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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福州-晋安区 发布日期: 2022年5月18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9月13日至10月20日, 市委巡察三组对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 并于2021年12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 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中心党组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坚持用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瞄准问题靶向,深挖问题根源,不遮掩不护短、不回避不推卸,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有力有序地推进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坚持政治自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中心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要求上来,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的再生动力。通过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在推进整改的同时不断深化认识,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工作整改提升永远无止境,切实增强了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坚持担当作为,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压实责任。中心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截至目前,组织8次开会集中部署、专项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任务。二是挂图作战。针对44个问题制定了118条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三是明确时限。对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或长期整改的,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运用巡察成果。中心党组在巡察整改中,既有“改”的举措,又有“立”的机制,注重从思想源头和制度根本上,深刻剖析原因,寻找问题根源,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建章立制堵住风险漏洞,巩固整改工作成果。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不断推进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以整改促工作常态提升,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未严格落实党组重要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如,2021年4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未按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进行传达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组重要会议“第一议题”制度,2021年5月28日,将“第一议题”制度纳入《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鼎行党组〔2021〕18号),2021年11月26日,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22年1月20日,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指示。

(2)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服务领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不够紧实。如,2019年至巡察期间,中心党组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的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2年2月22日印发了《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鼎行党组〔2022〕7号),将政务服务改革相关业务知识列入计划。二是2022年1月20日,中心党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1月21日,召集中心领导班子、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精神。

[if !supportLists](3)[endif]传达贯彻上级领导讲话和批示精神不够及时。如2020年9月25日,时任宁德市市长梁伟新关于“在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心党组至巡察期间未传达贯彻。至巡察期间,仍未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及时出台我市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的方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立行立改,于2022年1月21日的工作例会上组织学习《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福鼎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2月25日在工作例会上组织学习各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二是2021年7月30日印发《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的方案》(鼎发改法规〔2021〕78号)。

2. 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够牢,为民服务的质效有待提高的问题

(4)进驻单位和事项未做到应进必进。截至2021年9月,全市仍有11个单位的服务窗口未入驻中心,7个单位部分业务未入驻造成群众、企业办事需要在中心和有关单位两头跑、多次跑才能完成办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月25日印发了《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审分离”实施方案》(鼎行综〔2022〕15号),将市文旅局、烟草专卖局等17个单位纳入中心综合窗口,并于2022年3月7日正式运行办理。二是对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涉及260项纳入宁德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监管。三是2021年12月16日印发了《福鼎市“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鼎行综〔2021〕49号),《福鼎市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2月12日已经市领导批示同意,综合窗口14个进驻单位已试行“受审分离”。

(5)惠企政策宣传工作不到位。虽然中心针对企业开办业务推行了免费帮办代办,但窗口工作人员较少主动告知群众此项服务,大量企业仍请中介有偿办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1年12月26日设置惠企政策窗口,通过微信公众号、“易拉宝”、LED大屏等载体大力宣传惠企政策,扩大知晓率,便利企业。二是3月11日开展项目、开办企业帮办代办培训,有关窗口工作人员参加。三是2019年8月已建立“帮办代办”机制,配备“志愿引导员”免费帮办代办企业开办。巡察反馈以来,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办理784件,其中代办69件,为企业主节省了约4.7万元。

(6)对“黄牛”违规代办的现象制止不力。如在2021年4月,群众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存在工作人员代“黄牛”取号现象;10月9日下午,巡察组到交警大队分中心电动自行车登记受理室明察暗访时,发现“黄牛”在窗口工作人员帮助下插队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于2021年12月30日函告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并已收到上述两个单位的整改反馈函,均已加强窗口管理,增强办事人员工作能力,提升办事效率。二是已于3月11日组织开展帮办代办培训会,指导优化审批流程提供优质审批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帮办代办涉及单位共45人参会。三是已实现通过对易产生黄牛的事项实行一张身份证当天只能有一个待办号票的方法从取号上初步禁止一人同时取多号,推进个体工商户登记自助填表、个体工商户手机微信全程智能化登记等改革创新,逐步让“黄牛”无立足之地。四是《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推行企业开办全程帮办服务的请示》(鼎行〔2022〕16号)已于3月4日经市领导批示同意,《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惠企帮办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帮办服务方式和流程》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下阶段将通过引进第三方帮办服务机构,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新设企业、企业变更、经营许可、登记备案等审批事项提供精准、快捷、贴心的全流程免费帮办服务。

(7)保证金及其利息未及时退还,损害企业、群众利益。2018至2020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计29笔240.6万元保证金未退还于投标人;2018年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向投标人退还保证金利息,孳息直接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于2021年12月27日核查出滞留保证金名单,共29笔,合计2406000元。二是通过电话直接通知、联系项目业主配合通知等多种方式联系投标人办理退回手续,并于2月21日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要求投标人限期办理退回保证金手续。现已退26笔,合计2336000元。剩余3笔保证金(其中1笔已多次电话直接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来办理退回手续;1笔因中标方未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无法退回;1笔因投标人涉嫌违规,无法退回)已于2022年5月10日上缴财政国库。三是已于3月1日召集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开会,研究部署投标保证金本息同退工作,信用社已与上级系统对接到位,3月20日后发布公告的项目正式开始实行投标保证金本息同退。2022年1月1日前和1月份至今产生的保证金孳息均已上缴财政。

3.关于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上还有差距的问题

(8)落实市委工作要求不彻底。如2018年8月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8〕36号)要求由中心党组牵头成立商事登记中心,目前只成立商事登记综合服务窗口。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根据中心实际情况,设定“商事登记服务区域”,实行“一站式”“一件事”服务模式,实现开办企业免费公章刻制,免费帮办代办,在宁德市率先实现开办企业“双免政策”。二是已安排综合股专人将市委工作部署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予以跟踪销号。三是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提交的《关于推行企业开办全程帮办服务的请示》(鼎行〔2022〕16号)3月4日已经市领导批示同意,《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惠企帮办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帮办服务方式和流程》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下阶段将通过引进第三方帮办服务机构,形成商事登记中心,进一步落实市委工作要求。

(9)政务服务短板较明显。中心党组牵头和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作用发挥不够。如2020年福鼎市政务服务指标在宁德市排名倒数第三。至2021年9月,中心党组尚未牵头落实省市关于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牵头抓总作用,政务服务有序开展,2021年我市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指标综合得分在宁德市排名第三,“四减三提升”在宁德市排在前列:减时间94.05%排宁德第1、减跑动0.00次排宁德第1、减材料3.13排宁德第1、即办程度93.41%排宁德第1、跑趟占比0.00%排宁德第1、全流程网办99.94%排宁德第1。印发了《福鼎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鼎工改办〔2021〕7号)及《福鼎市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受理提前审查实施办法》(鼎工改办〔2021〕6号), 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特色做法得到宁德市营商办好评,宁德时代实现“当年签约、当年开工、当年投产、当年办证”。二是福鼎政务服务系统已对接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并入宁德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进一步促进政务数据跨部门共享协同。三是每日关注“好差评”情况,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分解给相应窗口予以整改落实,截至目前,主动评价率98.4%,排宁德第一。四是已于2021年11月30日印发《福鼎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鼎委办〔2021〕38号),2022年3月17日印发《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等十六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鼎政办〔2022〕19号),其中包含《营商环境创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10)互联共享“最后一公里”还未打通。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除不动产登记系统、房地产交易系统外,其余职能部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机制欠缺,信息处理及运用不能互换共享,信息壁垒和堵塞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拟建含有“自动化辅助机器人系统、行政审批电子归档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服务支撑管理系统、指标预警监控服务系统”四套系统的《福鼎市审批服务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议书》,已于2022年2月17日向市领导汇报,待市政府研究同意后进入开展项目可研暨初步设计方案等工作,系统建成后,实现集审批、好差评、电子证照感知为一体的审批服务数字化监测体系。

(11)对中介机构信用监管工作整合不够到位。未协调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将工程设计、勘察、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纳入“双随机”监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于2021年12月30日函告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将工程设计、勘察、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纳入“双随机”监管。2022年1月11日,发改局回函反馈无中介机构信用监管职责,但会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协助市场监管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1月10日,自然资源局回函反馈已开展2021年测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并已将抽查结果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规划编制机构和土地估价机构不纳入我市“双随机”监管。1月4日,住建局回函反馈已将工程设计、勘察、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纳入“双随机”监管。

4.关于政务服务管理不够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12)取号、叫号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取号系统类别设置不科学,群众无法准确选择业务类型。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按照套餐服务模块优化中心取号系统,实现“一件事”套餐按部门取号,“一件事”集成办理。二是2月25日已组织全市便民服务中心50名工作人员开展宁德市政务信息一体化平台实操培训。三是每日统计“好差评”、电子证照数据并实时公布,督促各部门按要求落实,确保指标在宁德市排名靠前。

(13)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督查通报未形成常态化机制。存在每年只通报部分月份情况的现象,如2018年仅通报1-2月份、5-10月份,2019年仅通报1-7月份,2020年仅通报7-8月份。未按要求督促分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每月报送窗口A岗工作人员考评结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电子监察,根据工作需求已优化审批系统功能,实时掌握审批服务动态。二是已建立常态化督查通报机制,对窗口审批服务常态化、常效化进行通报。2021年共出了4期通报(不含视频发现问题要求整改的函),2022年已印发3期通报(鼎行综〔2022〕18号、鼎行综〔2022〕25号、鼎行综〔2022〕31号)。三是已将督查通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应用于窗口工作人员能力提升。

(14)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事项纳入不全。乡镇一户一宅审批、农业设施用地审批、两违证明等事项,未纳入中心审批系统进行监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1月17日印发了《关于乡镇(街道、龙安)“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存在问题的通报》(鼎行综〔2022〕2号),要求整改落实,并督促对应的市直部门进行业务指导。二是2月25日,牵头组织50人参加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培训,指导乡镇一户一宅审批、农业设施用地审批、两违证明等事项应进必进。3月1日印发了《关于落实乡镇(街道、龙安)“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整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鼎行综〔2022〕20号),各乡镇(街道、龙安)已报送整改反馈落实情况。三是3月31日,印发了《福鼎市推进乡镇(街道、龙安)便民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鼎行综〔2022〕26号),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

5.关于督导推动行政审批改革不够有力,“放管服”改革实效不明显的问题

(15)存在窗口授权不到位的情况。市住建局、教育局、水务公司等单位窗口部分事项授权不到位,办事人员缺乏决定权,产生体外循环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于2021年12月30日函告住建局、教育局、水务公司等单位,要求限期充分授权到位,均已回函并授权到位。二是中心进驻单位窗口已充分授权,事项办理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涉及股室审核,窗口负责人审批出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三是2021年12月16日印发了《福鼎市“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鼎行综〔2021〕49号),梳理公布了我市134个“一件事”套餐服务事项,流程图和告知单已录入宁德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逐步开始运行,完成134项一件事套餐事项进驻系统。四是每月通过系统抽查对“四减三提升”等数据进行跟踪,通过系统抽查和卷宗抽查,目前未发现窗口单位出现“体外循环”等情况。

(16)“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全流程网办事项比例偏低。统计显示,2019-2021年近三年间,省网办及移动端申报业务占总办件量的比例分别仅为:1.116%、0.268%、0.278%。网上审批超时办结。经统计,2020年、2021年1-9月超时件分别为12件、4件。部分乡镇(街道)对电子政务工作宣传力度不大,自助终端平台使用率偏低。在2021年1-8月,17个乡镇办件量平均数为182件,而嵛山镇、龙安开发区等10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件量未达平均水平,有的仅办6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优化中心微信公众号办事功能,已在“i宁德”APP相关版块嵌入福鼎政务服务内容。优化掌上办事,加大中心微信公众号、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宣传,引导办事群众通过“网上办”“自助办”,不断提升全流程网办事项比例和自助终端使用率。二是已将网上办事情况、“一趟不用跑”和“全流程网办”事项比例等指标纳入绩效评比内容并及时通报。三是2月25日已组织全市便民服务中心50名工作人员开展自助终端机业务培训,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优化自助终端机功能,提升操作体验感,巡察反馈以来,17个乡镇自助终端共受理业务2061件,同比增长17.17%。

(17)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未全面推行。要求群众办事提交材料多、手续繁琐。如人社窗口办理丧葬补助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等业务,在有法定继承人领取待遇的情况下,还要求提供法定继承人公证材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于2021年12月30日函告人社局,人社局已整改并反馈。二是我市司法局梳理公布了141项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对外公布,中心将对未落实告知承诺制的单位予以通报,目前为止尚未发现此类情况。市住建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分别于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8日、2019年10月12日、2019年9月4日和2020年6月9日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相关文件,从告知承诺制推行以来,采取告知承诺制办件合计276件。2月28日,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2022年1月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鼎行综〔2022〕18号),对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告知承诺制情况进行通报。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8)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中体现意识形态的内容表述较简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重新修订2017年以来的班子述责述廉报告。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已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报告中。三是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均按照自查、党务干部检查、分管领导审核和主要领导确认,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撰写。四是2021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于2021年8月份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已向市委报告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19)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健全。如2019年和2020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拟提拔任用中层干部的考察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了《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中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鼎行党组〔2022〕8号),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考核内容。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不正之风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20)形式主义依然存在。仍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落实文件以及编造材料应付检查的现象。如在2018年4月16日、5月2日、10月22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签到表使用同一张照片;2018年1月19日、2月1日、3月12日会议照片使用同一复印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于3月7日召开党组会,会上重申规范会议制度和公文处理制度,并形成会议纪要,要求今后严格落实。二是已安排专人保管党组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和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严格要求记录人规范做好记录。三是分管领导已结合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对综合股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1)工作热情有所减弱。部分中心管理层干部习惯于坐办公室,不够接地气。经谈话了解,部分中心管理层人员未能经常深入窗口、深入群众,对窗口和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帮助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执行窗口巡查带班值班制度,巡查人员认真,记录窗口和群众当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向分管和主官汇报有关情况。二是分管领导结合窗口每日巡查,深入窗口和群众,了解群众和企业需求。三是充分利用“事难办”协调窗口,及时收集、了解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痛点、难点问题,通过会商会审机制,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巡察反馈以来,“事难办”协调窗口共收集堵点、难点问题25个,出具会议纪要11份,请示5份,解决了众一机械、邦普、品润悦公馆等企业遇到的审批难题,理顺出生一件事、交通运输一件事、企业开办4小时办结、开工一件事四证并发等工作机制。

(22)工作作风不够严谨。存在着部分窗口审批流程时间倒置,工作人员审核把关非本人签字现象。如:市交通运输局在办理贯岭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过程中,受理时间为2021年4月8日,而审批时间为2021年3月,且收取复印件未核实签字;在2019年《白琳石材工业园区镇区市政道路改造用地》等三个项目的《项目用地红线联合审查意见表》中,市海洋与渔业局业务经办人的字迹均不相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于2021年12月30日函告交通运输局和海洋与渔业局,已复函整改到位。二是已利用各类保护区审查系统进行红线图审查,设立部门账号,采用电子签名出具审查意见。三是严格卷宗抽查,对存在办完再录入系统的情况予以通报,已通过卷宗抽查等方式形成3期通

报(鼎行综〔2022〕18号、鼎行综〔2022〕25号、鼎行综〔2022〕31号)。

2.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23)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如2018年8月自行向福鼎市星火科技有限公司采购7台高拍仪共计1.435万元。2020年3月农村社会联动中心自行向福建博思软件采购2台自动终端机共计10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于1月28日组织综合股相关人员学习《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二是于3月7日召开党组会,会上重申规范的政府采购流程,并形成会议纪要,要求今后均按规范流程开展采购工作。三是已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规范采购程序,制定采购方案,依法依规完成高拍仪等采购工作。四是在2021年12月27日的巡察专题会上通报该问题,2022年1月5日分管领导已对综合股和信息技术股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4)合同执行不够规范。在未收到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提前签订合同。如2020年6月中心签订《福鼎市整合托管政务数据机房和建设政务作息一体化平台采购项目合同》,2021年7月才收到宁德电信公司履约保证金17.196万元;至巡察期间才收到恒瑞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8.976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1月28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民法典》中涉及合同部分,强化合约意识。二是于3月7日召开党组会,会上重申自行采购履约保证金管理方式,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严把采购项目商议前、采购挂标前、采购开标结束后签约前等环节,把好履约保证金提醒关。今后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均按《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财购〔2021〕9号)文件执行。三是在2021年12月27日的巡察专题会上通报该问题,2022年1月5日分管领导已对综合股和信息技术股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5)财经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存在大额提取现金且科目核算不规范的现象。如市农村社会联动中心于2018-2021年7月提取现金140.37万元,未通过“现金”科目核算。市农村社会联动中心2019年9月全额支付设备维保服务款5.8万,未按合同扣减质保金58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于1月28日组织学习《福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支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财经制度。二是2021年10月以来,已对窗口工作人员(110人)银行账号绑定单位代发账户,相关考评奖励不再使用现金发放,一律通过本单位代发账户发放。三是1月28日,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民法典》中涉及合同部分,强化合约意识。四是在2021年12月27日的巡察专题会上通报该问题,2022年1月5日分管领导已对综合股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

(26)无依据发放奖金。2018年以来无依据发放中心管理层人员(股室)季度/年度“服务之星”、“服务股室”奖金,共计344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于2021年10月11日前将34400元退回单位账户,2020年二级绩效奖励、2021年过渡性补贴、增补工资等均按市里要求发放,财务室、综合股认真把关,分管领导认真审核,发放各类津补贴或奖金均有文件依据附后备查。二是依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窗口A岗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和奖惩实施办法》(鼎行综〔2021〕48号),严格按平时考核结果发放考评奖励,激发窗口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三是主要领导于1月18日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并于1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将此问题纳入个人剖析材料加强整改。

(27)超标准发放绩效奖、综治奖、文明奖。2020年市农村社会联动中心编外人员绩效奖、综治奖、文明奖计算基数超过原工资表的应发工资,共超发12344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于2021年10月21日前将12344元退回单位账户,于1月29日组织学习《关于明确福鼎市未列入工资基金手册管理的津贴项目的函》,2020年二级绩效奖励、2021年过渡性补贴、增补工资等均由综合股、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后按照市里要求发放。二是已严格执行《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参照中心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发放2020年二级绩效奖励和2021年过渡性补贴。三是主要领导于1月18日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并于1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将此问题纳入个人剖析材料加强整改。

4.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问题

(28)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监督管理成效不明显。根据《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暂行办法》(闽发改法规〔2018〕104号),市行管委未按要求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记录、公开和共享等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于2月16日上午组织行业监管部门就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有关问题进行研究。二是充分发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监察作用,发现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及时函告行业主管部门,2022年以来尚未发现围标串标现象。三是已印发《福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场交易管理办法(暂行)》(鼎公管办〔2021〕2号)并执行,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开评标活动的管理,巡察反馈以来,共发出两份通报合计11条违规行为给相关行业监管部门。

(29)重点岗位人员设置存在一定风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及的财务管理资金数量庞大,但财务会计、出纳均由编外人员担任。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申报2022年春季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计划,增设2个财务岗位作为今年省考和宁德市上半年事业单位考试职位进行招考,待新考录人员到岗后,尽快对接财务工作。二是按照《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认真执行保证金退还工作,完成保证金账户和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对接,依托系统认真审核、层层把关保证金退还。三是通过推广电子保函应用,减少现金保证金数量,降低资金风险。

[if !supportLists](三)[endif]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30)党组领导地位意识不强。中心党组自2019年8月成立以来,均以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

(31)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够规范。党组书记作为“一把手”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其他党组成员在“三重一大”会议上未作表态发言。如2021年9月26日下午,巡察组派员列席参加党组(扩大)会议,发现中心党组研究“拟晋升四级主任科员的建议人选”、“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及下阶段工作安排”等议题时,党组书记未安排足够时间予以讨论,直接表态定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月11日,中心党组会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党组领导地位意识和民主决策意识。二是巡察反馈后已严格党组会议制度,区分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和班子会,党组会议研究事项,党组书记均有安排足够时间予以讨论,党组成员对每个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后,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决定多个事项时,逐项表决,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32)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中心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只满足于平时开会布置、节前提醒,廉政谈话内容千篇一律,对普通党员教育管理效果不佳。2019年度、2020年度中心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自查报告中,均无查摆问题与不足,自查自纠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1月18日通过微信群、会议等方式组织党员及干部职工观看《零容忍》涉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违纪犯罪案件专题片,发挥反面案例的警示作用。2月15日开展廉政灯谜竞猜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法纪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认真落实《中共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自查自纠,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报告已于3月10日上报。

2.关于监督责任还有差距的问题

(33)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针对中心党组的日常监督更多停留在列席会议、谈心谈话以及面上工作,政治生态掌握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开展优化政务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召开春节集体廉政谈话暨巡察整改约谈会、列席“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监督方式,督促中心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二是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推动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月11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在中心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等精神,同时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持续巩固良好的政治生态。三是涉及干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均以党组名义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征求意见,巡察整改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出具廉洁自律情况审查意见6份。

(34)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在日常监督中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渠道不宽、办法不多。2018年以来开展监督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案件为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事项未进驻乡镇(街道、龙安)便民服务中心审批问题,中心党组第一时间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有关情况,并要求协同开展专项督查,发现普遍性问题6个,发出通报1份,纪检监察组帮助督促问题整改。同时,按照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招标代理人员入场交易违规行为监督管理的要求,2021年11月23日印发了《福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场交易管理办法(暂行)》(鼎公管办〔2021〕2号)。二是注重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及时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听取纪检监察组提出的整改工作建议。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35)发展党员审核不够严肃。在部分党员档案材料中,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政审综合情况均表述为“八九政治风波期间年幼”,实际在1989年上述两名同志皆未出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分管领导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明确要更细致认真做好发展党员档案审核工作。二是党支部组织委员和书记认真审查支部发展党员档案,对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对3名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认真审核把关。三是分管领导已于1月5日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6)未对窗口单位党员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入驻窗口共有党员42名,其中组织关系转入中心支部的仅11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1月26日重新摸底窗口党员数量,共28名,2月7日印发《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党支部关于规范窗口党员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鼎行综〔2022〕8号),目前除住房公积金、生态环境局4名B岗党员因机构限制无法转入,其余24名窗口党员组织关系均已转入中心党支部并已参加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二是开展“党员服务先锋”和“党员优质服务示范窗口”评选并进行通报表扬。同时,在新制定的前后台人员管理办法中,将窗口党员参加中心会议、政治学习等纳入扣分项,将“党员服务先锋”纳入加分项,加强窗口党员管理。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37)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部分程序缺失或开展不合规。如,2020年度中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未代表支部班子述职并报告年度工作。2020年度中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支部党员间未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19年度中心党支部未开展支部工作总结。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月28日,已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各项要求和程序,严谨规范开展好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支部书记代表班子述职并报告年度工作这一程序,党员之间开展了广泛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效果。二是已完成党支部2021年度支部工作总结,实事求是总结工作开展,分析存在问题并明确下一年工作计划,已报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三是分管领导已于1月5日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8)管委会领导班子自省、自查意识不强。如《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未站在领导班子角度进行撰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修订《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已于1月27日召开中共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针对自省自查意识不强的问题,逐一开展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三是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均有通过自查、党务干部检查、分管领导审核和主要领导确认,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撰写。

5.关于对窗口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管理机制的问题

(39)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权限不够清晰,队伍建设不均衡。中心窗口A岗非在编人员比例高,岗位“AB”角等措施落实效果不佳。目前A岗工作人员89名,其中非在编人员78名,占比达87.64%;窗口负责人只需每天到中心签到1次,部分窗口负责人、B岗工作人员仍承担着派驻单位较重工作任务,存在中心和派驻单位两头跑的情况,导致窗口无人授权和无人在岗的情况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福鼎市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2月12日已经市领导批示同意,综合窗口14个进驻单位已试行“受审分离”。实现群众办事“打包办”、高效办。二是学习借鉴福州、晋安有关做法,按照《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前台人员评先评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入驻单位及后台人员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试行全员管理,规范管理。三是已制定《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窗口A岗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和奖惩实施办法》(鼎行综〔2021〕48号),在此基础上,优化升级前后台人员管理办法,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进一步激发窗口工作人员敢担当善作为的精气神。

(40)窗口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系统培训和业务指导。部分窗口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意识不够强、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够高,存在同一事项不同办理人员执行标准不一致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2年2月19日,开展以“展示窗口新形象,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为主题的窗口工作人员服务培训会。二是14个综合窗口已试行“综合窗口收件、部门联合办理、综合窗口出件”,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三是按照《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窗口A岗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和奖惩实施办法》,常规性开展每季度平常考核,选出好等次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41)薪资和奖惩机制不够完善,未能充分发挥激励作用。如:A岗非在编人员薪酬由各派驻单位发放,存在同岗不同酬,薪酬差距较大而影响工作积极性的问题;2018年至今,中心根据绩效评比结果,仅对“星级窗口”、“服务之星”给予奖励,未对排名末位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相应的惩处措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制定《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窗口A岗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和奖惩实施办法》(鼎行综〔2021〕48号),优化A岗非在编人员激励措施,参照事业编制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实施优秀等次奖励,尽可能缓解了同岗不同酬问题。在此基础上,完善升级前后台人员管理办法,优化奖惩办法。二是《福鼎市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2月12日已经市领导批示同意窗口编外工作人员统一工资、统一管理事宜,已完成窗口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摸底。三是2022年2月15日,对2021年第四季度排名末位的自然资源局等3个窗口进行谈话。2022年2月18日,对城市管理局和公安局有关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填写《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作风纪律备案表》。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42)书记抓手作用发挥不强。如:2021年4月5日党组(扩大)会上,党组书记在分管汇报整改自查方案后未进行工作部署;5月28日党组(扩大)会上,在综合股负责人汇报巡察整改自查报告均已完成整改后,党组成员未认真讨论、研判,党组书记也未提出总结性表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于2月11日的党组会议上集体学习了《中共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适时召开党组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巡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截至目前,已召开8次巡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党组书记认真听取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整改不顺、存在难度的问题,党组成员及其他参会人员深入讨论研判,分析下阶段整改措施后,党组书记再提出总结性意见建议。

(43)仍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如办事指南便民化水平不高,一次性告知单的办事指南过于复杂、不接地气,造成群众“多趟跑、来回跑”等问题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于1月17日会同审改办,严格按照“五级十五同”事项要求,做好市乡办理事项的标准统一,门槛一致,对存在问题予以通报。二是已在中心窗口摆放高频事项纸质告知单和二维码,做到不定期抽检,及时更新调整,与省网上办事大厅一致。三是闽政通APP上已有“掌上搜”服务功能,申请人在办理事项时,可通过关键字模糊搜索、主题分类、个人及法人分类等多个栏目搜索办事指南。

2.关于日常监督整改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44)窗口工作人员文明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行为不规范,存在屡查屡犯、边查边冒的现象。如2021年服务礼仪督导多次发现部分工作人员在无人办理业务时,做翘脚、仰躺等不雅姿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长期没有导办人员,不方便群众办事。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月19日,围绕文明服务礼仪、职业心理疏导、现场应急处突等开展以“展示窗口新形象,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为主题的窗口工作人员服务培训会,邀请专业礼仪老师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礼仪、坐姿站姿等方面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文明服务、主动服务意识。日常考核办法中已将服务礼仪作为扣分项,加大督导力度。二是已于2021年12月30日函告自然资源局,并于2月9日约谈窗口负责人,再次强调要求导办人员按时在位在岗,并在窗口每日巡查和视频监控中加强监督提醒。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事项

1. 关于“落实市委工作要求不彻底。如2018年8月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8〕36号)要求由中心党组牵头成立商事登记中心,目前只成立商事登记综合服务窗口”的问题

基本完成整改的情况说明:虽设定了商事登记“一站式”服务区,实现开办企业办理时间压缩至4小时内,但和市委要求的“成立商事登记中心”还有差距,目前,提交的《关于推行企业开办全程帮办服务的请示》(鼎行〔2022〕16号)3月4日已经市领导批示同意,《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惠企帮办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帮办服务方式和流程》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进一步推进整改的措施:将具体方案提交市政府专题会研究确定,下阶段将通过引进第三方帮办服务机构,形成商事登记中心,进一步落实市委工作要求。

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前

2. 关于“互联共享“最后一公里”还未打通。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除不动产登记系统、房地产交易系统外,其余职能部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机制欠缺,信息处理及运用不能互换共享,信息壁垒和堵塞依然存在”的问题

基本完成整改的情况说明:《福鼎市审批服务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议书》已于2022年2月17日向市领导汇报,待市政府研究同意后进入开展项目可研暨初步设计方案等工作,系统建成后,实现集审批、好差评、电子证照感知为一体的审批服务数字化监测体系。

进一步推进整改的措施:加强与市政府的沟通协调,对接系统演示工作,提出具体方案,待市政府研究确定后,推进系统建设。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反馈以来,通过集中攻坚整改,中心党组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整改成效只是初步的,下一步,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一)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抓实抓细巡察整改任务。中心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严格对照市委巡察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对已完成但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从严从实持续抓好,并定期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主动自查自纠,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二)坚持长效长治,进一步完善政务工作制度机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原则,透过现象看本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反思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深层根源,举一反三,以改革和建章立制推动我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健全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补齐漏洞,确保内部管理、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更趋规范化、科学化。同时,更加注重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围绕市委“三抓两创一目标”落实机制,将巡察整改与创优我市营商环境平衡发展,打响“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鼎,打造福鼎服务品牌,为建设宁德大湾区沙埕湾生态临港产业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三)坚持严管队伍,进一步锻造过硬服务队伍。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进一步结合实际把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做深做实,根据《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精神,对照巡察整改要求,始终坚持严在日常,抓实关键少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让“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固化于制,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服务队伍,全面提升服务队伍政治素养和服务水平,大力提升能力素质,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为推动我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力量,实现巡察整改成效最大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 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195001;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199号行管委综合股; 电子邮箱:fdzw365@126.com。

中共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

2022年5月1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fordpalmbay.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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