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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厦门- 发布日期: 2023年4月25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10日至9月30日,区委巡察一组对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并于11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站位,确保整改到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区委对我集团开展巡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对我集团工作的高度重视,对集团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直至病根、切中要害、非常深刻;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为我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各项工作明晰了准确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集团子公司、各部门将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集团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要求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到位。

(二)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价值取向,坚决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坚定不移强化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许阳升任组长,吴洪云任副组长,集团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22年12月份以来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会议共1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我集团将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订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逐一落实整改,并积极向区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四)提高工作要求。全集团要严格按照区委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整治“四风”“八项规定”结合起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

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不够深入。

(1)理论学习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计划,结合每周例会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和政策措施,已组织学习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6次;二是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深入学习;三是充分利用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思考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

(2)学用结合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3日印发了《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莆城国投〔2021〕33号),并成立集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2月18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充实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组成员的通知》(莆城国投〔2022〕11号),2022年3月18日印发了《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莆城国投〔2022〕27号);二是作为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组一员,完成了2021年9月、2022年3月核酸检测、隔离点及2022年7月、2022年10年核酸检测的物资保障工作;三是完善国企“集团+子公司”运作模式,加快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准党支部功能定位,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全面加强董事会建设,明确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职责定位。依法保障经理层行权履职,并对标一流企业出台各类企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基础。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力。

(1)落实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政策不到位,未推动减租政策有效惠及实际承租人。

整改情况:全面开展排查,对国建展贸公司减免情况进行核实,摸清入驻企业类别,先后5次约谈督促国建展贸按政策文件落实免租政策。一是要求国建展贸公司全面梳理2022年3月至8月期间涉及减免期租户清单,要求国建展贸公司与符合免租条件的实际承租人签订免租协议,确保实际承租人享有的减免权利具有法律效应。二是对不符合减租条件的实际承租人,要求国建展贸公司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同时协调国建展贸公司减免2022年3-8月份全部租金。三是对国建展贸公司提供的免租材料进行核查和现场核实,确保租金减免政策落实到位。九龙小区B#4-27层共有租户70家,已减免租金67家,无减免3家,租金减免政策已全部落实到位。

(2)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足。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城厢国投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落实执行;二是每周例会传达各级安全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并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开展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开展集团内部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新《安全生产法》学习,组织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等警示片,2022年组织消防安全培训2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集团资产管理和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三是结合全市“安全生产日”每月对在建工程、厂房和商业物业开展一次集中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不定期开展突击抽查,累计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检查40余次。

3.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

(1)深化企业改革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向兄弟市、县先进企业学习优秀经验,借鉴先进典型案例,参观产业园规划建设、招商运营等工作,2021年12月区政府组织赴漳州、厦门、泉州考察调研、2022年10月区国资办组织三大集团赴泉州晋江市、石狮市、丰泽区,考察学习国有企业管理方面的先进做法经验;二是积极自主学习国有企业改革相关内容,打破传统管理模式,创新管理战略,促进管理创新的良性发展;三是完善《城厢区国投集团年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城厢区国投集团岗位聘用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使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提高全体职工的工作效率,从而切实提升企业竞争力。

(2)集团资产负债率偏高。

整改情况:目前我集团负债融资投向东海鞋服科技产业园、中电科创城、厂房及写字楼等优质资产,项目发展不仅能保值增值,同时亦能创造产值税收。下一步工作: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租售并举,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收益率,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债务风险防控能力;二是争取合作方权益性资本及财政性资金、提高未分配利润以增加所有者权益从而降低资产负债率。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落实意识形态报告制度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制定集团公文制度,形成规范的公文复核程序;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条例》,并举一反三,按规范发文。

制定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已制定报告制度、督办督查制度、党内通报制度、约谈制度、公共宣传载体管理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网评员制度等,以制度规范意识形态工作管理;二是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公共宣传载体的管理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增设一台智能高清电视,实时发布政策精神、工作动态,并制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展板,加大公共领域载体宣传力度;二是制定《城厢区国投集团公共宣传载体管理制度》,对公共宣传载体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审签后公开宣传,确保宣传内容准确、合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有所反弹。

(1)文风会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两个同志组织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敷衍了事,直接从网络照搬照抄问题,已责成当事人自我检讨,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文字材料的审核和审查工作,确保文字材料真实、准确;三是加强组织生活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文化素养。

(2)公文管理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行政管理部及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部门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提高公文处理能力;三是开展内部自查,每半年对发文情况进行归纳整理,排查易出现的现象问题,规范发文情况,严谨公文的内容、审核、签发等程序,严格把关签发时间跟签发处理单。

2.担当尽责、主动行为有欠缺。

(1)项目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巡察组在对城厢区5G数字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工程、5G数字产业园原华龙厂区综合楼及2#厂房建设工程现场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备案人员不在岗现象(监理总监在场),已发出通知要求立即整改,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处罚。其中5G数字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罚款23000元、5G数字产业园原华龙厂区综合楼及2#厂房建设工程罚款14000元,已全部缴纳到位;二是认真把关、核对施工单位配备人员资格,并补齐证书、社保等材料。下一步我集团将加大各在建项目的监管力度,每个工程都配备具体项目负责人(A岗),和现场管理人员(B岗),实行A、B岗职责。负责监督施工、监理单位现场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定时进行现场检查等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区住建局做好工程质量安全、人员、内业资料的检查,认真把关每个项目人员资质配备情况等,如有发现现场施工人员不在岗、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等情况将及时上报区住建局,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做出限时整改要求,同步督查整改并及时反馈。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

(1)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一是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3笔共计800元已全部清退到位,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完善《城厢区国投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制度,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

(2)重复领取用餐补助。

整改情况:经查2021年12月工作日为23天,集团职工领用餐票数为25人,实领575张。其中请假、病假、隔离点值班共退还餐票28张,最终使用547张,金额为8205元,与报销相符。下一步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餐补工作,切实做到预防为先,抓好源头治理。

4.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1)大额资金调拨未附凭据。

整改情况:我集团已向经发公司开具收款收据和财政局发给经发公司的通知为凭证依据,该笔款项为我集团收入,故无审批流程。下一步对大额资金调拨情况,要严格审批流程,遵守财经制度,确保相关佐证材料同步装订。

(2)拨付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经查2017年1月区樟林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向武汉光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拨付2笔共计170.4万元系樟林片区中电科创城项目规划编制费用;二是已附相关凭证并注明资金用途。下一步我集团将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实行严格的审批流程,加强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财务人员的能力水平。

(3)大额现金支取。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系原樟林公司财务人员陈某某挪用公款所为;二是引以为戒,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避免违规使用现金,规范财务人员的账务工作;三是我集团组织观看《永远吹冲锋号》《总开关》等系列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下一步我集团将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集团现金管理制度执行,提取现金时要注明用途并附相关票据凭证。

(4)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1—2022年物资采购询价单已责成询价人员签字确认;二是补充完善《城厢区国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试行)办法》,制定询价公告、中标公示模板、询价汇总表等,规范采购程序;三是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落实落细责任人审核把关询价单并在询价汇总表签字;四是提高认识、进行专业培训。2022年12月13日邀请招投标专业老师授课,讲授招投标专业知识,提高招投标专业水平。

(5)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比较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排查,将未纳入管理登记的资产全部排查到位;二是建立台账,对固定资产使用中的管理,做到底数清要素齐,并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完善集团资产登记;三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确保入库与实际相符,做到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四是树立内控管理意识。加强内控知识学习。

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引以为戒并举一反三,利剑高悬、警钟长鸣;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规章制度流程,规范审批流程及用章、U盾使用保管,网上银行和电子支付审批流程设置3个支付密钥,分别由出纳、资金支付审核、资金支付审批三岗三人保管使用;转账支票由出纳填写、会计审核确认、法定代表人审批后交由办公室盖公章方可完成支付。

5.小额工程邀请招标走过场。

(1)招投标时间逻辑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围挡监理标于2022年1月21日评标完毕,2022年1月25日中标通知书发放,在材料填写中,时间填写错误,约谈部门相关人员并通报批评;二是制定完善《城厢区国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试行)办法》,制定招投标工作流程、招投标备案表、询价小组审核表;三是加强监督,配足配强招投标人员,加大审查力度。

设计程序倒置。

整改情况:一是我集团于2021年5月份重组整合,4月份区樟林实业有限公司印章及人员正在变更调整,5月21日国投印章正式启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合同时间落款为2021年6月2日;二是加强业务学习,集团于2022年12月13日组织举办民法典合同篇培训,增强员工法律意识,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及审核制度。

(3)招标公告制定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城厢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及监理,最高限价是根据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30号文件执行,老年大学和老年活动中心临时过渡办公用房装修项目设计及监理最高限价是依据是参照中电科创城先导区装修标准暂按140万预估;二是建章立制,成立询价小组,规范招投标最高限价、概算或预算价,制定询价小组审核表,完善招标文件,确保招标过程依法依规;三是加强岗前培训,定期组织专业学习,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专业知识,掌握标前的工作方法和程序;四是约谈部门相关人员,严格梳理招标流程,把关招投标文件内容。

6.项目管理不规范。

(1)前期设计不科学。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前期设计是原樟林公司委托省建筑设计院设计的,区八达公司负责建设,2021年5月份项目移交我集团自行建设、管理。由于项目设计后,在工程预算、施工招标期间,施工现场新建了一所公厕,导致本工程需新增电力井;二是施工过程中应华林园区和周边住户强烈要求,为满足排污需求,现场变更增大污水管径施工;三是电力环网柜是考虑后期电缆下地预留的,已对接电力部门同意甩项。设计变更程序区住建部门、财政局已审批,工程结算区财政已审核,程序完整。

(2)项目工期把控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城厢区5G数字产业园5G东南总部基地周边配套工程:因疫情,还有施工过程为避开国防光缆和燃气管道对管线位置进行调整施工等原因造成工期顺延;二是城厢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超合同工期问题:因疫情原因及文明实践中心首层店面当地居委会租赁给一家便利店,场地未能及时移交,造成工程延期,我集团也分别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17日发函霞林办事处要求便利店尽快搬迁,以上两个工程已按相关规定给予工期顺延;三是城厢区5G数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偏光片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外电接入工程、城厢区5G数字产业园5G东南总部基地项目外电接入工程:按照区政府相关备忘录要求,部分管网结合竹林路工程一并施工,因竹林路建设工程未竣工造成两个工程电缆无法施工。另外大唐5G及三利谱内部配电房建设速度慢,且未及时向电力部门申请用电立户,我集团也多次发函大唐5G、三利谱厂房要求加快进度,以上原因造成两个外电工程工期延期;四是城厢区樟林片区临时围挡工程因雨天及疫情等原因导致工期延期;五是5G无尘车间厂房室外消防水池及配套工程已完工,因正式用电增容未施工,导致消防设备无法调试、无法验收,致工期延期,目前已完成正式用电增容预算财政审核,正委托国网电力部门委托施工招标,计划2023年4月份通电后组织消防设备调试、验收;六是5G支一路祥和段,施工过程因周边群众阻工,并强烈要求雨、污水管径加大,路面标高抬高便于排水。为确保工程顺利施工,应华林园区和周边群众要求进行设计变更,所以造成工期延期,变更程序和工期顺延区住建局、财政局已审批;七是5G樟林大桥桥头及东侧辅道工程由原樟林公司建设,工程于2020年11月25日开工,期间因电力部门计划将电缆管道铺设在人行道,为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工程暂停施工108天,华林园区已签证同意工期延期108天,2021年5月31日竣工验收;八是下一步我集团将加强项目管理前期工作准备,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并在施工过程中按时间节点及时推进施工进度,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施工。

保证金缴纳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城厢区5G数字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工程设计履约保证金28700元和城厢区5G数字产业园无尘车间厂房一期建设工程的设计履约保证金26800元,已在2022年8月1日全部缴纳到位;二是城厢区5G数字产业园原华龙厂区综合楼及2#厂房建设工程设计履约保证金有缴纳(其中一部分是由原投标保证金16000元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履约保证金64000元于2020年12月2日再次转账缴纳,合计80000元缴纳到位);三是城厢区樟林片区临时围挡工程,因城厢区樟林片区已完成整村改造,该处渣土车违法倾倒严重,又临近春节,围挡建设刻不容缓。项目于2022年1月26日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时因临近春节中标公司财务已放假,履约保函春节过后2022年2月9日提供;四是城厢区5G数字产业园无尘车间厂房一期建设工程一室外消防水池及配套工程监理,按10%缴纳履约保证金为6000元,我集团于2022年3月24日收到履约保证金6600元;五是老年大学和老年活动中心临时过渡办公用房装修项目监理,按10%缴纳履约保证金为2286.9元,我集团于2021年11月29日收到履约保证金2287元;六是华林园区雨水管涵零星清淤检测项目、华林经济开发区项目一期智慧运营服务项目全价款项目、华林园区市政道路函水层和厂区内部雨水接驳情况探查项目检测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是原樟林公司负责实施的,我集团已发函华林园区和原樟林公司法人协同整改和反馈,上述项目已全部竣工验收。下一步将严格把关、审核履约保证金缴纳,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收取履约保证金和预留质量保证金。

7.项目标后管理不到位。

(1)人员资质监管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闽建建[2020]4号文件精神,城厢区5G数字产业园无尘车间厂房一期建设工程—室外消防水池及配套工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以下、城厢区樟林片区临时围挡工程属于临时工程,两个工程无需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所以没有上报区住建局对配备人员进行核实。经核实:城厢区5G数字产业园无尘车间厂房一期建设工程一室外消防水池及配套工程性质为房建工程,项目总监张某某注册房建、市政两个专业,符合要求。城厢区樟林片区临时围挡工程监理标工程性质为市政工程,监理总监黄某某2020年9月16日已变更注册为房建、市政双专业,符合要求;二是城厢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监理人员配备中刘某某证书在本工程中标前证书已变更为中标单位福建鼎力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补齐证书材料并提供社保证明,符合要求;三是今后我集团将加强对所有项目人员配备及资质的监管力度,认真核对、严格把关。同时加强合同和人员变更方面的监管,严格按照招标、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

(2)存在无证施工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城厢区5G数字产业园原华龙厂区综合楼及2#厂房建设工程系省、市重点项目,为了尽快开工投产,时间紧,任务重,我集团于2021年8月5日上报区住建局同意后,项目于8月13日提前开工建设、区质安站提前介入工程监管,并于2021年8月25日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二是樟林大桥桥头及东侧辅道提升改造工程原由樟林公司实施建设,工程于2020年11月25日开工,2021年5月31日竣工验收。针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提前开工问题,已发函华林园区和原法人代表协同整改和反馈;三是5G(顺达沟、郑庄沟)水质提升工程因汛期来临,为确保河道泄洪顺畅,经协调区住建局同意工程边施工边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于2021年7月9日开工,并于8月27日办理好工程施工许可证;四是5G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工程由于福建一带一路公司占用施工场地并转租电力公司堆放材料,导致工程无法开工,2021年8月11日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8月24日向法院申请起诉一带一路公司,后经调解11月25日完成场地交付。针对此类问题,我集团将进一步规范工程开、竣工程序,提前谋划工程开工条件,完善开工手续办理流程。

8.工程造价把控不严。

(1)超额支付设计费。

整改情况:一是三个电力工程都是委托莆田荔源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1、5G数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偏光片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外电接入工程,委托设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预算、编制竣工图等内容。2021年6月4日双方签订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合同金额769101元,设计单位向我集团提交初设图纸、工程概算、施工图和工程预算书。其中:①工程基本设计费651780元(基本设计费包括初步阶段设计费40%计260712元、施工图阶段设计费60%计391068元);②预算编制费65178元、③竣工图编制费52142元,合计769101元(工程设计费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费+其他费用(预算编制费10%及竣工图编制费8%);2、城厢区5G数字产业园5G东南总部基地项目外电接入工程,委托设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预算、编制竣工图等内容。2021年6月14日双方签订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合同金额293643元,设计单位向我集团提交初设图纸、工程概算、施工图和工程预算书。其中:①工程基本设计费248850元(基本设计费包括初步阶段设计费40%计99540元、施工图阶段设计费60%计149310元);②预算编制费24885元;③竣工图编制费19908元,合计293643元(工程设计费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费+其他费用(预算编制费10%及竣工图编制费8%);3、城厢区5G数字产业园配套道路提升项目竹林路工程-10KV五云线013、10KV园头线013号杆线迁移工程及土建工程,委托设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预算、编制竣工图、工程勘察等内容。2021年8月9日双方签订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合同金额60070元,设计单位向我集团提交初设图纸、工程概算、施工图和工程预算书。其中:①工程基本设计费49463元(基本设计费包括初步阶段设计费40%计19785元、施工图阶段设计费60%计29678元)、②预算编制费4946元、③竣工图编制费3957元、④工程勘察费1703元,合计60070元。以上三个电力合同签订后设计单位要求一次性缴清合同金额,并配合工程预算送财政审核。7月16日,我集团把2个外电接入工程的预算上报区财政评审中心进行审核 ,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我集团先按设计合同金额预支付设计费,才造成设计费多支付问题。8月24日区财审中心审核后出具粤审(2021)133号和粤审(2021)134号预算评审报告,审后预算价分别是14435572元和4308056元,竹林路电杆迁移审后预算造价986130元,之后,我集团多次催促设计单位要求按照财审后的预算价重新计取设计费,多还少补,及时退还多支付的设计费。2022年10月11日,我集团发函莆田荔源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再次要求按财审后的预算价重新计取设计费,多还少补。经核实,按财审后预算价计取设计费,5G偏光片外电工程设计合同金额应为640503元,实际造成多支付128598元。5G东南总部基地外电工程设计合同金额应为218517元,多支付75126元、竹林路电杆迁移工程设计合同金额应为53673元,多支付6397元。三个电力工程分别于2022年12月21日、2023年1月17日重新签订补充合同,多支付的设计费已全部退还我集团;二是5G数字产业园厂区内临时排水沟改造工程、城厢区樟林片区临时围挡工程,经核实两个项目都是临时工程,只需做施工图阶段设计,所以需退还设计费11862元和26264元,已全部退还;三是5G数字产业园原华龙厂区综合楼及2#厂房建设工程前期手续原由区经发集团办理,并经该集团申请支付80%设计费计69.49万元给设计单位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造成我集团多支付设计费问题。经核实,根据(2002)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本工程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高度超过24米,建筑、人防工程复杂程度为Ⅱ级,建筑工程设计各阶段工作量比例为:方案15%、初步设计30%、施工图设计55%。由于本工程有做方案设计(报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和施工图设计,按15%+55%=70%计取设计费并下浮后共608037.5元,多支付86862.5元已退还我集团;四是支一路-祥和段工程原由樟林公司委托省建筑设计院设计,经核实,原樟林公司已于2020年12月支付设计费8.431万元,工程竣工后区国投集团按照合同约定于2021年12月再支付2.1077万元。本次巡察发现本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只需支付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实际设计费用总额应为6.32万元,超额支付4.21548万元。我集团立即组织整改,2023年2月13日向城厢区人民法院对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按合同约定退还多支付的设计费。区法院已受理并发出传票,于2023年3月14日上午开庭审理。2月22日设计单位对我集团发出庭下调解和撤诉请求,3月13日双方签订设计费退还协议书,并于3月22日退还4.21548万元到位。

(2)合同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归档材料,制定合同目录清单表,合同查缺补漏;二是集团于2022年12月13日组织举办民法典合同篇培训,增强员工法律意识,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及审核制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加大法务审查力度并出具审查意见书,确保合同准确性、完整性。

(3)工程结算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工程竣工后我集团多次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提供结算材料,但施工单位未能提供工程结算材料,导致无法送审;二是该项目已于2022年10月14日完成结算审核;三是建立工程管理制度,加大在建工程项目施工验收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党组织发挥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不够到位。

(1)党的领导嵌入企业治理结构不够充分,党组织架构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和作用,将党的领导理念和要求嵌入企业治理结构,确保党组织在企业中的主导地位;二是规范党组织架构,向区国资办请求配足配强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请求配足配强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报告》(莆城国投[2023]13号),进一步完善党组织的设置,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2)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前置程序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经巡察后,我集团针对党支部委员会、董事会、司务会议进行界限厘定;二是明确党组织与经理层的权责边界,建立健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范围、事项执行,确保党组织在企业管理中起主导作用。2022年7月至12月共召开11次支委会,其中9次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

(3)重大事项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莆城政办〔2021〕33号)文件要求,结合集团实际,完善集团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暂行)、制定《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管理制度》,把定性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增强实质性内容和实用性标准。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4)议事决策机制落实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等方面的监督体制;二是我集团按照莆城财函〔2020〕7号、莆城财函〔2020〕19号、莆城财函〔2021〕26号、莆城财函〔2022〕13号、莆城财函〔2022〕19号文件精神,进行租金减免,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议事决策机制,履行上会研究程序;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对重大事项逐一表态的会议记录,认真落实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会前充分酝酿、会中集体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

(1)党支部选举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对选举工作流程的学习和掌握。二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党内政治制度。三是提升对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党务知识和业务知识。

(2)党员发展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使其熟悉掌握发展党员的业务,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把好“入口关”“考察关”“公示关”,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3)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准确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二是已落实党员工资基数对应缴比例将未足额缴纳的党费进行补缴,2022年11月1日已完成党费补缴3044.8元。

3.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制度和纪律要求,规范党支部各项组织活动;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制度,落实支部书记、支委委员每半年至少讲一次党课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三是认真制定“三会一课”等活动计划,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发放学习资料自学和开展志愿活动等方式提高“三会一课”活动质量。

组织生活会召开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原定于3月底召开组织生活会,由于3月莆田疫情暴发,作为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组一员,我集团组织党员、干部全力做好全区防疫物资配送后勤保障工作,导致未能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二是制定组织生活会制度,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规定时间,制定年度组织生活会计划,明确会议程序,提前安排会议时间和议题,并及时召开会议。

主题党日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主题党日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主题党日教育的意义,注重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方案;三是每月定期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的主题党日活动,已于2022年8月召开“传承‘八一’精神积极担当作为”主题党日活动,9月召开“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10月召开“庆祝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主题党日活动,11月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党日活动,12月召开“强化意识形态 筑牢思想防线”主题党日活动;四是每次活动做到及时签到、记录、照片资料完整归档,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党内组织生活质量。

4.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1)干部队伍战斗力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大理论学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热情,转变工作态度,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激励机制,激发职工工作热情和创新激情,创造性开展工作;三是深化经营管理,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以提高能力为核心,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地对领导干部、中层干部、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员工队伍全体素质;四是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及正向激励机制,2023年1月11日已完善《年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23年2月13日完善《岗位聘用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管理干部;五是各岗位做到定岗定责定员,明确岗位职责。

(2)内控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内监督制度》《城厢区国投集团考勤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内控管理制度,完善外出审批流程,并严格执行;二是加强干部考勤管理,确保按时按规打卡,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对于经常性迟到、不打卡等情况,实行惩罚措施并纳入绩效考评;三是针对肖某某纪律意识淡薄,经常性迟到、不打卡,我集团立行立改,对肖某某同志进行效能诫勉教育,扣除其2022年度20%绩效奖金。

(3)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2023年1月11日已完善《年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23年2月13日完善《岗位聘用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二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合理规范开展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对员工工作的指导和激励作用。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

(1)防范廉政风险意识薄弱。

整改情况:为更好履行廉政风险防控监督职责,我集团积极探索,多措并举,通过把准风险点管控流程线,保密监督网等措施,预防重点领域监督不到、排查不到等问题。一是严格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责任制,规范招投标程序,加强审计监督;二是制定部门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表及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根据业务因素评定风险等级,对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了细致认真的评定,通过风险的量化和分类,明确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的廉洁风险度并全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确保防控廉政风险的工作取得实效。

(2)内部监督约束制度贯彻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如完善《年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岗位聘用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合理规范开展绩效考核,将各部门及个人落实集团周计划、年度计划工作成效纳入年终绩效考评范畴;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对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立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必要时进行通报批评。截至目前已效能诫勉1人,提醒谈话13人。

6.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1)重大事项管理执行检查情况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集团议事机制,对重大事项决策充分讨论并做好会议记录;完善集团的《重大事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党支部会议、董事会会议通过的事项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备;二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提升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做到专人专管,严格审核档案归档材料并有序归档,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具体为:

1.纪律意识淡薄,经常性迟到、不打卡等对肖某某进行效能诫勉谈话;城厢区永德鞋厂办公楼及宿舍楼被侵占;对资产运营部员工肖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敷衍了事,直接从网络照搬照抄对肖某进行提醒谈话。

3.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敷衍了事,直接从网络照搬照抄;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资金支付流程审核不严;对工程管理部负责人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4.小额工程邀请招标走过场、采购招标管理不到位;对招标采购部负责人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5.天利达、清华园、华龙地块租金未催缴到位、国有资产未及时有效盘活;对资产运营部负责人俞某进行提醒谈话。

6.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对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吴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7.会议纪要记录错误;重大事项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对行政管理部负责人林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8.违规报销差旅费;落实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政策不到位;安福子公司聘请法律顾问费用过高;对子公司负责人黄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9.招标公告制定不合理;小额项目邀请招标公告均未设置最高限价、概算或预算价;对招标采购部经办人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10.工期把控不严;资金拨付程序把关不严;对工程管理部员工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11.对项目监管不到位;工期把控不严;资金拨付程序把关不严;对工程管理部员工郑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12.项目监管不到位;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齐全,材料分散;对工程管理部员工高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13.存在发文未签发、跳号漏号、核稿时间在拟稿时间之前、同一份文件两份不同的公文处理单等办文不规范,对行政管理部经办人苏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14.重复报领2017年医疗保险费;闽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侵占并违规办学;对资产运营部经办人周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

(1)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因上半年市工业地产政策未出台,导致工业地块挂牌进度推迟,一是莆田·中电科创城产业园项目2022年11月2日完成举牌事宜;2022年11月28日完成缴纳土地出让金;完成总平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及项目备案;目前工程施工已挂标;二是城厢区东海鞋服科技产业园项目2022年6月21日完成地块举牌事宜;2022年8月完成缴纳土地出让金;完成总平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及项目备案;目前进场详勘作业,下一步开始桩基施工。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一是莆田·中电科创城产业园项目目前正在组织进场详勘,并加快推进项目施工建设。二是城厢区东海鞋服科技产业园项目我集团将进一步压实责任,按照约定工期加快推进。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

(2)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疏漏。

整改情况: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一是永德鞋厂办公楼:我集团2021年5月成立伊始,咨询原樟林公司法人了解相关情况,多次要求该台胞搬离,该台胞以暴力相威胁。同时联系市中院主办法官,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建议我集团进行民事诉讼。我集团于2021年11月29日向市中院寄送申请强制腾退书并签收,但无答复。于2022年4月7日委托律师向周某某寄送律师函,但被其拒收。于2022年4月13日到永德鞋厂张贴催告函,被其暴力撕扯并威胁。我集团于2022年11月10日起诉至区法院,2023年1月16日区法院出具一审裁定书,我集团于2023年1月20日向市中院提起上诉并受理,市中院于2023年3月28日裁定该案件属于执行过程中的未结事项,应由执行程序处理。我集团已于2023年4月4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腾退该台胞;二是永德鞋厂宿舍楼:新元鞋业为我区纳税大户,现有住宿员工100余人,为妥善处理员工住宿问题,我集团按照2023年2月16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印发的《华林经济开发区国有厂房招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已入驻华林经济开发区国有厂房企业参照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按实际入驻时间进行核定”与企业及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制定解决方案;三是闽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为了外来务工子女平稳过渡完整学年就学问题,该司于2023年2月3日承诺在2023年6月底搬离,并承担使用期间产生的一切责任。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一是我集团于4月4日向市中院申请强制腾退该台胞;二是按照2023年2月16日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印发的《华林经济开发区国有厂房招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已入驻华林经济开发区国有厂房企业参照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按实际入驻时间进行核定”与企业及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制定解决方案;三是闽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督促该公司于2023年6月底搬离。

整改时限:2023年7月份。

(3)租金催缴不及时。

整改情况: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因租金标准及优惠方式未达成一致,原樟林公司未与三家企业签订租赁合同。一是经催讨莆田市富拓鞋业有限公司(富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22年9月7日缴纳租金958303.04元,扣除2021年9月、10月及2022年3月-8月疫情免租政策,租金已缴纳至2023年1月31日;二是主动对接华林管委会拟定《华林经济开发区国有厂房招商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并经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过会同意,于2023年2月16日印发;三是按照招商管理办法规定,华林管委会于2023年3月6日上报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了天利达、清华园、华龙地块入驻企业招商方案。开发区管委会目前正与入驻企业签订招商入驻协议,招商入驻协议签订后我集团将第一时间与入驻企业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标准及租期),并收齐租金。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开发区管委会目前正与入驻企业签订招商入驻协议,招商入驻协议签订后我集团将第一时间与入驻企业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标准及租期),并收齐租金。

整改时限:2023年7月份。

(4)对审计整改重视不够,长效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收到区审计局关于莆田市城厢区樟林投资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莆城审报〔2021〕6号)后,立即召开关于(莆城审报〔2021〕6号)审计问题整改专题会、整改分析会,积极对接相关单位,切实强化审计整改责任制的落实,明确审计整改责任人,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跟踪长效机制,实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跟踪整改工作进度。明确整改责任人,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我集团主动对接华林管委会拟定《华林经济开发区国有厂房招商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并经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过会同意,于2023年2月16日印发。华林管委会于2023年3月6日上报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了莆田煌铭鞋业有限公司招商方案,开发区管委会目前正与该公司签订招商入驻协议,招商入驻协议签订后我集团将第一时间与莆田煌铭鞋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我集团按照招商管理暂行办法积极与莆田市新元鞋业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制定企业职工住宿的解决方案。

整改时限:2023年7月份。

(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1)国有资产未及时有效盘活。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区招商局、区工信局、华林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采取公开招商报名等多渠道招商方式招租;二是委托第三方代理进行公开招商,招商公告于2023年2月16日挂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7日,共有1家企业报名,拟入驻九龙小区A栋三楼约501.5㎡商业;三是与意向企业对接洽谈,该企业拟入驻清华园4#厂房9407㎡。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一是积极对接区招商局、区工信局、华林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进行招商和采取公开招租报名等多渠道方式进行招租,加快闲置房产的招租频次,提高闲置房产的出租率,保证国有资产实现收益最大化;二是与拟入驻企业商谈招商租赁相关事宜,并按相关规定上报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2)履职缺位,项目损失未及时追回。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相关文件精神 5G数字产业园无尘车间厂房一期建设工程由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牵头设计、招标、施工;二是城厢区5G数字产业园无尘车间厂房一期建设工程项目于2020年12月28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在开标过程中发现福建峰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建恒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入围投标人名单),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应当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标文件第18.1/18.2.1条款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即90日历天,有效期至2021年3月28日前),2021年9月3日(已逾期)区经发公司发函件与我集团,收到函件后,我集团第一时间发函福建峰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建恒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要求没收投标保证金;三是未得到复函情况下,立即委托律师向城厢区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2年12月12日就该问题进行立案,该案件于2023年3月14日开庭审理。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城厢区法院将于2023年3月14日开庭审理,3月28日收到法院判决书驳回我集团诉讼请求,下一步我集团将向市中院上诉。

整改时限:2023年8月底前。

五、下一步计划

在下一步工作中,区国投党支部将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建议落实到位,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是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严格对照落实及时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并在贯彻实施上狠下功夫形成以制度管事、管人、管财的管理模式,防止巡察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要推进国投事业改革。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的建设、国投事业发展以及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从实际工作出发,以优异的工作成绩来向组织汇报,以巡察成效来推动集团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2677388;邮政信箱: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B栋702室;电子邮箱:ptcxgt@163.com。

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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