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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伊春市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告

2022-12-30 黑龙江-伊春-伊春区
所在地区: 黑龙江-伊春-伊春区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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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伊春市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2.30 来源: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充分发挥地价在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修订测算工作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19〕289号)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现行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地域范围

本次公布的城镇基准地价(以下简称基准地价)的覆盖范围为伊春市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域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即伊美区、乌翠区、友好区、金林区。

二、基准地价内涵及标准

基准地价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建设用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用途分别评估,由政府公布实施的法定最高使用期限的建设用地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

本次公布基准地价包括商服、住宅、公共服务用地等用途的全额基准地价、政府纯收益地价和年租金标准;工业、公用设施用地等用途的基准地价和年租金标准。

三、基准地价适用范围

(一)政府统一支出土地取得费、开发费等前期费用,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参考本轮公布的全额基准地价相应土地级别用途评估测算土地出让金。以租赁形式供地的,参考本轮公布的全额基准地价相应土地级别用途,按全额年租金标准评估测算租金。

(二)原有划拨或租赁方式的存量建设用地补办协议出让、出让续期等情形,参考本轮公布的政府纯收益地价相应土地级别用途评估测算土地出让金。原划拨方式的存量建设用地补办租赁、租赁续期等情形,参考本轮公布的政府纯收益地价相应土地级别用途,按政府纯收益年租金标准评估测算租金。

(三)对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原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住宅),上市交易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参考本轮公布的政府纯收益地价相应土地级别用途评估测算土地出让金。

四、其他事项

(一)在基准地价应用中,按照《伊春市本级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内涵表》《伊春市本级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适用地类对照表》的具体内容,准确把握价格内涵和不同用途所适用的基准地价类别。参照《伊春市本级城镇国有土地级别范围》对土地级别界线进行确定,最终确定的土地级别以各用途土地基准地价图所载级别范围为准。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其他区域的国有建设用地可参照邻近区域土地级别确定其基准地价。

(二)本通告公布的伊春市城镇基准地价成果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原《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告》(伊政通字〔2014〕8号)同时废止。

附件:1.伊春市城镇基准地价表及年租金标准

2.伊春市本级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3.伊春市本级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适用地类对照表

4.伊春市本级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级别范围表

                                        伊春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

伊春市城镇基准地价表及年租金标准

表1 全额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用途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

用地

一级

1937

1346

1144

二级

1475

1054

872

三级

1050

811

659

四级

776

572

458

五级

573

429

375

表2 政府纯收益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用途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

用地

一级

743

350

229

二级

517

258

166

三级

368

201

136

四级

272

152

93

五级

201

107

75

表3工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用途

工业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一级

323

285

二级

266

234

三级

224

200

表4全额年租金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用途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

用地

一级

128.74

82.15

72.58

二级

98.03

64.33

55.32

三级

69.78

49.5

41.81

四级

51.57

34.91

29.06

五级

38.08

26.18

23.79

表5政府纯收益年租金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用途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

用地

一级

49.38

21.36

14.53

二级

34.36

15.75

10.53

三级

24.46

12.27

8.63

四级

18.08

9.28

5.9

五级

13.36

6.53

4.76

表6工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年租金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用途

工业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一级

20.49

18.08

二级

16.88

14.85

三级

14.21

12.69

附件2

伊春市本级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表7商服、住宅、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内涵界定表

土地级别

土地开发程度

容积率

使用年期

估价期日

一级

“六通一平”,即通路、电、讯、供水、排水、供暖及场地平整

1.5

商服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公共服务用地50年

2020年1月1日

二级

三级

“五通一平”,即通路、电、讯、供水、排水及场地平整

四级

五级

“四通一平”,即通路、电、讯、供水及场地平整

1.0

表8 工业、公用设施用地基准地价内涵界定表

土地级别

土地开发程度

容积率

使用年期

估价期日

一级

“五通一平”,即通路、电、讯、供水、排水及场地平整

1.0

工业用地50年

公用设施用地50年

2020年1月1日

二级

三级

“四通一平”,即通路、电、讯、供水及场地平整

附件3

伊春市本级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适用地类对照表

表9 伊春市本级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类别对照表

基准地价类别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应的地类

商服用地

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中的城镇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包括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等。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机械和设备修理及直接为工业生产等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公用设施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

上表所列以外的其他城镇建设用地类型,如涉及地价评估,可参照商服、住宅、公共服务、工业、公用设施用地基准地价标准。

附件4

伊春市本级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级别范围表

表10伊春市商服、住宅和公用服务用地级别范围表

级别

区(镇)

级 别 范 围 描 述

一级

伊美区

(含东升镇)

和平西路—铁路线西侧—青山路北侧—林泉小区西侧—南山雅麓小区东侧—悦林小镇--规划的白桦路围合区域。

乌翠区

1.宝宇天麓湾小区以北—工农路—尚和富都-通府路-刨花板厂--聚祥木业—新星砖厂

北侧—沿东至规划日峡大街界围合区域。

2.铁路线南侧-预选高铁站街区西侧-规划路北侧围合区域。.

3.中心路以南—新建路西侧—馨源三期—文化路东侧—沿河街南侧围合区域。

二级

伊美区

(含东升镇)

1.伊春河以南—万润新里城—和平西路北侧—铁路线西侧-青山大街南侧-林都御景

小区(除一级地以外区域)。

2.恒兴路与国道222交叉口西侧区域和广播发射站区域。

乌翠区

1.铁路线北侧区域-天然气加气站东侧-开发区规划东侧-幸福老年公寓-工农路-尚河

富都围合区域。

2.铁路线南侧区域-汇源国家会议中心-乌马河两侧围合区域(除一级地以外区域)。

3.东至支农路-北至沿河街-西至木器加工厂、桦韵小区--南至团结小区、文健小区(除一级地以外区域)。

友好区

1.铁路线东侧—永安路东侧—远大小区—老人服务中心围合区域。

2.铁路线东侧--和平路两侧区域--二小区域。

金林区

北至兴安路--东至通河路--南至仁和街--西至金铁公路。

三级

伊美区

(含东升镇)

除一级、 二级地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

美溪镇

西至新兴小-北至万达市场、希望小学--东至胜利社区--南至和谐小区、人民医院、自来水公司围合区域。

乌翠区

1.伊春河以南—运村路两侧—哈伊公路—铁路线以北区域(除一级、二级地以外区

域)。

2.伊春河以南—运村路两侧—哈伊公路—铁路线以南区域(除一级、二级地以外区

域)。

3汇源国际会展中心南侧-第五医院围合区域。.

友好区

铁路线东侧围合区域(除二级地以外的土地)

金林区

汤旺河以东--汤旺河以北--东至第二小学围合区域。(除二级地以外区域)。

西林镇

1.汤旺河东侧--钢铁集团围合区域。

2.铁路线两侧—汤旺河西侧—南至长春液化气有限公司。

四级

四级

乌翠区

除一 、二、三级地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

美溪镇

汤旺河以南--第一中学西侧--美林大街以南--鸿京桦木业公司以西--南至富强小区围合区域。(除三级地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

友好区

1.铁路线西侧—朝阳路南侧区域围合区域。

2.铁路线西侧—长青路与双子和大街交口区域—顺达路围合区域。

上甘岭镇

汤旺河北侧--东至红旗小区-北至乐民社区、红山小区围合区域。

金林区

1.汤旺河西侧--铁路线东侧围合区域。

2.北至鹤伊公路--西至金山公园围合区域。

西林镇

1.东至莲花景苑--南至万顺彩钢厂围合区域。

2.汤旺河东侧围合区域。

五级

友好区

除二、三、四 级地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

金林区

除二 、 三、四 级地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

美溪镇

除三、四级地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

上甘岭镇

除四级地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

西林镇

除 三、四级地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

表11伊春市工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级别范围表

级别

区(镇)

级 别 范 围 描 述

一级

伊美区

(含东升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

二级

乌翠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

友好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

金林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

西林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

三级

美溪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

上甘岭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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