐饮店超范围经营监管能力不足所涉及的科室负责人冯某进行通报批评。

(8)智慧监管建设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针对9月底要完成“阳光餐饮”接入1600家的工作目标,截至2022年9月30日,共接入1625家餐饮服务单位,顺利完成接入任务,并且还在深入推进中。二是制订《“阳光餐饮”平台信息对接制度》,定期做好与平台运营方对接,将未能正常使用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不齐全的商家名单按照每月一次频率转给各所,由辖区所督促商家及时做好整改。截至目前,平台运营方提供的上述问题商家绝大部分已整改完毕。还有15家未能正常使用、有11家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不齐全,下一步计划在一个月内督促商家解决剩下存在的问题,并定期处理以后新增的问题,确保平台上的绝大多数商家的视频都可以正常使用。三是拓展新增入驻ODR企业数,新增ODR企业4家。结合我区现有市场主体发展情况,丰富ODR企业接入类型,选取4家公司入驻ODR企业,已完成年度ODR企业增加2家的目标任务。

3.日常监管存在短板。

(9)特种设备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2.25”较大安全事故中暴露出的压力管道未检验问题,我局大力开展工业企业压力管道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共排查压力管道使用单位261家,其中需要整治的压力管道使用单位124家,需整治管道165.2公里,均已整治完毕。我局协同省特检院多次深入企业现场,最终共完成辖区四大化纤企业共计约80公里长、约1600条压力管道的整治检验。9月份以来,我局又对17家新增企业进行设备普查,暂未发现不合格压力管道。二是针对我区住宅电梯初检合格率偏低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用一年左右时间开展集中行动,切实提高电梯使用管理质量,积极构建电梯智慧监管体系,不断提升电梯初检合格率;针对电梯违规维保问题,我局通过摸排辖区有维保业务的电梯维保单位共67家的电梯维保持证人员情况,对人均保养梯量大于40台的维保单位和市局评定的维保质量等级为C、D级(根据《福州市电梯维保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评级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级)的维保单位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8起违规维保行为,其中巡察组抽查发现的3个小区住宅电梯问题,目前我局执法大队对其中2个小区予以立案查处,我局日常检查发现的5起违规维保案件均已结案。另外1个小区存在的电梯紧急呼叫无人应答问题,因未达立案标准,未予以立案,由辖区所责令物业公司改正。三是针对一液化气公司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过期、压力表未经检定等问题被市局通报,我局积极督促企业整改,企业已整改完毕。在2022年9月对该企业“回头看”检查中,该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符合要求,压力表均已检定合格。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我局召集辖区16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同时加大对辖区内16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的检查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共对辖区内6家气瓶充装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四是提升监管能力。实施靶向监管,充分运用监管绩效动态评测结果,强化基层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对工作落后的基层所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指导和帮扶,及时扭转监管效能落后的局面;全面、深入、持续地开展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和“清网行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目标责任制。坚持严格执法,针对检验机构报送的重大事项以及检验不合格、超期未检、超期未登记的设备,严格执法办案,真正让执法长出“钢牙利齿”。完善机制建设,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措施,不断提升防范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动态目标绩效”应用机制,开展针对性的督导检查,促进基层所提升履职能力;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履职风险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努力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良性互动的工作协调机制。

(10)成品油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盲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高标准完成成品油质量管控交账销号工作。严格按照省环保督察办和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席办通知的要求,对标对表梳理工作资料,加强市级验收后的巡查和回访。目前,我区已通过福州市成品油质量管控验收工作,等待下一阶段的省级验收。二是立足联席办职能,督促区商务局加强企业内设加油站管理,进一步推动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管理办法的落实,切实建立内设加油站管理长效机制,避免出现监管盲区。三是加强成品油质量抽检。2022年以来,配合省级、市级成品油抽检分别13批次、12批次,开展区级抽检27批次,三级抽检完成了对我区在营加油站的全覆盖。2022年区商务局对全区7家内设加油站进行抽检,结果均合格。

(11)对无证照经营的监管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多措并举,主动作为。近年我局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立案查处、抄告供水供电部门断水断电、成立百人工作专班现场执法、向区政府提交处置意见等方式强化对某区域无证照餐饮店的监管,但由于历史违建原因,该区域餐饮经营户无法获得合法场所证明,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根据近年来的商事制度改革和新修订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我局对无证照经营户已无取缔职能,为此再次专门具文提请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依法处置。二是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印发3份“查无”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细化工作职责。2022年9月下旬,我局接到区政府办文件办理告知单,要求我局对203省道沿线拟收储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执法大队和辖区市场所工作人员立即行动,并对30家承租单位存在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将市场主体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的情况抄告给相关供水供电部门,要求对无证无照经营主体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表扬并给予我局“红旗”表彰。三是突出重点,确保时效。将“查无”工作与日常各类专项监管工作、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紧密结合,认真排查登记,确保“查无”工作取得成效,提升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接受群众对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的投诉举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2022年9月以来累计查处无证无照案件8起,已结案5起,案值16.14万元,罚没款5.57万元。

4.履行所辖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

(12)“抓宣传就是抓监管”的理念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食安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你我同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在人民法治网、中国食安网、福州日报、吴航乡情报等多家媒体平台发布相关新闻报道122篇,广泛宣传我区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成效。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对外公示工作。提升监管工作的靶向性和有效性,大力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并将监督抽检结果按要求对外公示,目前已对外公示12期,涉及2673批次食品;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时对外发布核查处置信息,目前已对外公示核查处置工作19期、食品风险控制情况21期。三是推进落实“阳光餐饮”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在“阳光餐饮”小程序上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和警示信息,已发布27条;安排印制“阳光餐饮”推广宣传单1300多份,宣传海报800多张、桌贴2200多张,并将“阳光餐饮”的推广信息发布在区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上,提高了“阳光餐饮”的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

(13)舆情应对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我局高度重视舆情专报,相关领导会同业务科室积极研判处置,协同省特检院对某小区电梯开展专项检查,妥善化解矛盾,该事件的处置受到市局肯定,并被市局作为优秀案例推送省局。为切实提高舆情应对能力,于2020年6月成立应急管理与宣传科,建立舆情应对长效机制,下发《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关于印发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管理暂行制度的通知》(长市场监管综〔2021〕61号),根据职能做好舆情收集、预警工作,对于接收到的舆情及时做好舆情研判、舆情核实、舆情分级、应对处置、舆情回应等工作,及时化解风险、有效引导舆情。同时为有效应对突发舆情事件发生,我局聚焦热点难点,由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对群众集中投诉的相关问题,不定期形成专报,由局领导研究处置本系统工作预案,并同时上报区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坚决防止舆情的发酵蔓延。二是2022年10月12日起,我局陆续接到群众对某公司的投诉举报及信访事项400余件,我局立即召开群体投诉举报处置部署会,由执法大队负责核查处置工作。通过沟通、协调,11月9日已向1666名消费者退款63.26万余元。11月15日,执法大队收到该信访投诉举报群体对执法大队的感谢信和锦旗。此项网上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刚好适逢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得到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三是加强对房地产虚假广告类投诉应对能力。根据舆情监测信息和投诉举报平台接收的举报线索,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执法大队和辖区市场监管所,综合判断舆情等级并及时予以处置方案,妥善处置房地产群体性、反复性投诉,维护社会安定稳定。2022年9月以来,我局查处房地产虚假违法广告1起,入选福建省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的房地产广告案件1起。

(14)保密工作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我局已向有销售涉密设备资质的商家采购涉密计算机等设备,今后可按相关流程开展定密工作。二是我局现已采购大尺寸和存放容量的密码文件柜,并投入使用。三是根据保密有关工作要求,对《文件签发单》内容进行重新修改,明确“密级及期限”“定密责任人审核”栏目、新增“印刷地”栏目。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15)对“点题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不深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无堂食”、“高销量”的餐饮网店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创建动态数据库,通过“市场监管综合平台”,按照每个月不低于10%的比例,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开展飞行检查。2022年9月以来,共抽取41家次的“无堂食”和高销量的网络餐饮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二是加大对网络餐饮中容易出问题的发酵面制品、自制糕点、自制饮料、熟肉制品的抽检力度,共抽检网络餐饮食品398批次。持续强化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线下检查,共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145户次,查办网络餐饮违法案件45件。三是强化基层所打击“两超一非”工作力度。整理下发“两超一非”处罚相关的法律法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重点食品安全风险“一品一策”防控清单等相关资料,不断充实基层执法人员“两超一非”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基层所对“两超一非”监管水平。召开“两超一非”专题部署会,就“两超一非”工作进行总结提升,并对整治重点对象进行再强调,要求基层所要深刻认识“两超一非”工作重要性,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强化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同时,举一反三,要求各所对开展的重点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在所里传达到位,确保所长、分管该业务的所领导及所里业务对接人能及时知晓整治工作要求,更好更到位地开展工作。四是进行通报批评。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有多月未按要求对15家以上餐饮网店开展定向监测工作所涉及的科室负责人林某进行通报批评。

(16)官僚主义仍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明确工作要求。经2022年10月9日局党组会议研究,以《三定方案》相关规定为依据,确定业务科室行使依法组织查处职能的相关要求。各业务科室要结合日常专项检查及监督抽检任务,依职能履行组织查处的职责:经业务科室分管领导指定,业务科室作为协办,协助市场监管所办案,每季度至少办理案件1件;各业务科室依托专项检查及监督抽检,将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移交各所,并对线索移交后查办的相关案件进行跟踪督促,直至案件闭环;各市场监管所对于业务科室移交的案件线索原则上要予以跟踪立案,确有充分理由不予立案的,需书面提交我局案件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做不予立案处理。二是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结合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和“无疫社区”创建活动,立足市场监管特色,大力促进干部作风建设。以成就论英雄,以实绩评优劣,强化办案结果运用,将各业务科室组织查处职责的履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中,作为干部提拔晋升和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切实改变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简单做法。三是进行立整立改。我局要求办案单位在申请强制执行前,及时联系当事人确认是否已经缴纳罚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职,自觉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是进行通报批评。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案件执行问题所涉及的科室负责人陈某进行通报批评。

(17)担当作为有所欠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理顺内部工作职责。针对安全生产报表报送问题,专门召开局务会议进行部署,对相关科室进行严厉批评。同时对重要报表报送涉及的数据提前收集、过程督促还有报送后跟踪确认,都一一作了布置,要求科室间要互相补台,绝不能互相推诿埋怨,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干部担当作为意识,大力弘扬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为担当者担当的良好氛围。特安科会同辖区所主动靠前,服务企业,积极帮助一家公司在压力管道整治期间共完成15790.12米压力管道和427台套压力容器的整改工作。上述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均通过特检院的检验,办理特种设备备案登记,这家公司专门向区政府写了感谢信,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表扬并给予我局“红旗”表彰。二是加强部门沟通。结合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加强与安办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行刑衔接工作,与公安、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做好对接工作。目前我局已常态化利用两法衔接平台登记通报行政处罚案件,并每月定时向司法部门通报行政处罚案件在平台上的公示情况和案件移送情况,及时向检察部门移交案件线索,通告案情。三是进行通报批评。局党组对巡察反馈工作所涉及的科室负责人叶某某、黄某进行通报批评。

(18)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一家电梯维保公司行政处罚引用法律条款不当问题已整改,已将处罚决定书中的“对当事人无照经营的行为”更正为“对当事人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并通知当事人。二是强化注销登记管理,严格落实工作流程。我局加强与省局及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软件开发公司技术支持的沟通,发现系统漏洞时及时进行报送;同时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严格按照系统锁定提示进行办理,对于系统提示存在未完结案件或存在不可办理的登记情形时,不予办理相关业务,待其系统锁定信息解锁再行办理。目前该案已经过物品拍卖、当事人因拒不缴纳罚款被我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也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是开展提醒谈话。局党组对巡察反馈中所涉及案件的办案单位负责人及主办人员刘某某工作作风不实进行提醒谈话。结合民主生活会和干部谈心谈话,要求全局上下从细微之处入手,从点滴事情抓起,坚决克服工作作风不深不实、想当然的敷衍工作作风。

2.执法不够严格,存在廉洁风险。

(19)证据材料收集不全面。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由消保科牵头每半年对局机关业务科室组织案件查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审核评鉴,相关结果年底报人教科汇总,作为干部提拔晋升及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安排基层所新录用公务员到综合执法大队、法规科跟班学习,使其尽快熟悉掌握证据材料收集等执法业务,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办案业务水平。二是积极自查自纠,做好案件整改。2022年9月,我局通过OA办公平台下发通知,要求18个市场监管所针对巡察反馈所列出的案件问题,对2018年以来的结案案件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并积极做好整改,同时通过结合福州市局、区司法局的案卷评查工作,督促各办案机构做好案卷的自查整改,并组织开展我局内部的案卷评查工作,已开展2次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办案人员学习整改,各办案单位深刻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强化证据固定、证据闭环意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开展批评教育及提醒谈话。局党组对巡察反馈中所涉及案件的时任办案单位负责人曹某、李某某、郑某某、林某进行批评教育,对主办人员郑某某、谢某某、陈某某、魏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0)自由裁量权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局务会对案件的集体研究、把关会审制度。严格依照总局、省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的有关规定,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等文件,做到案件办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二是规范案件查办。我局通过修改《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工作暂行规定》,扩大了负责人集体讨论的案件范围,对适用减轻处罚、免予处罚、不予行政处罚、拟罚款金额或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10万元(不含本数)以上的案件必须经过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强化了自由裁量权的把关。各办案单位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的专题学习,深入了解减轻、从轻和从重情节的内涵和外延,深刻把握过罚相当原则,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既严厉查处罚违法行为,又教育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维护社会秩序。湖南所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整立改,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适用规则》的要求,把握过罚相当原则,规范案件查办工作。三是开展批评教育及提醒谈话。局党组对巡察反馈中所涉及案件的时任办案单位负责人林某进行批评教育,对主办人员林某进行提醒谈话。

(21)办案期限延长较为随意。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办案行为,加强案管系统管理,对即将超期的案件做好督促,指导办案单位及时办理案件;同时我局局务会通过修改《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工作暂行规定》,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拟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均在3万元以上的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由局政策法规科进行案件审核,强化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对案件办理以及文书质量的把关作用。吴航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全所办案人员重新学习《市场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条款,要求办案人员加强个人业务能力学习,提高办案水平,目前吴航凯斯维特蛋糕店安排无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以及擅自变更食品生产经营条件案已结案。二是规范延期程序。严格控制案件延期数和延期期限,对确需延期的,办案单位必须提出充足理由,且必经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三是开展批评教育及提醒谈话。局党组对巡察反馈中所涉及案件的时任办案单位负责人陈某、林某进行批评教育,对主办人员林某某、魏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3.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22)内控制度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食品快检车检测试剂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二是制作检测试剂领用登记表,检测人员登记签字领用。

(23)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府集中采购,将档案扫描装订业务实行一年一招标,合同一年一签。我局将吸取教训,完善财经制度。严格执行《长乐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相关政府采购制度,扎紧扣牢制度的“篱笆”。

(24)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存在重复报销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在巡察期间发现该问题已进行了立整立改。相关当事人陈某某、强某某、赖某某于2022年6月22日将该笔重复报销的交通费退回至局机关账户。我局及时召集财务人员、后勤小组人员开展培训,重申财经制度的重要性,要求财务人员务必加强财经制度的学习,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加强财务工作监督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下发实施《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财务管理补充规定》,规范财务报销审批程序。三是进行通报批评。局党组对涉及重复报销交通费的陈某某、强某某进行通报批评(赖某某已于2021年5月退休)。

(25)财务列支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我局立即对该两笔支出进行了梳理,拟出两项服装具体发放名单,并要求涉及干部职工将服装款退至市场局账户,做到应退尽退,以上两项共收到退款25316元。今后,举办培训等活动坚决按照文件执行,不予以统一采购服装。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严肃财经纪律。组织财务相关人员学习《福州市长乐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章制度选编》,加强财务报销的监督管理,对费用报销原始凭证进行逐一审核,对无明确文件规定的列支坚决不予以报销。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26)党组织凝聚力不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于2022年10月14日在局党组、局务会议上部署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请示报告有关事宜,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重在解决问题,要求各部门切实提升请示报告意识、准确汇报内容、规范报告流程,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全局政令畅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决策效能和工作效率。二是采购快检试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立即组织办公室与有关快检销售公司联系,并于2022年7月7日采购甲醛检测管、农残检测卡、盐酸克伦特罗试纸,并将采购的试剂及时下发各基层所。三是加强机关与基层所联系。2018以来,福州市局对食品快检数据上报没有硬性要求,食品快检只作为基层市场监管所监管的辅助手段。局机关相关科室及时掌握试剂用量,按基层所需求提前联系试剂供应商,确保今后保质保量及时做好试剂供应工作。四是制定快检试剂采购配发工作方案,根据快检试剂保质期短的特点,每年度年初和年中按全年的工作需求,原则上分两次按需采购配发,同时对临时任务需要紧急补充试剂的,单位做好统一调配,保证全年都有合格的试剂使用,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五是开展批评教育。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所涉及的经办人员韩某进行批评教育。

(27)思想教育开展不深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理论学习。通过2022年9月支委会组织各支部学习“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一报双查一通报”等制度和相关文件。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纳入2022年11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开展自检自查。2022年11月,结合2022年度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工作,局机关总支部组织局机关各党支部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做好记录,对照“七个标准化”目标任务,切实摸清底数,找准存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要求机关各党支部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坚持党内组织生活“一报双查一通报”机制,严格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按时间节点,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对于相关会议记录,支部书记必须亲自审核、把关签字。

(28)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有偏差。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抓好述职评议工作。2022年9月,机关支部委员会组织学习《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召开党员大会,研究解决巡察反馈意见中专项述职等问题,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履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加强对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及具体经办人员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参加区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培训,增强党务工作实操本领和业务技能。三是严格按照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要求,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规范今后机关各党支部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等手续。四是进行通报批评。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所涉及的机关某党支部书记俞某某进行通报批评。

2.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29)“一岗双责”履行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23日,局党组召开“2.25”事件安全生产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安全责任落实方面分析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方向。二是按期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分别于2022年2月、7月召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今后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分析形势,研判动态,切实把防范关口前移。三是开展廉政谈话。9月,局党组书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要求所有班子成员要自觉以上率下,切实严格履职,防范廉政风险,发挥“领头雁”作用。

(30)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树牢廉洁从政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学习材料汇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等党纪法规,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开展廉政谈话。认真组织局领导班子对分管科室、各基层所负责人,各科室及基层监管所内部广泛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严管厚爱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注重把好第一个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不断探索,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防微杜渐、抓早抓小。三是做情况说明。针对巡察中提出个别干部未如实填报的情况,在2021年11月党员干部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中针对本人是否违规投资入股,本次巡察自查自纠表格增加针对本人配偶、子女、子女配偶是否经商办企业这一内容,以上两份表格我局干部均如实填写,没有任何隐瞒和出入。现针对该巡察反馈意见,要求7名干部做情况说明,并向组织郑重承诺本人无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31)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明纪律、规范管理。党组会议重申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纪律,下发《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纪律的通知》至各基层所、部门,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及证照管理有关工作。二是开展提醒谈话及诫勉谈话。鉴于3位同志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是在2018年12月前,即在两办下发《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办公室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申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纪律的通知》(长委办〔2018〕115号)文件》前且我局尚未在系统内部做出明确通知前,对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纪律规定尚不知晓,经研究,局党组对周某某、陈某某、邓某某等三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魏某某、高某某、宋某某等三位同志在2018年12月重申相关纪律后,违规持有相关证件且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境),局党组对魏某某、高某某、宋某某等三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三是进行通报批评。局党组对未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和备案审批工作所涉及的科室负责人俞某某进行通报批评。

[if !supportLists](32)[endif]对巡察整改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是人员分配向基层倾斜,配齐配强基层监管力量。在人员招录条件设置方面兼顾专业性,重点招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药学、医疗器械等专业人员,并在人员分配时向基层市场监管所重点倾斜。2022年我局新招录的6名公务员及1名军转士官均分配至基层市场监管所,充实基层一线的监管力量。二是组织开展综合执法考试,强化基层执法力量。组织我局干部参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及福州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共有13名新通过人员于8月份申领新证,进一步夯实基层执法力量。三是适时调整工作分工,确保工作有效落实。经2022年11月4日局党组会议研究,根据工作实际对我局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明确局领导具体联系的基层市场监管所及分管的业务科室,确保基层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及时调整人员安排,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监管水平。在2022年新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及2023年新招录公务员到岗到位后,根据局机关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人员的合理补充,尽快将借调人员按照实际任命或编制实际所在单位进行调整,以确保职务、编制与实际工作岗位相一致。同时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交流,全面提升基层人员业务能力与执法水平。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二组未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移交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一些问题仍需常抓不懈,驰而不息,持续推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认识、提高站位,持之以恒、善作善成,不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抓好整改后续工作。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切实把巡察整改的后续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问题整改清仓归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对照巡察整改工作标准,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主动开展“回头看”,全面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涉及无照漳港南澳餐饮店等历史违建问题,我局已专门具文提请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依法处置,并持续跟踪。对持续推进整改的“阳光餐饮”平台对接、规范案件查办、规范执法办案延期程序、配齐配强基层监管力量等项目,属于我局常态化开展的日常市场监管工作,将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落实。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注重标本兼治,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注重制度体系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三)推动整改成效转化。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巩固整改成果,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确保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落细。切实把整改工作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提升为民办实事的服务能力,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有效推进市场监管工作的强大动力,推进我局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62680011;通信地址:长乐区首占新区广场南路815号,邮政编码:350200;电子邮箱clsjd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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