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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梧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情况的公示

所在地区: 广西-南宁- 发布日期: 2022年6月2日
建设快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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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整改办相关文件及会议要求,现对苍梧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31件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验收后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9日。

附件:《苍梧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情况验收公开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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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苍梧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苍梧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情况验收公开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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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举报内容

所在地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1

207国道扩宽工程建设有雨水排放沟渠,但207国道道路两侧饭店、小区、居民的餐厨废水、生活污水因污水管网设置不完善而排入该沟渠,沟渠中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下游石桥冲(外环境)中。大雨天气,会造成沟渠沿途向外冒漏这些废水,产生的臭气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石桥镇

县住建部门

博世科苍梧分公司、石桥镇

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提升城市污水收集率,县城建成区污水收集率不低于50%。

1.207国道扩宽工程已经完成建设,已经完善污水管网。

2.2021年10月,已扩建13公里污水管网,将207国道两边的生活污水及石桥镇镇区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接入管网后,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新县城城区已建成18公里的污水管网并达到雨污分流,也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

苍梧县鹏成页岩砖有限公司,该公司产生的废气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离居民约30米,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沙头镇

苍梧生态环境局

县住建局、沙头镇

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1.已完成整改。

2.2021年7月,苍梧县鹏成页岩砖厂拆除了生产设备及生产车间,没有建设新生产线。

3.加强巡查,防止企业非法建设非法排污。

3

京南镇政府滥用职权,征用旺安村圳底组“大平顶山”集体土地作为项目建设用地。强行铲除村民种植林木和农作物,非法占用集体土地70多亩,导致生态环境受损。京南镇政府还非法出卖该土地给广西章桂堂反光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和梧州市恒润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工业用地。群众多次向苍梧县自然资源局举报,但土地管理部门以各种方式推诿,不予立案查处。梧州市恒润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桂江河内,臭气污染邻近村民。投诉人希望监督查实京南镇政府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土地现状,保护生态环境。

京南镇

京南镇政府

县自然资源局、苍梧生态环境局

1.加强土地用地监管。

2.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1.已完成整改。

2.群众多次向自然资源局提出立案申请问题,因为产权明晰,也不涉及违法用地问题,所以县自然资源局不进行立案。投诉者所说的70多亩集体土地,土地数值是估算数,是群众认为是集体土地,自然资源局根据京南镇政府提供的资料实测后颁发了土地证。

3.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加强日常宣传,提高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加强辖区内的土地巡查,2021年共出动车辆100多次,4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土地、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违者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4.梧州市恒润食品有限公司没有直排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为场地清洗废水,企业新增污水防治设施,已经进入设备调试使用阶段。

4

投诉人反映的“1.康源林场承包了石桥镇龙电林场,后转租给广西维都林场,租赁手续不合法。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广西维都林场将龙电林场内7500多亩林地全部砍伐,其中4000多亩是廉溪村水源保护区水源林。2.质疑当地林业部门违规审批广西维都林场林木砍伐证,据相关查证当地林业部门审批给广西维都林场在龙电林场内砍伐指标为7100亩左右,实际砍伐了7500亩。要求当地公开广西维都林场2019年-2021年在苍梧县获得砍伐证的情况及实际砍伐情况;3.广西维都林场将在龙电林场7500多亩范围内,种植速生桉,该树种严重破坏土5壤废力,破坏水源,希望中央相关部门对速生桉种植问题进行调查分析”问题,当地政府已进行结果公示,但是其对公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公示结果为7045亩,实际为砍伐1万亩,违法砍伐3000多亩。2.饮用水汇水区域内仍种有500亩桉树。3.苍梧县林业局职工参与到康源林场的经营中。4.合同有失公允,出租价格很低,且种植树种是桉树。5.康源林场承包苍梧县大量林场。

石桥镇

县林业局

石桥镇、苍梧生态环境局

1.加强日常监管,提高群众依法依规采伐意识。指导开展更新造林工作。

2.做好帘溪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1.已完成整改。

2.经核实,县辖区内的林场依证砍伐。

3.经联合调查组对龙电林场、苍梧县康源林场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维都林场等相关资料进行合法性核实,租赁手续合法。

4.坚持日常宣传和主题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相结合。出动宣传车进村到组巡回宣传、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群众依法依规采伐意识及科学经营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采伐、少批多伐等盗伐、滥伐林木行为,违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5.2021年12月帘溪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获批。根据批复,一级、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共2.7531平方公里,约4129.65亩,其中一级保护区陆域138.9亩,二级保护区陆域面积3990.75亩。

5

广西西江流域南宁、贵港、来宾、梧州等市的内河港口码头企业,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无散货装卸作业资质,未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雨季雨水冲刷导致江面布满“污染带”。

岭脚镇

县交通运输局

岭脚镇

苍梧生态环境局

1.持续开展港口码头督查巡查工作。

2.督促港口码头继续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和依法办理环评手续。

已完成整改,经排查辖区内无港口码头企业。

6

1.康源林场承包了石桥镇龙电林场,后转租给广西维都林场。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广西维都林场将龙电林场内7500多亩林地全部砍伐,其中4000多亩是廉溪村水源保护区水源林。

2.广西维都林场将在龙电林场7500多亩范围内,种植速生桉,该树严重破坏土壤肥力,破坏水源。

石桥镇

县林业局

石桥镇、苍梧生态环境局

1.加强日常监管,提高群众依法依规采伐意识。指导村民做好更新造林工作。

2.做好帘溪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1.已完成整改。

2.经核实,县辖区内的林场依证砍伐。

3.经联合调查组对龙电林场、苍梧县康源林场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维都林场等相关资料进行合法性核实,租赁手续合法。

4.坚持日常宣传和主题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相结合。出动宣传车进村到组巡回宣传、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群众依法依规采伐意识及科学经营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采伐、少批多伐等盗伐、滥伐林木行为,违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5.2021年12月帘溪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获批。根据批复,一级、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共2.7531平方公里,约4129.65亩,其中一级保护区陆域138.9亩,二级保护区陆域面积3990.75亩。

7

京南镇武岭村罗某树、陈某桐滥用职权伪造林业档案资料造成“古秀山”600多亩的林木被砍伐,破坏生态环境。投诉人曾向中央及自治区巡视组反映,但是办理部门县林业局和镇政府没有对本案违法事实进行实质性查实处理,只是商谈违法当事人并由村委会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对抗上级政府及中央巡视组。投诉人恳请督察组督察办理反映多年没有得到解决查处违法案件。

京南镇

县林业局

京南镇

加强林木采伐监管,加强宣传,提高群众依法采伐意识。

1.已完成整改。

2.京南镇武岭村罗某树、陈某桐滥用职权伪造林业档案资料造成“古秀山”600多亩的林木被砍伐,破坏生态环境,不属实。

3.只是商谈违法当事人并由村委会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对抗上级政府及中央巡视组,不属实。

4.京南镇武岭村武岭组、泼田组、禾房组、科甲组、山脚组、新屋组6个小组于2017年6月向梧州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苍梧县政府颁发给立茅组的林权证,梧州市中院于2017年12月5日作出了判决,驳回京南镇武岭村武岭组、泼田组、禾房组、科甲组、山脚组、新屋组6个小组的起诉。京南镇武岭村武岭组、泼田组、禾房组、科甲组、山脚组、新屋组6个小组不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18年5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古秀山”发证是根据林改的相关程序要求完成的,事实清楚。

5.坚持日常宣传和主题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相结合。出动宣传车进村到组巡回宣传、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群众依法依规采伐意识及科学经营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采伐、少批多伐等盗伐、滥伐林木行为,违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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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京南镇将镇上所有垃圾运输到当地发电站附近约150米处的空地上露天堆放,当地政府长期在此处对垃圾进行露天焚烧,臭气、黑烟严重影响周边村民居住。该露天焚烧点旁政府在几年前建设了一座垃圾焚烧厂,但建成一直不用,一直以来仍露天焚烧。每次碰到督察组进驻广西,当地政府立即使用泥土对垃圾焚烧点进行掩盖,督察组离开后又继续使用该点对垃圾进行焚烧。

京南镇

京南镇

县住建局

1.停止使用京南镇位于发电站附近的垃圾临时堆场。

2.已经建好的垃圾焚烧厂作为垃圾应急处置设施,加强管理,多渠道处置生活垃圾。

1.?已完成整改。

2.?已经停止使用该临时垃圾堆场,立行立改,清理完垃圾,没有再堆放垃圾,也无焚烧现象。

9

旺甫镇龙洞小学在龙洞村的山头上修建了数千平方米的运动场地,没有办理任何环评和批文,破坏了山头上的生态林地,造成水土流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旺甫镇

旺甫镇

县林业局、苍梧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落实项目资金,完善篮球场周边排水渠和做好绿化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1.已完成整改。

2.2018年龙洞小学建设小学教学楼2265平方米,2020年建设操场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少于0.5公顷面积(5000平方米),不需办理环评、水土保持等报批手续;不存在没有办理任何环评和批文问题。

3.操场边部分疏松泥土对校园边道路产生影响,已经完成周边水渠,不存在破坏林地造成水土流失等问题。

10

梨埠镇白花村的生态林木被政府批准砍掉,很多林地被种上桉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饮水安全和稻田灌溉。

梨埠镇

梨埠镇

县林业局、县水利局、苍梧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

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宣传,提高群众依法依规采伐意识。

1.已完成整改。

2.经调查依法砍伐,不存在影响居民饮用水安全和稻田灌溉。

3.坚持日常宣传和主题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相结合。出动宣传车进村到组巡回宣传、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群众依法依规采伐意识及科学经营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采伐、少批多伐等盗伐、滥伐林木行为,违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11

1.东安江河砂盗采频繁,导致江水浑浊,河岸崩塌,良田损毁。

2.村收镇运、城乡清洁工程活动过后,上级对沿岸村民收集的垃圾不清理,不处理,在垃圾堆积成山后,沿岸居民将垃圾直接倾倒在东安江中,导致东安江上垃圾漂浮、臭气熏天,江水变黑,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影响沿岸村民正常生产生活。投诉人希望对其彻底整治。

梨埠镇、木双镇

梨埠镇

县水利局、县住建局

1.持续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2.完成非法垃圾堆放点整治。

3.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完成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1.?已完成整改。

2.?出现过个人采砂行为,已经进行处罚

3.有少量垃圾产存在,已经进行清理。并按照村收镇运县(市)处理模式处理生活垃圾。

4.加强巡查和宣传,把河长制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12

旺甫镇政府和开放商借河道整治项目之名,破坏河道岸边生态环境。将河边20多年的大树全部砍掉,并且在河岸边原绿化带上无证违法建商铺,导致河道、河床变窄。

旺甫镇

旺甫镇

县水利局

完成“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推进河道边坡治理和建设。

1.已完成整改。

2.步行街建设,合法施工,树木砍伐合法,因为建设造成弃土进入河道问题已经解决。没有导致河道变窄,变浅问题

3.没有在河岸边违法建设商铺。

13

1.岭脚镇思泰村323省道边上(鸭母界顶),15年开始在此堆放垃圾,2021年4月14日环卫站派人过来用泥土将多年的垃圾进行覆盖,下雨天冲刷垃圾渗滤液对周边的农作物产生影响。

2.岭脚镇思泰村村里的垃圾堆放点已被环卫站用泥土覆盖,导致村民生活垃圾没有地方堆放,就直接将生活垃圾丢在河里,污染河流。

岭脚镇

岭脚镇

县住建局

1.停止使用岭脚镇思泰村323省道边上的垃圾临时堆场。

2.已经建好的垃圾焚烧厂作为垃圾应急处置设施,加强管理,多渠道处置生活垃圾。

3.完成非法垃圾堆放点整治。

1.?已经完成整改。

2.?鸭母界镇级垃圾临时堆场已经停用。

3.?未见渗滤液对周边农作物产生影响。

4. 立行立改,岭脚镇思泰村村里的垃圾实行村运镇县处理,无覆土行为,无污染河流现象。

14

石桥镇龙城街嘉信建材店铺(铁皮屋)占用消防通道,经营水泥和有机化肥。存放的有机化肥,产生的气味扰民;装卸水泥时产生粉尘污染。该店铺距离学校约20米。

石桥镇

石桥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规范建材行业经营地点。

2.责令嘉信建材店业主搬迁,停止水泥及有机化肥经营活动。

1.已经完成整改。

2.2021年年初,建材点不再经营建材,无粉尘污染,后作为化肥仓库属实,2021年4月29日已经完成搬迁。

15

反映苍梧县政府对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处理案件(X2GX202104140008)调查核实没有真实性,苍梧县政府未对京南镇武岭村古秀山林权确权档案是否存在造假进行调查,未对砍伐林木是否合法、被砍伐后的林地是否恢复生态进行调查。苍梧县政府没有进行实地调查,只是“形式”拿相关林业部门答复进行反馈,应付交办案件。

京南镇

县林业局

京南镇

加强林木采伐监管,加强宣传,提高群众依法采伐意识。(涉及该案件相关问题已经自治区高级法院终审判决,由林业部门及信访部门做好解释工作)

1.?已经完成整改。

2.?林业部门已经对山林权确权档案进行核实,对林木砍伐行为进行核实,确权合法,砍伐合法。

3.林业部门与投诉者之一到现场核实被砍伐后恢复生态情况,林木生长无异常。

16

苍梧县狮寨镇大昌村村委,对约2000亩的井汶尾自然生态林进行开发采伐招标,非法承包者进行大面积砍伐自然林木。投诉人请求政府组织调查,保护该片自然生态林。

狮寨镇

县林业局

狮寨镇

加强林木采伐监管,严厉打击乱砍乱伐行为,加强宣传,提高群众依法采伐意识。

1.?已经完成整改。

2.?招标属实,合法。砍伐合法。

3.?坚持日常宣传和主题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相结合。出动宣传车进村到组巡回宣传、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群众依法依规采伐意识及科学经营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采伐、少批多伐等盗伐、滥伐林木行为,违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17

梧州市苍梧县沙头镇大平村塘肚组村民黄某福、黄某胜,在深塘村下至组虾把冲上叉牛角冲盗伐林木,砍伐松木171株、杂木几十立方米。该处林地为深塘村唯一未开发原始山林,以松木为主,无砍伐指标,但沙头镇林业站以杂木名义违规开绿灯,为其办理砍伐手续。

沙头镇

县林业局

沙头镇

加强林木采伐监管,严厉打击乱砍乱伐行为,加强宣传,提高群众依法采伐意识。

1.?已经完成整改。

2.?沙头镇林业站依法办理砍伐手续。黄某超范围盗伐属实,已经移交公安。

3.坚持日常宣传和主题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相结合。出动宣传车进村到组巡回宣传、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群众依法依规采伐意识及科学经营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采伐、少批多伐等盗伐、滥伐林木行为,违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18

苍梧县王甫镇龙洞袍村组,自2014年开始受到广西苍梧荣晋石场的弃土及运输车尘土严重污染,2020年开始又被梧信高速公路建设的弃土严重污染,多次向旺甫镇、苍梧县、梧州市及自治区政府反映,没有得到解决。请求解决村民生活用水问题,解决村民基本农田及耕地被严重污染问题,50亩林地被石场毁坏问题。

旺甫镇

旺甫镇

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苍梧生态环境局、高速路项目(苍梧)指挥部

1.启动绿色矿山“回头看”。

2.全面开展矿山问题大排查。

3.全面加强开采过程监管执法。

1.已经完成整改。

2.2018年苍梧荣晋石场开始生产初期,运输道路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企业把运输道路进行升级改造为柏油路,已经对受影响的农田进行了赔偿,为村民打井解决村民生活用水问题。

3.2020年高速路弃土造成的影响,高速路施工方进行了赔偿,同时高速路施工方采取了应对措施防止影响。

4.石场所用林地均按照审批要求进行使用,不存在毁坏问题。

5.按照《中共苍梧县委办公室苍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梧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办发[2021]19号)开展矿山排查整治。

19

梧州市梓旺石业有限公司在龙洞村梓旺林场露天釆石,造成旺甫老义村大社组等5个组村民约600多人的生活用水受到严重污染,不能饮用。并造成200多亩耕地及养约30亩养殖场严重污染,不能养殖。

旺甫镇

县自然资源局

旺甫镇、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水利局

1.启动绿色矿山“回头看”。

2.全面开展矿山问题大排查。

3.全面加强开采过程监管执法。

1.?已经完成整改。

2.?经检测,不存在生活用水受污染不能饮用问题,经调查,不存耕地受污染问题,石场周边无养殖场。

3.继续按照《中共苍梧县委办公室苍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梧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办发[2021]19号)开展矿山排查整治,监督石场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20

苍梧县三丰木业有限公司:1.木糠末粉尘污染物到处飞到上石一、二组农户及附近学校。2.经常排出恶臭异味及烟尘废气,造成空气污染,影响周边村民及学校学生的健康。3.产生的工业废水直接排放入桂江河,严重污染水源。

京南镇

苍梧生态环境局

京南镇

1.监督企业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

2.督促企业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1.已经完成整改。

2.4月16日出现旋风机损坏事件,立即停产检修,无后续影响。

3.企业已经完成2021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已经进行备案。

21

沙头镇中平村太平组旁村民小组有人违规使用水田建设房子。多次投诉到当地相关部门,当地相关部门互相推诿,一直未调查解决。

沙头镇

沙头镇

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1.加强宣传,保护基本农田。

2.依法依规审批农村住房建设。

1.已经完成整改。

2.出现少面积超标, 2020年8月已经进行过处理,拆除超面积建筑。

22

4月15日向督察组反映,京南镇津南电站上游约200米,有个露天垃圾焚烧场,使用柴油露天焚烧垃圾,臭气、焚烧废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当地政府将该处临时堆场用铁皮临时围起来,在垃圾堆上覆盖了一层黄土,不再焚烧垃圾。但投诉人担心,督察组走后,当地政府又继续重新启用该临时垃圾堆场,使用柴油焚烧。因此希望督促当地政府作出一个长效的解决方案,包括启用已建的垃圾焚烧厂等,以杜绝之后该垃圾临时堆场重新启用,影响居民生活。

京南镇

京南镇

县住建局

1.停止使用京南镇位于发电站附近的垃圾临时堆场。

2.已经建好的垃圾焚烧厂作为垃圾应急处置设施,加强管理,多渠道处置生活垃圾。

3.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1.已经完成整改。

2.临时垃圾堆场,立行立改,已经清理完垃圾,没有再堆放垃圾,也无焚烧现象。

23

苍梧县黎埠镇料口村位于平昨和但塘交界处的永兴猪场,养殖污水、粪便等排到附近的冲沟,这些污染物顺着冲沟流入附近的大河。有部分污染物淤积在冲沟,臭气污染。

梨埠镇

县农业农村局

县供销社、梨埠镇、苍梧生态环境局

监督企业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

1.已经完成整改。

2.群众反映基本属实,已经完成整改。

3.苍梧县永兴养殖责任有限公司从源头减量,完善雨污分流设施,加装干湿分离机。2021年5月养殖场增加1台粪污干榨机、1辆粪污运输车,按照畜禽生态养殖标准进行养殖,完善养殖档案台账。

4.苍梧生态环境局对该养殖场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导致猪粪便从雨水渠排入外环境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5.经核查,养殖场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粪污淋灌桉树、砂糖桔等农作物,不外排。

24

岭脚镇龙潭村衿顶组有人违规占用农田水利用地建房,导致原本清澈的水利农用水渠失去维修变为死渠,臭气熏天。村民排污、生活垃圾的堆积严重影响到村居环境。同时使得下游农田因为缺水而不能种植水稻等作物。

岭脚镇

岭脚镇

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苍梧生态环境局

1.对堵塞水渠堆积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恢复水利灌溉作用。

2.做好宣传工作,加强水利渠监管。

1.?已经完成整改。

2.?原来因为生活垃圾不及时清理,水利渠变死渠属实,清污后水利渠可以恢复通水。

3.原来有支渠通水,不存在缺水影响灌溉问题。

25

旺甫镇镇上及辖区内多个乡村存在垃圾乱丢乱放的问题,多次经过该镇,均看到很多垃圾无人处理。流经学垌村的河流上漂浮垃圾,希望督促当地政府对现有生活垃圾进行清理。

旺甫镇

旺甫镇

县住建局

1.完成非法垃圾堆放点整治。

2.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完成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

1.已经完成整改。

2.已经清理河道内垃圾,并按照村收镇运市(县)处理模式处理生活垃圾。长期坚持。

26

苍梧县沙头镇中大街仟佰味熟食店每天播放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影响居民休息。

沙头镇

沙头镇

县公安局

加强日常监管,及时调查处理生活噪声问题。

1.已经完成整改。

2.部分属实,2020年年底开业初期使用过高音喇叭,经执法人员劝导后无相关现象。

27

苍梧县温氏公司(肉鸡养殖)破坏山林500亩、毁坏水稻良田100多亩,被黄泥浆污染水田面积约80多亩。温氏公司在毁坏的山林上通过打深井抽取地下水,导致原来水田变为旱地。

岭脚镇

岭脚镇

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

1.严格执法,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

2.监督企业完成存在问题的整改。

1.?已经完成整改。

2.?苍梧温氏家禽有限公司人和上塘高效肉鸡养殖小区项目是苍梧县2019年的新建扶贫项目。2019年2月,苍梧温氏家禽有限公司与126户村民委托人和村委会达成租赁人和村873亩集体林地协议,并且签订了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已获得自治区林业局365.4亩林地使用许可,扩建的201.33亩用地正申请报批中,项目未占用水田。

3.2020年因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泥浆冲入农田(受影响约25亩,其中90%用于种植砂糖橘),温氏公司已与相关农户签订补偿协议,并清理了泥浆和淤泥。

3.项目区域内共打有深水井7口,其中1口供养殖场员工生活用水,2口用于现阶段的生产,余下的4口暂时未启用。现场核查时附近山塘水位正常,未发现水田变旱地情况。

5.周边农田有种植砂糖桔和水稻等农作物,无弃耕。

28

苍梧县旺甫镇旺甫村位于长儿塘的基本农田、耕地及水利塘部分,被旺甫工业小镇破坏,造成部分基本农田严重污染。

旺甫镇

县自然资源局

苍梧县政府、旺甫工业小镇、县农业农村局

1.清理受污染农田的淤泥和垃圾、开展边坡铺绿网、对路面排水进行截污等工作,重新恢复耕地生产功能。

2.协调处理好农田受污染问题。

1.?已经完成整改。

2.?部分属实,因为旺甫工业小镇在该地块开发土方平整场地,防护设施没有跟上,遇到降雨部分耕地受到水土流失污染影响。受推土浮泥污染的地块为一处平缓山坳口,涉及面积约有1.93亩。涉及地类为一般耕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水利塘。地块现状暂时无人耕种,生长满了杂草。

3.旺甫工业小镇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开始清理受污染农田的淤泥、垃圾,边坡铺绿网,路面排水进行截污,切断污染源,恢复耕地生产功能。

1.石桥镇廉溪村龙电林场7500多亩(实际11000多亩)林地全部被砍伐,皆伐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其中4300亩属于乡村饮用水源地二级饮水保护林,190亩属于乡村饮用水源地一级饮水保护林。2.请严查广西维都林场苍梧康源林场,以及苍梧县其他林场近三年砍伐面积、砍伐对象,有无违法砍伐情况。

石桥镇

县林业局

石桥镇、生态环境局

1.加强日常监管,提高群众依法依规采伐意识。指导村民做好更新造林工作。

2.做好帘溪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1.1.已完成整改。

2.经核实,县辖区内的林场依证砍伐。

3.经联合调查组对龙电林场、苍梧县康源林场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维都林场等相关资料进行合法性核实,租赁手续合法。

4.坚持日常宣传和主题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相结合。出动宣传车进村到组巡回宣传、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群众依法依规采伐意识及科学经营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采伐、少批多伐等盗伐、滥伐林木行为,违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5.2021年12月帘溪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获批。根据批复,一级、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共2.7531平方公里,约4129.65亩,其中一级保护区陆域138.9亩,二级保护区陆域面积3990.75亩。

1.藤县到长洲区的浔江流域、藤县范围江边、苍梧县莲塘村及表水口村等沿江多处水域,岑溪市黄华河流域等,养殖区存在严重超规模和无证网箱养殖,禁养区也有网箱养殖,网箱周围水质显呈黑色,近闻有异臭味,严重污染水质。2.苍梧县旺铺镇政府对面,占用河道,建房修路,无证违规建设,严重破坏环境。

岭脚镇、旺甫镇

1.农业农村(牵头)、2.旺甫(牵头)

岭脚镇、苍梧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1.严格实施养殖许可制度,落实河长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违法养殖行为反弹。

2.宣传引导养殖户依法申领养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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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完成浔江苍梧段非法无证网箱养殖整治工作。2.浔阳河段旺甫镇政府对出处,正进行步行街建设,合法建设,不存在占用河道,无违规建设。

1.投诉广西再生铅合法企业采取非法方式经营,未按照文件要求收集转移废铅蓄电池,未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造成收集不规范,生产排放不达标,厂内硫酸横流,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面对督察检查采取停产逃避方式。生产中产生的危废任意处置,对环境再次造成影响。2.废铅蓄电池不规范收集助长三无小厂冶炼的猖獗。请对以上问题进行核查。

各镇

苍梧生态环境局

各镇政府、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局

1.?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2.开展废铅酸蓄电池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废铅酸蓄电池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废铅酸蓄电池产生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置废铅酸蓄电池的违法行为。

1.长期坚持。

2.制定了整治方案,督促涉产废铅蓄电池单位按照危废管理要求把废铅蓄电池交有资质的单位收购处置,严厉打击非法再生铅企业。

3.经排查整治,辖区内无三无小冶炼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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