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河南-驻马店-汝南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1日 |
关于印发《汝南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驻政文[2020]6号)精神,强化我市教育领域事中事后协同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的《河南省教育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联合制定了《驻马店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汝南县教育局、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汝南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汝南县教育局 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1日
汝南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驻政文〔2020〕6号)和汝南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的通知(汝双随机办【2022】2号)精神,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督促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有效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强化源头治理、协同监管,全面贯彻落实豫政〔2019〕22号和驻政文〔2020〕6号驻教政法(2020)14号要求,通过开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全面健全学校体制机制,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有效促进学校健康高质量发展,有效打通行业间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实现部门间履职信息的高效互通、共享共治,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切实凝聚监管合力,提升监管质效。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权
责清单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和内容,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尊重学校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二)规范有序原则。建立健全“两库”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部门联合监管程序和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协同高效的原则。统一组织、分工合作、协同推进,对不同区域的监管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学校负担,优化教育环境,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四)公开透明原则。坚持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公开执法机构的职责,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强化社会监督,保障检查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重点任务
(一)明确范围比例。全县中小学校为联合抽查检查对象,主要对办学情况的抽查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提升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办学理念,促进中小学生在学校安全健康快乐学习成长。
1.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内体育活动,联合抽查比例不超过5%。
2.食品经营许可情况,联合抽查比例不超过5%。
3.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联合抽查比例不超过5%。
(二)确定内容清单。对中小学校办学情况部门联合抽查,主要以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内体育活动,食品经营许可情况,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的部门联合抽查。
1.教育行政部门: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内体育活动情况。①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编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名称、法人类型、法人设立的核准机关、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②机构(学校)及存续状态信息,学段学制,在校生规模(分学段、年级、教学班);③中小学作息时间表;④中小学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情况。
2.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是否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各项规定。①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许可范围、期限经营;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并对照落实;③是否按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④采购食品及原料是否合格,大米、食用油、鲜肉和肉制品、面粉、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票证索取、台帐记录是否齐全;⑤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晨检制度是否落实;⑥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生鲜黄花菜、发芽发青土豆、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⑦备餐间或供餐间内是否无明沟,地漏带水封;⑧备餐间或供餐间紫外灯数量、位置是否符合要求;⑨备餐间或供餐间入口处是否设置洗手、消毒设施;⑩是否按规定进行留样;是否建立并实行校领导陪餐制度;是否按要求进行餐饮具清洗消毒。
(三)组织联合检查。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负责牵头,按照附件3“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检查对象”和“检查部门实施层级”要求,分别制定并认真落实好各自实施方案,由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逐一实施辖区内“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在不干扰学校正常上课的情况下,进行分区实地按比例对各地进行抽查检查,按照“进一家门查多项事”的原则,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四)抽查结果
1.结果公示。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按照本部门、本系统抽查工作规范(细则)要求,认定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录入省工作平台。
2.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要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进行一般性行政处罚的,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导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协同监管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后,自动记于学校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
3.结果运用。部门联合监管中查处的违法行为和突出问题,要坚决做到公示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惩戒到位。对于经抽查发现严重违法违规的学校,视情况将其列入警示名单,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实现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强信用监管,增强学校依法办学的自觉性。
四、实施步骤
按照市级督导、分级组织、属地实施的原则,县级负责
方案实施工作的实施,适时组成联合督导组,开展分片督导和重点督导。
(一)部署阶段。(8月2日-9月15日):由教育部门牵头,建立组织、制定机制、细化方案,确定抽查内容和事项清单,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对象。
(二)实施阶段。(9月16日-10月31日):严格对照抽查内容清单,根据确定的抽查对象,履行告知程序,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现场联合检查,及时在相关媒介公示检查结果,按要求填写《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附表1),及时将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上传信息。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25日):对“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系统梳理工作亮点和做法,认真查找工作短板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总结报告,填写“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汇总表(附表2),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是省人民政府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重大决策部署,是提升教育领域监管水平的迫切需要,也是在教育领域首次组织开展的全省性、跨部门联合监管行动,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密切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同,细化责任分工,科学调配力量,强化工作保障。要将学校校内体育活动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等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及时发现和查处突出违法行为和问题,有效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效能、提升监管能力。
(三)认真履行职责。我县2022年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县级监管抽查事项共3项(附表3)。要对照事项清单内容,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有计划、有步骤地严格落实列入事项的抽查检查工作。
(四)畅通信息渠道。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法规政策,展示工作成效,创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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